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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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8•【字号】锡政办发[2013]244号•【施行日期】2013.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3〕24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确保无锡教育现代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共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协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总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教育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面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发展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对照省定指标体系,2015年市及各市(县)区综合得分均达90分以上,率先建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2020年市及各市(县)区综合得分均达95分以上,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90%。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苏教名家培养工程”。

该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开放的教改活动,旨在培养具备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伦理情操的优秀教育名家,为苏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本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对象选择与遴选1.本次培养对象为苏州市中小学的骨干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在8年及以上,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

2.在对象提名阶段,可以由学校、区域等单位提交候选人名单,并由市级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名单。

3.在对象遴选阶段,由专业组委员会根据各自领域的需求和候选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和综合测评,并确定入选名单。

二、培养方式及内容1.本次工程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制为一年。

2.全日制培养方式为学员在校期间,住宿和用餐由学校提供,学员需全程参加课程和训练。

3.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为学员在自己单位上班时间外,参加课程和训练。

4.培养内容包括教育思想、教育教学方法、教育评价、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并重点关注教育科研和教育创新。

5.培养结束后,学员需完成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

三、资助政策1.全日制学员月生活补助为2000元/人,非全日制学员学费、住宿、食宿等费用自理。

2.全日制学员毕业后,全职进入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等单位工作,享受人才津贴、岗位津贴等福利待遇。

3.非全日制学员毕业后,可获得苏州市教育局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实施主体1.苏州市教育局负责本工程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实施。

2.苏州市教育名家培养专家组负责入选名单的审核和专业组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

3.苏州市各级学校、区域等单位支持本工程的实施和组织参与培训工作。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旨在推动苏州市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不仅有利于发挥优秀教育人才的作用,也有助于促进苏州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苏教师〔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推荐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20〕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分配“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推荐对象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校长,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

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个别优秀的不得超过50周岁,对少数40周岁以下非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的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为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等。

2021年全省拟遴选50名“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其中教师入选不少于30人,其他人员视同校长系列。

省厅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一线教师7人、校长及其他人员3人,共10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一线教师1人、校长及其他人员1人,各直属学校(单位)可推荐不多于1人。

二、推荐程序与工作要求推荐培养对象采取“积极宣传、个人申报、评审推荐、逐级上报”的办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遴选后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向苏州市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省级重要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工程,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动员,严格推选。

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水平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

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地方或单位,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7•【字号】苏政发[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1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教育人才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全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省教育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从总体上看,当前,我省教育人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数量不足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人才强教和教育人才国际化,遵循教育规律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农村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优化义务教育人才资源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育人才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为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人才工作优先发展、优先投入,以教育人才工作科学发展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服务人才、用好人才,把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造力作为教育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区域、城乡及各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高端引领和整体开发,实现各类教育人才协调发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35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35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35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5日无锡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8〕73号)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全面构建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严格机构审批准入(一)明确设置标准。

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应当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并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房屋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设立食堂、小卖部的还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培训场所安全管理,按照市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置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青教通字〔2022〕78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78号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行业办学校: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

为支持全市广大教师持续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7号),现就全面推进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建设。

以“教师为本、产出导向、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持续提升”为基本工作原则,把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作为关键目标,推动全体教师持续提升,名优教师不断涌现。

坚持鼓励竞争与城乡相对均衡并行、培养与管理使用贯通,推动教师在教师梯队发展平台上“比学赶帮超”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青岛“教育名家”达到百人以上,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数以千计,市级骨干教师数以万计,实现城乡优质师资倍增。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17•【字号】苏教师〔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5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提升教师培训质量1.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列为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开训第一课。

依托市委党校教育分校,组建专家宣讲团,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打造理想信念坚定的教师队伍。

完善师德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制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师德培训课程标准,建立师德教育专家库,深化落实师德第一课制度,着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2.突出高端项目示范引领。

完善“双领航”工程,加快培养领军型教师、专家型校长。

推进“双名师”工程,定期举办课题研讨、高端论坛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发展共同体、名师工作室的领衔辐射作用。

推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传承苏州教育优秀理念,探索教师教育特色路径,提高区域综合育人水平。

优化姑苏教育人才培育机制,强化项目研究内涵培育,助推教育人才形成高质量教学成果。

3.推进精准培训改革攻坚。

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要求和教育教学方法变革,优先满足紧缺领域教师培养,加快中小学思想政治、科学、劳动和心理健康等学科师资的培训。

