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讲义(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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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宪法学》全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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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全套课件目录CONTENCT •宪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国家基本制度与组织形式•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国家机构体系与职权划分•宪法实施与监督机制•当代中国宪法发展趋势与挑战01宪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宪法定义及功能宪法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功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

宪法历史发展脉络近代宪法产生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中国宪法发展中国宪法经历了多次制定和修改,逐步完善和发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01020304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宪法基本原则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权力分工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宪法与其他法律关系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与普通法律共同构成国家的法律体系。

宪法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关系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宪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宪法是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体现,国际法是国内法的重要渊源。

国家在制定和实施外交政策时,必须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02国家基本制度与组织形式80%80%100%国家性质及政权组织形式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差额选举等选举原则。

宪法讲义02

宪法讲义02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第一章将探讨宪法学的基础理论,这是宪法学首先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在辞源学上的含义中国古代已经有“宪法”一词,在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已经多次出现了这个词。

但是古汉语“宪法”一词,其基本涵义是典章制度、国家的组织。

这与今天“宪法”一词的内涵仅有少许联系,即“宪法”其中一个方面是关于国家制度、体制的,但是从根本上与现代的宪法概念是不同的。

在东方,日本最早实行立宪政体,当时日本人把西文中的“Constitution”和“Constitutional Law”翻译为“宪法”,并制定了东方最早的成文宪法,即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

把“Constitution”和“Constitutional Law”翻译成“宪法”是否没有体现“宪法”的本意?二、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宪法的法律性质与一般法律相比,在法律属性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统领其他所有法律。

这是因为,首先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宪法还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而一般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其次,宪法在所有法律规范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违反宪法的法律规范是无效的。

再次,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有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宪法的制定与一般的立法完全不同,是一国的最大政治问题,不是一般立法机关所能够胜任的,这就是为什么一国立宪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常不是一个机关的原因;同样道理,宪法的修改也不是立法机关可以单方面进行的,也必须是另外一个机关通过特殊的程序才可以进行。

当然,宪法也是法律之一种,宪法并不因为是根本法而失去其法律的属性。

宪法首先是法律,具有法律的一切特征和属性,然后才是更上位的法律规范。

(二)宪法的法律内容宪法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它调整人民与国家(通常表现为公民与政府)、政府机关与政府机关、全国与地方之间的权力职责以及权利义务关系,是规范政府权力运用行为和公民权利行使行为的法。

【法学】宪法学讲义 共(17页)

【法学】宪法学讲义 共(17页)

宪法是设定公权力、运行公权力、限制公权力的法。

从设定公权力的角度来说宪法是国家的组织法。

从运行公权力的角度来说宪法是民主制度法;从限制公权力的角度来说法:宪法是人权保障法。

成文宪法的特点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被认为具有内容上的根本性、程序上的严格性、地位上的最高性。

宪法的内容国家的组织、公权力的运行程序、人权的保障、基本国策、宪法自身。

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原生宪法、派生宪法宪法的渊源既指宪法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又指宪法关系主体力量的源泉。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宪法惯例、宪法性法令、国际公约、宪法解释、宪法修正案。

宪法惯例以本国国家的组织、公权力的运行程序、人权的保障、基本国策、宪法自身为内容;没有成文的法律形式,但得到人们普遍遵循的习惯和传统。

是宪法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

简言之,关于公权力运行的不成文的习惯和传统。

宪法关系受宪法的调整因公权力的运行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宪法关系主体:公民、国家、民族、利益群体、政党、外国人、宪法关系的客体:物、(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行为(权力行为power权利行为Right)。

宪法关系的特点:以right 和power的相互关系为基本内涵;以right制约power为基本精神;以power间的相互制约为重要补充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一定的出发点。

