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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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志愿者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和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者,包括长期志愿者、短期志愿者和临时志愿者。

三、志愿者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5. 接受医院志愿者服务部的培训和考核。

四、志愿者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服从工作安排;3. 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关心患者,尊重患者隐私;4. 协助医护人员完成相关工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5.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维护医院形象。

五、志愿者权益1. 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者培训、交流活动;2.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3. 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在志愿服务期间,医院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六、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报名: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报名,填写《志愿者报名表》;2. 志愿者选拔: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选拔,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培训;3. 志愿者培训:对新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概况、规章制度、志愿服务技巧等;4. 志愿者考核: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出勤情况等;5. 志愿者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志愿者退出1.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志愿服务,应提前向医院志愿者服务部提出申请;2. 志愿者违反本制度规定,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其志愿者资格;3. 志愿者退出后,应将志愿服务证、志愿者服装等物品退还医院。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志愿者参与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参与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参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医院志愿者的作用,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优化工作流程,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志愿者的参加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日常服务、活动组织等。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应本着无偿、自己乐意、守法的原则参加工作,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医院志愿者参加管理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来保障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志愿者的资格要求和管理制度第五条资格要求1.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2.志愿者需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志愿者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乐意为病患和医院供应帮忙和支持。

第六条志愿者的申请和选拨1.全部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人均可向医院志愿者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

2.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将依据岗位需求和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3.经选拔的志愿者需进行肯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服务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的服务纪律1.志愿者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院的工作布置和决策。

2.志愿者应保守病患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3.志愿者应敬重病患和医务人员,礼貌待人,言行举止得体。

4.志愿者应当定时参加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三章志愿服务工作布置和管理第八条工作布置1.医院将依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工作计划,合理布置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任务。

2.志愿者可以依据本身的时间和条件,自动申请参加特定的任务和活动。

第九条工作记录和考核1.医院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将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志愿者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2.志愿者得分将作为评比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的紧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奖惩机制1.医院将依据志愿者的表现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嘉奖机制,如表扬、荣誉称呼、奖金等。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的志愿者,医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惩罚,甚至停止其志愿服务资格。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医院良好形象的树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

1.3 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医院的安排和管理。

二、志愿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1 志愿者享有平等参与的权利,不因性别、年龄、职业、学历等因素受到歧视。

2.2 志愿者有权获得相关培训和指导,提高自身的志愿服务能力。

2.3 志愿者应当保守医院的商业机密和患者隐私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2.4 志愿者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三、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3.1 医院将设立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志愿服务工作。

3.2 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将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意愿,合理分配志愿服务工作。

3.3 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例会,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沟通协作能力。

3.4 医院将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参与情况、培训记录和表现等信息。

四、志愿服务工作的安全与保障4.1 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时,应遵循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自身安全和患者安全。

4.2 志愿者应佩戴医院统一的志愿者服装和工作牌,以示身份和职责。

4.3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有急救需求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护人员并协助处理。

五、志愿服务工作的考核与奖励5.1 医院将定期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5.2 医院将根据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5.3 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将计入志愿服务记录,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六、附则6.1 如志愿者违反管理制度,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工作进程,医院将依法处理。

6.2 医院将不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以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6.3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及职责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及职责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及职责一、前言志愿者是医院重要的一部分,他们是无偿奉献和服务患者的群体,为医院的服务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因此,医院对志愿者的管理制度及职责必须要明确,使志愿者的工作得到规范和保障。

二、概述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及职责是医院对志愿者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评估等方面。

通过制定明确的制度和规定,可以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工作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三、志愿者招募1.招募对象:医院志愿者应为18周岁及以上的身体健康、具备相关医疗知识背景、具有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的公民。

2.招募方式:医院可以通过宣传海报、宣传栏、网站等方式进行招募志愿者,也可以通过社会媒体和宣传活动进行招募。

3.招募程序:志愿者应经过医院面试、考核等程序,医院应对志愿者的相关背景和资质进行核实和审核。

四、志愿者培训1.入职培训:医院应为新入职的志愿者提供相关培训,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安全与卫生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专业培训:根据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医院应为志愿者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如心理疏导、医疗知识学习等。

3.定期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学习和交流,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志愿者管理1.工作安排:医院应根据志愿者的技能和特长,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和时间。

2.考勤管理:医院对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工作秩序和效率。

3.纪律管理:志愿者需明确医院的规章制度,并遵守医院的纪律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4.奖惩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奖励,对违纪的志愿者进行相应的惩罚。

