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人民币流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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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人民币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维护人民币信誉,维持正常的人民币流通秩序,规范岗位人员业务操作行为,促进人民币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运行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管理包括业务库管理、计划编制管理与现金监测分析、现金存取管理、柜台收付管理、反假货币管理、虚拟发行库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报送管理、应急管理、人民币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人民币管理考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机构。

第二章业务库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库是指各级营业机构为办理日常业务保留营业用现金而设立的金库。业务库的库存现金是银行办理日常现金收付的周转金。业务库的管理原则是:保证业务收付、节约现金使用。

第五条各分行设置业务库应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银发[2012]289号)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当地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经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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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验收合格:

(一)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

(二)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三)配备从事现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四)具备接入人民银行货币金银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

(五)具备现金保管和现金押运条件,以及现金清分(机械和手工)场地、设备。

第六条各分行要加强业务库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一)库存总量充足,券别结构合理,满足对外支付需要;

(二)业务库存不足时,及时向人民银行申请出库,杜绝脱供现象;

(三)加强回笼款项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及时进行库款清分整点,确保整点款项符合“五好钱捆”标准;

(四)根据货币流通实际及人民银行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小面额货币投放和残损人民币回笼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管理与现金监测分析

第七条计划编制管理

(一)计划编制管理主要包括当年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及调整计划、残损人民币回收计划、元旦春节旺季现金投放回笼计划。

(二)各分行应加强对影响本辖区现金运行因素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本单位现金投放回笼变化特点,结合前期计- 2 -

划执行及历史资料,科学编制相关计划,按规定上报人民银行。

(三)残损币回收销毁计划的分解。各分行应及时将人民银行下达的残损币回收销毁计划进行再分解,并层层落实到基层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分解落实情况按规定上报人民银行。

第八条现金监测分析

(一)监测分析报告是基于本单位现金运行特点,在全面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性现金运行信息资料,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

(二)现金监测分析报告内容:一是当期本单位现金投放(回笼)基本情况及特点;二是主要影响因素分析;三是下期现金需求预测及其影响因素;四是下期工作计划措施;五是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三)各分行要加强报告质量管理,确保数据完整、观点正确、分析透彻、格式规范,有参考价值。

(四)各分行要按照人民银行要求上报本单位监测分析报告,每季度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总行运营管理部上报季度分析报告,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等现象。

(五)现金监测分析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分行现金管理部门负责分析和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分析报告的质量把关。

第四章现金存取管理

第九条现金存取管理

(一)业务人员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应与其预留人民银行的人员资料相符。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人员应相对稳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后备业务人员。

(二)业务库现金业务终止或撤销的,应及时将现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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