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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范文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范文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范文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推动素质教育的有效进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材的编写、审定、评估、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

第二章教材编写第五条教材编写工作应符合以下原则:1.需要依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需求,因材施教,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

3.强调学生参与,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

4.注意知识与能力的融合,重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教材编写的过程应遵循以下程序:1.确定编写内容和目标,明确教学导向和教学重点。

2.明确编写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编写小组成员。

3.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和评估。

4.按照教学大纲和编写要求进行教材编写。

5.分阶段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提高教材的质量。

6.最终确定教材内容和版本。

第七条教材编写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规定的出版格式进行编写,确保版面整洁、内容清晰、知识系统。

2.遵循学校教学大纲,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3.尊重学科特点,合理安排知识点和学习顺序。

4.注意教材的语言文字表达,表述准确、简明、易懂。

5.编写教材时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能力。

第三章教材审定第八条教材审定是保证教材质量的重要环节,应符合以下原则:1.审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人情、人情、人事、关系的干扰。

2.审定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各方评价和监督。

3.审定评价应综合考虑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学生需求等因素。

第九条教材审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成立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具体审定工作。

2.对编写完成的教材进行初步评审,确保内容和质量符合要求。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教材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平、开放、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和专家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材建设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第四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教材建设管理机制,推动教材建设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教材建设规划第五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材建设规划。

第六条教材建设规划应当明确学校教材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时间安排等。

第七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对教材建设规划进行审核、备案,并指导教材建设单位依照规划开展工作。

第三章教材建设管理机构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教材建设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教材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和物质基础,保障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履行相关职责。

第四章教材建设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教材建设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熟悉教材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十二条教材建设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教材建设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章教材选编第十四条学校教材选编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五条教材选编工作应当以教育教学的需要为出发点,选编内容科学、严谨、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学生认知规律的教材。

第十六条教材选编工作应当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生动性。

第六章教材审定第十七条学校教材审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团队进行。

第十八条教材审定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校本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学校校本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学校校本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一、引言在当今教育发展的背景下,学校校本教材建设已成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证校本教材的质量和规范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二、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校本教材的建设已成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本教材以学校特色为基础,满足学科教材的个性化需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

三、校本教材的定义校本教材是学校根据本地学科特点和教学实践需求自行编写或优化的教学材料,面向本校学生使用。

校本教材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和教育特色,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四、校本教材建设的重要性1. 适应学科发展:校本教材可以根据学科的迅速发展和变化,及时更新、优化教材内容,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培养学生兴趣:校本教材能够根据学生的兴趣点和实际需求,设计更加生动有趣的教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 强调学校特色:校本教材能够突出学校的特色和办学理念,体现学校的教育特色和育人定位。

4. 促进教学改革:校本教材建设可以推动教师的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1. 素质优先:校本教材应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注重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

2. 适度个性化:校本教材的编写应遵循教材统一的要求,同时注重个性化的设计,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3. 体现实践性:校本教材应贴近实际教学情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教材评审:校本教材的编写应经过科学、客观、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教材的质量和合法性。

六、校本教材建设的程序1. 确定需求:学校根据实际教学需求和学科发展情况,确定编写校本教材的目标和方向。

2. 组建编写团队:学校应组建由教师、学科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编写团队,负责教材的编写工作。

3. 教材编写:编写团队按照学校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巧,编写校本教材的内容。

4. 教材审定:经过编写团队内部的评审,将初稿提交给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审定。

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

教材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

第二条教材建设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

搞好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和内部印刷的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等。

第二章教材建设基本原则第四条必要性原则。

教材建设重点解决当前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部分课程无适用教材或教材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重点是各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

对版本较多的公共课教材,坚持择优选用,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组织编写。

第五条优势原则。

教材的编写重点应放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教材编写者应具备良好的业务条件。

教材的主编,必须是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十篇以上、具有副教授(高级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第六条质量原则。

自编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教材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反映现代科技成就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

