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天然气价格将上涨”消息不实
发改委涨气价让各方措手不及
发改委涨气价让各方措手不及:资源紧张加剧7月1日,各地LNG报价都在上涨。
中海油宁波LNG执行价格达到了5300元/吨(约合3.76元/立方米),中石油四川广安LNG也达到5300元/吨,即便是中外合资的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简称山西易高)也将LNG出厂价格提高到了5000元/吨。
“国家发改委的调价起始时间是7月10日,如果此后各地LNG厂家的成本价仍然上调的话,那么7月LNG 成交价可能会进一步上涨。
” 息旺能源分析师王瑞琦说。
据了解,虽然各地LNG都在涨价,但是由于下游需求旺盛,很多用户还未必能获得足够的资源;而上游厂家的推波助澜更加剧了资源的紧张,“现在很多下游用户是左右为难”。
事实上,很多业内专家都指出,中国天然气在没有落实气源的情况下,盲目地制定一些发展规划;“当上游资源发生(供应量、价格等)变化时,市场就会变得十分混乱。
”有跨国油企中国高管坦言。
涨价预期下的抢气气价即将上调,这是业内早有预期的,然而上周五国家发改委的调价令还是让各方措手不及。
据了解,自4月中石油在华北、华南等地执行限气令以来,国内非民用天然气供应就一直紧张。
LNG生产商和分销商都在积极囤积LNG资源,并推动LNG批发价格一路飙升。
“在调价前,由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各地LNG的报价、成交价都在上涨,有贸易商向广东地区报价在6300元/吨左右,已经逼近往年冬季的价格。
”王瑞琦说。
然而,调价令的突然发布,还是更进一步刺激了各方的涨价预期:在山西易高、中海油宁波LNG、中石油广安LNG等生产企业门外,LNG重装卡车排成了长龙、燃气电厂等下游用户的原燃料采购经理焦躁地徘徊在生产企业销售部门外,等待“销售经理们的接见”。
“我们是政府指令要求的煤改气单位,现在装置改造已经完成,却突然说气要涨价,而且涨了价还不一定有货,你说怎么办?”有贵州的下游LNG用户负责人无奈地说。
于是,他派出几路采购经理,分赴广安、宁夏、陕西和山西等地寻找资源,“先不管什么价格了,要先拿到货。
发改委称天然气价格暂不调整
发改委称天然气价格暂不调整价改将分步实施近日,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调的消息持续发酵,四川、陕西、甘注册香港公司肃等多地出现因担心天然气价格上涨而“抢气”的现象。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昨日称,“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不实。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得的消息与上述表态相似。
天然气价格改革酝酿许久,但因为天然气价格涉及民生,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不会一步到位,价改也会逐步试点,然后推向全国。
有媒体早前报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已经拟定,按照新方案国家发改委将天然气分为工业存量气和工业增量气两部分,各省份门站价格按存量气和增量气区别定价,增量气门站价格将大幅提高。
按照零售端与门站价格一般的差价而言,这意味着各省增量气价都将大幅提高。
根据目前天然气价格管理方式,国家对井口价(出厂价)、城市门站价实行指导定价,终端价格需经过地方听证会程序才能变动,国家并不直接干预终端气价,即便推行价改,也不会造成居民用气价格普遍大幅上涨。
中石化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张抗分析,存量气和增量气的说法贯穿在天然气价格改革过程中,但概念并不明确,遇到天然气不够的“气荒”,都会停工业保民用,更通常的说法是“老气老价,新气新价”,按照具体合同来区分。
换言之,工业用气和民用气、工业存量气和工业增量气区分非常麻烦。
一位地方官员对记者说,地方确实对多套天然气价格改革以及实施步骤方案提过意见和建议,但具体适用哪一套方案,地方并不知晓,更没有实施的时间表。
张抗还对记者说,国内天然气价格涉及到的利益很多,国家调整气价顾及的因素也很多,担心民众的承受能力,调价非常谨慎,通常不会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
正在进行的苏州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提议上调幅度为0.28元,从2.2元/立方米上调至2.48元/立方米。
此前多地调价最大拟调幅度为长春的0.8元,但当地民用气价为2元,低于同一区域的哈尔滨、沈阳气价。
居民阶梯气价已有先例2012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近1500亿立方米,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预测,2013年将达到1650亿立方米。
全国天然气价改启动 发改委探讨进一步涨价可
全国天然气价改启动发改委探讨进一步涨价可/2010/09/28/经济观察网记者田文9月28日,北京市发改委宣布,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平均上调0.33元/立方米。
之前,包括沈阳、合肥、长沙等全国各地多数城市均陆续举行了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准备提价事宜。
这次全国范围内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是6月份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的后续规定动作。
而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中石油因为进口天然气价格过高承受巨亏,这再度引发市场对下一步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猜测。
记者获悉,从8月份开始,发改委已经就目前进口天然气价格过高等问题与中石油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内部协商。
“天然气价格改革肯定是要继续推进的,但下一个冬季的用气高峰,天然气价格是否提价,何时提价,目前都还没有形成最终方案和具体时间表”。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88亿立方米,较7月份增加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8%。
8月进口天然气17.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9倍。
1~8月累计进口中亚天然气23.8亿立方米。
中石油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发改委要求进口气价与国内气价相同,中石油的确存在亏损。
上述人士称,目前进口中亚天然气的亏损粗略预测在20亿元左右。
来自发改委公开信息亦承认:目前中亚进口天然气价格明显高于国内销售价,中石油集团承担了巨额亏损。
记者了解,2011年中亚天然气管道将向中国供气170亿立方米。
这也意味着中石油将面临更多的亏损,这也将加速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进程。
