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销假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镇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理顺请假手续,加强考勤,杜绝无故旷课、旷工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写请假条,经所在处室领导签字后,到校长室审批。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自己所带课程的安排情况。

2、教职工请病假1—7天(含7天),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7天以上(不含7天),必须持住院医药费发票、出院证销假。

(二)、请假期限

1、学校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得请普通事假,但确有特殊情况的每年可请普通事假6天,是几次普通事假累计。

2、直系亲属去世,学校给予3天丧假,不包括来回路途所用时间。

3、教职工婚假为一周。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男教师在配偶生育期间可请陪护假一周。

4、教职工请假期间,如包括“五一”、“十一”、周日等法定假期,则一并算为假期。

5、教职工在外培训期间。

(三)、扣发工资标准

1、丧假、产假、婚假、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2、每学期病假7天之内(含7天)不扣工资。

3、普通事假一学年累计6天之内(含6天)不扣工资,超过6天,超过的天数按特殊事假对待,特殊事假1天扣发日工资的40%。

4、一学期内7天病假后不得请病、事假。如坚持续请病假,必须持住院医药费发票、出院证销假,否则按特殊事假对待;如坚持续请事假,则按特殊事假对待。住院期满续请事假,按特殊事假对待。特殊事假1天扣发日工资的40%。

5、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含2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不得享受年终福利待遇。

(四)、其他

1、孩子上幼儿园的教职工,可向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口头请假接送孩子。

2、临时外出的教职工须向处室领导口头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0分钟,超过时间按旷工对待。

3、临时外出,绝对不得耽误上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考勤制度

1、上下班、开会、值周、打扫卫生等各种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1节计。

2、不参加会议、值周、打扫卫生等集体活动1次按旷工1节计;坐班时间无故外出,每45分钟计旷工1节。

3、教师无故缺勤按期间工作内容考勤,即有课期间按旷课计,无课期间按旷工计。

4、教师旷课1节扣日工资的100%,旷工1节扣日工资的50%。

5、教辅人员累计缺勤1天扣日工资的300%。

6、由教务处、政教处、各班学生进行联合考勤。

三、各处室每月一次把本处室考勤、请假情况报校办,校办统计后给会计室下文扣发工资。

四、本制度自2016年2月20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务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