为保证教材质量和水平,自编正式出版教材原则上应经过12年的讲义试用阶段。

第七条有序管理原则。

教材建设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具体实施中按程序规范管理,保证教材建设质量。

第三章教材建设组织机构第八条教材建设工作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主要负责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评选优秀教材,指导教材选用、教材研究与教材评价工作等。

第九条各学院(部)教材建设工作由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制订本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审查自编教材初稿,推荐自编优秀教材,指导本学院(部)教材选用、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等。

学校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学校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学校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的校本教材建设和管理愈发重要起来。

校本教材是指由学校自行编写、选用的教材,其内容更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特色。

然而,校本教材的建设与管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原则,保证其质量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旨在探讨学校校本教材的建设与管理规定。

一、明确目标校本教材的建设与管理需要明确目标。

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确定教材的编写方向。

同时,要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课程标准对接,确保校本教材与国家课程体系保持一致。

二、合理编制计划学校应当合理编制校本教材的建设计划。

要根据不同年级和学科的特点,安排教师编写教材的时间和任务。

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和科技手段,提高教材编写的效率和质量。

三、严格审核筛选校本教材的编写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筛选。

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教研组或教材编写组进行审核,评估教材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邀请专家参与审核,确保教材内容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

四、精心撰写教材校本教材的撰写应当精心进行。

教材作者要站在学生的角度,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根据学科知识的难易程度进行编写。

教材内容需要简洁明了,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五、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校本教材的建设与管理要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

学校可以引入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设备,将校本教材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兴趣。

同时,要开发和利用网络平台,方便学生随时随地获取教材内容。

六、定期更新与修订校本教材的建设与管理需要定期进行更新与修订。

由于教育环境的变化和学科知识的更新,教材内容也需要随之调整。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更新和修订机制,及时修订过时的教材内容,确保校本教材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七、注重评估和反馈校本教材的建设与管理需要注重评估和反馈。

学校应当建立评估机制,评估教材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同时,要收集教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教材,提高其实用性和适用性。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教材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对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材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阐述课程内容的教学用书,是构成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

为了做好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教材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应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系统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征订教材准确无误,减少积压,建立起可靠的教材供应保障体系。

第二条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立项、教材研究、教材编写、教材出版、教材选用、教材供应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教材包括用于学校理论课、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类教材及教学辅助材料。

第四条教材建设管理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二级学院)两级负责制。

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材建设总体规划、评审、遴选、推荐等工作。

教务处为委员会秘书单位,执行委员会关于教材建设方面的职能。

负责全院教材使用计划的编制、样书库、教材管理,组织自编教材立项、结项、出版、印刷、管理及研究评估等工作。

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与费用结算。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五条教材选用要根据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趋势,有计划地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及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统编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等优秀教材。

对兄弟院校和行业出版社组织编写推广的教材,专业(或课程)组要认真组织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谨慎选用。

第六条教材选用原则:(一)必须强调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体现理论知识为技能培养服务的原则,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

(二)教材基本内容必须符合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体现专业的发展水平和有利于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学校教材建设制度

学校教材建设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教材建设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2. 适应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满足学生全面发展。

3. 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4. 鼓励创新,提倡多样性和特色化。

5. 严格审查,确保教材质量。

三、教材选用与管理1. 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的选用、审核和管理工作。

2. 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教材选用计划。

(2)教材选用委员会对拟选用教材进行审查,确保教材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教育教学要求。

(3)对审查通过的教材,由教务处统一采购,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4)教材采购后,由教务处负责发放至各年级、各班级。

3. 教材使用期间,学校应加强管理,确保教材的完好和合理使用。

4. 教材使用结束后,由教务处负责回收、整理和保管。

四、教材编写与出版1. 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教材编写工作,提高教材质量。

2. 教材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体现学校特色。

(3)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4)确保教材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教材编写完成后,由教材选用委员会进行审核,确保教材质量。

