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五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合集下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1.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简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环境既包含自然因素,也包含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给环境下定义:一是用概括的方法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

二是采用列举方法对环境外延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三是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

3.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和含义: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自然资源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概括性解释为:是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如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中国《宪法》第9条中所说的自然资源,指的是与环境融为一体、突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5.生态系统: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而且还包括环境条件,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6.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联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在性质上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

区别:环境体现自然界的静态属性,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法学 第四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环境法学 第四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第一节 自然 地域保护
第二节 野生 生物及其生 境保护
第一节 自然 资源法的概

第二节 自然 资源法中的 自然保护措 施
第四编 环境责任法
第十四章 环境 公益诉讼
第十三章 环境 损害救济法
第十五章 危害 环境犯罪制裁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环境损害 责任的构成
第三节 环境损害 责任的承担
第四节 环境纠纷 的行政处理
内容简介
About the Author
第四版修订说明
第三版修订说明
第二版修订说明
编写说明
绪论
第一节 环境 问题及其对
策概述
第二节 环境 法学的研究 对象和方法
第一编 环境法总论
第一章 环境 1
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 2
法的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环境 利用行为的主
体及其权利义

4 第四章 国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环境 公益诉讼的 实现方式
第一节 危害 环境犯罪概

第二节 我国 刑法有关破 坏环境与资 源保护罪...
第五编 中国与国际环境法
第十六章 国 际环境法的
一般原理
第十七章 国 际环境法的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中国 与国际环境 法的实践
第一节 大气 1
保护和气候变 化应对
06 编写说明
目录
07 绪论
09 第二编 污染控制法
08 第一编 环境法总论 010 第三编 自然保护法
目录
011 第四编 环境责任法
013 主要参考文献
012
第五编 中国与国际环 境法
2014年通过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之后又相继修订了一些各领域的单行法规进行了修订,对中国环 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做出了新的安排和部署,本书稿在此基础上对前版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力求全面反映新形 势 下 环 境 保 护 法 新 的 理 论 研 究 水 平 与 立 法 成 果 。 全 书 分 总 论 与 分 论 两 部 分 共 计 11 章 , 对 环 境 法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基 本 内容、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论述。本教材适合高等院校 法学专业学生使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五章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基本原则是在环境保护法律中必须规定的或体现并贯穿于全部法律规范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一定贯穿于环境法的始终。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仅适用于立法的过程中,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方法论基础。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划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一)生态学的基本规律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物,必然会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不仅仅指动物,还包括植物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因素。

它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环境时应当注意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2.“相生相克”律即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生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

例如:太平洋附近的一个小岛,在这个小岛上是鸟雨花香,但是唯一不足的是,在这个岛上面有老鼠。

后来人们把陆地上的猫放在这个岛上来,一开始猫还是吃老鼠的,但是到了后来,猫不吃老鼠了,因为它觉得老鼠不好吃,开始吃鸟了,因为它觉得鸟好吃,时间长了,猫与老鼠便成了好朋友。

3.“能流物复”律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的流动,物质在不断的循环,能量的流动是单向的,并在流动过程中的递减,有一部分转化成热量散发到大气中。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返回
14
第二节 环境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二、 环境问题的成因 三、 环境问题的影响及其对策
返回
15
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二) 环境问题的演变
返回
16
(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 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在环境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 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人 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这被称为第 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一、 环境法的定义 二、 环境法的特征
返回
28
一、 环境法的定义
(一) 环境法称谓的由来 (二) 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综合国内外环境法学著述对环境法定义的表述以及我国环境立法的 实践,本书认为应当以法的目的结合调整对象给环境法下定义,即 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 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含着如下三 方面的内涵:
13
二、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 态保护的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 外延较大,目的在于协调人类与其生存环 境之间的关系;而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 小,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 源的持续利用,所以说环境保护、生态保 护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 别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自然资源保 护在目的上的不同,也决定了环境法体系 中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不同。