上述中石油人士称,价格调整还是要分步骤进行,今年6月启动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就是首先取消了双轨制,并对工业用气进行了调整。
相关专家则表示,最终国内形成统一价格,并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这是天然气价改的最终。
长春天然气涨价成就愚人节笑话
“天然气不会涨价”的辟谣余音未消,长春天然气马上就涨价了,而且还带出一个重要看点就是,“提前购买需补交价差。”究竟是不是说,排队在涨价前购买的老百姓还要补差价,我没有查证和落实。唯一感兴,此事,在娱乐了长春市民的同时,也扇了我们发改委的耳光。
记得去年有关自来水、电价的上涨手法好像也差不多。其他的,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盐、酱油、乃至醋,每当有群众出现什么“非理性”抢买、抢购,我们某些部门的新闻发言人总是煞有其事地严肃、批评、教育我们的老百姓,不要信谣、传谣。可,事后不久,这些商品和物资变着法子搞阶梯式涨价,又怎么不让人反思背后的问题。更可笑的是,有的地方,出钱雇人充当群众代表,召开什么群众听证会,给这些涨价行为套上“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合理采纳群众‘自愿涨价’要求”的幌子。
07年的5月30日半夜三更,突然出台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重磅利空消息,A股大盘接连出现崩盘式暴跌。恐怕,所有老股民都记得,之前几天时间内,某部委也是做出了不会提高交易印花税的辟谣。
近年,老百姓对某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一再澄清的事情或问题总持疑惑、不信任态度。原因就是我们某些政府官员言而无信,朝令夕改,社会公信力一再下降。
每年的四月一日是西方的愚人节。据说,愚人节这天不分男女老幼,可以互开玩笑、互相愚弄欺骗以换得娱乐。
今天,长春市的市民们扎扎实实地被娱乐了一回。报载:“ 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
前几日,全国各地出现了因害怕天然气涨价,人民群众排队购买天然气的壮观场面。发改委高调否认天然气即将涨价的传言,昨天,新浪网转录一则报道,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称:绝对不会对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商品和物资,想涨价就涨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28•【文号】发改价格[2013]1246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广东、广西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和范围(一)基本思路。
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为尽快建立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同时减少对下游现有用户影响,平稳推出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力争“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二)适用范围。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门站价格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
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执行统一门站价格;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但单独销售的,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管道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
2022年燃气价格要上调了吗
2022年燃气价格要上调了吗
近几年,随着我国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将自己家中的取暖方式改为使用燃气,从而造成了燃气需求的大量增加。
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燃气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同时燃气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尤其是在2022年,政府官员预测,燃气价格将会进一步上调。
现在,许多居民都在考虑2022年燃气价格是否会上调。
针对这
一问题,政府官员表示,2022年的燃气价格将会上调,原因一是燃
气价格的持续上涨,受到了政府的市场调控,此外,政府也考虑到了居民的实际情况,不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过多的负担。
政府官员表示,2022年燃气价格上调的幅度将取决于燃气供需
平衡,燃气价格就是政府根据当前燃气供需情况实施的调控政策,如果供需平衡,价格上涨幅度就会较小,以免给居民带来过多负担。
另外,燃气价格上涨也会带来一些积极影响,例如,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燃气价格来提高拥有能源的家庭的收入水平,从而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此外,燃气价格的上涨还会对燃气管道的建设和改造产生积极作用,这将有助于提高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满足更多家庭的需求。
综上所述,2022年燃气价格将会上调,但上涨的幅度将取决于
当前燃气市场的供需情况。
政府将根据燃气供需平衡来调整燃气价格,以减轻居民的负担,同时也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家庭提供更低廉的能源。
新闻节目分析
新闻节目分析之《新闻30分》《新闻30分》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每天午间播出的新闻节目,节目也在亚洲电视的国际台和亚洲台录播。
1995年4月3日,《新闻30分》在综合频道开播. 2003年5月1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开播,《新闻30分》开始在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并机播出,受众面进一步扩大,结构更加合理,广告形式由在节目前后播出改为在节目中插播,大大避免了观众流失,使广告收视率更加接近节目收视率。
节目概况1 节目资料编辑汉语名称:新闻30分英语名称:News 30’/News 30min节目类型:新闻资讯类制作单位: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出频道: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CCTV—13)演播室:新闻250演播室(有时在229、150演播室)播出方式:直播2 节目简介编辑《新闻30分》节目的前身是中央电视台每天中午播出的《午间新闻》节目,1995年4月3日更名为《新闻30分》,每天12:00开始播出,因其新颖、灵活的新闻报道方式,深受广大观众的好评和厚爱,是中央电视台十大栏目之一。