4. 审核通过的教材,由学校统一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出版。

五、教材建设保障措施1.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教材的选用、编写、出版等工作。

2. 加强教材建设队伍建设,提高教材建设人员的业务素质。

3. 定期开展教材建设培训,提高教师对教材建设的认识。

4. 建立健全教材建设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教材作为教育教学的基础资源,是学生学习、教师备课的必备工具。

因此,教材建设和管理一直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国对教材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国家立项教材管理规定我国《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对教材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规定,教材的编写应当遵循正确的教育方向和科学的教育原则,符合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颁布的教育教学大纲;教材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虚心听取外界的合理建议。

此外,编写教材的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教材建设与审批管理规定我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的建设与审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教材编写前,必须进行科研讨论和编写计划编写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遵循科学规范的编写结构,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写。

教材编写后,必须经过专家组的审查和审核,然后提交给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只有经过审批的教材才能在全国使用。

此外,教材还要在出版前进行文化审查。

三、教材建设与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保证教材质量,我国还设立了专门的教材建设与使用监督管理机构。

教育部教材与课程教材研究所是全国范围内负责对教材建设与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该机构一方面对全国范围内的教材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教材质量。

另一方面,该机构还组织编写和出版优质教材,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材建设的质量水平。

四、教材市场管理规定我国对教材市场也进行了规范,规定教育部门是教材市场的主管部门,各级市场监管机构负责该地区的教材市场管理和监督。

教材市场出现问题时,教育部门和监管机构有权对该地区的教材市场进行查处,取缔不合法的教材发行、销售行为,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教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同时,我国还规定了教材价格管理,对教材价格进行了统一管理。

总之,教材建设和管理是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为适应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加强教材建设和教材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建设工作(一)教材建设的组织领导l、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全院教材建设工作,教务处有一名处长分管教材建设工作。

2、系(部)负责研究、指导本部门的教材建设工作,有一名系(部)主任分管教材建设工作。

(二)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l、教材建设是一项基本的教学建设,院、系两级需制定教材建设三—五年较为长远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教材建设的规划要与课程建设总体规划相匹配。

教材建设的重点是选好、用好国内外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优秀教材以及编写能结合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具有明显特色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材。

3、编写新教材要充分论证,注重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防止低水平重复编写。

新教材应通过讲义阶段,经过连续两次教学试用、修改提高后才能交出版社审查出版。

4、凡编写教材均应申请立项,写出论证报告并附编写大纲,再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申请表”,经评审后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凡未按审批程序自行编写、出版的教材,不得在校内使用,亦不计算工作量。

5、对于校内使用的实践教学指导书、讲义,应由系部立项,各教研室(或课程组)应充分研讨,由二年及以上该项实践教学或相关实践教学指导经验的教师编写,由系部评审通过后再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义申请表”。

凡未按审批程序自行编写的讲义,不得在校内使用。

5、各系(部)应重视教材编写队伍建设,特别要鼓励、支持长期在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编著。

编写教材的教师应是已开课三轮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基础厚实、教学经验较丰富,且掌握本相关的改革与发展动向,有一定水平的教师。

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教材编写过程的质量控制1、经批准编写的教材、讲义,教研室应按编写计划督促、检查。

系和教研室应为编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使编写任务按质按期完成。

2、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全书统稿,对出版质量负主要责任。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对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推进课程思政和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教材建设要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

坚持育人为本,立足于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特色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立项、教材研究、教材库建设、教材编写、教材出版、教材、教材评优等。

鼓励和支持专业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教材编写,提高教材编写质量。

加强教材研究,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和话语体系,实现理论体系向教材体系转化、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教学体系向学生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转化,使教材更加体现科学性、前沿性,进一步增强教材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教材指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各类课程的教材。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教材建设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两级负责制。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材建设总体规划,评审、遴选和评优并上级教学成果奖项。

教务部为委员会秘书单位,负责教材库建设与维护,执行教材建设委员会关于教材建设方面的决定。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制定本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和出版计划,审核本学院开出课程的教材,督查本学院教材编写进度与质量,各类规划教材选题和优秀教材申报。

