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11)

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11)

分类编号:SG-XC版本编号:2017-01生效日期:2017-12-01珠海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二〇年月标准文本使用说明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

3.“[ ]”及“”为填写项,除了备案编号及备案日期之外,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及“”。

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规则》对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至8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其它内容由招标人按照《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自行确定,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备案编号:[ ]备案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货物招标文件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5.各类人员组成16.投标报价17.承包合同18.签订合同19.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20.废除中标21.附件列表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技术标评标要素表3.经济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组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设备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评标、定标、中标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1.3 项目名称[ ] 1.4 项目地址[ ]1.5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其他[ ]。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2010年2月23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作出如下修改: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为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之二,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不得超过五百万元,其他招标不得超过一百万元。

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的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最高可以为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之五,且不受上述五百万元最高数额的限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至少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限三十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现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附: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本办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的招标。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市交通、水利、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协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以及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九届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

市长姚奕生2017年10月20日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公布日期】2006.06.16•【字号】珠财采购[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珠财采购〔2006〕5号)各区(经济功能区)财政局、监察局,市直各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为了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抽取行为,保证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珠海市财政局和珠海市监察局制定了《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抽取行为,维护我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公平和公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的实际和资源整合要求,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建立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

珠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通过专家库进行管理。

第三条评审专家资格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认定。

市财政部门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和聘请评审专家。

第四条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实行管理和使用相分离制度。

市财政部门负责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抽取使用机构”)提供专家资源服务平台;抽取使用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其采购项目(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所需评审专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五条抽取使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专家抽取内部监督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抽取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2019)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2019)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2019)【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公布日期】2019.07.23【实施日期】2019.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已经2019年7月1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九届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姚奕生2019年7月23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作出如下修改:一、将第七条修改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删去第八条。

三、删去第十六条第二款。

四、将六十八条调整为六十七条,修改为:“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符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标后评估、跟踪等监督制度,预防和纠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增加一条为第七十七条:“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和招标答疑等,无须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可以直接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编制并发布。

”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操作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操作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操作规定(暂行)一、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加强信息保密,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是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下称招标项目),由于投资规模较大或珠海本地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数量不足,为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前往其他地区抽取评标专家的具体实施过程。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下称管理局)负责审核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申请,组织、安排、监督赴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工作。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下称申请人)可以向管理局申请异地抽取评标专家:(一)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内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评标专家少于五十人的;(二)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五千万元以上的;(三)申请人或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并且理由充分的。

五、申请和审核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一)申请人提出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申请的,应当在距招标项目开标时间至少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局提交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申请书、《珠海市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招标人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承诺书》、《关于赴异地接收评标专家的函》及《抽取专家回避单位名单》。

申请人不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管理局不予受理。

(二)管理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审核同意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好出行车辆;审核不同意的,管理局应向申请人说明审核不同意的理由。

(三)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评标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赴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集中时间和集中地址。

六、除必须说明的事项外,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中的以下信息:(一)招标项目名称;(二)招标项目投资规模;(三)招标项目开标、评标时间;(四)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所需的人数、职称和专业要求;(五)回避单位名单;(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概况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简况及主要技术要求1.采购项⽬概述1.1项⽬背景年⽉珠海市政府采购⽹开始正式运⾏,⾸先将珠海市政府采购的各个业务环节通过⽹络操作,实现了⽹上申请、确认、发布公告、询价、确定供应商,做到采购的全过程通过计算机实时监管,从⽽将采购单位、财政部门、采购中⼼、供应商等部门,以政府采购为桥梁连成⼀体,构建了⼀条“⽹上采购链”。

年⽉,上线了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等⼦系统,截⽌到年⽉,供应商总量为个;采购单位总量为个;采购规模为亿元。

系统项⽬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基础数据及门户⽹站各⼦系统先后投⼊使⽤,系统的开发公司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长期投⼊⼈⼒现场技术⽀撑,保障了软件项⽬的稳定运⾏。

1.2项⽬现状⽬前所使⽤的珠海政府采购系统使⽤时间已将年,受当时的开发技术及法律法规的限制,系统已不能满⾜当前的业务需要。

同时,系统的数据量在不断增加,造成政府采购系统的服务器每天就需重启。

国家于年发布了电⼦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财政部也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及技术规范,,还因将要与⾏政监督平台及后续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提供多代理机构业务操作,使各监管部门能从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数据,原有的政府采购系统已不能满⾜⽬前使⽤要求,迫切需要对原系统进⾏升级改造。