六、志愿者权责1.权利:志愿者有义务享受医院提供的培训和服务保障,在服务中应得到医院的关心和支持。

2.责任:志愿者应为患者提供全心全意的服务,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志愿者评估1.医院应定期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考核结果决定志愿者的继续工作和奖惩。

医院志愿者管理

医院志愿者管理

医院志愿者管理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全面推进我院志愿服务事业,使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志愿服务办公室(挂靠团委)。

志愿者由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志愿服务办公室统一管理,但由其他单位、社会团体等推荐或组织的志愿者,其审核、管理工作由推荐方负责,在遵守我院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我院只进行志愿服务工作的分配和指导。

志愿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二)志愿服务时间管理院内志愿者:1、以各分队、小组为组织方开展的志愿服务:由各分队队长以月为单位向志愿服务公室送交志愿服务人员名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

2、医院层面组织的志愿服务:院内志愿者由各科室安排协调,向活动组织者提供志愿者名单,活动组织者及时向志愿服务办公室提交志愿服务人员名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志愿服务的,由科室自行调剂,调剂情况须书面备案并报告志愿服务办公室。

院外志愿者:1、预约志愿服务时间:提前一周致电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志愿服务办公室或直接发电子邮件预约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等。

2、变更志愿服务时间:尽可能提前告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志愿服务办公室,以便调整志愿者服务时间。

“爱心病房”志愿者:湘雅医学院参加爱心病房志愿服务学生,由湘雅医学院团委根据其课余时间、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具体安排,志愿者名单、服务时间以月为单位报志愿服务办公室,志愿服务办公室以月为单位下发各服务病房,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整时,应提前致电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志愿者服务办公室,以便调整志愿者服务时间。

志愿服务记录时间以病房记录为准月末录入。

原则上半天性活动不超过4个小时,全天性活动不超过8个小时(交通时间不计在志愿服务时间之内)。

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规范志愿者服务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应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提升医院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志愿者选拔应坚持自愿原则,通过面试、体检等方式,选拔具备良好思想品质、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应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医疗常识等方面,确保志愿者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职责第六条志愿者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第七条志愿者应热情、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患者办理就诊手续,引导患者就诊。

第八条志愿者应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患者陪护、导诊、分诊等工作,确保医疗秩序。

第九条志愿者应关注患者需求,及时反馈患者意见,协助解决患者困难。

第十条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获得医院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医疗常识培训等。

(二)获得医院提供的志愿者服务证书。

(三)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志愿服务权益。

(四)在志愿服务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医院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部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表现等方面。

第十四条志愿者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续签、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将按照《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本制度进行志愿者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医院将对志愿者服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对志愿者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第五条医院将根据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志愿者的招募。

第六条志愿者需进行面试、考核和培训,选择合适的人员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需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并接受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志愿者需定期接受医院的志愿者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安排第十条医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设施,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记录,并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报告和评估,为医院提供服务建议。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的管理与评价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将建立志愿者服务的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六条医院将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医院将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经验交流会,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第十八条医院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医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第十九条医院将加强对志愿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志愿者的认识和理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医院的批准。

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者管理,提高医院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者,包括在职员工、退休人员、实习生、学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公益、诚信的原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温馨的服务。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四条志愿者招募: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接受自愿报名。

第五条志愿者选拔:由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选拔,选拔内容包括:(一)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二)专业能力:具备一定的医学、护理、心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服务意识: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四)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选拔结果公示:对入选志愿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与管理第七条志愿者培训: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对入选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医院概况、规章制度;(二)志愿服务知识、技巧;(三)医疗急救知识、心理辅导技巧;(四)沟通技巧、团队协作能力。

第八条志愿者考核: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志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三)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志愿者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一)颁发志愿者证书;(二)评选优秀志愿者;(三)提供更多志愿服务机会。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第十条志愿者权益: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获得志愿服务培训、考核、表彰等机会;(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享有医院提供的必要保障;(三)对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志愿者保障:医院为志愿者提供以下保障:(一)购买志愿者意外伤害保险;(二)提供志愿服务期间必要的医疗、交通、通讯等保障;(三)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期间的培训、考核、表彰等支持。

志愿者管理制度医院

志愿者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患者权益,弘扬志愿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者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志愿者及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二、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注册: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