第三章教材库的建设第七条为保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适用性,先进性,高质量教材进课堂,避免教材的随意性,从教材层面上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学校决定进行教材库建设,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各类课程教材须从教材库中选择。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所选入库教材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每门课程需2-3本教材入库。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必须教材入库。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材质量,促进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材的编写、审核、出版、发行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应坚持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原则,强调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并紧密结合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第四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教材编写工作的政治性、思想性和高质量。

第二章教材编写工作第五条学校教材的编写必须与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相适应,确保教材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能够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

第六条教材编写委员会是学校教材编写的主体,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成立。

委员会应由学校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教师组成,还可邀请外校专家参与。

第七条教材编写委员会负责制定教材编写计划、组织教材编写工作、审核教材稿件,并对教材质量进行评估。

第八条教材编写委员会应与学校的各教学部门紧密合作,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教材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九条教材编写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全面、合理的原则。

教材的选材要广泛涵盖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教材审核工作第十条学校教材审核由专门的审核组负责,审核组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选派,以及邀请专家参与。

第十一条教材审核工作的内容包括:审核教材稿件的内容是否与大纲和计划相适应,是否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是否存在错误和不当之处等。

第十二条教材审核组应制定详细的审核标准和评价体系,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和客观。

第十三条学校教材审核组应及时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评估和反馈意见,并及时向教材编写委员会提出修改建议。

第四章教材出版和发行工作第十四条学校教材出版和发行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应通过书籍出版社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合作。

第十五条教材出版和发行工作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确保教材的质量和版权,与合作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

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本教材是指以学校教师为主体,为有效实现校本课程教学目标、达到人才培养目的,在对教学经验进行总结和对教学内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开发、编制出作为校本课程实施媒介的素材。

为使我校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学校教材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打造出具有我校特色的精品系列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成立“赣禹书系”编审委员会(一)“赣禹书系”编审委员会的职责:围绕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提出校本教材建设的原则性意见,审定编写教材的年度计划,审批计划立项的教材项目及专项经费的额度,统筹掌握年度教材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二)“赣禹书系”编审委员会组成成员主任:分管教学校长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7人下设编委会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

第三章申报和验收第三条申报条件(一)申请立项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应在中级以上,并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

(二)申报对象须是教学质量好,且在校内至少已试用一轮的授课讲义。

(三)重点支持基于核心课程群编著的、反映我校优势学科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系列教材。

第四条申报程序“赣禹书系”教材的编著实行立项申报制度,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立项者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校本教材立项申报书》,报所在院(部)初审同意后,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赣禹书系”编审委员会复审,复审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听取主编的陈述。

(三)复审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

(四)批准立项后,申请者即可实施教材编写工作。

书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完稿的,则该立项自动失效,如要继续编写该教材,必须重新申请立项。

第五条验收程序(一)原则上教材书稿至少要经过其他教师一个班次的试用,并组织相关教师研讨、修定后,方可申请验收。

(二)申请验收者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材验收申请表》,与书稿一并交所在院(部)。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教材在学生学习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必须要有一套规范的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回答,探讨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教材建设的原则和目标首先,教材建设的原则应该是科学性和合理性。

所有的教材内容都必须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能够达到预定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此外,教材还应该贴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爱好,以激发学习的动力。

教材建设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教材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作精神等。

教材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思考和探究,并提供相应的案例和实践机会。

二、教材内容的选择和编写学校在选择教材内容时应该依据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教材内容应当贴切、全面、有针对性,并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当编写教材时,应注重内容的科学性、时效性和系统性,确保内容的正确性和严谨性。

在编写教材时应注意避免教材的重复和重复使用。

过多的重复会导致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降低学习的效果。

此外,教材内容还应符合国家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要求,避免出现不当的内容和观点。

三、教材审查和评估为了确保教材的质量和可靠性,学校应建立一套教材审查和评估机制。

在教材审查过程中,应对教材的内容、编写方式和出版情况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教材符合教育教学要求。

