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村土地房产外业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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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村土地房产外业测绘成果

检查验收规则(试行)

1 总则

为保证农村土地房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农村土地地籍和房屋产籍的治理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特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畴

本规定适用于农村成片土地房产外业测绘的数据和信息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3 检查、验收的差不多规定

本调查测绘产品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3.1. 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和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各级检查验收中发觉的咨询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式样见附录B)。

3.2 二级检查合格后由分局成立的检查验收组实施产品成果最终验收工作。

3.3 各级检查、验收工作通过对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的检查验收和外业实地勘测、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4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代替。各级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分不写出检查报告和验收书。

4 检查验收的职责范畴

4.1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治理局权籍处负责检查验收工作的总体和谐,负责验收方案的制定,并适时对部分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4.2国土资源与房产治理局所属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报告并认定验收结论。

4.3各生产单位的作业人员对作业成果质量负责;各级检查人员对其所检验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单位对其招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上工序对下工序负责。

5 检查工作的实施

生产单位应按托付方规定的生产进程分时期进行时期性成果的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并及时提请托付方对时期性成果进行验收。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法如下:

5.1 检查工作应按“检查验收依据”的内容逐项进行对比检查,重点参考附录A所列各项进行检查,一、二级检查均应将发觉的咨询题跟踪记录,填写《土地房产测量质量检查跟踪记录表》(式样见附录B)。

5.2 实施调查测绘任务的作业人员对作业成果进行自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整理上交资料成果。作业组、中队(室)对作业人员上交的成果进行过程检查,承揽该调查测绘任务的生产单位对过程检查合格的产品进行最终检查,二级均为100%的成果全面检查。

5.3 在过程检查、最终检查时,如发觉有不符合技术标准、质量要

求的产品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退回被检单位,并视具体情形,令其进行改正或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进行检查,直到检查合格为止。最后一次检查填写的《土地房产质量检查跟踪记录表》应随案宗提交。

5.4 产品经最终检查、返回作业人员进行修改处理后,按“附录A”评定产品的质量,并按附录C的规定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经生产单位领导审核后,随产品一并提交验收。

5.5 产品经最终检查后,生产单位按《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评定产品质量,验收单位予以核定。

5.6 生产单位按合同和本细则对调查测绘产品实施(分批分片)最终检查合格后,应向各分局提交以下文件

5.6.1书面形式的申请验收报告

5.6.2成果资料索引及讲明。

5.6.3 符合发证要求的每宗地的宗地图、房屋分户分层平面图

5.6.4 1:1000行政村现状数字化地籍图

5.6.5 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宗地面积统计表及房屋面积统计表

5.6.6 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上述各测绘成果数据光盘

5.6.7 技术总结(或分片技术小结)

5.6.8 测绘产品检查报告

6、验收工作的实施

6.1验收部门在收到生产单位分时期成果的最终检查报告及验收申请书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亦可托付具有检验资格的检

验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测绘产品经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

6.2 验收部门应依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和不低于10%的比例对被验收产品进行详查,其余部分作概查。详查样本按随机抽样的方法从申请批中抽取。

6.2.1 验收部门在验收时采纳简单随机抽样法,一样按申请批数量N的10%抽取样本(n)。当宗地批数量N≤10时,n=2;当N>10时,且N×10%不为整数时,则取整加1作为验收样本数。

6.2.2 验收部门对样本进行详查,对样本以外的产品一样进行概查。

6.2.3 样本体会收有质量为不合格产品时,要将检验批全部(严峻缺陷时)或部分(重缺陷时)退回被检单位,令其重新检查、处理,然后再重新复检。

6.2.4 凡是复检的申请批,必须重新抽样。

6.3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方按附录D的规定编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报权籍处备案,验收报告随产品由各分局归档,并送生产单位一份。

7 成果质量评定标准

7.1 质量评定差不多规定

土地房产测绘产品质量由生产单位评定,验收单位则通过检验批进行核定。

土地房产测绘产品检验批质量实行合格批、不合格批判定制。

7.2 检验批质量判定。

对检验批按规定比例抽取样本;若样本中全部为合格品以上产

品,则该检验批判为合格批。若样本中有不合格品产品,则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批。

7.3单位土地房产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方法

采纳缺陷扣分法评定单位产品质量水平(按缺陷权比运算,评定时另行规定,具体见附录A)。

8. 检查、验收的依据

8.1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8.2《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8.3《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8.4《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厦国土房[2003]277号)

8.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

8.6 《数字化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GB/T18316-2001)8.7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8.8 测绘合同和招标文件

8.9 国家和本地区其他有关业务、技术规范

9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

9.1操纵测量

9.1.1操纵测量插网(或插点)的布设和标志埋设是否符合要求。9.1.2 点之记内容的齐全、正确性

9.1.3 起算数据和运算方法是否正确,各类操纵点的测定方法是否正确,平差的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9.2 地籍要素测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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