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是珠海政府采购系统的开发及维护商,是国内成⽴最早、规模最⼤、市场占有率最⾼的基于互联⽹电⼦化采购的企业,对政府采购业务⾮常熟悉。

由开发公司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对现有系统进⾏升级改造,能更好更快的对原系统进⾏⽆缝升级,满⾜以后的电⼦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

1.3升级改造⽬标对政府采购系统进⾏升级,升级改造后的系统需要进⾏内外⽹交互的⽆缝对接,考虑预留将来公共服务平台对政府采购的综合监管功能。

此次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升级改造必须⾼起点、⾼要求。

具体达到以下升级改造⽬标:●规范性:遵循国家和地⽅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系统安全性、保密性:确保系统能全天候正常运⾏;采⽤电⼦政务中⼼发布的数字证书来保障政府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安全,同时充分利⽤电⼦政务已有的防⽕墙、⼊侵检测、⽹页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产品来保障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的安全,最⼤程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数据安全性:确保数据不被任何原因所破坏、篡改或销毁;●先进性:在软件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上,引进国内电⼦政务建设的各种先进技术,确保项⽬在年内保持国内技术领先;●易⽤性:界⾯风格统⼀、操作简单、⽂档齐全,易学易⽤;●开放性:本系统可以与采购预算系统、国库⽀付系统、内⽹等系统进⾏数据交换,形成区域性互连互通的政府采购信息⽹。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9修正)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9修正)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10月2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23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本市依法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国家和省对交易平台适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负面行为信息记录表(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负面行为信息记录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1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信息记录表(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评标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评标评审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评标评审地点:
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注:1.填写“详细情况描述”栏应当填写时间、地点、责任主体和基本事实描述等要素信息,必要时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不存在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的无需填表;
3.本表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后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信息记录表(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评标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评标评审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评标评审地点:
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注:1.填写“详细情况描述”栏应当填写时间、地点、责任主体和基本事实描述等要素信息,必要时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不存在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的无需填表;
3.本表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并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12.29•【字号】珠规建招[2010]7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珠规建招〔2010〕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效率,规范项目中标后的管理,及时解决招标投标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直接向我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反映。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效率,规范项目中标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采用两阶段评标办法的建设工程项目,第一阶段通过技术、业绩、信誉标书评审确定了投标人得分,第二阶段经济标书评审采用合理低价评标,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全部有效报价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首次有效报价平均值以下的有效投标报价为五个以上的,应当将首次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以下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二次平均,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二次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书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以下办法选取:(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3-9家的,全部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经济标书评审;(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10-20家的,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经济标书评审;(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21家及以上的,取得分最高的前十五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经济标书评审。

评标专家评标考核成绩记录表【模板】

评标专家评标考核成绩记录表【模板】

评标专家评标考核成绩记录表出勤情况(签名):时间:年月日工作态度、违规事项(签名):评标质量(签名):注:1、请在项目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或者评审完成后完整填写本表,其中出勤情况由中心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员负责打分、记录,工作态度、违规事项由中心其他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打分、记录,评标质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打分、记录,各填表人签名确认后投入“意见反馈箱”;2、请填表人按下列考核指标对评标专家进行打分,并在记录栏里注明是根据哪一个指标进行扣分,比如出现“四、违规事项第(1)的内容,就在相应记录栏中填写“(1)-5”;3、本项目的评标考核成绩得分为100分减去各项扣分。

联系部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信息部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考核指标:一、出勤情况(20分)(1)迟到的,十五分钟以内扣2分,十五至三十分钟扣4分,超过三十分钟扣8分;(2)承诺到场又无故不到场的,扣12分;(3)未经同意提前离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8分;(4)其他违反考勤纪律的情形,按一般、轻微、严重分别给予2分以上、6分以上、10分以上的扣减。

二、工作态度(25分)(1)被推选为主任评委但拒不接受的,扣2分;(2)在评标现场谈论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或者评审项目无关事项的,扣2分,经工作人员提醒仍继续的,扣6分;(3)在评标现场大声喧哗或无理取闹的,扣5分,经工作人员制止无效的,扣10分;(4)不执行珠海市现行评标专家劳务费标准,索要高额评标劳务费的,扣12分;(5)故意拖延项目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或者评审时间的,扣10分;(6)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不予以积极协助、配合的,扣10分;(7)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或者有关会议的,扣5分;(8)未及时更新个人注册资料导致在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中不能有效回避需要进行评标专家补抽的,扣5分;(9)其他有违评标专家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的行为,按一般、轻微、严重分别给予2分以上、6分以上、10分以上的扣减。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府[2008]6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府[2008]6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府〔2008〕60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五月三十日珠海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珠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关于国有集体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的通知》(粤府〔2003〕7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通知》(粤府〔2006〕6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是指政府或所属单位以及政府授权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拥有、控制或掌握的经营性、垄断性或特许经营性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租赁权。

