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式比较分析

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式比较分析
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式比较分析

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式比较分析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一、国外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式分析

(一)国外报废汽车回收的相关法规

目前实施报废汽车回收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有德国、日本、法国、美国等,德国报废汽车回收率已接近100%,法国、美国等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也已达到95%,日本的报废汽车回收业也具备了相当高的水平。这与它们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分不开的。

德国是一个传统的汽车大国,其报废汽车的相关法规也相对比较完善。根据有关规定,新车前3年以内免检,以后每两年都要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为汽车的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达标状况。目前,德国汽车报废处理依据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旧车规定》,它的制定使德国汽车报废回收处理行业更加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适用范围、委托义务、回收义务、清除和利用义务、禁止使用重金属和保证使用环保的清除和利用技术。

日本于2002年制订了《汽车回收利用法》,并于2005年开始实施。该法在资金、信息管理等方面有很多创新和独到之处,《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汽车用户要交纳回收利用费,包括5项费用:ASR、安全气囊、氟里昂处理费、资金管理费和信息管理费。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法国,经营废旧汽车回收拆解的公司被称作废旧汽车转运公司,任何人均可提出创建这种汽车回收企业的申请。依照《固体废物处理法》及修订法案明确规定: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企业有义务对其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置,方式可采取本企业自身进行处置,也可委托社会专业化公司处置。在产品设计和生产时就要考虑在其寿命期后如何回收的问题,要求分地区制定废弃物处理规划。

虽然美国没有国家级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加上始于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对其

汽车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是相关的产品责任连带关系的法规,再加上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严格限制了废旧汽车的填埋,将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了最小的程度。

在欧洲,关于废车处理的EU指令于2000年5月24日经EU议会和EU理事会协商一致后正式颁布。主要包括关于新型车使用环境负荷物质、废车处理时的事前解体、再生利用率、废车回收网络、废车无偿回收等规定。

图表1:其他国家报废汽车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颁布/实施时间相关法律法规

英国 2003年《报废汽车法规》

荷兰 2002年5月24日《报废汽车管理法令》

西班牙 2002年12月20日《关于报废汽车处理的皇家法令》

韩国 1992年《资源节约再生利用法》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二)德国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模式

德国报废汽车的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自愿协议加法规框架”的模式。所谓法规框架,就是说德国的汽车报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框架。当需要报废汽车时,首先由车主将需要报废的汽车送到拆解厂,或拆解厂上门领取(收费服务):然后经评估师评估,确定报废费用的分摊,很多情况下需要车主出资(污染者付费原则);最后拆解厂按照汽车拆解法规确定的程序进行拆解。具体针对报废汽车的无害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源头控制。从源头上对废弃物的产生进行预防,贯彻EPR理念,在车辆概念化期间,尽量降低有害物质的使用量,减少向周围环境排放有害物质。在车辆设计和生产时就应当考虑到报废时方便回收、拆解再利用。

◆ 分工明细,严格准入。《报废汽车的转移、收集和环境无害化管理的法令》对报废汽车的流程进行了细致的分工:收集、拆解、破碎以及更进一步的加工处理。各个节点设施不仅要得到当局的批准,还要满足建筑部门的许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环保和职业安全等方面规定。

◆ 拆解流程科学。对于将要拆解的报废汽车,要对其进行预处理:清理蓄电池、费油、液化气罐、安全气囊等部件,科学存放,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可回收废弃物对环境不产生

危害。

◆ 再加工处理得当。资源回收与废弃物处理是德国报废汽车拆解的两个主要目的。原则上从报废车辆上得到的组成构件和材料应该首先考虑回用或再生利用。只要技术上可行和经济上合理,就要尽最大可能保证拆除的组成构件能再利用。对于拆解过后的零部件进行出售,对于未能出售成功的将作为废弃物进行处理,交给专业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再加工。德国报废汽车回收率之所以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制造商的大力支持。例如宝马公司在全国搭建了报废汽车回收网络,直接参与到汽车报废一线业务中来。这样不仅提高了回收率,而且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效益。据有关资料显示,宝马汽车的可回收零部件约占整车质量的80%。