2003年5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开播,《新闻30分》开始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并机播出,演播室进行了更换,受众面进一步扩大,结构更加合理,广告形式由在节目前后播出改为在节目中插播,大大避免了观众流失,使广告收视率更加接近节目收视率.此外《新闻30分》是央视新闻频道唯一包涵了节目时长的节目名称,但是由于每次都插播广告,除特殊情况下,新闻内容从来没有超过过30分钟.2006年6月5日,随着新闻频道的主题更换,《新闻30分》的包装和角标也做了更换,但片头、片花、片尾曲不变,演播室也进行了更换。
2008年5月16日,随着汶川地震的发生,演播室换回2003年使用的演播室。
2009年7月31日,《新闻30分》正式改版,画面风格与此前改版的《朝闻天下》栏目保持一致.2013年1月14日节目进行改版,增加了主播互动交流以及大屏幕的配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
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8.27
•【字号】沪发改价管〔2024〕39号)
•【施行日期】202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天然气
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
准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上述价格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最新整理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docx
最新整理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是由发改委协调发布的通知,并且由于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所以通知的范围也会比较广。
以下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下面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x]1835号)规定,自201x年x月x日起调整全国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要求各地尽快理顺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
为疏导上游气价上涨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管道天然气各类非居民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42元/立方米。
其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工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发电用气(含供暖、制冷)调整为3.09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调整为3.04元/立方米。
二、执行居民天然气价格标准的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继续执行居民价格。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应的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三、放开车用气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自行制定。
四、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自201x年x月x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x年x月x日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xxx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x年x月,我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
方案实施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总体安排,按照201x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意见。
2024年天然气价格趋势如何
2024年天然气价格趋势如何引言天然气一直是全球能源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广泛应用于发电、加热和工业生产等多个领域。
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一直备受关注,而对于2024年的天然气价格趋势来说,各种因素都将对其产生影响。
本文将分析当前全球天然气市场状况,探讨未来几年可能影响天然气价格的关键因素,并尝试对2024年天然气价格的走势进行预测。
全球天然气市场概况目前,全球天然气市场正在经历许多变化。
最近几年来,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包括页岩气开发和液化天然气(LNG)出口的增长,全球天然气供应大幅增加。
同时,天然气需求也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迅速增长,尤其是在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
这使得天然气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态,价格也因此有所上涨。
影响天然气价格的因素供需关系供需关系是决定天然气价格的一个关键因素。
随着天然气需求持续增长,供应端的增加速度是否能跟上将对价格造成影响。
特别是在一些天然气出口国家政治不稳定或产量下降的情况下,天然气价格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地缘政治因素地缘政治因素也是影响天然气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些主要出口国(如俄罗斯、卡塔尔)的政治动荡、战争或制裁可能导致其天然气供应受到干扰,造成天然气价格飙升。
石油价格天然气价格与石油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如果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可能会带动天然气价格上涨,因为一些国家会将天然气价格与石油价格挂钩。
新能源发展随着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技术的成熟与应用,将对天然气的需求产生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