第一,环境法的目的是要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活环 境、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而这一目的是通过预防和治理人为环 境侵害的方法来实现的; 第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类在利用(含开发、保护行为) 环境(含自然资源)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 包括人类在环境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与自然物(生态系统)之间受自 然规律约束的特殊关系; 第三,环境法的范畴包括与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相关的全部法律规范, 既有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也有其他法律部门中同 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 29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4.3.3 限期治理旳法律要求
所以《环境保护法》第29条要求:“对造 成环境严重污染旳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另外,《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 法》等也是这么要求旳。
但何为“严重污染”,目前法律、法规中 没有明确要求,实践中一般是根据污染物旳排 放是否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和危害、是否严 重扰民、经济效益是否远不大于环境危害所造 成旳损失、是否属于有条件治理而不治理等情 况来考虑是否属于“严重污染”。
第四章 环境法旳基本制度
环境法旳基本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
证明现环境法旳目旳和环境法基本原则旳
实施,而制定旳一些法律制度旳总称。
我国环境法旳基本制度主要有: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
治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环境保护许可
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原则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等。
4.1.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3.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才干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旳设施不得私 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旳, 必须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旳同意。
4.2.3 “三同步”制度旳法律要求
以此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 施工、同步投产使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环境保护设 施“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要在一种月内组 织审查验收,并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订意 见。
如淮河流域旳水污染治理及流域内“十五 小”企业旳关、停等。
4.3.2 实施限期治理制度旳意义
经过把行业管理和区域管理结合起来,有 力地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域旳主动性,选 择那些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危害大、群众 反应强烈旳项目,分期分批地进行限期治理和 关、停。完毕好旳奖,未完毕旳予以处分,这 么就能够有效地控制行业污染和改善区域环境 质量。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法学基本知识一、法的定义(一)法的基本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二)法的特征1. 法的规范性:法对社会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或方向。

2. 法的强制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制裁。

3. 法的稳定性: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以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4. 法的普遍性:法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和事。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效力体系(一)法律体系1.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效力体系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三、我国的立法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二)国务院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20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各章选择题及答案

20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各章选择题及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各章选择题及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首次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是( B )A..1945年联合国大会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C.1982年内罗毕峰会D.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2.人类环境的中心事物是(A )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D. 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和外部空间3.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B)A.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B.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C.室内环境、村内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D.大气环境、水环境、土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等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按环境的功能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宇宙环境。

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4.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B)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第一环境问题D.继发环境问题5.以下属于无限资源的是(D)A.土壤B.淡水C.动植物D.太阳能6.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地位的组成部分是(A)A.生产者B.消费者C.分解者D.无生命物质生态系统的组成: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产者。

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

生产者决定着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的大小,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因而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消费者。

是指所有的动物。

分解者。

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

无生命物质。

包括自然界中各种有机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气等。

7.环境科学主要研究(B)A.第一环境问题B.第二环境问题C.原生环境问题D.第三环境问题8.在环境科学里,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的浓度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B )A.十分之一定律B.生物放大C.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D. 生物量金字塔9.以下属于第一环境问题的是(A )A.火山爆发B.臭氧层耗竭C.城市污染D.公害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的基本特征:(一)法的产生要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二)法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三)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法律由什么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来划分法律的不同形式。

我国法的渊源及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五种制定法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被称为“母法”。

2、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为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5、国际条约:指我国政府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具有条约性质的其他国际文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一)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二)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

内容: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

一般只有物和行为。

第四章: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奖励综合利用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公众参与的原则。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导论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问题第一节、环境资源一、环境资源的概念(一)两种不同理解将环境与资源并列解释将环境作为资源的定义解释(二)环境资源的概念本书中,环境资源法上的环境与环境资源的概念含义相同。

我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二、环境资源的分类1、按物质与人类的关系: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按自然要素的不同: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按环境范围的不同: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