教材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评估可以了解教材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学校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教师评估和学生反馈等方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教材的更新和发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知识的更新,教材也需要及时更新。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教材更新计划,并加强与教材出版社的合作,及时修订和更新教材。

同时,学校应确保教材的发行质量,及时修正和替换存在问题的教材。

五、教材建设管理的机制学校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教材建设管理机制。

大学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与学科建设,提高教学水平,规范教材建设,特此修订《教材建设工作条例》。

第二条我校教材建设的目标是: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具有学科专业和陶瓷行业特色的,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的,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教材体系。

第二章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三条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及教材管理工作的学术机构。

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贯彻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材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我校教材建设。

第四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拟订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审定各学院(部)教材编写计划。

2、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

3、教材(含自编讲义)质量评估和水平认定。

第五条教材建设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以下简称“教材科”)处理。

第三章选题和规划
第六条各学院(部)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编写出版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制定教材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需要,每年5月底前将下一学年的教材建设计划上报教材科,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论证立项。

第七条教材建设选题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强调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结合度。

2、注重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优先特色,满足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

4、突出应用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

5、鼓励学科交叉,综合培养创新素质。

第四章公开出版教材的编审和出版。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1.doc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1.doc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1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教材建设管理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教材建设管理工作是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材为在我校本、专科教学过程中理论和实践教学用书。

二、组织机构第三条我校教材建设管理的组织机构为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常管理机构为教务处,各学院(系)设立院(系)教材建设小组。

第四条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工作职责为:1.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2.检查教材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计划落实情况;3.指导各学科(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4.指导国外教材的引进、研究和评价工作;5.检查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各学院(系)教材建设小组的职责为:1.制订、审定本学院(系)教材建设规划,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2.审定本学院(系)自编教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定期检查本学院(系)承担的教材编写与教材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督促按期完成;4.组织本学院(系)选订适用教材,检查、评价本学院(系)各专业使用教材的质量,保证新教材和优秀教材的比例;5.推荐优秀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电子教材等,总结本学院(系)教材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

三、教材建设第六条教材编写原则1.科学性原则。

凡教材编写必须具有科学依据,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利于发展学生的科学理念;2.系统性原则。

教材编写应注意系统地反映本学科的发展全貌,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内容有序衔接;3.创新性原则。

根据学科发展和教材建设的现状,注重理论创新和教材内容新颖;4.适用性原则。

满足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实践教学要求。

第七条教材编写程序1.凡学校资助公开出版教材均应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年度建设计划,保证教材建设与出版质量;2.纳入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正式出版前需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批;3.编写前应由编者提出申请,填写教材编写申请表,并提供教学大纲、教材编写大纲、主要章节内容等;4.教材出版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出版社,并由编著者、教务处联合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及赠(购)书协议等(自编教材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印刷单位、电子教材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网上发布)。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学校教材建设的管理,规范教材的编写、审核和使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材编写流程1.教材选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特点提出教材选题建议,经过教务处审核后确定。

2.教材编写:编写教材的责任单位为各学院,由相关专业的教师担任主要编者,其他教师协助完成。

教材编写前需制定详细的编写计划和分工,确保编写进度和质量。

3.教材审核:教材编写完成后,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教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等方面。

4.教材修订:根据审核意见,教材编者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给教务处审核,直到满足审核要求为止。

5.教材出版:经过审核后,教材由学校指定的合作出版社进行出版。

出版社需按照教材编写规范进行排版、印刷和装订工作。

三、教材建设管理职责1.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教材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教材编写的规范和具体要求,组织教材审核和出版工作。

2.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教材编写计划的制定和监督,保证教材编写的进度和质量。

同时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学科的教材建设情况。

3.学院教材编写组:由学院内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负责具体的教材编写工作,并及时与教务处和出版社等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出版社:按照学校和教材编写要求,负责教材的排版、印刷和装订工作。