(三)日本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模式

日本汽车的平均使用年限在9年左右,每年报废量在500万左右。对于报废的汽车,日本有着一套完整的处理模式。

图表2:日本报废汽车处理模式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为了避免报废汽车连带的环保责任,组建了联合研究机构,主动开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承担起了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责任,从而支持了整个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美国报废汽车逆向物流运作处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将汽车交零部件回收商;回收商对报废汽车的零部件进行拆卸,自行或送到专业的厂家对其中仍有使用价值的部件进行整修和翻新,将其运往修理厂重新使用;当旧车的轮胎被卸掉、车内残留的有害气体和液体清理完毕、有用的零部件被拆卸后,金属车架会被送进大型挤压机压碎,再用磁分离法将钢分离出来。此外,美国制订了明确的2020年汽车报废指标。

图表3:美国2020年汽车报废回收利用目标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瑞典人口只有1000万左右,而它的领上面积比日本大20%。从1975年起瑞典就开始关注汽车报废问题,立法对新车征收费用作为政府管理基金,解决汽车报废问题。1998年,瑞典汽车协会成立了专门从事汽车报废的公司,对拆解公司进行资格认证,并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合格者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类似政府监管的作用。

(六)荷兰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模式

荷兰汽车协会、维修业界和解体业界于1993年联合成立了荷兰汽车再生协会(ARN)。和瑞典一样,荷兰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也会交纳一定的费用作为联合基金来支持汽车报废行业的发展。荷兰的汽车拆解证明和登一记系统连动,对拆解、破碎的部件和其它废弃物均有一记录。同时法律规定,向购车者征收再生费用只要行业协会得到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

二、国内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式分析

(一)国内报废汽车回收的相关法规

近些年来,政府越来越重视对报废汽车的管理,并陆续出台了多项法规。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原国家经贸委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各省级经贸主管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了资格认定;有关部门依法加强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的监督管理,从此报废汽车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但《办法》本身脱离市场现实环境,可执行性差,对约束目前报废汽车回收领域的混乱现象没有起到足够的作用。

2005年8月,商务部颁布了《汽车贸易政策》,要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及时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并对报废汽车回用件及翻新件的使用,报废汽车零部件及其它废弃物和有害物的存放、转运、处理等提出了要求。

200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制定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对汽车生产和销售及当前中国实施汽车逆向物流的策略进行探讨,对相关企业启动、开展并推动汽车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报废、回收、再利用等工作进行立法规范。依据该政策内容,在2012年左右,中国应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律法规体系、政

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回收利用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

上述政策法规从回收拆解、再制造等角度出发,分别对政府管理部门、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了要求,这些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基本框架。

(二)国内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模式

按照最新的汽车报废标准,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下图为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体系主体关系图,揭示了中国现阶段报废汽车规范化处理模式:

图表4: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体系主体关系网络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1、零部件供应商

零部件供应商是正向物流的起始节点,对于汽车行业,其设计理念以及环保材料的选择都对整个汽车供应链产生重要的影响。从长远的角度看,对逆向物流重视的供应商将受到汽车制造商的青睐。

2、汽车制造商

中国报废汽车现有处理体系中,汽车制造商基本上不参与一线的回收活动。制造商处于汽车供应链的核心位置,这就要求它需要对报废体系的运作进行经营管理,例如回收模式的选择、回收节点的成员选择以及供应链节点的协调等。理想的局面是汽车制造商参与到报废环节中来,通过自营、联合经营或外包的模式对报废汽车进行回收。

3、消费者

消费者是正向物流的终极节点,也是逆向物流的初始节点。要求增加资源的复生效率,就必须引导消费者将报废汽车交到正规的回收点,采用科学的报废流程。因此,消费者将是报废汽车行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4、回收拆解环节