第二节、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及种类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按不同的标准环境问题可分成:1、按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界自身变化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第二环境问题: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不恰当的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二、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一)、局部环境问题阶段:原始人类时期、农牧业时期和工业革命时期(一)全球性环境问题阶段: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第一节、环境资源法的涵义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环境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是人类在开发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在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活动中和以环境为基本生存条件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社会关系。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它的特点是客观性、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二)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的特点是主观性、环境效益优先性.第二节、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是指环境资源法主体根据环境资源法的规定,在参加与环境有关的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保护环境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务的承担者,或者参加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享受环境权利承担环境义务的当事人。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习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习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习题及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首次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是(B)A..1945年联合国大会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C.1982年内罗毕峰会D.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2.人类环境的中心事物是(A)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D.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和外部空间3.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B)A.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B.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C.室内环境、村内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D.大气环境、水环境、土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等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按环境的功能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宇宙环境。

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4.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B)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第一环境问题D.继发环境问题5.以下属于无限资源的是(D)A.土壤B.淡水C.动植物D.太阳能6.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地位的组成部分是(A)A.生产者B.消费者C.分解者D.无生命物质生态系统的组成: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产者。

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

生产者决定着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的大小,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因而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消费者。

是指所有的动物。

分解者。

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

无生命物质。

包括自然界中各种有机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气等。

7.环境科学主要研究(B)A.第一环境问题B.第二环境问题C.原生环境问题D.第三环境问题8.在环境科学里,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的浓度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B)A.十分之一定律B.生物放大C.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D.生物量金字塔9.以下属于第一环境问题的是(A)A.火山爆发B.臭氧层耗竭C.城市污染D.公害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和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和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和答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题姓名:一、名词解释(40分)环境: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环境退化:生态:环境规划:环境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民事诉讼:二、简答题(30分)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环境法包含哪些基本制度?3.生态保护法的制度有哪些? 4.环境监测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5环境刑事诉讼的特点是什么?三论述题(30分)1.简述环境损害的种类和特点2.简述生态保护中的许可制度3.简述环境信息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40分)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保护:为了解决现实和潜在的环境损害,处理人类对环境的利用与维护、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同自然的固有秩序之间的关系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实施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可持续发展:寻求满足现代人的需要与欲望,而又不损坏后代人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能力。

自然资源:存在与自然界中并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于生产和生活或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

环境退化:自然环境发生的那些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不利于人类的缓慢的持续的变化。

生态: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生物之间和生物在其生化过程中与环境的关系。

规划:人们通过思考事先安排其行为的过程,是一个以最优方式达到目标而制定未来行为的决策过程。

环境许可:国家为保护环境而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施加必要干预的制度。

环境监测:特定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间接或连续监测环境质量状况与污染物变化趋势、规律及其对环境应的全部过程。

环境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平等主体之间有关环境权利义务的争议,按照门市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二、简答题(30分)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2.环境法包含哪些基本制度?答:环境规划制度、环境预防制度、环境规制制度、环境经济制度、环境引导制度、环境救治制度。

环境法学试题

环境法学试题

环境法学试题一、选择题(多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哪些(ABCD)A、广泛性B、综合性C、公益性D、科学技术性2.、以下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的内容的是(ABD )。

A、土地利用规划法B、环境污染防治法C、环境标准D、自然保护法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哪些(ABCD)A、协调发展的原则B、预防为主的原则C、环境责任原则D、环境民主原则4、以下哪些是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BC)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C、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D、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受体5、在以下情况下,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环境污染侵权人能免责的是(BCD)A、受害人无过失引起B、不可抗力因素C、第三者的过失引起D、受害人自身引起6、环境犯罪的特点有哪些(ABCD)A、犯罪行为是直接针对环境资源进行的;B、犯罪后果严重;C、犯罪主体大多为法人;D、环境犯罪大多带有民事责任。

7、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构成要件(ABC)A、行为人的违法行为。

B、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C、行为的危害后果D、受害人与事故具有因果关系8、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会有以下哪几种的法律制裁(ABC)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安全责任9、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ABCD)A、放宽起诉资格B、实行因果关系推定C、举证责任倒置D、延长诉讼时效。

10、以下有关法律效力大小的说明中哪些是正确的(ACD)A、国家环境法效力高于地方性环境法B、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环境法效力低于国内环境法效力。