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1: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修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11〕4号)精神,促进壮大提升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根本导向,以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坚持骨干引领,积极创设条件平台,推动内涵提升,着力培养中小学教育名家,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水平和素质整体提升,为建设一流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根本保障。

二、培养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分批选拔名教师和名校长若干名,制定专门计划实施提高培养,促进提高师德修养、创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素养、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水平,努力成为专业知名度较高的教育名家。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对象选拔范围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和校长(园长)。

具体条件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2.教育教学业务过硬,具有较强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突出的教学业务专长,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能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3.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强,创新科研成果突出。

参与过省级或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专著、译著;4.中小学校长应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积极开展现代学校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在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学成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一般应担任学校正职五年以上;5.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原则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锡教发[2017]209号【发布部门】无锡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7.09.20【实施日期】2017.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教发〔2017〕209号)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为规范教育信息化项目实施,实现科学、高效管理,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协调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无锡市教育局2017年9月20日附件:无锡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教育系统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开展,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项目是指以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而进行的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包括基础设施、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运行维护、系统升级和信息安全等项目。

第三条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建设、竣工、运维和绩效评价等,不论项目资金来源,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应当遵循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和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注重实效”的要求,遵循“统筹、集约、共享、安全”的建设原则。

第五条市教育局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审批、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并在项目整合、系统开放、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市教育局统一建立和管理信息化咨询专家库,为信息化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竣工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领导决策。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第二章立项第八条信息化项目应符合建设单位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的要求,并优先考虑使用市教育云计算中心资源。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方案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方案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培养优秀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关键。

为了培养更多有教育专业背景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名家级教师,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背景、目标、实施方案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目标与意义1. 目标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目标是培养一批具有学科专业知识深厚、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并且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名家。

这些教育名家将成为推动当地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为青年教师提供示范和学习的榜样。

2. 意义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教育名家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推动教育改革,打造一支优秀的教育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培养教育名家,提高学校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三、实施方案1. 培养指标和选拔标准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培养指标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水平、教学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选拔标准严格,主要考核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培养计划和周期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培养计划为期三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培养期,主要包括教学培训、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等内容。

第二阶段为造就期,重点关注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实践成果。

3. 培养内容和方式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科专业知识培养:加强教师学科知识储备,提高专业能力。

•教学方法培训:引导教师使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教学中。

•团队合作和交流: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

培养方式主要包括:•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提供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的培训。

•学术讲座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教育名家进行讲座和研讨,分享经验和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和指导:组织教师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同时提供专家指导和评估。

4. 考核评估机制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培养期间教师的学习成果和教学实践进行评估。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四、着力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十)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与校长专业化要求相统一,建立完善统一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培养交流、考核奖惩机制,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选拔、培训、考核、交流的归口管理作用。规范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教育教学经验以及学历、年龄条件等要求。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担任中小学校长职务必须具有相关管理经历和专业素养。拓展中小学校长选聘视野和选聘方式,鼓励面向全国引进名校长,鼓励运用竞争机制公开选拔优秀校长。
三、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凡担任教师,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任职资格标准,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教师队伍,"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应聘教师,可适当延缓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限。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加强教师岗位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对不胜任岗位的教师按政策规定实行转岗、分流或解聘。
(五)健全师德评价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依据相关政策予以转岗或解聘。完善师德考评制度,量化师德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评价机制,对教师的师德表现作出科学评价。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模范实践师德规范的先进教师典型,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要身体力行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要潜心钻研学生成长规律,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在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取酬。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的决定-锡教工委[2012]13号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的决定-锡教工委[2012]13号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的决定正文:----------------------------------------------------------------------------------------------------------------------------------------------------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的决定(锡教工委〔2012〕13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党委,市学校管理中心党委,各在锡高校、民办学校、直属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人民满意”目标,积极参加“创先争优,为民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勤勉敬业、无私奉献、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践行高尚师德,潜心教书育人,奋力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经各市(县)区、市学校管理中心、各在锡高校等推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授予嵇雯翃等10名同志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努力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以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为榜样,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努力争当学生爱戴、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名单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无锡市教书育人标兵名单江阴市要塞实验小学嵇雯翃宜兴市实验中学蒋水凤无锡市锡山中等专业学校裴静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韩建芳江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惠明无锡花园实验小学周剑芳江苏省无锡五爱小学余慧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芮国英江南大学贾利群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葛伟杰——结束——。

无锡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培养评审与考核的实践探索

无锡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培养评审与考核的实践探索

无锡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培养评审与考核的实践探索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改革与发展追求的永恒主题,也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