2. 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为医院和患者提供志愿服务。

3. 经医院志愿者服务部审核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2. 志愿者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3. 志愿者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4. 志愿者服务期间,应佩戴志愿者标志,展示志愿者形象。

三、志愿服务活动第六条志愿服务内容:1. 患者导诊、陪护、咨询、心理疏导等。

2. 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义诊活动。

3. 参与医院举办的公益活动。

4. 医院志愿者服务部安排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服务要求:1.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活动规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

2. 志愿者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 志愿者应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志愿者权益与义务第八条志愿者权益:1. 参加志愿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享有志愿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

3. 受到表彰、奖励。

4. 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志愿者义务:1.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2. 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 维护医院形象,传播正能量。

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文明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文明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文明服务水平,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文明志愿者。

第三条文明志愿者在医院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医院规章制度,树立文明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身体健康、自愿为医院服务的人员。

2. 招募方式: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接受报名。

第五条志愿者选拔:1. 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选拔程序: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参加面试,通过考核后成为文明志愿者。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与管理第六条培训内容:1. 医院概况、规章制度及志愿服务宗旨。

2. 志愿服务技能培训,如沟通技巧、应急处理、心理素质等。

3. 医院各部门工作流程及志愿者工作职责。

第七条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2. 在岗培训:在工作中,由部门负责人或资深志愿者进行现场指导。

第八条志愿者管理:1. 职责分工: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工作安排: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志愿者工作任务。

3. 考核评价: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价志愿服务质量。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第九条志愿者权益: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2. 享有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3.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或伤害时,有权向医院提出申诉。

第十条志愿者保障:1. 医院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 医院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装备。

3. 医院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修订。

医院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组织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医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医院志愿者组织设立志愿者协会,负责全院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各科室、部门设立志愿者服务站,负责本部门志愿者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志愿者招募与选拔1.志愿者招募对象:医院内部员工、社会人士。

2.志愿者选拔条件:(1)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2)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4)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

3.志愿者招募流程:(1)发布招募公告;(2)报名参加面试;(3)面试合格者参加志愿者培训;(4)培训合格者成为志愿者。

四、志愿者培训与管理1.志愿者培训内容:(1)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价值观;(2)志愿服务规范、礼仪和技巧;(3)医院相关规章制度;(4)专业技能培训。

2.志愿者管理:(1)志愿者协会负责志愿者档案管理、考核评价和表彰奖励;(2)各科室、部门负责志愿者日常管理,确保志愿者工作顺利进行;(3)志愿者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五、志愿者工作1.志愿服务内容:(1)协助医院开展公益活动;(2)为患者提供咨询、导诊、陪护等服务;(3)参与医院各项活动,为医院提供支持;(4)开展志愿者团队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

2.志愿服务时间:(1)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2)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时间。

六、表彰与奖励1.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医院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志愿者培训和指导,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五条医院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选拔程序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选拔,选拔标准包括:(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二)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三)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知识;(四)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志愿者服务的疾病。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医院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和志愿者服务规范;(二)医疗知识、急救技能和患者沟通技巧;(三)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知识;(四)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与时间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一)导医导诊,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导和帮助;(二)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护理、病情观察等工作;(三)参与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如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四)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支持等关爱服务;(五)协助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慈善捐赠、公益活动等;(六)其他符合志愿者服务宗旨的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时间安排应当充分考虑志愿者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与激励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表彰和奖励的依据。

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制度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医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本医院注册,自愿参加医院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有奉献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的工作职责、权益保障和培训教育等事项,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考核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志愿者服务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注册、考核、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志愿者注册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签署志愿服务协议。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者的工作表现、服务时长、培训情况等。

第八条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长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获得医院出具的志愿服务证明,作为个人荣誉和社会评价的依据。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第九条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医、陪护、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爱心捐赠、公益活动等。

第十条志愿者在进行服务前,应当接受医院的相关培训,掌握必要的医疗服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志愿者在进行服务时,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流程,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尊重志愿者的意愿,不得强制安排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申诉权。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依法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的,由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流程行为的,医院应当及时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服务等措施。

医院志愿者规章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行为,提高医院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二章志愿者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志愿者选拔原则: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保证。