(二)市政公共设施的户外广告设置权。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隧道、码头、立交桥、城市轨道、铁路等)及其他公共资源衍生的冠名权。

(四)公路客运、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和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的经营权。

(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机动车加油(气)站经营权、旅游资源开发权和经营权。

(六)小汽车吉祥号牌使用权。

(七)依附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如迎春花市经营权、烟花爆竹专营权、流动摄影点经营权)。

(八)缉私罚没公物的处置权。

(九)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权。

1.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资格审查委员会操作手册

1.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资格审查委员会操作手册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资格审查委员会操作手册V2.1资格审查系统操作第一步:资审委员账号登录;a.招标代理在资格审查会议时,在资格审查专家姓名后面随机增加数字串组成专家账号,登录密码为专家的证件号码。

b.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资格审查会;选择标段,点击“资格审查会”按钮进入[资格审查会]页签。

第三步:查看投标企业投标承诺书和标书;进入资格审查会页面对投标企业进行审查;点击“投标承诺书”和“查看pdf”,可以查看企业投标时上传的资格审查资料。

第四步: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要素对各企业进行审查;a. 在资格审查页面,点击“审查”按钮,进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资料的审查弹框;b.审查弹框中,在[资料]一栏点击“查看”,可查看企业上传的对应的资料;[是否通过]一栏,默认全部合格,可点击选择“不合格”;如审查不合格的,在[不合格原因]一栏,手动输入不合的原因;c. 审查弹框中,全部要素审查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完毕后关闭审查弹框,即可对下一家企业进行审查。

保存后,该企业的“是否评审”变为“已评审”;第五步:可对有疑问的投标企业发起质询;仅主任专家有提出质询功能,非主任专家只能查看质询a.主任专家,在[资格审查]页面可对有疑问的企业进行质询,点击“质询”按钮弹出质询弹窗;弹窗中点击“新增”,可对该企业新增编辑一条质询信息:输入“标题”、设置“回复截止时间”(即规定企业在此时间之前进行回复)、编辑“内容”,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向该企业发起质询。

b.所有专家可以查看质询,并查看企业的回复;点击“查看质询”按钮,弹窗显示发起过质询的所有企业的质询信息,弹窗中点击“查看”即可查看该条质询信息(如果企业有回复,一并显示回复内容)。

第六步:所有企业审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之后,系统自动生成pdf审核结果;点击“pdf签名”进入签名页面;在签名页面点击“打开手写板”,在手写板上签名确认后点击“手写签名”,签名成功后点击“保存文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专业资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按照本办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的招标。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市交通、水利、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协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组建、管理以及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

市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及咨询服务。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当收集、保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诚实信用原则,反对恶意低价竞争。

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概算、预算、招标投标、建设过程当中的重大变化、竣工验收、结算支付等情况,在相关工作发生或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通过政府指定的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珠建招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建招规〔2022〕2号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机制体制,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与评标第五章定标与中标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择优、竞价、廉洁、高效理念;树立契约精神,倡导合法竞争。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过程及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廉政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关于电子化招标投标的规定。

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

1、由于我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已变更,如证书、证件、奖项或业绩中的公司名称为原公司名称,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可以证明为本公司证书、证件、奖项或业绩?答:可以。

2、因本项目2017年08月10日9点30分开标,当日我司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两个监理项目的投标,部分业绩资料原件需共用,请问本项目业绩信誉标书中已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原件是否可以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人的监督下从另外一个项目的评标室拿来查验?答:可以2、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若存在分标段、分期或分项目施工的,业绩时间是否可以以最后的竣工验收报告所载为准?答:可以,若项目为分标段、分期或分项目施工的,业绩时间按最后的竣工验收报告所载为准。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对项目进行细化且有部分项目存在更名情况,导致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名称不一致。

请问: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监理单位委托说明的函”来证明?答:招标人(即项目委托方)出具的项目更名的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评审的依据。

3、因本项目2017年08月10日9点30分开标,当日我司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两个个监理项目的投标,部分业绩资料原件需共用,请问本项目业绩信誉标书中已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原件是否可以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人的监督下从另外一个项目的评标室拿来查验?答:根据招标文件第条的现场原件查验要求,投标人在同一时间同一评标区使用同一份材料原件的,开标现场提交的材料原件应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下进入评标区,评标过程中,投标原件应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传递。