同时要按时交付教材,并保证印刷质量和图书装订的一致性。

四、教材编写规范1.教材编写必须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确保教材内容科学、准确、权威。

2.教材编写应结合课程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崇创新和实用性。

3.教材编写应注重语言表达的规范性和易懂性,排版整齐、清晰,便于学生阅读和使用。

4.教材编写应注重教育教学理论的引用和参考,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学习。

五、教材使用和评价1.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按照教材的要求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2.学生应按时、认真、全面地阅读教材,学习教材的内容,提高知识和能力。

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需要,适应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复合型、发展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使教材建设能适应和促进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立教材建设工作组第二条教材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教学的方方面面,为了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学校成立教材建设工作组。

第三条由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教材建设工作组负责指导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

教材建设工作组由校领导、系部、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分管教学的校长任主任。

第三章建立教材建设基金第四条学校建立教材建设基金、每年拨出专款作教材建设经费,用于教材的编写、研究,优秀教材的推荐、评选、交流出版、奖励,以及为承担上级部门规划教材任务的教师解决参加教材会议的差旅费、资料费,为教师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教材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第四章教材建设第六条教材建设基本要求1.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既要有长期(5年)教材建设规划,也要有短期的建设计划。

2.教材建设要密切配合学校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进行,要把提高教材质量作为教材建设的核心,既要注重教材内容的适用性、针对性、科学性、思想性,也要努力反映科技发展的新水平,把国内外成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吸收到教材中去。

3.教材建设以适用于中职教育的专业主干课程、实践课程和实践指导书为重点。

4.在重视和加强文字教材建设的同时,努力发展声像教材、实物教材及计算机辅助教学教材。

要把多媒体课件制作和运用作为教材建设的重要改革内容。

第七条教材选用原则学校各系部、教研室在选用教材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要求,首先选用近三年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江苏省教育厅推荐教材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

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教材管理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材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如下:㈠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任务: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分管教学校领导负责下的教材建设咨询机构。

负责制定有关教材建设的规划、政策及重要规定;组织教材研究工作;审查校级重点教材的立项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的申报工作,为学校的教师编写教材创造有利条件。

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职责:收集和反映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材和教学工作的意见,研究了解各门课程国内外教材的使用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制定与教材建设有关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第二条实行教材审定和审批制度㈠校级重点教材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的申报、评估和推荐优秀教材,全校教材建设的长远规划等工作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和审批。

㈡对教师根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的需要而编写的质量高、具有特色的优秀教材给予支持,并填写《教材立项申报表》报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

教材立项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同时进行。

㈢任课教师自行编写的讲义、各类指导书、习题集等拟稿后,经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教务处同意,报教材服务中心安排印刷,年终根据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一定的工作量。

㈣列入校级重点规划的教材,在正式出版前必须试用两届,试用效果好的经学校批准方可正式出版。

第三条建立教材建设基金㈠教材建设基金的来源:学校财务预算经费、教材发行费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捐助款项。

㈡教材建设基金的用途:资助国家、省、学校级重点规划教材的编写、出版等。

㈢教材建设基金的申请与批准:教材建设基金须由教材编写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院(系)聘请的两名同行专家推荐,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论证后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

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与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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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教材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及《黑龙江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文件精神,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建设的原则
1.教材建设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本位、能力本位和就业导向,做到质量高,实用性强,富有特色。

2.教材建设的目标是构建集文字教材、多媒体教材、网络课件、网上资源及网络环境于一体的立体多元化教材体系。

教材体系的设计要注意总结教学经验,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体现能力培养目标。

3.教材建设应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基本要求为依据,注重体现教学改革的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够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提高的要求。

4.教材建设的重点要放在编写目前尚无公开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与培养高技能人才紧密相关的实习实训教材和“双证”教材、反映我校优质课程及骨干专业建设成就的特色教材、具有地方经济社会特色的教材及因已出版的教材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需要重新编写的其它教材。

