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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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ppt 78张)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ppt 78张)

㈡ 收入的概念(税法)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该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资 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价,期末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 会计利润。 税法规定:
例 假定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1万股,初始 成本是55000元,年末乙公司股票的市价为每 股6.4元,则甲企业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规定: 使用费收入是指一般企业在让渡资产的过程中取得的使 用费收入。通常有两种情况: (1)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①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 性确认收入; ②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 内分期确认收入。 (2)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 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 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收入确认条件—— 税法确认标准
国税函【2008】875
(二)收入范围的差异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收 入 应税所得 视同销售收入 利 得
未实现收益
收益在会计和税法“报表”中列报对比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新华公司为一家生产电脑的企业, 20×8年 1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单位成本为3 000元的液晶 电脑50台作为春节礼物直接捐赠给该市的一个希望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pt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pt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按照账面价值处理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应该采用账面价 值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处理。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 ➢涉及补价时,支付补价计入换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收到补价冲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多项资产,以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比 例对换入资产总价值进行分摊,作为各项换 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账面价值计量举例
A公司以一项专利权换入B公司设备,假设不具有商业实质;
A公司换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B公司换入专利权作为无 形资产核算。
A公司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7000元,初始成本为15000元,累 计摊销为5000元(假设符合规定),已经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3000元,公允价值10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
考虑相关税费如何处理?
A公司的相关税费: 按照会计准则,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库存商品的公允价 值和相关税费。 实际上,相关税费应该区分是出售库存商品发生的,还是购买 固定资产发生的。 出售存货发生的相关税费应该冲减存货处置损益;购买固定资 产的相关税费应该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在所得税方面,也应该认同上述处理方法。 存货的处置损益应该扣除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该包括固定资产的运费、安装费等。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区分 ➢ 货币性资产:未来金额固定(不考虑信用风险) ➢ 非货币性资产。未来金额不固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 如果涉及补价。补价占整个交易额的比例不超 过25% ➢ 考虑计算方法?公平交易,换入资产和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等价。 ➢ 收到补价和支付补价时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owerpoint251页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owerpoint251页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无偿从其他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取得的非货币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盘盈或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税收返还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无论是否属日常活动形成均被税法界定为收入】
3、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对税收规范的影响程度高于会计规范;4、税收规范的预见性、可操作性、透明度、系统性及严谨性低于会计规范;5、会计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受人为因素影响的程度低于税收规范;
6、税收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比会计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与直接;7、税收规范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一般比会计规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更大和更为直接;8、会计规范要求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强调以最恰当方式或方法反映交易实质(或商业实质)而税法规范要求在处理税收相关事项时更强调有效扣税凭证(如各种发票)及涉税证据而弱化了交易实质;
二)关于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 关于“所得” 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是指:(一)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转让中国境内财产取得的所得;(三)从中国境内企业分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在中国境内支付或负担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五)其他所得。【未提及接受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捐赠的所得】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境内外所得均在申报范围)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外购固定资产:
《会》 1、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 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
《会》
2、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 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 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所得税法10条 未经核定的准备 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 除。所得税法条例55条未经核定的准 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实际 发生时扣除。
调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或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差异: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估价入账, 决算后调账,引起的折旧处理差异。
会计处理:
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固定 资产入账,开始提取折旧;
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不调整 已提折旧,将新剩余价值在应提剩余折旧年 限内折旧。
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6〕235号 第四条 关于固定资
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贷:原材料
2
应交税费-增(进转出)0.34
借:其他应收款
1
管理费用
1.3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税前扣除1.34万元
二、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固定资产确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问题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六)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企业所得税异PPT课件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企业所得税异PPT课件
企业所得税是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立法过程 中遵循以下目标: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2、落实科学发展观3、发 挥调控作用4、参照国际惯例5、理顺分配关系6、利于征收管理
2
(二)会计与税法基本前提与基本原则的差异
一、会计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差异 强调法人身份 二、会计分期与纳税期限的差异 会计分期: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 税法分期:纳税年度、分月或分季预缴、实际经营期、清算期间 三、会计计量标准和税款计量标准差异 △四、有关信息质量基本原则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王金蓉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管理咨询师
1
第一部分——会计与税法基本原理的差异
(一)会计和税法目标的差异
一、财务报告的目标 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二、企业所得税的目标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同时
借:应收帐款 170000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税法是不考虑收入的风险问题的,因为这属于企业经营风险,由企业 的税后利润来补偿,国家不享有企业的所有利润,因此,也不该承担 企业的经营风险。
按照税法规定,甲企业年末必须确认收入100万收入、80万成本
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不得违反会计制度。 2、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如果会计账务处理
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企业所得税》规定,对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可以彻底取代纳税调整台账。
6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重点差异分析共44页PPT资料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重点差异分析共44页PPT资料

第34号——每股收益
第35号——分部报告
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7.01.2020
6
资产计价方面的差异
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
协调与差异
定义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
或者事项形成的、由
资产、生物资产、无形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介
17.01.2020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7.01.2020
2
企业所得税法
其他的所得税税收文件
17.01.2020
3
我国新会计准则基本架构
第一层次为基本准则; 第二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 第三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会计科
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则甲公司应交增值税=100 000 x 17 %=17 000(元),乙公司应交增值税=100 000 x 17%=17000(元)。收到专用发票后,甲、乙公司均可抵扣进项税金。
会计处理:
甲公司:

借:固定00
贷:库存商品 95000
理而持有的;(二)使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
度。
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
工具等。
17.01.2020
11
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1)