近代以来世界各国所普遍遵循的宪法基本原则。

民主、人权、法治、分权民主:作为君主制的对称,是关于公权力的根本归属的一种学说和制度,同时又是一种政权类型。

该学说认为,公共权力从根本上说属于国民全体,全体国民通过选举把公权力委托给特定团体或个人行使。

它是以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代议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关于公权力产生以及运行的法律制度。

人权:具有正当性、障碍性、现实性、普遍性的人类内心渴望;是内心渴望的法律化。

由于公权力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暴力型,决定了人权是与公权力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不是民事权利。

宪法学课件讲义(2024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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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职权
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 业、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
司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司法机关的定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 权、检察权的机关。
司法机关的组成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 行政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
宪法实施与监督 介绍宪法实施的主要途径,包括宪法解释、宪法 修改和宪法监督等,并分析其实施效果及存在的 问题。
基本权利保障 阐述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内容及其保障措施, 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宪法权威不足
01
分析宪法权威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如违宪行为频发、宪法实施
国家机构概述及分类
01
02
03
国家机构的定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 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 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的分类
根据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 性质不同,可分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等。
国家机构的特点
阶级性、历史性、强制性、 组织性。
立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立法机关的定义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
效果不佳等。
基本权利保障不力
02
探讨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如权利救济途径不畅、权利受
到侵犯时难以获得有效救济等。
宪政文化建设滞后
03
分析宪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滞后的原因,如宪法意识淡薄、
法治观念不强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具体措施,如完善宪法解释程序、建 立违宪审查制度等。

2024版宪法学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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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的改革与完善
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
建立高效、廉洁、公正、透明的国家机构,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 平。
国家机构改革的措施
包括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司法 体制改革等。
国家机构完善的方向
加强国家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权力制约的方式
权力制约的方式主要包括分权制衡、监督制度、选举制度等。这些方式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手 段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权力制约的意义
权力制约原则的确立,对于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维护社会的 公正和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CHAPTER 03
宪法制度
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 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 内容的活动。
宪法的适用
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 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内 容的活动。
宪法的遵守
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 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 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 动。
宪法实施的保障措施
政治保障
执政党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是宪 法实施的政治保障。
法律保障
通过实行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 讼制度来保障宪法的实施。
基本人权的意义
基本人权原则的确立,对于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 护人的尊严和价值,以及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进步具有重要 意义。
法治原则
01 02
法治的概念与内涵
法治是指国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通过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一 种治理方式。它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是现代国家治理 的基本方式。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专门机 关
宪法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 释、目的解释

宪法学讲义

宪法学讲义

一、宪法的基本理论
• 宪法的基本原则:
• (一)人民主权原则 • 1. 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 • 2. 我国一般表述为“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的过程中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 用和发展。 • (二)基本人权原则 • 1. 我国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三)法治原则 • 1. 法治原则的核心: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 和个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2. 在国家机构设置、国家权力行使各方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接受监督。 • (四)权力制约原则 • 1. 国家权力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简而言 之就是限制公权、保障人权。
例题
• 在我国,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 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 去处理问题。下 • 列权力中属于我国人大代表职权的是( ) • A.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 B.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 C.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D.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 B
例题
• • • •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包括 A.立法权 B.司法权 C.执法权 D.监督权 BC
4.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 • • • • ①提出议案、质询和询问的权利。 30 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才能提出议案. ②言论、表决免责权。 ③刑事豁免权。 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 或者刑事审判。 • 注意:乡级代表无刑事豁免权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 • • 1.性质: 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 省级区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为 5 年。

宪法学讲义—第二章

宪法学讲义—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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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8
九、西南护法至国会二次恢复

1.西南国会之议宪 2.新国会之议宪 3.省宪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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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8
十、国会二次恢复至临时执政制度消灭

