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收房通知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拒绝收房通知书

尧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于贵公司水云间小区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2014年12月31日前交付符合法定和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拒绝收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

贵公司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该表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由于贵公司无法提供此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承诺

1.按贵公司的交房日期,交房时不能通水,不符合合同约定;

2.按贵公司的交房日期,交房时小区安防系统不能完善;

3.水云间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01户和*02户的入户门,*03户和*04户的

入户门“打架”,不符合《住房设计规范》中5.8.5条中“向外开启的户

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之强制规定;

4.贵公司可在销售时及样板间承诺入户防盗门使用“中国十大名牌”,现并

未履行承诺;

5.交房时小区尚未进行绿化,不符合规定。

三、贵公司交房通知书中的收费明细表中,物业费的各项费用没有文件支持,部分费用偏高。

综上所述,众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及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屋。现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进行回复,逾期不答复,众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贵公司逾期60日(2015年03月01日前),仍不能够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众买受人将根据合同约定有权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通知!

日期:

众业主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