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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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再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这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共识。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有5亿左右,占全部劳动力的70,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几百万人,增长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根据现有的土地承载力,加上加入WTO将造成农业就业机

会进一步减少等因素,我国农业仅有1-2亿从业人员就足够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

根据人口学中"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劳动力的转移总是从边际效益低的区域,流向边际效益高的区域。在目前城乡依然存在着很大差别的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向是城市,据估计,每年进城打工的民工超过了8000万。由于近年来农民从事农业的收入锐减,于是便把外出打工作为增收的一条重要或主要途径,打工收入已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湖北省宜都市位于鄂西南部,总人口40万,农业人口29万,2004年在外打工人数达到35000人,人平纯收入8000元,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经,今年计划再转移5000人。笔者认为,这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举措。

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工程,需要城市和农村两方面形成良性互动。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一系列不合理收费的

取消,大多数城市已经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农民在城市里打工和创业比以前有了较好的环境。但是,要真正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使他们由从事农业转为从事二三产业,还有很多具体的技术性的问题没有解决。

一、如何认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标志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来认定进城打工的农民已经不再是农民?目前,民工的流动基本上是自发的和无序的,在城市里还处于一种"漂泊"状态。8000万以上进城打工的农民,虽然从身份上初步有了"工人"或"市民"的性质,但是绝大多数人只是每年像侯鸟似的往返于城乡之间,并没有把户口迁移到城市,也没有在城里购买固定的住所,还不能说他们已经改变农民身份转为城市人。因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或迁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实现,大多数民工的身份仍然是农民而不是市民。

从流动方式和表现形态来看,目前民工的转移有四种模式:一是离乡不离土,即自己在城市里打工,土地由家中其他人或亲戚耕种;二是离土不离乡,即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土地出租或转让给别人经营;三是离土又离乡,即完全放弃了土地经营,在城市里经商和居住;四是农闲离乡,农忙回乡,即随季节出行,亦工亦农,属于两栖性质。以上四种转移模式中,只有第三种割断了同土地的联系,接近真正意义上的转移;第二种由于从事非农产业,可以说为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其余二种由于没有放弃农业,离真正的转移还有很大的距离。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标志,直观地说应该是:第一,拥有一纸城市户口;第二,在城市里购买了住房并居住;第三,脱离农业而从事非农产

业。如果农民在进城打工的同时,仍然占有着以土地为主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就不能算着真正的转移。户口、住房和就业,三者其实是相互关联的,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就业。只有在城市里拥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并且有了稳定和较高的收入来源,农民才能有足够的积累在城里买房,才能下决心放弃承包地,义无返顾地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实现由农民向市民的彻底转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十分缓慢,未能和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取得同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就业结构极不合理,农业人口仍然占到70左右,城市化水平不仅远远低于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样的就业结构不改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出来,现代化目标是决不可能实现的。按照人口专家的预测,我国将在本世纪中叶进入人口高峰,如果现在不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让这种局面继续扩展,到那时农村就业问题就会更严重,回旋余地将比现在更小。因而,中国要实现现代化目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大问题,甚至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一个大问题。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什么难以真正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为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家已经下决心推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拆除城市面向农民高筑的户籍壁垒,为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奠定了基础。针对民工在城市就业

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取消所有面向民工的种种不合理收费;北京市出台了"外地籍学龄儿童随父虽母自愿"的政策,为民工解决了孩

[1] [2] 子上学难的问题;南京市决定给予外地民工"市民待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敞开大门,免费为民工提供中介服务;广西取消了"农转非"计划指标,废除了"农转非"许可证制度,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其他大中型城市,也都面向民工相继出台了类似的优惠政策或规定。

应该说以上一系列重大举措,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提供了前所未有

的良好条件,农民在城市里就业和创业有了较大的回旋空间。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当作为市民最重要的标志-城镇户口放开以后,并没有出现民工大量迁移户口、举家涌入城市的火爆局面,进城的民工依然处于"漂泊"状态,并没有迅速地实现身份的转变。

笔者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民工在城市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民工在城市里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他们不像下岗职工属于城市就业部门关注和安排的对像,而是一个没有在册的"外来人"。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存在着对民工的歧视,也由于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大多数人目前还难以谋取固定的工作,打工时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过。许多城市对使用民工至今还有各种限制,这些限制也造成了民工就业范围的缩小,让他们不能和城市人享受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例如北京市劳动局从1996年起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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