C、特别法效力高于普通法效力D、新法的效力高于旧法效力。

11、下面属于法律的特点:(ABCD)A行为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B普遍的约束力C权利和义务D国家的强制力保证12、下面属于生态基本规律:(ABCD)A物物相关率B相生相克率C能流物复率D协调稳定率13、下列属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有:(AB )A、土地管理法B、水法C、水土保持法D、野生动物保护法14、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ABCD)A协调发展,B预防为主,C环境责任,D环境民主15、下列哪些属于国际环境法相比一般国际法的特有特征:(AB)A、可持续发展B、共同但又差别的责任C、综合性D、技术性16、下列哪些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AC)A强制性B义务性C补偿性D公平性17、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有(BCD)A警告处分B通报批评C行政处罚D刑事责任18、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ABCD)A声誉罚B行为罚C人身自由罚D财产罚19、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包括哪些(B)A不可抗力B自首C因受害者自身引起的D是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20、下列哪些行政责任形式属于财产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BCD)A责任停业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D行政赔偿2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是(BCD)A清洁的技术过程B清洁的能源C清洁的生产过程D清洁的产品22、国家对环境进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A综合性B区域性原则C预测性原则D规划与协调性原则E科学性原则23、我国线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是(ABCD)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B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D环境标准2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主要特征是(ABD)A法律手段的综合性B法律规范的技术性C法本质的阶级性D法职能的社会性25、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有(ABC)A“三同时”制度B土地利用规划制度C环境影响评价制度D谁污染谁治理制度2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ABD)A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C开发者治理、污染者惩罚的原则D公众参与的原则27、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ABCD)A行为的违法性B行为人的过错C行为的危害后果D法律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的因果关系28、下列属于威胁废物产生者的义务有哪些:(BCD)A、转移义务B、申报义务C、处置义务D、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义务29、以下哪些属于环境民事法律的承担方式(ABCD)A停止侵害B排除危害C消除危险D赔偿损失30、“三同时制度“是指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ABC)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C同时生产D同时上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总则,可知制定本法的目的是(ABCD)A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B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C保护人体健康D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发展32、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ABC)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C、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D、烟尘控制区3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的对象有(ABC)A、有关单位B、专家C、公众D、政府机构34、下列哪些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ABC)A、火山爆发B、洪水泛滥C、地震D、C利用nxEI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3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BCD)A、再生化B、无害化C、减量化D、资源化36、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
2 评价报告编写和审批 3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1 规划编制机关的法律责任。 2 规划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3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4 此外,法律还规定,对有关的行政主管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法所规定或体现的,调整因保护和 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适用于所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反映环境 法本质和特征,对贯彻和实施环境法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重要意义。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 环境法的概念可整合为: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环境法的特征
1 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2 环境法是社会法。 3 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 4 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的价值 (一)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 1 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 2 环境法的分配性价值 3 环境法的衡量性价值 4 环境法的保护性价值 5 环境法的认识性价值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本身的价值 1 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2 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 3 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 4 环境法是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的精神准则 5 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也称为“生境”。

2、按照环境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大类。

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人工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上的环境,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4、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

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可更新资源,另一类是不可更新资源。

5、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概括为:第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第二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6、生态系统,是反映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每一种物质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都有各自的循环途径和特点,构成一个复杂的循环体系。