教师不仅是学科教学的课程资源,更是学校教育的能力资源,是学校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要创一流的名校,就必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引领学校教育的创新发展。

在这支队伍中,特级教师便是一个学校马首是瞻的专业领袖。

改革开放以来,无锡市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强劲东风,与时俱进,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高位、均衡推进素质教育和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认真贯彻《中共无锡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六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主战略,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主要内容,在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在中小学特级教师培训、评聘与考核等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实践和探索,使无锡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

一、建立良好的教师培养机制在深入考察和科学调研师训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无锡市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先进理念,因地制宜建立了一套由“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两大体系建构的高标准、多梯级、系列化、共享性的优秀教师队伍培养机制。

1.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青年教师是实施课程改革的生力军,是教育发展的希望和未来。

有效提高中小学青年教师的教育业务素质和能力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无锡市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由“青年教师教育业务‘三达标’”和“青年教师‘三立’(立志、立德、立业)工程”两个梯级项目有机构成。

⑴青年教师教育业务“三达标”中小学青年教师踏上工作岗位后的前三年,是其专业成长的关键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又好又快地胜任教育工作,高位、均衡、整体地提高教师学科素质和教育水平,使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成长成才及其指导管理工作在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上做得更好,无锡市教育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理念,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指导下,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规律,吸纳过去传统的“蓝青工程”以老带新的“师徒结对式”培养青年教师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无锡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育业务“三达标”实施意见》,促进中小学青年教师全面和谐、主动积极、可持续发展,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及现代学校发展。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名单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名单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12.26•【字号】锡教发[2012]278号•【施行日期】2012.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名单的通知(锡教发〔2012〕278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民办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锡教发〔2012〕34号)精神,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学校管理中心推荐初评,市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陈友宝等41位教师为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过建春等24名校长为无锡市“名校长”(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和基层学校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着力培养教育教学名家,努力为教师和校长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舞台,推动全市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希望全体“名教师”和“名校长”继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为无锡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名单无锡市教育局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名单一、第五批“名教师”名单姓名任教学科工作单位陈友宝高中语文江阴市第一中学陆锋磊高中语文江苏省天一中学徐松高中语文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吴永君初中语文宜兴外国语学校沈彬中职语文江苏省江阴中等职业学校唐玉婷高中英语宜兴市官林中学唐敏芳高中英语无锡市第一中学曹澎初中英语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王中连高中政治无锡市第一中学朱晓宏高中地理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马俊燕高中音乐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陈建安中职音乐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张海强高中数学江苏省宜兴中学张祖寅高中数学无锡市第一中学浦叙德初中数学无锡市新城中学黄波初中物理无锡市清明桥中学江锡钧高中化学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梅金生高中生物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袁锦明高中生物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刘炜杰中职机械江苏省宜兴丁蜀中等专业学校邵泽强中职机电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潘雅频小学语文江阴市实验小学周旭红小学语文宜兴市实验小学李银芬小学语文宜兴市城北小学李云小学语文宜兴市陶城小学倪凯颜小学语文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王防刚小学语文无锡市育红小学王铭波小学语文江苏省无锡兰亭小学毕小伟小学语文无锡市硕放实验小学包静娟小学数学江阴市花园实验小学谈爱清小学数学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黄荣德小学数学无锡市洛社中心小学顾晓东小学数学无锡市江南实验小学吴建亚小学数学无锡新区实验小学潘开英小学英语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华晓薇小学英语无锡市东亭实验小学贾方小学美术无锡市连元街小学陆芳芳小学品德江阴市辅延中心小学钱琴学前教育无锡市甘露中心幼儿园吴昀学前教育无锡市侨谊幼儿园李惠渝学前教育无锡市实验幼儿园二、“名校长”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过建春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顾吉祥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唐江澎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沈建清无锡市堰桥中学王惠东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陈江辉无锡市第一中学葛伯炎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徐志方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秦榛蓁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姚建光宜兴外国语学校邱华国无锡市蠡园中学许昌良无锡市凤翔实验学校吴忠无锡市新城中学翟利岳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芮学良宜兴市湖滨实验学校王剑东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胡志强无锡市天一实验小学潘望洁无锡市育红小学顾燕萍无锡市扬名中心小学顾万春无锡新区旺庄实验小学钱阳辉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朱立群无锡市爱尔艺术幼儿园张蓓红无锡市崇安区中心幼儿园叶岚无锡市实验幼儿园。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锡教发[2017]203号【发布部门】无锡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7.09.08【实施日期】2017.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情况的通报(锡教发〔2017〕203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在锡各高校,各有关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崇高职业理想,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奉献给教育事业,经推荐评选,市教育局决定授予张丽娟等598名同志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现予以通报。

