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宿舍调整审批表-2018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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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营造安全、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为加强管理,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需在学校研究生公寓住宿。

确因特殊情况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不住宿(新生)或退宿(老生),必须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本办法所称的“校外住宿”,是指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以外的场所住宿(含校内其他住房)。

第三条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外住宿后,自行承担其在外住宿期间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责任及其他附带责任。

外宿期间,其必须严守法律和法规,不得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外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事、刑事等责任,概由本人自负,学校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教育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将情况通报家长。

对不服从管理者,视其情节逐级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在外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事、刑事等责任,概由本人自负,学校不予承担责任。

第二章研究生校外住宿的申请条件第五条全日制研究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校外住宿:1.系本校职工或直系亲属的(需人事处或相关学院证明)。

2.定向生源的研究生,其工作单位或委培单位要求研究生不在学校住宿的(需单位提出书面要求)。

3.因传染性疾病、身体残疾等各类病理性特殊情况,不宜在学生公寓集中居住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家庭所在地在汉中市汉台区的(需提供居住房屋证明、户口本证明)。

5.已婚研究生或有监护人(含直系亲属)在本地陪同居住的(需提供结婚证明或监护人书面证明)。

6.因培养需要,参加由培养学院或导师安排的实践实习或科研合作等需在校外住宿的(需导师提供相关协议材料)。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宿舍调整申请表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宿舍调整申请表
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经审批完毕后,其中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
2、申请人须持另一份申请表到宿舍管理员处对原住宿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调整手续,然后将申请表提交研究生指导员留存。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宿舍调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院系
导师
专业
联系电话
目前宿舍
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时间
调整理由
本人郑重承诺申请理由属实,并服从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调整安排。
本人签字:年月日
调整方式
□自行找好房源
调往宿舍
□服从学校调整
调往宿舍
院系意见
导师签字:年月日
研究生指导员签字:
(学院盖章)年月日
研究生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

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
XX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
姓名 学号
民族
专业名称
校外住宿类型 居住房屋户主
姓名 校外住宿 起止时间
性别 身份 证号 导师
校外租住 住 家
二级培 养单位
联系电话
层次 硕士/博士 学位类别
录取类别
定向/非 定向
家属联系电话
校外住宿详
省/ 市/ 区/
细地址 楼栋及门牌号
小区/
专业学 位/学 术学位
具体
居住房屋户主联系人电话
校外住宿原因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家属知情同意 情况
此栏经家属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后,也可由学生本人注明家属意见并代签。
家属签名: 年月日
导师意见
二级培养单位 管理部门及责任
人审批意见
二级培养单位盖章:
导师签名: 年月日
审批人签名: 年月日
XX 大学研究生院制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大工办发2010[52]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保证研究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整洁、优美、安静、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学校整合有限住宿资源,面向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优惠、有偿住宿服务的工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三条研究生宿舍资源实行申请制,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超出学制(学术型硕士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年,博士研究生4年)研究生的住宿申请。

如住宿资源充足,可接受超出学制博士生的延期住宿申请,延期一年的(博士生第5年)的学生,仍按学制内的住宿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延期两年(博士生第6年)的学生,按学制内住宿费标准的1.5倍收取住宿费,超过6年原则上不再安排。

超出学制的学生如需住宿,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部(院、系)研究生工作助理签署意见后,由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

定向、委培、半脱产及在职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视住宿资源情况,由后勤部门按市场化标准安排。

第四条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与学部研究生管理机构负责研究生宿舍安排及学习、生活、秩序维护和文化建设;学校后勤处负责研究生宿舍的规划、建设、住宿资源提供及日常维修工作;公安处负责宿舍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章入住第五条研究生新生入学时提出住宿申请,由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分配床位资源,学部(院、系)具体安排床位,报到时按指定房间(或床位)入住。

第六条符合入住条件未申请住宿的研究生可于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提出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宿舍申请表》,经学部(院、系)研究生工作助理审核,由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安排。

第三章调整与退宿第七条研究生入住后必须在指定的房间(或床位)住宿。

华工博士宿舍申请

华工博士宿舍申请

华工博士宿舍申请
面向对象
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可自愿申请调整住宿寝室: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至2022年9月未超过基本学制(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生为4年,直博生为5年),包括2018级直博生和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博士生;
2、申请人应为在校住宿学生,且因当年住宿房源紧张未曾安排至博留公寓住宿(因个人原因放弃校内住宿或放弃博留公寓住宿的学生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3、申请人在校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遵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文明寝室管理细则》等学校寝室管理相关规定,无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记录,能够自觉保持寝室卫生,入学以来所在寝室始终获评“文明寝室”称号;
4、申请人应保证主动配合此次住宿寝室调整安排,按要求自行完成物品整理、原寝室退宿及清扫、新寝室搬迁入住等工作。

因各类原因无法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学生原则上不予以审批。

吉林大学研究生住宿变更申请表(2018新版)

吉林大学研究生住宿变更申请表(2018新版)

↓ 向学院研究生办申请
↓ 向学院研究生办申请
意见:
意见:
意见: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 到学生处办理(本人)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注:退寝时间为每学期放假前2周, 或开学后前2周(以教学日历为准)
↓ 向所住楼宿舍管理员申请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 向所住楼宿舍管理员申请
意见:
验收情况:
验收情况: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注:南岭、新民、和平、朝阳 校区研究生,到所在校区综 合办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中心、前卫北、南湖校区 研究生,到学生工作部办理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 到学生处办理
意见: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 到学生处办理
意见:
公章: 签字:
年 月日
变更事项 学院 学号
原校区
吉林大学研究生住宿变更申请表
□入住
STEP1:打印此页并填写表格
□退
原房间号
2018年 12 月 24 日制
□延期住宿 性别 学历 学制
申请理由
签字:
年月日
STEP2:根据变更事项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办理入住
办理退寝
办理调寝
↓ 向学院研究生办申请

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校内住宿审批表

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校内住宿审批表
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校内住宿审批表
学院:专业:考生编号:
姓名
性别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联系电话
申请住宿理由:
研究生签名:
年月日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年月日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学院意见:
审批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月日
研工部意见:
审批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家住南京市主城区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2、有需求的研究生请于6月27日前将本申请由本人及家长签字后,拍照,发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ygl@.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
3、住宿安排在学校锁金村校区学生宿舍;教学地点在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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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宿舍调整统一由辅导员进行办理,研工处不接受未经学部(学院)审核的同学个人申请。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宿舍调整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部
专业导师Βιβλιοθήκη 联系电话目前宿舍入住时间
调整理由
本人承诺以上理由均属实,并服从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调整安排。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研究生辅导员意见
调往宿舍。
辅导员签字:年月日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研工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由辅导员确认调往宿舍后依次到研工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宿舍楼传达室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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