中国现有的回收途径主要包括:(l)销售点。其中以旧换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保险公司。这主要针对的是事故车的处理方式;(3)维修点。对于将要大修或无法修理的车辆,车主会选择转手给维修点,进而流入回收公司;(4)车主自行将车辆送到回收公司。

5、零部件再制造商及其他回收处理

零部件在制造商及其他回收处理是正向物流与逆向物流的交汇节点,其作业的性质要求它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正由于这个原因,现如今中国规范的零部件再制造商较少,得到资格认证的企业更少。

6、钢铁企业

钢铁企业主要处理原料级资源,它处于汽车供应链正向物流的初始节点位置,是回收体

系的最底层业务环节。

7、二手市场

对于报废汽车经过回收拆解环节处理后部分可以重用的零部件将直接流入二手市场进行交易。

8、政府

政府是游离于报废体系之外的机构,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它将会对整个汽车报废行业实行监督管理,维护报废的秩序,为科学报废提供一个理想的环境。

三、国内外报废汽车处理模式的比较

(一)国内外报废汽车处理模式比较

图表5:国内外报废汽车处理模式比较

不同点国外表现国内表现

报废回收利用的水平不同国外报废率方面,德国已接近100%,法国、美国

等国家也已达到95%,日本报废率约为80%。

汽车报废率达不到40%。

发展阶段不同西方发达国家及日本的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已经持

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无论从法律法规还是具体操

作流程上,己经基本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它

们实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资

源、环境方面的问题。

中国从2005年才开始实施《汽车回

收利用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

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国实施

汽车报废制度的当前任务是引导报

废汽车报废行业健康发展。

管理的着力点不同就日本而言,其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的主要负责

制定汽车回收处理环节的准入标准。从主管部门

的职责可以看出,日本注重规划报废汽车的回收

拆解行为,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中国的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全国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更

注重对报废汽车的回收情况的关

注,防止报废汽车非法流入二手市

场。

EPR观念不同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规定:

汽车制造商在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上有着关键性

的义务,要对汽车的生命周期负责。倡导制造商

在设计、制造环节采用绿色理念,方便汽车的可

拆解和可回收,从源头上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环

境的污染。

中国在法律法规方面没有类似的规

定,制造商只负责生产、销售,基

本不参与一线的汽车报废、回收业

务。

回收处理企业的准入标准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对参与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企

业、氟类回收企业实行了严格的规定。拆解、破

碎企业从提高回收率和环保方面都有严格的资格

认证体系,需要通过审批才能从事相关的业务。

2002年《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原国家

经贸委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资

格认定制度。

不同点国外表现国内表现

报废技术及手段不同达国家的汽车报废行业在信息管理上实现了网上

接受回收请求的程度。其回收、拆解企业的专业

化程度高、分工细化。

中国的汽车报废行业是劳动密集型

产业,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低、生产

效率差、经济效益比较小。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二)国外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模启示

1、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政策法规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取消资格认定,增加了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后期监管难度,不利于从源头杜绝利用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拼装汽车的问题,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报废车、拼装车对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也不利于保护环境和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因此,应依法重新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制度,改变资格认定终身制,结合汽车保有量的发展变化和地域特点,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包括回收、拆解和再利用在内完善的逆向物流网络。

2、推进生产商延伸责任制在汽车行业的实施

国外经验表明,有效实施生产商延伸责任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汽车制造商参与报废环节的积极性,一方面能够方便管理报废产品的回收,有效遏止报废汽车流入二手车市场;另一方面也促使制造商注重汽车的设计环境,考虑环保、再利用等性能,从而有效从源头上减少了资源的浪费。

3、汽车报废行业分工应该细化

现阶段,中国汽车报废主要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来开展,在这种模式下,某一家企业往往要承担办证、回收、拆解、销毁和破碎等全套程序。导致报废的专业化分工程度很低,容易产生管理的盲区,导致报废汽车重新上路或拼装车的盛行。政府应当对报废业务进行明确划分,对各个环节企业进行资格认证。