1.民国十二年十月十日《中华民国 宪法》

2.民国十四年《国民代表会议条例》 及《中华民国宪法案》
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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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一月二日,参议院对于《组织大纲》尚有所
修正;其最要者,则为临时副总统的增设。
2.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约法》于三月八日经参议院议决。除由参议院即 日自行宣布外,并于三月十一日经临时大总统公布。
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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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约法》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异有两点: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 想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1.经济条件。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 济普遍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 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 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 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 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1911、11、3
1912、3、11 1913、10拟订 1914、5、1 1923、10、10 1925、12拟订 1931、5、12 1936、5、1 1946、12、25
清朝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重大信条十九条》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

宪法学讲义

宪法学讲义

公共事务学院张东波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概念(一)概念宪法是集中体现了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集团的根本意志和利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我国宪法部门包括三个层次:1、宪法典及其修正案(1988、1993、1999、2004)2、国家机关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人大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组织法以及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单项立法,如集会游行示威法。

3、宪法解释。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谓的根本大法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地位是重要、效力最高的法律部门。

宪法之所以是根本大法是因为:第一,从内容上看,宪法所涉及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对人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作出了总体的、纲领性的规范,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特点,而一般法律部门所涉及的内容是人们政治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的问题,具有局部性和具体性的特点。

第二、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

首先,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基础,在法律体系中,宪法处于“母法”的地位;其次,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再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权力和权利都来源于宪法的授予。

确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所有民族国家都维护的一项基本的原则。

第三、从生成的程序上看,宪法较一般法律有更严格的要求。

宪法的制定一般由专门机构承担,如制宪会议、宪法起草委员会等,而一般法律的起草和制定由常设的立法机关承担即可,无需成立专门机构;宪法的修改极其严肃,一般有特殊的规定;宪法的通过采取严格的绝对多数表决制,有的国家甚至采取全民公决的方式。

总之,确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是维护国家制度的统一,保障人民的权利,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

宪法讲义

宪法讲义
[ 宪法 ]
目录
1 宪法基本理论 2 国家形式 3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4 国家机构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理论
(一)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 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 容。 (二)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一)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划分 国家内部区域,调整整体与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关系的原则与方式。 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1、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织的单一主权的 国家。 2、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 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 ①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 合。组成邦联的目的主要有经济的、军事的和文化的要求。 ②联邦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省、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 制国家。
第三部分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 本义务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 (1)言论自由(2)出版自由(3)集会、游行、示威自由(4)结社 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公民的诉愿权 (五)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 3.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休息权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物质帮助权 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7.文化权利和自由 (七)特定主体的权利 1.妇女的权利 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3.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4.军人及家属的权利

宪法学教全套课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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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职权
2024/1/25
行政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国家的法 律和政策,管理国家事务。
行政机关的职权
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决定和命令,管理经济、 文化和社会事务等。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保障行政机关在 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
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民主监督等方面取得显 著进展,法治政府建设不 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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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面临挑战和问题分析
宪法实施监督机制不完善
当前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存在诸多不足,如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 程序不规范等。
公民宪法意识不强
部分公民对宪法的认知和理解不足,缺乏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 。
违宪行为查处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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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及其职权
司法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司法机关的职权
司法机关是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的总称,负责审判案件和检察工作, 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包括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等。
司法机关的组织和活动 原则
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机关 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保障司法机关依 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不受任何行 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 时,司法机关还应当接受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确保司法 公正和权威。
对于违反宪法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查处机制和惩罚措施。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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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和展望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建立健全的宪法实施和监督机制,确保宪法 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提高公民宪法意识
通过教育、宣传等多种途径,提高公民的宪 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人大宪法学讲义

人大宪法学讲义

第一讲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宪法学以宪法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学习研究宪法学要理论联系实际,把握本质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系统分析的方法。

第二讲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辞源学含义宪法一词在古代就已出现。

但是,其词意与近代宪法产生之后所指称的对象是具有很大差别的。

近代意义上对宪法概念的使用,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强调宪法必须是限制国家权力、保证公民权利的基本法律。

凡是不符合上述特性的法律都不能称之为宪法。

2、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含义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宪法渊源是其外部形式,宪法规范是其实质内容。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其内涵主要是指与一般普通法律相对应的根本法。

