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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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2.范围
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3.职责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管理部统一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管理部的档案进行审核。
4.内容
4.1.1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部统一收集的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以及各类证书在产生后,及时把复印件或是原件送至项目管理部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4.1.2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管理部统一管理。
4.2归档
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并分别存放。
4.2.1 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均有项目名称,且档案盒使用统一的标识。
4. 2.2 文件类别:1土地合同类,包括上级批文、合作协议、土地合同等,2政府批文类,如计划批文,3“五证”,包括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开工许可证,4合同类,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5项目发展类文件,包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报建报批文件等,6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包括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的文件,7竣工验收类,包括专项验收8证,8图纸类,包括项目的各专业图纸及CAD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签证、洽商等。
4.2.3 编号
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专业不同的基础上分类后按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4.2.4 标识
对已分类和编号的文件,应在档案盒上进行标识,标识应简单清晰、明了、易懂。
4.3 借阅
各部门如需借用相关资料,应到管理部部档案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使用完后,立即归还。有特殊说明的资料应在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借阅。
4.4 销毁
对凡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进行造册列出清单,经项目经理部确认,方可销毁,销毁清单应予以保存。
4.5 档案立卷的要求
4.5.1 文字资料立卷要求
4.5.1.1 档案材料归档时,以A4(即210mm x 297mm)规格为标准,不足A4规格的应用A4白纸粘贴,过大的要折叠为A4规格。
4.5.1.2 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对因复写而透底材料,应垫上白纸,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5.1.3 文字材料组卷时,一卷内有多种材料时,应用彩色薄纸隔开。
4.5.1.4 装订时,根据文件类型及格式采用相应装订方式装订成册。
4.5.2 图纸的立卷要求
纸质竣工图(或其它归档的纸质图),归档组卷时以手风琴式折叠为4#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
4.5.3 立卷档案必须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
4.5.4 立卷档案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
4.5.5 立卷档案必须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