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的信托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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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与保险合作前景广阔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也是一种金融中介业务。信托业 务的本质就是整合、沟通信托财产的供需关系。 信托与保险的战略合作,可以推动信托、保险的产品和服务 创新,挖掘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开发个性化产品,满足 社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使信托、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更 好的发挥,实现多方共赢。
三、保险资金与信托的异同契合
信托与保险四: 信托与保险还可在国有财产、个人财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等方面共同开发产品。发掘有利于相互品种设计的市场 信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同时通 过信托与保险的联手合作打造适应金融国际化要求的复合型 金融人才队伍,进而使信托、保险双双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 能和经济效能。
三、保险资金与信托的异同契合
信托与保险一: 保险业的经营风险具有非控性、突发性和联动性等特征。 如恐怖事件、飓风等巨灾事故的发生产生的高额赔付对保险公 司的经营有巨大的冲击力,巨灾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从 长期看又有一定的必然性。为此,可推广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的经验,运用信托模式促进保险风险证券化产品的运作,通过 资本市场增加有效的风险转移方式,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进一 步增强承保能力,使保险公司的经营变得相对稳定。
三、保险资金与信托的异同契合
信托与保险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死亡人的遗产、未 成年人的财产、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破产或清算的财产的 管理将成为一个紧迫问题。由此将促使有关财富传承和管理 的信托设计、信托事务管理提上日程。可以开设作为司法履 约保证保险品种的信托保证保险,保证经法院命令为他人利 益管理财产的受托人能够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受益人的 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可以通过信托保险的合作促进建 立跨代际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从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保险资金特点
保证性、及时性和条件性 运用更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 灵活设计信托产品,增强流动性、安全性的设计
保险资金体量较大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日趋多元化 监管部门放开保险资金与信托的合作
三、保险资金与信托的异同契合
信托是一种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安排。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的所得利 益属于信托财产的制度设计,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受益人 的利益,可以通过信托制度与保险制度的结合保障保险资金 的安全性,避免保险资金运用对社会、公众造成的风险传递。
三、保险资金与信托的异同契合
信托与保险二: 信托公司在推出信托产品时为了增强信托产品的吸引力和 投资者的信心,在控制风险确保信托财产安全方面采取了多种 保障措施,如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股权回购、第三者担保、 风险评估、利用银行信用和政府信用增信等,实际上还可以引 入保险信用,为信托产品增信。 保证保险是随着道德风险的频生而发展起来的,在被保证 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来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开设信托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增强 信托产品安全性的保险产品,开拓了新的保险业务领域,由信 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信托风险,为委托人提供保证本金 安全和预计收益率实现的保险保障,保障信托产品即时兑付。
6.3 8.97
25.69
22.4 1.71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33.67
24.39 26.47 28.11 30.21
53.15
43.98 57.88 50.96 49.85
10.03
27.11 13.33 18.59 16.80
8.05
4.52 2.32 2.34 3.14
1999-2010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表(%)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保险资金的运用现状
2010我国保险公司投资分布(%)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设想: 1、信托主营模式 信托主营模式指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接受委托人(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将信 托资金进行贷款或投资,按信托合同进行收益分配和到期信托 财产清算返还。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4、个人合作模式 人寿保险信托,也称保险金信托,是以保险金作为交付信 托财产标的一种信托产品,即以保险金给付作为信托财产,由 委托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 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发生时,保险公司将保险赔款或满期 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 约定管理、运用,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将信托财产及收 益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或到期时,返还剩余信托 财产给信托受益人。目的在于确保受益人依照投保人的意愿享 受到保险金的利益,并使可受益人获得更多利益,免受财务管 理之累。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2、信保合作模式 信保合作模式指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在保险公司的 原有业务之上,为解决保险公司一些业务需要,而有针对性地 设立的信托计划,类似于银信合作所设立的信托计划。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3、基金合作模式 对于一些类似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之类的保险资金,由保 险公司或政府主管机构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信托公司) 管理,由信托财产托管人对信托财产进行保管,专业投资管理 人负责进行对信托财产的投资运作,账户管理人负责进行对信 托受益人的账户管理。按期公布信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按期支 付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年份
1999
银行存款
51
债券
37
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
0.8
其他投资
11.2
2000
2001 2002
48.6
53 54.7
37.7
21.8 20
ຫໍສະໝຸດ Baidu
5.3
5.7 5.6
8.3
19.5 19.7
2003
2004 2005
52.1
46.5 36.66
16
24.8 52.66
6.21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4、个人合作模式 尤其适用于以下情况: 其一,受益人是未成年人、心智障碍者,甚或是浪费成习惯的人 其二,保险金额较大 其三,投保人为企业经营者
四、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模式研究
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在于: 其一,具有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双重功效。受托人专业理财的能力, 往往成为受益人能否享受到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而人寿保险大 部分都具有储蓄功能,因而将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可以达到 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双重功效。 其二,人寿保险信托具有免税功能。依照现行《所得税法》、 《保险法》以及《遗产法》的相关规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原则 上免税。因此,如果将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对于想要达到税 收优惠目的的投保人来讲,无疑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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