新准则

新税法规定
折旧 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 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 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 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 法等。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但企业没有会计利润(即亏损)也可能有应 纳税所得额,反之也成立。(假发票、押金、 价外费用、逾期未还债务、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 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 的以前年度亏损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股权、债权等所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的权
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分配取得的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
益性投资或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 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 息等收入。
企业持有到期的长期债券或发放长期贷款取得的利息 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 的押金、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 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 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 税收返还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等。【无论是否属日常活动形成均被税法界
定为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 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四)经常代理委托人从事货物采 购、销售以外的经营活动。
税法所称有实际联系,是指拥有、 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 债权、财产等。
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的假设:企业应当对 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 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但会计主体 不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及其分 支机构,还可能包括企业内部的某 一部分,会计主体的确定主要视各
租金收入,包括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和其他资
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处理完整PPT培训课件

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处理完整PPT培训课件
根据新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第四条可暂不确认收入,A企业 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税务处理:应作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成本80万元,调整应纳 税所得额20万元。
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是 相同的。
1、会计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谨慎性原则,而税法确认收入 不考虑谨慎性原则。因考虑谨慎性原则而减计收入的,应 当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市市区A商场将临街铺面租赁给B连
锁零售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双方非关 行销要立足于企业资源选择适合的服务对象,这些人被称为目标客户,要针对目标客户来设计服务的内涵。例如在麦当劳,孩子是主
要目标,父母亲是带孩子来消费的,所以它的一切设施、服务、策略都是围绕孩子来设计的。再比如一个汽车维修厂,可以为繁忙的
税法不对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商品销 售收入进行折现处理。
(四)视同销售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收入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一)收入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 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 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 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 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 )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 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 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 )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新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解析及处理PPT

新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解析及处理PPT

第5号——生物资产
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报告和披露准则(10)
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34号——每股收益 第35号——分部报告 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020/6/17
4
新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介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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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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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解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框架及内容综述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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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企新业所会得税计法准与则企业框会架计体准系则的差异解析
第15号——建造合同 第17号——借款费用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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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解析
特殊行业或业务准则(10)
第19号——外币折算 第21号——租赁

第20号——企业合并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计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24号——套期保值
第25号——原保险合同 第26号——再保险合同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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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解析
第一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简介 第二部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简介 第三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
差异解析 第四部分:实务案例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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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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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中国境内财产取得的所得;
(三)从中国境内企业分取的股息、红利等权 益性投资收益;
(四)在中国境内支付或负担的利息、租金和 特许权使用费;
(五)其他所得。
【未提及接受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捐赠的所得】
关于“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
准则的规定确认பைடு நூலகம்。
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情况下主要来源于会计利 润,会计利润通过各项纳税调整(如:对收 入、成本费用所涉及的交易价格、扣减限额、 涉税证据的合法有效性、交易性质、确认标 准、时间的不一致等)形成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机构、场所
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 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农场、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 业的场所; 5.营业代理人; 6.其他机构、场所。 【不包括仅租赁一仓库的行为】
营业代理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6、税收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比会计规 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与直接;
7、税收规范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 一般比会计规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更 大和更为直接;
8、会计规范要求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强 调以最恰当方式或方法反映交易实质 (或商业实质)而税法规范要求在处 理税收相关事项时更强调有效扣税凭 证(如各种发票)及涉税证据而弱化 了交易实质;
方面管理及信息提供的需要而定。
二)关于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
关于“所得” 税法第三条所称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 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 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 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 他所得 。
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取得的 所得;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规定: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 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 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 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 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 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 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 业所得税。
二、基于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差异分 析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会 计准则的会计主体
纳税人的确定主要是受税收征管 的需求及税收管辖权的影响,会 计主体的确定主要是为了满足会 计信息的提供和企业管理的需求。
总体而言、企业所得税法确认的纳税人的 范围小于企业会计准则所确认会计主体的范 围,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等不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所规范的纳税人,某一公司的 分支机构也可能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
受非居民企业委托,代理从事经营的 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一)经常代表委托人接洽采购业务, 并签订购货合同,代为采购商品;
(二)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合同, 经常储存属于委托人的产品或者商品, 并代表委托人向他人交付其产品或者 商品;
(三)有权经常代表委托人签订销 货合同或者接受订货;
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 取得发票。
9、会计规范要求在具体处理相 关的会计事项时更倾向于遵守 或依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或 管理规定,税法规范要求在具 体处理相关税务事项时需遵守 更多的法律程序或税务机关的 相关规定;(购发票、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减、临时税务
登记、增值税发票的扫描认证、抄税、发票复函,建筑施工企业异地施工 的涉税处理等)
税法及相关规定制定的目的:
征税、保证税收资源不流失、税基不 被侵蚀;也是宏观经济及各方面利益关 系的重要调节工具;
3、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对税收 规范的影响程度高于会计规范;
4、税收规范的预见性、可操作性、 透明度、系统性及严谨性低于会 计规范;
5、会计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受人为 因素影响的程度低于税收规范;
(四)经常代理委托人从事货物采 购、销售以外的经营活动。
税法所称有实际联系,是指拥有、 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 债权、财产等。
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的假设:企业应当对 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 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但会计主体 不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及其分 支机构,还可能包括企业内部的某 一部分,会计主体的确定主要视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 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 税人 ;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的企业 。(境内外所得均在申 报范围)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 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 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 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但企业没有会计利润(即亏损)也可能有应 纳税所得额,反之也成立。(假发票、押金、 价外费用、逾期未还债务、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 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 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
差异分析
一、税收规范与会计规范的总体差 异分析
1、相关规范制定的程序与部门不 同;
2、相关规范的制定目的不同;
如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 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 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 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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