4、由于我司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已变更,如证书、证件、奖项或业绩中的公司名称为原公司名称,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可以证明为本公司证书、证件、奖项或业绩?答:投标文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中原公司名称或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其他证书证件公司名称一致的,可以作为公司证书、证件或业绩的证明文件。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7 2.1 节支率分析 .......................................................................................................................7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8 三、采购供应商 ...........................................................................................................................10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0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0 四、采购代理机构........................................................................................................................12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2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3 五、信用风险 ...............................................................................................................................14 附录 .............................................................................................................................................14

珠海市平沙镇三资交易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珠海市平沙镇三资交易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 平塘河岸雁趣园房屋租赁
珠海市汇平生态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
\
2023-01-20
2
珠海市华利达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 珠海市华利达建设安
司迎雁北路 244、246、24...
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22-08-24
3
珠海市平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 珠海市平沙房地产开 平一街 123 号(怡轩商住楼)1... 发有限公司
近 3 年(2020-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2 / 13
1.3 代理项目规模
1.3.1 代理项目规模结构 近 1 年珠海市平沙镇三资交易中心的代理项目数量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总代理项目数量的 100.0%。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3.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企业采购系统
序 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工作人员现场行为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的进场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的现场行为,提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质量,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政府72号令),结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标代理准入和人员安排
(一)凡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均应经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备案登记。

(二)经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其所属项目工作人员在进场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前,应接受交易中心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场代理。

(三)进场前,相关招标代理应成立经招标备案的项目工作组,工作组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工作组的场内招标代理活动,交易中心只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逐次考核。

(四)经招标备案的项目工作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向交易中心提出变更确认。

(五)项目工作人员因违反本规定被取消现场代理资格的,可在禁止期届满后,由其任职招标代理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中心重新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能再次进场代理。

(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项目工作人员,因本人更换任职招标代理的,应在离职前十五日由现任职招标代理向交易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取销其上岗资格,否则交易中心不受理本人新任职招标代理的进场上岗申请。

二、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人员场内工作要求
(一)项目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流程,熟练使用交易业务管理系统。

(二)所有进场项目工作人员应按交易中心要求统一着装,准时到位,挂牌上岗。

(三)项目工作人员有责任指引、督促招标投标各方按规定完成网上注册、投标保证金递交、交易服务费缴纳、中标通知书签订及投标、中标人退保、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等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报送相关文件资料。

(四)项目工作人员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30分钟到达交易中心并进行考勤签到,在指定位置领取场内工作专用马甲,佩戴工作牌或姓名夹。

(五)项目工作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应严格遵守交易中心的开标、评标工作制度,指引进场相关人员存放电子通讯
设备和组织签到,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完成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答辩释疑等工作,并做好项目交易信息的录入和保存以及相关书面记录。

(六)项目工作人员应组织好场内招标投标活动,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共同维护开标评标现场交易秩序。

(七)项目工作人员应尊重评标专家,为评标专家创造良好的评审工作环境,并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评标劳务费。

(八)项目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和工作纪律,不得将项目开标评标过程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或无关人员,不得干预评标专家的评审活动。

三、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人员场内工作责任
(一)项目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黄牌警告:
1、在项目申请、答疑、开标、评标、定标、退还投标保证金等阶段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
2、未有效指引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的;
3、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勤签到的;
4、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有效证件的;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抽取评标专家或申请资料不齐的;
6、未认真做好评标专家到场引导、电子通讯设备统一存放等工作的;
7、对招标工作程序不熟悉或对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差错率较高,尚未引起不良后果的;
8、在整个场内交易过程中对争议性问题、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做好书面记录的;
9、未在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内按时、准确录入和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数据资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未积极督促中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11、未积极协调督促招标人按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项目合同的;
12、其他违反规定的情节轻微行为。

(二) 项目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红牌警告:
1、擅自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人名义从事场内招标代理活动的;
2、擅自修改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的;
3、擅自调整项目招标议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
4、超过项目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
5、未在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内按时、准确录入和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数据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招标工作程序不熟悉或对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差错率较高,引起不良后果的;
7、向投标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开标评标过程相关信息的;
8、未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评标劳务费被投诉查实的;
9、现场诱导、干预、影响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工作的;
10、其他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三)交易中心将对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人员的场内代理行为进行记录,并按“一标一考”制度予以处理和公示。

对黄牌警告累计三次或红牌警告一次的项目工作人员,予以通报,并禁止其三个月的进场代理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考核结果,将呈报行业管理部门,纳入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行为考核评分。

四、本规定同样适用于自主招标的招标项目工作人员;规定内容由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