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 简介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 简介
在为牲畜和鸟类提供挡风遮雨的地方和筑巢栖息的场 所、促进生物多样性方面,产生的价值约为31250美元,
与此同时创造动物蛋白的价值2500美元左右。
上述各项数字相加总计价值19.625万美元。至于大树每 年开花结果、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活到100年甚至更 长时间所产生的价值还没有计算进去。
2009
三、环境问题的解决
❖ 环境法的特点 ❖ 第二节 环境法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点 ❖ 第三章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 第四章 环境法的体系 ❖ 第五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 第七章 环境法律责任
2009
开设环境法学课程的目的
❖ 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各类法 律规范,培养运用环境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纠纷的 能力。
1、市场失灵 2、政策失误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
2009
二、环境问题的成因
❖ 本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现代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是: 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 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 环境问题的成因: 首先,机器的使用虽然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 加快了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以及增强了人类对环 境的改变和控制能力。 其次,世界人口呈高度增长趋势,给环境带来极 大的压力。 再次,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 巨大贡献,但是也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灭顶之灾的 隐患。
❖ 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 强化环境法制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
第一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 一、环境的概念
一般概念:是指围绕着中心存在物的存在的总和,即围绕 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 人类环境: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 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即环境科学上的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P95)
1. 使用权的主体比所有权的主体广泛,几乎任何单位和 个人都可以成为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主体;
2. 使用权内容受所有权和环境保护及生态规律的制约, 而不是无限制的使用。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分类 (P95)
1. 按类别分类: 土地资源使用权、草原资源使用权、森林资源使用权、矿产资源使 用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资源使用权、野生动植物资源使用权;
征收方法
确定排污费数额→予以公告→送达排污费缴纳通 知单→7日内到制定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减免征收
重点污染源防治 区域性污染防治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六、经济刺激制度
1. 财政援助 (P92)
从立法上鼓励各种控制污染的努力并给予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
2. 低息贷款(P92)
二、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1. 自然资源规划制度概念(P95)
指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本 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 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各类自然资 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 作的总体安排。
二、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2. 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的目的(P95)
为了从宏观上解决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当前 利益与长期持续发展的矛盾以及资源分配问题,以保证最佳 的结构和形式开发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2. 我国法律对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规定
主要包括: (1) 自然资源所有权 (2) 自然资源使用权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 自然资源所有权 (P94)
指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通过其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自然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所有权的四种权能
占有权能 使用权能 收益权能 处分权能
2. 按归属分类: 固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 3. 按是否向所有人支付使用费分类: 有期限使用权、无期限使用权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P95)
确认取得 授予取得 转让取得 开发利用取得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变更和终止(P95)
因主体的合并或分立、转让、破产、抵债、合同内容变更而变更; 因自然原因、开发利用完毕、期限届满、闲置或弃置抛荒、非法 使用或非法转让、主体消灭等原因而终止。
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 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
* 既可以与所有权同属一人,也可以与所有权相分离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分类 (P94)
1. 按自然资源权属的主体: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
2. 按自然资源的种类:
土地资源所有权、森林资源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草原资源
所有权、矿场资源所有权、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 用。
目的
① 使企业参与和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 ② 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给企业施加经济压力,促使其完善
自身的管理制度,减低原材料消耗,减少污染排放。
办法
对象范围 排放核定 费用征收 费用使用
第三节 环境标准制度
◦ 一、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 ◦ 二、环境标准的作用 ◦ 三、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 ◦ 四、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
第一节 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三同时”制度 四、许可证制度 五、征收排污费制度 六、经济刺激制度
五、征收排污费制度
概念(P88)
法定孳息
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 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 不属于孳息。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2) 自然资源使用权 (P94)
指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国家 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自然资 源进行实际运用并取得相应利 益的一种手段。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概念(P94)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 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 成的规范系统。
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最有影响力的制度、不可缺少的制度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2. 我国法律对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规定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明 确规定“矿藏、水流,有法律规定为国 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 所有。”
第五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பைடு நூலகம்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 一、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三、“三同时”制度 ◦ 四、许可证制度 ◦ 五、征收排污费制度 ◦ 六、经济刺激制度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 二、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 三、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 四、自然资源许可制度 ◦ 五、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P94)
法定取得、开发利用取得、天然孳息、自然添附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变更和终止(P94)
可因征用、所有权的分离或合并、依法转让、对换或调 换而变更,也可以因法律剥夺、自然资源的消失而消灭。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天然孳息
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 植物。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排污者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 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环保部门根据核定权限,对排放污染物种类、数 量进行核定
有监测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没 有监测条件的根据物料衡算的方法进行核定
核定后,环保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征收范围
大气、海洋、水体、固废、噪声
使用优惠贷款的方式鼓励企业进行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
3. 税收(P93)
正刺激:通过减税、免税的办法鼓励企业治理污染和综合利用; 反刺激:对自然资源开发及利用征收资源税。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二、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三、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四、自然资源许可制度 五、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