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标 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文 号】京财预﹝1997﹞1411号

【发文日期】1997-09-18

【实施时间】1997-09-1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

市级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预字[1997]288号)《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八日

财政部文件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预字[1997]288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