作为根本法,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内容不同;2、效力不同;3、创制程序不同;4、监督和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3、作为法学概念的宪法含义它泛指宪法学所研究的作为独特的社会现象而存在的宪法本质和宪法现象的总和。

(二)宪法的本质宪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存在和变更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这就是宪法的本质问题。

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本质的揭示比较符合近代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

宪法是一个国家内的根本法,作为法律,它集中体现了宪法制定者的意志。

在阶级社会尚存的历史阶段,宪法制定者的意志必然具有反映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的功能,只有到阶级社会消灭后的共产主义社会,宪法才真正地能够反映全民的意志,成为全社会所有成员共同意志的产物。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处于一个国家统一和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

宪法的根本法作用在于法律、法规必须依照宪法的规定产生,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法律、法规通过具体的制度来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等等。

另外,宪法也是一个国家实行法治的基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宪法学j讲义——word版

宪法学j讲义——word版

《宪法学》讲义绪论一、宪法学性质宪法学是一门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二、宪法学研究范围从宪法的存在形式来看,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包括:成文宪法、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

三、宪法学理论体系宪法学的理论体系,从内容上看应由宪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原理和宪法史论;宪法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国家构成的理论、国家权力理论和国家责任理论;公民与公民宪法权利理论,以及从国家、公民及其关系中衍生出来的具有宪法意义的相关问题的理论等部分构成。

四、宪法学研究方法第一,阶级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第二,历史分析与社会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第三,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第四,比较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宪法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在全面、准确理解宪法学中一些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能形成一个系统的有关宪法的理论知识体系。

教学重点内容提要: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精神,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作用,宪法制定,宪法修改,宪法秩序,宪法关系,宪法适用,宪法解释,宪法监督。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1、西方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在西方,宪法(Constitution)源于拉丁语的(Constitutio),本意是组织、确立、结构之意,用来指称古罗马皇帝以诏敕方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欧洲中世纪时,宪法则指体现国王同领主、僧侣、贵族之间关系的法律。

2、中国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中国历史上,“宪”或“宪法”一词多作名词使用,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和典章制度;此外,还可以作动词使用,指颁布或实施法律。

比较古代中西方关于“宪法”的含义,发现“宪法”一词都具有法律的含义,所不同的是,在西方宪法被视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法律,类似今天的组织法;在中国则没有这种区别。

近代意义的宪法概念,正是在这种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法律意义上发展起来的,并用“宪法”这一符号来表示这种新的法现象,且内容与组织法有一定关系。

宪法学讲义--周叶中

宪法学讲义--周叶中

绪论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关于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

包括公民权利的种类、内容、保障措施;国家权力的范围、配置模式。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形式上的宪法(宪法典)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性法律,如选举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宪法解释及典型性宪法案例)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一节宪法释义一、“宪法“词义的演变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①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②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③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的特别成立的;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①历史上,宪法是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对已经取得的权利进行确认的结果,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宪法都体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②内容上,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①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资产阶级宪法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

②社会主义宪法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③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三、宪法的定义宪法: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宪法的本质宪法的本质: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各种政治力量对比中,阶级力量对比居于首要地位。

宪法学讲义

宪法学讲义

2007-4-23
“五五”普法讲稿
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 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全国 工商联、无党派民主人士) 我国的各民主党派的性质: 它们都是我国的合法政党,都得到宪法的承认 和保护。它们在政治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组织上则是独立的。各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的 章程和组织机构,可以独自处理自己的内部事 务。民主党派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 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应受到尊重。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为基本方针。
2007-4-23 “五五”普法讲稿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 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政党制度概述: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即某一特定的阶级为了掌握国家 权力或影响政府,而由本阶级中最积极的分子组成的 一种有组织、有纪律、有纲领的政治组织。 二、资产阶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主要作用: 1、控制政府 2、控制议会 3、操纵选举 4、制定政策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2007-4-23 “五五”普法讲稿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类型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情况各不相同,按照民族组成 来划分,我国民族自治的地方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 2、以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又包括 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民族聚居区共同建立起来的 自治地方。 3、由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 民政府。
2007-4-23
“五五”普法讲稿
第四章
本章的重点:
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 2、选举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三权分立制 5、民主集中制