4、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网络

完善的信息系统将汽车回收、拆解证明、注册登记、保险终止以及其他法律手续纳入电

子化管理,在全行业共享该信息,从而有效的减少报废汽车的非法流向。

5、对汽车报废量进行有效的预测

对报废汽车量的预测是有效实施汽车逆向物流的前期工作,对部署地区的回收、拆解、破碎点的网络设计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效实施报废汽车逆向物流,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分析和研究欧美、日本等国的报废汽车逆向物流运作机制的基础上,不能忽略中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以构建较为完善的报废汽车逆向物流运作模式。内容摘自:《2015-2020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研究报告》(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根据环政法函[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起12345信访投诉属于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采取的报复性举报,不是周边居民的举报。 三、整改规范 县商务局通过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调查处理后,要求企业停业整改,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在我县设立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点资格需得到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认定。二是进一步规范车辆收购、拆解行为,加强安全作业管理,确保拆解人员的安全。三是要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环保要

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新编版)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predictability of work safety, take precautions, and comprehensively solve the problems of work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 (新编版)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新编版)导语: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文档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摘要:报废汽车工作对于汽车更新、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是报废汽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分析了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安全形势,剖析了报废汽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开展现场综合治理、加强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提高安全执行力、构建特色安全文化是加强报废汽车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报废汽车;安全;管理 汽车的增加对环境的影响与日俱增,而加强报废汽车的管理将积极促进汽车的更新、节能减排、环境的综合治理。因此,报废汽车处置过程的安全管理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1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安全工作形势分析 黑龙江省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隶属于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是大庆市区颇具影响力的一家经国家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年均回收拆解报废车辆3000多台。拥有10万m2报废汽车存车场地;1.5万m2报废汽车拆解场地;2.4万m2报废汽车回用件

报废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规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政府性文件。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废止信息: 根据2019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内容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报废汽车回收流程

报废汽车回收流程 1、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 2、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联系方式、确认是否营运车辆,询问车主车辆状态是否正常 3、核查车辆。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五大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其次核查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车架号、发动机号必须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5、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车牌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卸车牌,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0、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开具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流程 1、接收报废车辆资料 ①报废汽车验收入库单(第二联) ②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信息单、原件声明作废的报纸) ③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信息单、原件声明作废的报纸) ④车牌(2块)(声明作废的报纸) 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电话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电话 2、录入系统车辆信息,打印回收证明 ①输入汽车回收信息,打印回收证明(共6联) ②各联标注台账编号;1、4、6联分别分开,2、3、5联合订 ③整理注销资料(行车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注销申请表、回收证明第4联,需监销车辆要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移交注销人员签字 3、接收、发放注销证明 ①接收清点移交注销证明份数签字,录入注销时间 ②注销证明与回收证明2、3、5联合订,发往各网点负责人(或 4、整理档案 ①复印回收证明第1联,与入库单及报废汽车信息资料装入档案 ②整理回收证明1、6联,按编号每20份装订一本并打印目录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不断扩大,报废汽车引发的安全、环保、资源问题以及汽车再制造产业广阔的前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通过分析国内报废汽车现状描述,对比发达国家报废汽车管理方法特点,提出国内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 一、报废汽车对社会影响 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360万辆,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量,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据预测;2010年我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600万辆,汽车报废数量相应也在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 1、报废汽车重新回流进入社会,危害极大,由于报废车辆本身已不符合道路行驶条件,被再次被改装后进入路面行驶,其车本身性能大变,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报废车重流社会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非法拼装”,近年来,由报废汽车总成拼装上路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有资料显示,在国内近3年的交通事故中,有13%是因为使用伪劣和报废汽车配件所致,非法拼装车的安全性能完全得不到保证,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报废汽车对环境污染,汽车生产过程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除主要制造原料钢材、生铁外,大量橡胶、塑料、有色金属被采中,砷、硒等也存在于汽车中。汽车报废后被非正确处理过程中,所产生废气、废油、废电瓶以及报废零部件,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车内存留的废机油、报废的旧电瓶以及报废的零部件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和破坏。此外空调的制冷剂——氯氟烃(CFC,俗称氟里昂)泄漏时的直接排放,会造成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3、报废汽车上路超期运行危害,国内汽车在到达报废期后,经常被非法延长使用时间。超期运行的汽车零部件,在汽车运行时可靠性降低,会直接导致刹车失灵,转向及发动机等零件失灵;会使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极易跑偏;这些超期使用的报废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功能下降,安全隐患增加。2008年,我国各地区出现多起因汽车超期使用导致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营运客车报废管理办法

