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 上海财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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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不断探索基于新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建设优质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与任务

以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为目标,以通识课、学科共同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为重点开展建设,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国家精品课程为代表、上海市级和校级精品课程为基础,通过项目立项评审形式建设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到2020年,建设50门左右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并争取遴选优质课程申报市级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组织与实施

学校负责在线开放课程整体规划,指导和组织课程建设和运行。学院按照学校规划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计划,向学校申报课程,确保课程教学质量。课程团队负责课程建设与应用、资源丰富与管理。教务处课程与教材建设科负责课程建设,组织课程立项及结项评审,使之符合课程上线标准,教务管理科负责课程上线后运行及工作量的认定等。教育技术中心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建设与应用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列入学校课程建设计划的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通识课、学科共同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含创新创业课程等)。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创新精神和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二)建设要求

课程负责人(团队)应立足以往的课程教学实践,充分借鉴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上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方案综合设计,形成较为完善的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实施方案,包括:重构课程教学大纲,精心准备素材,围绕所涵盖的基本知识点制作教学视频(每个以不超过15分钟为宜),基于教学视频设计系列学习任务,提供多媒体资源(电子图书、图片、视频、PPT 等),设计和加强在线或线下主题讨论,通过完整的学习任务管理环节设计、驱动学生系统地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其中,在线学习资源(教学视频)以提供课程的基本内容知识为主,在线讨论、线下答疑指导等重在针对学生学习的难点、课程知识应用展开,形成在线学习与在线讨论、线下指导有机衔接、充分互动的学习系统。

课程需按照学分数和教学安排制作相应的视频长度,每门课程视频总长度=在线总学时*25分钟(文科)/20分钟(理科),在线总学时=总学分数*16-见面课学时。建设完成后选择在中国大学慕课、学堂在线、好大学在线、智慧树等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上线,实施在线教学。

(三)教学要求

1.教学形式

课程可根据不同教学要求采取相应的教学模式。主要包括:以学生在线自主学习为主的教学模式;课程教学与在线教学紧密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以在线教学为辅助的教学模式。课程应该设计足够的、高质量的讨论主题引导学生讨论,对学生在线提出问题要及时给予回复。

2. 成绩认定

课程考试可采取在线考试或线下考试的方式,学校承认校内开设在线开放课程的有效成绩。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学院开展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的课程成绩认定。课程成绩由在线学习成绩、见面课(研讨课)及期末考试成绩等组成,各部分成绩构成比例在开课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校内课程考试成绩参照常规课程最终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 经费资助:学校采取校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立项的方式开展课程建设,课程立项后,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课程如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需连续5年对外开课,学校每年给予课程团队1万元开课奖励。国家和上海

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成果奖励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年度重要教学类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16〕26号)中关于国家和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标准执行。在线开放课程团队成员在中国大学慕课、学堂在线、好大学在线、智慧树等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校外开放选课,校外支付的讲课报酬归任课教师个人所得。

2. 工作量计算:课程在校内开课,采取课堂教学与在线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面授课时不得少于一半,工作量全额计算。学校鼓励课程团队成员在中国大学慕课、学堂在线、好大学在线、智慧树等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校外开放选课,开课需经过学校教务处批准,当选课学校给予学分认定时,即可为课程的授课老师认定教学工作量。认定方法为:工作量以学分*16学时计,每门在线开放课程每学期只认定1门次,对于选课人数较多,或者校外选课班级超过1门次的,不再额外认定工作量。

3. 成果认定:立项建设的课程结项并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上面向校外学生使用两个学期及以上,可按照相应等级的精品课程标准给予成果认定,具体参照《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校发〔2015〕39号)。

4. 助教配备:授课教师根据在线课程教学需要选聘在线教学助教,每门课程的助教酬金以 600 元/学分/学期为标准计算,经费由学院统一发放。

(二)知识产权管理

凡申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课程,全部教学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课程建设,所建的课程知识产权归学校与教师共同所有,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在平台开课。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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