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触探试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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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触探试验方案
梧州环城公路土建3-2工区
动力触探试验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检测内容:软基处理段的地基均匀性、密实性及其承载力检测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目录
一、动力触探试验范围 (4)
二、编制依据 (5)
三、检测人员、仪器设备 (5)
四、检测环境 (5)
五、地基承载力要求 (5)
六、检测工作流程 (6)
七、检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
八、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及意外情况时的处理 (7)
九、检验后的检查 (8)
十、原始记录 (8)
十一、数据的分析处理 (8)
十二、检测报告 (9)
十三、附表 (9)
一、试验范围
本标段软基大部分为水田路段,由于长期受到水的浸泡,冲击层粘土呈现软塑饱和状态,形成软土地基,路基填筑后极易形成沉降或不均匀沉降过大,导致路基剪切、滑动破坏等现象,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后方能填筑路基。本标段软基处理办法有:换填法、水泥搅拌桩法等二种处理手段。
根据设计要求,软基处理正式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动力触探试验,以确定水泥搅拌桩桩距和软基换填深度,指导现场施工。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进行力学分层,评定土的均匀性和物理性质(状态、密实度)、土的强度、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软硬土层界面、检测
地基处理效果。
本工程动力触探试验范围见附表。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2)《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规程》YS 5219-2000
三、检测人员、仪器设备
3.1、检测人员:总包试验人员、监理试验人员,我工区试验
人员。
3.2、仪器设备:轻便圆锥动力触探仪(探头、触探杆、穿心锤)。
3.2.1仪器设备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3.2.2仪器有效性:仪器设备每年进行一次自检,其技术指标符合仪器质量标准的要求。
3.2.3仪器保护措施:运输过程中应将圆锥头拆卸并包装妥当,避免锥头受撞变形。
四、检测环境
检测场地表面局部平整,无积水。
五、地基承载力要求
根据设计要求,软基换填和水泥搅拌桩路段地基承载力要求不小
于150Kpa。
六、检测工作流程
6.1、测量放样
试验前我工区测量人员对路基放样,标出路基中桩、两侧边桩,作出明显标记,确定软基处治范围。
6.2、测点布设
现场做触探试验每20米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至少做触探试验3个点,触探点离边桩至少3米位置,相邻2个的触探点不大于20米。断面检测换填深度大于设计深度0.5米时,则触探点应加密至5-6个点,最终确定换填的深度。
6.3、触探试验
3.1、采用自由落锤方法;落距须严格控制在50cm±2cm;
3.2、在原地面触探并计录每打入土层30cm的锤击数。
3.3、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同时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保持探杆垂直度;锤击速率每分钟宜为15~30击;
3.4、每贯入1m,宜将探杆转动一圈半。
3.5、当贯入30cm超过100击或当贯入15cm锤击数超过50击时,可停止试验,并记录50击的实际贯入深度,按下式换算成相当于30cm 的标准试验击数。
N10=30×50/△S
式中△S-----50击时的贯入度(cm)
N10---贯入30cm的锤击数
3.6现场做动力触探试验严格按照小黑板写出工程名称、里程桩号、试验时间等信息,并拍摄不少于2张的照片。
6.4、检测数据归档
工区试验室人员和总包部工地试验室进行轻型触探试验检测承
载力,总监办见证,对有问题的触探试验路段,由总包部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上报宏梧公司,四方收集资料在现场共同确认换填深度。
七、检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1、检测人员进入工程现场检测时必须佩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防帽等
7.2、其它安全事项应严格按梧州外环高速公路3-2项目有关规定进行。
八、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及意外情况时的处理
8.1、意外情况
8.1.1触探试验过程中如发生非人为的自然事故而造成试验中断,应保护样品原样,待恢复正常以后,如对检验工作质量无影响,则试验可继续进行,否则检验工作重新开始。
8.1.2检验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中止试验,保护样品原样,待排除故障,修复后方可继续试验,如继续试验影响检验质量及结果,试验工作必须重新开始。
九、检验后的检查
(1)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2)对全部检验数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
十、原始记录
10.1、现场检测数据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在规定的原始记录表格中,并要实时完成。记录信息应完整、全面、清楚。原始数据和测量结果应由本试验室人员和总包试验室人员、监理共同判断见证;在路途中注意保密要求。
10.2、原始记录内容填写应完整,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10.3、原始记录如确需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在右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
10.4、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试验位置、探杆长度、试验深度、锤击数、贯入度等。
10.5、每个桩号所采集的数据必须只有一个唯一性标识,防止混淆。
十一、数据的分析处理
11.1、数据处理:数据采集完成后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对锤击数进行修正。
11.2、轻便触探试验记录,并应对试验过程出现的异常现象作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