吕梁顺达运业有限公司 客车到期强制报废管理制度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8号)第四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应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的规定,为了提高到期客车的管控能力,客车到期实行强制报废,特制订本办法。 一、报废条件 已运营的客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1)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8年或者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2)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或者行驶40万千米。 (3)因交通事故造成总成(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箱、前后轿、车架)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经有关部门鉴定已无修复价值。 (4)经三次大修且零部件损坏的老旧车。 (5)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二、到期客车报废应履行程序 生产处应履行的程序:1、生产处在本年度12月份建立下年度各车队的客车到期台账,并于下年度的1月初下发各车队,留存入档。 2、生产处要在客车到期的前两个月向车队下发强制报废通知书。 3、生产处在经营业主不予配合客车报废时要确定专人协同公安、运管等执法人员前往车队实行强制报废。 4、生产处要建立客车报废档案。 5、生产处承办人履行完报废手续的当日要向车队下发客运班车报废的通知,并抄送安全处、财务处、办公室、GPS监控中心存档备查,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车队应履行的程序:1、车队长要在《客车报废申报表》上加注意见、签字、盖章。 2、车队办理客车报废手续时收回经营许可证、运输证、行车证、号牌等证件并履行签收手续,履行完报废手续时交回运管部门。 经营业应履行的程序:1、经营业主报废客车时要填写《客车报废申报表》。 2、经营业主配合生产处承办人人及时向所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客车报废手续并取得《机动车报废证明》。 2、经营业主配合生产处承办人将已批准报废的客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取得其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经营业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全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全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文是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欢迎阅读!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报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报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 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2、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要交售到交警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 收企业拆解。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凡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一律作报废处理 (1)达到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的[参见《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和第七条];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 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 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加强对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督管理,及时处理临近报废车 辆的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1.目的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营运车辆。 3.内容 3.2机动车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1)达到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3)经修理和调整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在1个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 3.3公司客运车辆达到营运使用年限规定或行驶里程,强制下线。 (1)8座及以下客运车辆营运使用年限5年,或者行驶50万千米; (2)大、中型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运使用年限5-8年,或者行 驶60万-80万千米; 3.4其它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为: (1)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或者行驶50万千米;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或者行驶60万千米; (2)全挂车使用10年,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15年;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的。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专项作业车行驶50万千米; 3.5达到行驶里程或累计工作时间的机动车辆,须将营运车辆手 续交回手续,由公司车管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 声污染防治法》,另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使用年限 根据《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小、微型出租客 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2年。 二、营运车辆行驶里程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工作得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商务(经贸)、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汽车得回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得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经贸)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得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得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报废汽车包括专业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报废得机动车辆.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同为机动车属性,对达到报废标准得必须回收拆解。 本细则所称拼装车,就是指使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报废汽车零配件拼装得机动车(包括用部分报废汽车得总成与部分新得零配件拼装而成得机动车)。 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反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得企业必须具有省级(区、市)商务(经

贸)账户管部门批准,报商务部备案,颁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就是》)。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与未获得资格认定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凡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活动得,任何单位与与人均有权举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报废汽车就是国家重要得再生资源,关系到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得大事。为确保《办法》得贯彻落实,各级经贸、监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依照本细则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报废汽车回收得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管体制.商务部负责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分级负责;国务院公安、工商、检查等有关部门在各自得职责范围内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依法实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管机构职责 (一) 商务(经贸)主管部门: 各省(区、市)商务(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核定得报废汽车回收总量控制方案,认真组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对不符合条件得或未在商务部备案