宪法学讲义

宪法学讲义

(五)我们需要怎样的人权实现模式 立法化 司法化 立法与司法的对话


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实施了近20年的《城市 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2003年周一 超事件后,经过一系列的行政诉讼,2009年全国 人大通过《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对肝炎病原携带 者的限制,2010年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教育部发出通知,入学、入职体检均不得再进行 乙肝检测;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务院废止 了食品质量免检制度;2013年唐慧事件后,全国 人大常委会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中国的立法、 行政和司法机关积极配合相互合作保障人权。
二、司法审查的强化与弱化 美国的司法审查体制不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德 国的专门宪政法院的模式可能比美国的司法审 查模式更具有影响力。

(一)德国联邦宪政法院 1、地位 (1)联邦宪政法院的院长职位仅次于联邦联邦总统、 联邦总理和联邦参众两院院长; (2)《基本法》明确授予宪政法院以司法审查权, 1951年的组织法明确规定:“联邦宪政法院的决定约 束着联邦和州的宪法机构,以及所有法院与公共权力。 (3)宪政法院的独立性,1960年法院在人事预算上 完全独立,司法部长曾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但1960 年以后,宪政法院取得完全的独立,自行处理所有内 部事务。法官的任职, 1970年的职务任期法规定,宪政法院的法官每届 任期12年,不得连任,达到68岁的法官必须退休 (4)1968年,联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而非同寻常地 承认,即使在战备状态下,联邦宪政法院仍然保持其独 立地位和职能

(二)议会主权下的司法强化 1、新西兰 新西兰的人权法案于1990年以普遍法的形式 制定。很多权利在法院并不直接具有可执行性。 该法院明确禁止法院引用人权法案中的某一具 体条款以否定某一制定法,或以某一制定法违 反了人权法案的条款而拒绝执行该法律。

宪法学讲义—第三章

宪法学讲义—第三章
2014-8-28 2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人民 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 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其构成宪 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 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人民 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 极目的,权力制约是基本手段, 法治是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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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主权原则
一、人民主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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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最高权力的特质,即在其不受任何人为的法律的限
制,而只受上帝的法律或自然的法律的限制
在欧洲中世纪内,封建制度盛行,教权又与君主争雄,
城市以及基尔特(职业团体)则往往享有极大的自主 权;所以政权分裂,在同一地域内,往往有数种相互 抗衡的机关或权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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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在权利方面, 人们生来是并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 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 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凡权利无保障……的地方,就没有宪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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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本人权原则
一、人权理论的历史发展
人权(human rights ; rights of man)是指作 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 个人为满足其生存 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 就人权最原始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 权利、道德权利。 人权口号是由17、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 家最先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 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但也有学说认为:“国民”一般被理解为有别于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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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讲义(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
B.7
C.10
D.15
2、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
A.依法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
D.可以和王某协商
3、王某贩卖盗版光碟被文化局查处,罚款1000元。

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复议机关也维持了处罚决定。

王某逾期不履行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如何处理?()
A.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C.由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B.地方性法规.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
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6、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

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

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

李某不服,申请复议。

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
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
B.60日
C.一年
D.两年
8、王某贩卖盗版光碟被文化局查处,罚款1000元。

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复议机关也维持了处罚决定。

王某逾期不履行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如何处理?()
A.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C.由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
10、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

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11、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13、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
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14、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一并
B.单独
C.事后
D.事先
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
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D.上级行政机关只能责令复议机关受理
16、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
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17、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
B.7
C.10
D.15
18、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19、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20、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1、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22、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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