如果新能源在2024年大规模应用并且价格进一步下降,可能会对天然气价格构成一定的压力。
对2024年天然气价格的预测对于2024年的天然气价格走势,当前看来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但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2024年的天然气价格可能仍将保持相对稳定。
这主要是因为全球天然气供需关系相对平衡,虽然存在一些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但大部分主要出口国的天然气供应稳定,且新能源的替代作用有限。
在未来几年,天然气价格可能会受到供需关系、地缘政治因素、石油价格和新能源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密切关注全球市场动向,做出及时的调整和预判。
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
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最新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将进行适度调整。
具体而言,城市居民用气价格将每立方米上涨0.3元,城市工商业用气价格将每立方米上涨0.4元,工业和民用大用户价格不变。
本次价格调整是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上升等外部影响因素的影响,为保证正常运营和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建设,同时也是一个合理化市场价格的过程。
我们将汇报本次价格调整的情况给相关政府机构,并向您详细解释有关的背景和原因。
我们也将竭力提高服务质量并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优惠。
如您在价格上涨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
祝好!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7.01•【文号】发改价格〔2020〕1044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天然气,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快速发展,对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部分地区天然气供气环节过多、加价水平过高、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梳理供气环节减少供气层级。
各地要组织力量、集中对本辖区天然气供气环节及各环节价格进行梳理,厘清天然气购进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合理规划建设省内天然气管道,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强制增设供气环节进行收费;通过多条省内管道层层转售的,要尽快合并清理规范,压缩供气环节;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的“背靠背”分输站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省内管道,要尽快取消。
二、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
天然气输配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
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尚未制定管道运输价格的,要于2020年底前制定并对外公布;已制定价格的,要根据市场形势和运输气量变化,适时校核调整;对新投产管道,要及时制定价格;严禁管道运输企业自行制定管输价格或擅自收费。
各地要根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并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
天然气现价改潮
024ENERGY 2013.05天然气现价改潮随着天然气调价事件不断在全国扩散,新一轮涨价潮似乎正在形成。
对此有人认为,如果全国各城市天然气终端价格跟风上涨,那么可能会引起上游价格的上涨,最终倒逼燃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以前,国家发改委已多次上调了天然气的出厂价和管输价格,但长春的天然气价格却没有调整过。
4月1日,吉林省长春市正式执行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当日起,长春市民用天然气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8元,涨幅高达40%;民用混合燃气(人工煤气)由每立方米1.5元调整到2元。
对于涨价当地市民普遍认为,涨幅偏大对低收入群体和用气量大的家庭缴费将增加。
市民魏先生表示,虽然长春没有出现像其他城市一样的大规模抢气现象,但是燃气涨价对老百姓的生活还是有影响。
对此根据苏州市物价局公布的调价听证方案,本次价格调整主要涉及两项内容,分别是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和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气价格。
调整后,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从现行的2.20元每立方米调整至2.48元每立方米,涨幅为12.7%。
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气价格由现行的1.1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栏目邮箱:siis845@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回应称,这次天然气涨价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
推迟了两年半调价,是市政府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后做出的决定。
专家称,出于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变化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供求关系中的杠杆作用,天然气价格需要调整,之前试点也需要逐步向全国扩容。
1.24元每立方米,涨幅也为12.7%。
据了解,目前苏州民用天然气价格2.2元/立方米,已大大低于燃气公司的燃气业务运营成本2.43元/立方米。