回收报废汽车协议书

回收报废汽车协议书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后勤服务中心 乙方:太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甲方同意将到期报废的汽车交由乙方回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回收报废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回收的报废汽车,必须按国务院307号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五大类总成齐全及车辆完整。 2.甲方负责提供报废汽车的有关资料:行驶证、登记证书、车牌、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等。 3.甲方交给乙方回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为车管部门显示状态正常,无查封或被盗记录。如有交通违章记录,由甲方自行负责办 理。 4.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命令与本协议有冲突时,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对接收的报废汽车,严格按照国务院307号文《报废汽车回 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回收、拆解。五大类总成必须回炉,不 得回流市场,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 方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回收价格暂定为300 /吨,实际回收价格按当 时市场废钢价格折算后作适当调整。从拖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与甲方进行结算。 3、乙方十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好汽车的报废手续,并出具《报废汽 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的《注销证明》,办好后交回给甲方存档。 4、乙方负责太原市区内拖运报废汽车的费用,并承担拖运期间的安

全责任。 5、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乙方:太原市物资再生后勤服务中心利用有限公司年月日年月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资格核准办事指南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指南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预审

(五)受理地点: 1.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交通方式:乘坐广州地铁1号线,在[体育中心]站A出口出站即【广东外经贸大厦】。 (六)办理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七)实施机关: 1.实施机关的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2.实施机关的权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3.实施机关的类别:行政机关 (八)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办理时限: 申请时间:不限 受理时间:不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20- 3.网上咨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a10972097.html,/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报废汽车拆解处理及资源回收技术研究进展

2011年1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汽车产销双超1800万辆,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2.44%和32.37%,产销再创新高,并刷新了全球历史纪录,同时蝉联了世界第一 汽车市场桂冠。业内专家分析认为,2011年我国汽车工业仍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预计增幅在10%~15%之间。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数据,2009年底,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达7619.31万辆,那么按6%的理论报废率计算,每年报废的汽车要 超过400万台。到2020年,我国的汽车的保有量将突破1.5亿辆,届时报废量将 超过900万辆。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最大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最大汽车垃圾场”。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强劲增长,保有量的迅速增加,表明中国目前的汽车产业已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上升期。与此同时,更需要报废汽车拆解业必须与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相适应,根据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和节能的要求,采用高技术水平的处理手段,配备先进的拆车装备,以使得废旧资源能够被充分、有效地利用。 一、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需要经过从废旧产品的回收、拆解到使其转化为新的 产品或者材料的复杂过程,这一过程需要采用各种高新技术,涉及到众多学科。目前,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应用的关键技术可分为共性技术、再制造技术、再利用技术等。 共性技术包括基于结构改进和材料替代的回收利用设计技术(可拆解性设计DFD、可回收性设计DFR)、高效拆解技术等。再制造涉及面向废旧汽车零部件失效 分析、检测诊断、寿命评估、质量控制等多种学科,具体包括微纳米表面工程技术、再制造信息化升级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先进材料成形与制备一体化技术、虚拟再制造技术、先进无损检测与评价技术、再制造快速成型技术等。再利用技术包括材料分类检测技术、资源化预处理技术、产品粉碎及粒化技术、材料物理及化学分选技术、产品循环利用技术等。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研究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的高新技术,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已基本达到85%的水平。国外汽车产品回 收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尽可能提高回收利用率;开发利用快速装配系统和重复使用的紧固系统及其他能使拆卸更为便利的技术及装置;开展可拆解性、可回收性设计;开发由可循环使用的材料制作的零部件及工艺;开发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减少车辆使用中所用材料的种类;开发有效的清洁能源回收技术;开发高效拆解技术,普遍采用先破碎后分选的技术。

关于汽车报废证明模板

关于汽车报废证明模板 近年来,有私家车的市民越来越多,当车辆到了报废年限,车主想申请车辆报废,为车辆报废做一个证明,车辆报废证明有哪些呢?下面是的车辆报废证明资料,欢迎阅读。 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