第五条志愿者选拔程序:1. 报名:志愿者向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提交报名申请;2. 资格审查:志愿者管理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 面试:志愿者管理部门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4. 考核:面试合格者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成为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医院规章制度等;2. 新志愿者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第七条志愿者服务范围:1. 医院门诊、住院部等科室的导诊、咨询、陪伴等;2. 卫生清洁、绿化美化等;3. 社区义诊、健康讲座等;4. 其他医院需要志愿服务的活动。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时间:1. 志愿者应按照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间;2. 志愿者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要求:1.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3.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意愿;4.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志愿精神。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第十条志愿者权益:1. 受到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表彰;2.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享有医院提供的必要保障;3. 对医院志愿者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志愿者保障:1. 医院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服、工作证等;2. 医院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赔偿;3. 医院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到的侵权行为,依法予以保护。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行为,保障志愿者、患者及医院的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医院志愿服务,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为患者提供帮助的非医疗专业人员。

1.3 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志愿者招募与培训2.1 医院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条件、服务内容、时间等相关事项。

2.2 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3)具备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状况;(4)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3 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规范、医疗安全知识、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4 志愿者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医院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3.1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导医导诊:为患者提供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服务;(2)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3)心理疏导: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情绪抚慰等服务;(4)患者关怀: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便利等服务;(5)公益活动:参与医院的公益活动,如公益宣传、爱心捐赠等。

3.2 志愿者应当根据自身特长和医院需要,选择合适的服务内容。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与地点4.1 志愿者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具体时间根据医院需要和志愿者意愿协商确定。

4.2 志愿者服务地点为医院指定的区域。

五、志愿者管理与激励5.1 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管理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情况。

5.2 医院应当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等。

5.3 志愿者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数量的,医院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优先挂号、体检优惠等。

5.4 志愿者有权依法享受志愿服务相关的保障和优惠。

医院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规定

医院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规定

医院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服务管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的优质和便捷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志愿者是指自愿为医院服务并经过培训合格并被录取注册的服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协助医院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入选和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和志愿者报名情况,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拔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当向社会公开,不得歧视、限制志愿者报名。

第六条入选的志愿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志愿者服务工作,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所需的道德品质、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的身体健康人员。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经过医院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志愿者服务。

第八条志愿者的管理由医院负责,设立专门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服务安排和管理。

第九条志愿者的服务时长由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志愿者的可用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志愿者有权选择自己的服务时段。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条医院志愿者应当准时到岗,服从管理,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忠诚于自己的服务对象。

第十一条医院志愿者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健康的体魄,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医院志愿者应当积极热情地开展医院服务工作,确保服务的优质和高效。

第十三条医院志愿者应当根据医院的安排,及时报到,并认真履行各项服务任务。

第十四条医院志愿者应当保守医院的商业机密和患者的个人隐私,并认真维护医院的声誉。

第十五条医院志愿者应当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章工作安排第十六条医院志愿者的工作安排由医院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医院志愿者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一)陪护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心理支持;(二)引导患者就医流程,提供线索;(四)协助医院进行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第十八条医院志愿者应当与患者和医院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

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增强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展现医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我院报名登记或者参加我院暂时招募,不以获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资源,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以下统称“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循合法、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

各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志愿服务工作。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风办。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XXX、XXX、XXX……第五条行风办、各党总支、工会、团委、护理部、科教处共同参预,齐抓共管,分别组织相应的志愿服务队伍,负责队伍的组建和管理,有队名、有队旗、有队员,队员根据情况可调整。

第三章招募与报名第六条医院在招募过程中遵循自愿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或者团体,使其加入到志愿者组织。

志愿者基本条件:(一)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社会、乐于助人的精神,不追求物质报酬或者其它任何私利。

(二) 18 周岁以上、 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

根据活动情况及志愿者身体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限制行为能力人征得其监护人允许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和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三)富有责任感,愿尽个人力所能及,甘于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和经验。

(四) 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相应的基本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参加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许可证书。

医院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及志愿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医院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医院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在医院为患者、医院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的自愿、无偿的服务。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和有效。

二、志愿者管理第五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知识;(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志愿服务工作;(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规范。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医院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二)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指挥和调度;(四)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五)不得利用志愿服务工作获取报酬或者其他利益。

第七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信息;(二)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和活动;(三)获得志愿者服务记录证明;(四)要求医院提供志愿服务安全培训和意外伤害保险;(五)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志愿者管理。

三、志愿服务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志愿服务计划,明确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和人数等。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医院规章制度、患者安全管理、急救技能等,确保志愿者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记录,并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评价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进行评价,鼓励志愿者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_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_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院志愿医疗服务深入发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应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时,应注重志愿者的年龄、性别、专业、特长等方面,确保志愿者队伍的多样性。