且目前气价仅相当于同等热值液化石油气(L PG)的43%、相当于同等热值电价的42%,适当提高天然气价格,对理顺天然气与其他替代能源的比价大有益处。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发改发〔2019〕96号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发改发〔2019〕96号各区县发改委(物价局)、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国际港务区经济发展局,各燃气公司: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我市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原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天然气价格分类西安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两类。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范围,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小区自备锅炉采暖、市政集中采暖。
二、调整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一)调整天然气配气价格。
按照省上新的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重新核定城市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为0.55元/m?;调整分类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由0.49元/m?调整为0.52元/m?,上调0.03元/m?,非居民配气价格由0.754元/m?调整为0.704元/m?,下调0.05元/m?。
(二)合理疏导上游调价因素。
居民用气价格需疏导上游门站价格上调和省内管输价格下调后的涨幅0.056元/m?。
(三)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综合以上因素,我市城市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共计上调0.086元/m?,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5元/m(具体销售价格见下表)。
天然气价格“谎言”
天然气价格“谎言”作者:范若虹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4年第21期目前国内天然气的价格水平比天然气全成本已高出约30%,提价不仅不合理,还应该降价。
天然气价格要下调?别开玩笑了,但或许这是真的。
9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建议报告。
其中,短期改革建议是从2015年至2017年,使天然气价格普遍下调15%。
这恰恰与当下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趋势背道而驰。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0.4元。
这一方案是实施国家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第二步。
按照原计划,从2013年开始,各省存量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最终将调整到与增量气并轨,分三年实施,这意味着2015年天然气价格还将进一步上调,各省三年累计上调幅度在21%至62%之间。
但上述报告称,目前国内天然气的价格水平比天然气全成本已经高出约30%,提价不仅不合理,还应该降价。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就这一官方智库建议要求采访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9月底的消息显示,价格司从原司长曹长庆到新任司长刘振秋等多名官员“被带走”。
被夸大的“倒挂”进口天然气与国内天然气价格严重倒挂,一直是国内能源界大部分人的共识。
截至2013年底,中国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达到31.5%,而2000年以来中国天然气年需求增速平均在16%左右。
为了保证企业进口天然气的积极性,进而保证供应,上调国内天然气价格的政策应运而生。
然而仔细查找有关价格倒挂的数据,可以发现它主要来自于中石油一家。
如其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显示,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板块销售进口气净亏损418.72亿元,占到当年中石油净利润的近30%,这一数字也被媒体广泛引用。
鲜为人知的是,同样在中石油的2013年年报里,其天然气与管道板块整体是盈利的,并实现经营利润288.88亿元。
既然进口气价格严重倒挂,那么近300亿元的利润从何而来?事实上,中石油进口天然气主要有两个路径,即进口管道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LNG)。
“以谣辟谣”:政府回应中的特殊现象及其解读
“以谣辟谣”:政府回应中的特殊现象及其解读□文宏黄之玞【摘要】“以谣辟谣”现象是一种特殊的政府回应行为,多发生于公共政策事件、官员违法违纪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中。
以发生领域为标准,可以将“以谣辟谣”现象划分为政策型、庇护型、突发型三类。
“以谣辟谣”具有网络时代特性,目标指向明确且具有前后事实对比,其产生逻辑是在特定制度环境和行政文化背景下,为摆脱回应方面的行动困境所做出的行为选择。
为避免此种行为发生,需要完善政府回应的制度约束,建立常态化的回应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民间信息平台的管理,实现权威信息的全民共享。
【期刊名称】北京行政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3【总页数】7【关键词】“以谣辟谣”;政府回应;行为选择;行政文化回应性是公共行政理论的关键概念[1],政府“回应意味着政府对民众对于政策变革的接纳和对民众要求做出的反应,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是公共管理责任的基本理念之一[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格局日趋多元,舆论环境日渐复杂,网络新媒体及自媒体的不断涌现,使得社会对政府回应具有了新期待,同时也对政府回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不仅应该成为处理公共事务的主导者,而且必须承担提供真实信息、廓清公众疑虑,最终净化舆论环境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责任。
然而,在很多公共舆论事件中,有些政府或机构非但没有提供公共权威的可靠信息,反而发布了一些虚假信息回应舆论焦点,时常对网络等媒介上流传的言论进行“辟谣”,呼吁民众不要相信,事件的后续发展进程却表明这些传言实质是真实的。
近年来此类事件层出不穷,以至于网络上广泛流传着“凡是政府辟谣的就一定是事实,凡是官方发布的就一定有黑幕”此类俗语,笔者将政府对真实传言进行“辟谣”的行为界定为“以谣辟谣”现象。
