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派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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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附件2
浙江省中职示范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骨干管理干部及骨干教师互派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关
协商确定。
三、挂职职责与任务
(一)重扶学校派出的挂职管理干部
1.担任一定的实职,同时了解其他领域(部门)管理经验;
2.参加挂职学校或者部门相关会议(校务会或处务会等);
3.学习先进的办学思想与教育理念、管理制度机制和执行力、管理艺术与方式方法等各方面办学经验。
4.开展校际之间的交流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三)示范校派出的管理干部
1.担任一定的实职,同时了解其他领域(部门)管理情况;
2.参加挂职学校或者部门相关会议(校务会或处务会等);
3.指导挂职学校的办学、管理等方面建设;
4.开展校际之间的交流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5.为挂职学校改革发展提出建议;
6.撰写挂职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
(四)示范校派出的骨干教师
江工业大学)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对挂职锻炼工作组织抽查、期满考核和总结。
(二)设区市及所在地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指
导相关学校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协调解决挂职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挂职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三)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其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要加强双方的协调、合
(一)挂职期满1个月内,挂职人员应围绕挂职期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职收获、问题与不足及未来规划与设想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挂职总结,并会同《中职示范校与重扶学校骨干
管理干部、骨干教师交流挂职考核表》(附件2)。一并报挂职学校和派出学校(一式四份)。
(二)挂职人员的挂职表现、业绩情况,以挂职学校考核为主,会同派出学校共同审核,形成考核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挂职学
3.无故不接受挂职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工作表现较差,经挂职学校反映、浙江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查证属实的;
4.工作纪律性较差,有事不请假,经常无故缺勤,被挂职学校通报或巡查发现2次无故缺勤的。
六、有关待遇
1.挂职所需资金由派出学校提供保障。
2.把挂职锻炼工作纳入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对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优秀的予以优先考虑。
2017年9月3日
附件1
中职示范校与重扶学校骨干管理干部、骨干教师交流
挂职工作方案
精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