第六条志愿者注册时,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件、健康证明等材料。

第七条医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知识、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第八条医院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医院对志愿者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三章志愿服务项目与内容第十条医院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导诊服务、患者陪护、健康宣传、心理咨询、义诊活动等。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医院需求,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时间与地点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时间应与医院工作安排相结合,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地点应在医院指定的区域内,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地点。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与义务第十五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接受医院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考核和表彰;(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因履行志愿服务职责受到伤害的,医院应给予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纪律;(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三)爱护医院设施,维护医院形象;(四)尊重患者隐私,保守患者秘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医院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志愿者资格等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纪律;(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损害患者利益或医院形象;(三)擅自更改服务地点、时间,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四)不履行志愿服务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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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增强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展现医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我院报名登记或者参加我院临时招募,不以获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资源,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以下统称“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循合法、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

各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志愿服务工作。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风办。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第五条行风办、各党总支、工会、团委、护理部、科教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分别组织相应的志愿服务队伍,负责队伍的组建和管理,有队名、有队旗、有队员,队员根据情况可调整。

第三章招募与报名
第六条医院在招募过程中遵循自愿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或团体,使其加入到志愿者组织。

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社会、乐于助人的精神,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二)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

根据活动情况及志愿者身体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限制行为能力人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和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三)富有责任感,愿尽个人力所能及,甘于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和经验。

(四)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相应的基本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参加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许可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愿意与他人合作。

(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形式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进行,由相应的志愿服务队提出招募要求,接受应招者报名。

第八条各相应的志愿服务队对应招者审核、面试、培训合格后,安排志愿者到相应岗位从事医院志愿服务工作。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医院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

(四)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帮助。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医院职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记入医德考评档案。

(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八)可申请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XXXXX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各相应志愿服务队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不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章志愿服务内容
第十一条院内志愿医疗服务
为门诊、住院患者提供志愿服务,包括导医、导诊、导检、健康咨询教育、沟通交流、陪同检查、提供一般生活护理、住院费用查询、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阅读报刊杂志、义务劝烟等服务。

第十二条社区和乡村志愿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志愿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乡镇,为城乡居民提供诊疗、健康教育、咨询等服务。

第十三条主题性活动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3·5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5·4青年节”、“5·8世界红十字日”、“5·12护士节”、“九九重阳节”、“12·5国际志愿者日”等一系列主题性活动,在医院内外开展
针对性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保障志愿服务
到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现场,提供健康保健咨询、现场医疗救援等志愿服务。

第十五条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志愿医疗服务
参加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服务,参加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特殊对象志愿服务
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开展康复辅导、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

第十七条健康教育志愿服务
医院各类俱乐部或病友会,定期开展各类科普宣教、健康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章培训与管理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和各志愿服务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宗旨、理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志愿服务岗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环境,服务流程,服务礼仪,必备的服务技能,医患沟通技巧等。

志愿者必须经培训后上岗。

培训可采取专题讲座与现场操作相结合,集体培训与个体辅导相结合,专家讲解与志愿者互学互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各种方式。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服从志愿服务工作组织的日常管理。

(一)志愿者实行签到制度,应按要求穿着志愿者工作马甲上岗,按时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不能无故缺席。

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告知。

(二)志愿者须在各相应志愿服务队指导下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并严格遵守医院、科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严格的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包括服务时间,工作内容,考核记录及服务评价。

以促进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根据志愿者参与服务情况,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志愿者座谈会,听取志愿者在服务中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志愿者在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五)根据所开展的不同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到相应地点签到。

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到各岗位巡视,与志愿者面对面沟通,了解志愿者的工作情况与困难,对于志愿服务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协调解决。

(六)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制度。

以完成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作为证明志愿服务的依据。

(七)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累计达到一定时间后,可申请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包括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内容等服务证书,并由医院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认定。

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医院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

(八)各相应志愿服务队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志愿者进行宣
誓。

志愿者誓词为:“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九)对不履行志愿者义务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志愿者身份。

第七章激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及服务时长,表彰“优秀志愿者”,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XXXXX医院志愿者服务的典型事例,宣传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展示新时期医院志愿者的风采,营造尊重、关心、支持和参与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一条根据《XXX省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补贴。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医院志愿服务标识或者以志愿服务或志愿者的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XXXXX医院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中,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XXXXX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志愿者管理办法于发文之日启用,同时废止原XX医院院字〔20XX〕XX号《关于印发<XXXXX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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