5.学院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

6.教材建设包括校本教材、正式出版教材、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三个建设层次,实行逐级申报、遴选、推荐的建设方式。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实施管理。

二、教材订购
1.购买教材的资金使用学生入学时预交的教材费,教材订购计划根
据学期开课计划及各专业学生数进行制定。

2.各二级学院院长及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务处下发的下一学期开课计划表详细填写《教材征订计划登记表》,各学院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签字后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各留一份。

3.教材的选择应以“实用性、实践性、开放性”为原则,尽量选择国家规划教材和行业性的高职高专类权威教材为主,教材既要考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有所更新,选用最新出版的教材。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时,由二级学院讨论后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

4.因学生数量变动及开课计划临时调整,二级学院应及时与教务处沟通,教务处尽可能向供货商协调调换。

5.订购日期每年六月十五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本年秋季用教材,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报送次年春季用教材,
三、教材发放
1.每学期开课前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开课计划,以班级为单位发放。

2.教师用书由各二级学院统一领取发给任课教师,教师教材每人可领取一套,中途更换教师,二级学院应将教材收回。

如该门课程教材不改版,三年内不应领取教材。

四、教材结算
1.学生预教的教材款,毕业前由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材结算单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2.学生退学时必须经教材科签字,注明教材领取金额后,再到财务办理手续。

二、校本教材编著的具体要求
1.教材的编写要保证教材内容准确无误,名词、概念、定义和符号等要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和国际通用性,并注意全书统一。

教材应文字通顺,叙述清楚,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精选内容。

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详略得当。

教材的篇幅控制在每学时3000—3500字。

3.教材编写过程中,注意遵守国家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
规。

三、校本教材编著的立项、建设和验收
1.主编必须是本专业中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的本校教师;鼓励合作企业有经验人员担任主编。

个别师资紧缺的专业课教材,确无适当人选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主编对所编教材质量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全面负责。

对因编写或印刷质量差、参编人员不符合规定、不能按时完成编写任务等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主编承担责任,并且在两年内取消主编和参编者的教材编写资格。

2.参编人员必须是讲授本门课程至少一轮的教师,并实质性参加编写工作,其编写章节必须在著书的前言中体现。

3.审稿人必须是本专业中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企事业中有丰富经验的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4.校本教材的立项建设申请,必须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提出,整合校内外资源,积极调动相关部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集体的力量,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和行业、企业相关人员讨论,并推荐主编、参编与审稿人,由主编填写《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审批表》,经教研室讨论签字后交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院长组织讨论,由二级院院长签署意见后,将《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审批表》于学期开学后的第4周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提交学术委员会对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6.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对书稿作全面的审阅、整理、修改,并按规定时间交稿。

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材建设全过程检查。

7.教材建设完成后,由主编向学院提出验收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同时邀请相关行业、企业或其他校外专家参加,对教材建设质量进行评审、结项验收。

8.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教材书稿达到审定要求后,主编填写《校本教材印制审核表》,由审稿人和教研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所在二级学院。

9.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于学期放假2周前将教材书稿(含电子稿)及《校本教材印制审核表》一并交教材科,过期不再受理。

10.教务处负责人对书稿的排版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四、校本教材的使用和评价
1.经学院立项建设的校本教材,学院所有同类课程必须使用。

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的,须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学院将制定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方式,对校本教材的课堂教学实效性给予监测与评价。

3.教材使用过程中,主编必须注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特别要注意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及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对教材及时更新,适时修订再版重印。

五、公开出版教材和规划教材的遴选和管理
1.经学院评审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按出版社的编辑规范和时间要求办理。

其审稿费、书号费、印刷费由学院承担。

2.未经学院审核,自行出版的教材,需备一份教材使用申请和五本所编著书,二级学院院长审核著书后,签字同意,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评审后,报至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然后由教材科下发使用通知书,此著书方可在学院使用。

3.教师需在使用的学期前,按使用数量把教材送至教材科备用。

六、其他规定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教材建设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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