希望全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勤奋敬业,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附件: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无锡市教育局2017年9月8日附件: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598名)江阴市(137名)宜兴市(117名)。

关于做好第四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四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锡山教人[2007]5号———————————————————————————关于做好第四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学、中心(柏庄)小学、中心(爱尔艺术)幼儿园:为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步伐,为培养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奠定基础,推动课改、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市教育局决定在2007年开展第四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的评选活动。

现将做好这项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中小学(包括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教师进修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以后出生)、2001年9月前参加教育工作、原则上于2004年12月31日前教育教学业务达标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2. 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较显著。

3. 能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并能总结教学经验和撰写教学论文,有两篇市级或市级以上论文。

市评优课获三等奖以上者可直接参评。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幼儿园)、中学须分别获得大专、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区教学能手或区教学新秀学术荣誉(以后参评无锡市教学能手,凡35周岁以下的必须同时具有区教学能手和市教学新秀荣誉)。

三、评选人数全市评选600名,分配给我区的名额为50名。

按本区实际,40名在区教学能手中评选产生,10名在区教学新秀中评选产生。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1. 2007年5月至6月,各校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6月30日,向区教育局教研室上报参评人员名单、评审材料。

2. 2007年7月至11月,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区教学新秀进行业务测试(分学科作一次单元教材分析、按指定内容和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命制一份试卷、借班上一节公开课),对材料审查合格的区教学能手按参评区能手时的有关成绩审定。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锡教发[2012]34号【发布部门】无锡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5.28【实施日期】2012.05.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的通知(锡教发〔2012〕34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民办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适应我市教育现代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社会认可、成绩卓著的骨干教师和中小学校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11〕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评选无锡市第五批“名教师”和“名校长”。

我市第五批“名教师”计划评选40名,“名校长”计划评选2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无锡市“名教师”评选办法》、《无锡市“名校长”评选办法》(见附件1、附件2),认真组织推荐,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4)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师资处)。

联系电话:81821831,联系人:张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1:无锡市“名教师”评选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11〕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2年在全市评选第五批“名教师”。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对象及人数1. 无锡市“名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评选推荐时,要适当向义务教育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 评选对象原则上应为在职的无锡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江阴市第四批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

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江阴市第四批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

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江阴市第四批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无锡市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学人才,经过各级教育部门的精心组织,现决定评选无锡市第五批江阴市第四批中小学教学新秀。

以下是有关评选的通知:一、评选对象:本次评选对象为无锡市各级中小学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所有参评者必须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并在参评期间在江阴市的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旨在从教学能力、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综合评定。

具体的评选标准如下:1.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授课能力、教学方法等。

要求参评者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2.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综合素质、学生评价等。

要求参评者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帮助学生实现个人价值。

3. 教育教学改革:包括教学研究、课程设计创新、教学方法改革等。

要求参评者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能够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推动学校的教学改进。

三、评选程序:1. 自愿报名:参评者可自愿报名,并填写相关的报名表。

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日期为一个月后。

2. 个人自荐及推荐:参评者可以个人自荐或由他人推荐。

推荐信应详细陈述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工作表现、教学特点等。

3. 材料审核:评审专家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选初审名单。

4. 答辩展示:初审名单将进入答辩展示阶段。

参评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教学展示材料,并进行答辩。

5.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答辩展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月。

四、奖励措施:获得评选资格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以及相应的奖金补助。

同时,他们将被纳入本市教育系统的重点培养对象,享受相关的职称晋升、培训和科研机会等优惠。

五、其他事项:1.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宣传本次评选活动,鼓励中小学教师踊跃参与。

同时,要加强评选工作的监督,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临盘大杨学区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镇、名镇”,打造“魅力级索”,深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名师工程”,加快名师培养步伐,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我校“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加快构筑科学合理的优秀人才梯队,以更新教育理念、增长专业知识、强化教学技能为培训重点,带动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力争用3-5年时间培养出在全镇发挥带头和中坚作的优秀教师3-5名,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知名度较高的专家型教师1-2名。

三、名师工作室领导及成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鲍广祥名师成员及负责人:张凤英王丽丽田晓静赵桂云四、培养措施及途径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开展梯队式名师培养活动,构建名优教师培养新模式,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队伍。