现有研究中,虽然有些文献指出政府在技术层面的缺陷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回应困境,如政府回应不及时,存在打压报复、意识缺位、渠道落后等等[3][4][5],但目前还未曾有专题研究,对政府以虚假信息回应社会言论的行为进行分析。
发改委“天然气不涨价”话音刚落吉林长春昨起大幅上调燃气价格
一般来说,事情到此就为止了,但具体到这起公共风波,仍有思索的必要。首先,燃气煤气关系到百姓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如此重要的民生价格,一有风吹草动,民众当然无比敏感;其次,这的确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发改委的辟谣为何被一些人怀疑?这是因为此前发改委也曾表达过油价不上涨,但未几油价上涨;最后,一些网友拿长春燃气涨价来揶揄发改委,释放的实际上是一种情绪,不可不引起重视。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十分慎重,对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
近日,一些城市居民因有关天然气要涨价的传言排长队购买天然气。相关部门和地方物价部门相继表态澄清,强调有关居民基本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没有根据。
邵树权说:“根据国家现行天然气价格管理政策,国家管理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输送价格,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其中,地方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时,应召开听证会。长春市这次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推迟了两年半调价,是市政府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后做出的决定。调价前,依法进行了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并于2月25日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
据调价方案,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幼儿园、社区、非盈利性养老机构用气,按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实行对低保户的补贴政策,此次调价对低保户新增加的燃气费支出,按每月每户7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天然气涨价抽了官方“辟谣”耳光
的消息并非无稽之谈 , 且长 春市天然 尬境地 , 让 公信力受 了伤 。在百姓 心 力 , 对 不 听话 的 “ 顶风 上 ” 者, 当予 以 气涨 价 的幅度也够 大的 了, 远超 国内 目中 , 政府 的公信力 是最珍 贵 的。如 惩 处 , 以 儆 效尤 , 这是对百姓 “ 说 真
光 。而其问责程序 与对象 , 更 是问题 易地得逞 ?恐怕未必 吧。
因此 , 昆 明市纪 委 、 监察 局 的 问 么大?会有这 么多精 明的企业 主将其
些助纣 为虐 的“ 大 老虎 ” 放 任不管 , 这
重 重。请注意 , 在这份处理通报 中 , 昆
事实上 , 赵锡永事 件 的意义在 于 样 的处 理 岂有 客观 、 公 正 可言 , 难 免
《 通报》 称, 2 0 1 2年 4月 , 昆 明云 些才是厘 清整起事件 的关键 。 内动力公 司领导与赵锡永在一专家研 冲动 ,无 暇也无意 甄别其身 份真假 ; 赵锡 永 以 自编的 “ 国务 院政 策研 另一 方 面也 与相 关行 政 系 统人 事信 讨论证会上认识后 ,轻信赵锡永声 称 究 室司长” 为幌子 , 纵横湘 、 滇数省 坑 息 公开 的滞后 有关 , 以至于 一些冷 门 是 国务 院政 策研究室 司长等情况 , 在 蒙 拐骗多年 , 其社 会影 响无 疑是极 其 “ 研究 所 ” 或所 谓 “ 保 密单 位 ” 负 责人 未认真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下就聘用赵 恶劣 的。 但 这种“ 严重 不 良社会 影响” 的身份信 息很难 查找 、 核实 。 锡永为云内动力公司顾 问 ,使其招摇 的造成 , 与其说是 因为有一 批像云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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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 文/劳施
图为兰州甘肃昆仑燃气公司小西湖服务站门口购买天然气的市民队伍排起了长龙。
26日早晨8点左右,山东聊城新奥燃气营业厅开始营业,工作人员刚一打开卷帘门,就有很多市民不顾顺序往里冲。不得已之下,工作人员又关闭了卷帘门,并要求现场市民先排好队伍。此时,营业厅的卷帘门两侧已经在市民的冲击下坏掉了。
近日,有报道称4月天然气价格将上涨。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出现市民排队集中抢购天然气的现象,有人带板凳,有人带救心丸,有人一次买够10年用量。被曝出现抢购现象的还有河北、四川、安徽、湖北、甘肃、新疆等多个省、自治区。
目前,已有多地表态天然气价格暂不上涨。26日晚,陕西省物价局在微博及官方网站正式辟谣,作出郑重声明:尚未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任何天然气调价通知。天然气价格属政府定价商品,价格调整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并报批后才能实施。今年陕西省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
山东、江西等省以及太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都等地区物价部门也相继表态否认相关传言,明确天然气价格暂不上涨。
此前有媒体报道,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上涨,其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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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天然气价格将上涨 全国多地民众抢购燃气
“一早就有很多市民排队缴费。”青岛新奥燃气珠江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刚开始市民通过叫号机叫号,可后来因为排队的人太多了,有的市民反复按号,叫号机系统彻底瘫痪了。”工作人员只能手写号码单。
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传闻“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个别媒体散布不实信息是极不负责任的。
这名负责人称,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十分慎重,对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