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文件规定: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依据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商务部等七部门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江苏省境内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省级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实施江苏省境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设区市、县(市、

区)级(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职责配合同级商务等部门对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向再制造环节交售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主要零部件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商务部门通报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的最新情况,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回收及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摘要:报废汽车工作对于汽车更新、节能减排具有重 要意义,安全工作是报废汽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分析了 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安全形势,剖析了报废汽车 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开 展现场综合治理、加强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提高安全执行 力、构建特色安全文化是加强报废汽车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报废汽车;安全;管理 汽车的增加对环境的影响与日俱增,而加强报废汽车 的管理将积极促进汽车的更新、节能减排、环境的综合治 理。因此,报废汽车处置过程的安全管理成为人们日益关 注的话题。 1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安全工作形势分析

黑龙江省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隶属于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是大庆市区颇具影响力的一家经国家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年均回收拆解报废车辆3000多台。拥有10万m2报废汽车存车场地;1.5万m2报废汽车拆解场地;2.4万m2报废汽车回用件库房; 2 800 m2室内报废汽车拆解车间。库区装备有25 t吊车、50 t龙门吊、WA380抓管机、250 t及300 t重型金属打包机及其它机械运输设备50多台/套。 回收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黑商联发[2005]04号文件),开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协助大庆市公安局、交通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对罚没车辆及时回收、拆解,杜绝了报废汽车、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而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回收证明书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回收证明书 篇一: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在我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因报废已办理注销登记。车辆类型:重型普通半挂车 车辆号牌:冀BZ492挂 机动车品牌:太极牌 机动车型号:TX9400 车辆识别代号:AL9M3MM0H385488 机动车所有人:贾学伟 注册登记日期:20XX-04-18 注销日期:20XX-03-17 我所以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 车登记证书 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 (盖章) 20XX年3月17日 篇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篇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编辑锁定讨论999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是中国即将出台的法规,该《办法》将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这将对新车消费和二手车消费起到促进作用。 2019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中文名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布时间 2019年2月22日(吹风会) 拟取代法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目录 1. 1出台背景 2. 2发展历史 3. 3内容解读 4. 4办法全文 5. 5修订内容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编辑 随着中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2001年6月由国务院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的情况。[1]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发展历史 编辑 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19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郑书伟、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介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2]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内容解读

编辑 新办法对新旧企业、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标准一致,符合条件就可以从事回收拆解工作。通过这样的标准调整,可以有效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竞争,促进行业发展,对提高报废回收行业技术水平产生重要作用。 此外,新办法还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等,这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针对机动车报废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新办法增加了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报废回收企业在存储拆解场地、设施设备、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并要求对环保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新办法一大特点是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这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 汽车报废拆解是汽车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1]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办法全文 编辑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 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05-83 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安全管理(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报废汽车工作对于汽车更新、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是报废汽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分析了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安全形势,剖析了报废汽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开展现场综合治理、加强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提高安全执行力、构建特色安全文化是加强报废汽车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报废汽车;安全;管理 汽车的增加对环境的影响与日俱增,而加强报废汽车的管理将积极促进汽车的更新、节能减排、环境的综合治理。因此,报废汽车处置过程的安全管理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1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安全工作形势分

析 黑龙江省大庆市冠宇报废汽车回收中心隶属于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是大庆市区颇具影响力的一家经国家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年均回收拆解报废车辆3000多台。拥有10万m2报废汽车存车场地;1.5万m2报废汽车拆解场地;2.4万m2报废汽车回用件库房;2 800 m2室内报废汽车拆解车间。库区装备有25 t吊车、50 t龙门吊、WA380抓管机、250 t及300 t重型金属打包机及其它机械运输设备50多台/套。 回收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黑商联发[2005]04号文件),开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协助大庆市公安局、交通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对罚没车辆及时回收、拆解,杜绝了报废汽车、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而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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