1、以学校组建的名师办公室为主导,名师引领,整体推进。

我校将按照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把电子备课室设为学校的名师专用办公室,县级骨干教师赵霞为办公室主持人,成员有县级骨干教师刘芹、县级优秀教师马凤珍杨丽丽,校级骨干教师邢增双宁建美等教师。

名师工作室的这些成员都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积极进取、善学乐思,具备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学技能、教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名师工作室成立后,我校将在刘竹友校长的带领下,认真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布置的文件精神,积极地开展学科教育教学活动,加大力度进行“名师工程”的开展,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2、统筹组织,名师带头,教研组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学校名师工作办公室的成员,每人负责一个教研组,包干到组。

每一个学期初,名师工作室的负责人将根据本学期制定的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每个成员都负责一个教研组,定期开展团队研究和研讨活动,通过名师引领,团队互助,进一步开阔名师的视野,提升个教研组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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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修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11〕4号)精神,促进壮大提升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根本导向,以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坚持骨干引领,积极创设条件平台,推动内涵提升,着力培养中小学教育名家,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水平和素质整体提升,为建设一流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根本保障。

二、培养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分批选拔名教师和名校长若干名,制定专门计划实施提高培养,促进提高师德修养、创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素养、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水平,努力成为专业知名度较高的教育名家。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对象选拔范围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
教师和校长(园长)。

具体条件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2.教育教学业务过硬,具有较强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突出的教学业务专长,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能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3.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强,创新科研成果突出。

参与过省级或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专著、译著;
4.中小学校长应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积极开展现代学校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在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学成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一般应担任学校正职五年以上;
5.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原则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省特级教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或无锡市名教师称号,特别优秀的市学科带头人、市教科研带头人、市德育带头人也可申报。

已列为“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不再参选。

四、选拔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重点选拔培养德才
兼备、实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景的优秀教师、校长。

根据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各市(县)、区教育局推荐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经初审合格后参加全市统一推荐评选。

市教育局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组织教育教学展示和专家评审,研究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培养方式
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规律,通过专家指导、专题研修、实践提高、课题研究、学术提升等方式,促进培养对象加快成长。

1.专家指导。

依据培养目标和对象特点,建立培养专家组,选择著名专家、学者、特级教师名校长担任专家组成员。

建立培养对象学习研究小组,明确专家导师,实行导师负责制,进行个性化培养。

2.专题研修。

根据培养对象学科专业和特色特长,精心制定专题研修方案,研修采取集中研修和自主研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研修依托国内外高水平专业化平台实施,一般每年集中1-2次,每次2周左右。

3.实践提高。

引导鼓励培养对象立足本职岗位实践,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

组织安排培养对象到教育教学和管理相关重要岗位跟岗学习,努力促进其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提升、发展。

4.课题研究。

引导支持培养对象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选定课题,并由专家组论证确认后进行研究,以课题研究促进专业提高。

5.学术提升。

鼓励、支持培养对象积极参加省内外、国内外专业学术交流研讨。

帮助取得成就的培养对象总结经验,提炼思想,并择优资助出版学术成果。

六、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落实工作职责。

组成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培养工作。

明确项目(学科)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实施计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与指导,定期汇报培养情况,接受检查监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养任务。

3.强化动态管理。

“工程”每轮培养周期为3年,市教育局与培养对象签订目标任务书,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培养对象。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属民办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具体负责,及时了解培养对象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共同做好培养工作。

4.加大保障力度。

市安排专项经费,保障项目实施。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属民办学校要制定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培养人选参加各类学习研修活动,并提供配套资金,为培养人选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创造条件。

附件2:
第二批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第二批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
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所在市(县)区
类别
单位
姓名
填报时间
无锡市教育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使用(一式4份),制作时请用A3纸正反面制作,中缝装订。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

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类别为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某学科或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校长(园长)。

如:小学语文、中学物理、小学校长、中学校长。

4.获得奖励的名称,要按照获奖证书上的名称规范填写;填写批准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机关(单位)名称,以荣誉证书上的机关(单位)为准。

5.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与申报表分开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二、近五年来工作总结
(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的水平、能力和实绩等。


三、近五年来教育科研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



四、从事公开课、示范课等教学活动和培训指导青年教师等情况(校长还需填写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支援薄弱学校建设情况)
- 11 -
五、对未来三年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校建设的打算与措施- 12 -
六、推荐意见
- 13 -
- 14 -
附件4:
第二批无锡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15 -
填表人:联系电话:邮箱:-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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