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的非寿险合同准备金评估规则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1号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1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5月20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10月15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夯实偿付能力计量基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上述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准备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保险公司评估各项准备金,应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遵循非寿险精算的原理和方法,保持客观、谨慎,并充足、合理地提取和结转各项准备金。
第五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进行监管。
第二章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第六条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七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未赚保费准备金及保费不足准备金。
第八条未赚保费准备金是指以未满期部分保费收入为基础所计提的准备金,并应减除与获取保费收入相关联的保单获取成本的未到期部分。
非寿险精算必读:IFRS17保险合同准则详解
定义及范围 分拆与分解 合同分组 确认
监管规定
未到期
未决
要
合同服务边际 (CSM)
风险调整 (RA)
素
风险调整
法
(RA)
货币时间
价值
货币时间价值
未来预期 现金流
未来预期 现金流
保 费
风险调整 (RA)
分
摊 法
未赚保费 (扣除保险 获取成本)
货币时间 价值
未来预期 现金流
再保 列报 过渡
披露
金融工具及其他会计调整
当期因提供服务而确认的金额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期末BEL/RA的变化[44(c),B96]
释放与摊销
► 当期的摊销,将当期末(摊销前)的CSM余额,按当期保障责任单元占当期与 未来保障责任单元的总和的比例,计算摊销额,计入保险合同收入[44(e), B119]
IFRS 17保险合同准则
保费分摊法(PAA方法)
低
高
高频率,低额风险 短期合同
窄概率分布的风险 对当前估计与趋势了解更多 最新经验表明不确定性降低
低频率,高额风险 长期合同
宽概率分布的风险 对当前估计与趋势了解更少 最新经验表明不确定性上升
IFRS 17保险合同准则
要素法(BBA法)- 合同服务边际
合同服务 边际 CSM
风险调整 RA
货币时间 价值
2022
同时按IFRS 9和 IFRS 17编制的 第一份年报
2004
IFRS 4 Phase I 标准生效,组成 Phase II工作组
2010
征求意见稿 (ED)
2017
2017年上半年颁 布IFRS 17
2021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保监发〔2012〕19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为规范保险公司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管理,督促公司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一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其所承保的有效保单未了责任评估后的资金准备
非寿险准备金简单说分成以下几类: 保费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赔款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Outstanding Claim Reserve+理赔费用准备金Claim Adjustment Expense Reserve) 3保费不足责任准备金
事故年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8年末的已付案均赔款额
4.9429
季比例法(1/8法) 假设保费在每个季度是均匀流入,因此可以认为保单是在每个季度中间时刻开始生效,每张保单在当季度只能赚到当季度保费的一半 公式:(2m-1)/8*第m个季度的保费收入 以一年期为例,2010年四个季度保费收入分别为100、200、300、400万,则2010年12月31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1/8*100+3/8*200+5/8*300+7/8*400 课后题第一题 生效时点、结束时点、评估日期 未赚保费因子
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之后的余额。
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
保费不足准备金
习题4.2充足性测试的例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
100
预期终极赔付率
(2)
77%
预期维持费用率
(3)
28.32%
预期投资收益率
(4)
1.6%
预期赔款
预期维持费用
预期投资收入
差额
假设退保时退保金额为90元,计算需要计提的保费不足准备金。
1.8940
1.3181
1.2332
1.1127
新准则下的非寿险合同准备金评估规则ppt课件
数/365或风险分布法。
安诚保险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原方法与新方法比较
在原法定准备金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以下两者比较,如后者大于前者, 需提保费不足准备金: 总保费×未到期天数/365或风险分布法(UPR) 未来赔款、理赔费用及保单维持费用等的总量的谨慎估计(不贴现)
3、附加风险边际。 根据自身的数据测算并确定,也可以根据未来净现金流出的稳定性和可能 的波动幅度选择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边际(2.5%-15%)。 未决赔款准备金风险边际=(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贴现)× 未决赔款准备金风险边际率
安诚保险
(三)未决赔款准备金-基本原则
4、理赔费用准备金。 ①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采用《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逐案估计法/流量三角形进行 评估。 ②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根据经验比例评估) 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50%+IBNR) ×间接理 赔费用率
安诚保险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首日计量
以下示例说明在新准备金计量准则下,由于损失率的变动将会对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产生的影响。基本假设为: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50万元 首日费用:10万元 保单维护费用:12万元。
情景一(损失率为5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Max(50-10, 50*0.5+12) = Max(40, 37)=40
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支出 三、营业利润/(亏损) 四、利润/(亏损)总额 五、偿付能力充率%
货币单位:万元
2009年预算 2009年预计 2009年预计 2009年预计
(完整word版)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汇总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层、精算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准备金管理过程中应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一)保险公司负责精算工作的部门应作为准备金评估的职能部门,应负责牵头研究确定年度准备金评估的假设、方法、模型,选取恰当的发展因子与边际水平,提出准备金评估结果初步意见,并作为发起部门将准备金评估相关事项会签相关部门。
(二)保险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费用等财务方面的基础数据,参与准备金评估有关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确定,参与准备金评估流程及内控的设计。
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同时应作为准备金核算的职能部门,负责将保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确定的准备金核算结果计入会计分录,并编制会计报表。
第5章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第五章非寿险准备金评估学习目标口了解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理解保险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的必要和准备金的构成口掌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各种评佑方法,理解各种评枯方法的适用条件,并对其做充分性检验,理解保费不足准备金提取的必要性口掌握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各种评估方法,理解各种评估方法的优缺点及其适用条件口掌握直接理赔费用准备全和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的评估方法口能时未决赔款准备金做合理性检验§5.1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概述5.1.1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保险公司的经营是负债经营,它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即业务收人发生在先,赔款支出发生在后。
根据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公司承保大量的同类风险保单,通过管理和运作客户预先缴纳的保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达到分散风险、分摊损失并获取利润的目的。
但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负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一份没有到期或是没有终止的保险合同来说,无法确定在保险期间内,是否会发生保险事故?即使知道已经发生了保险事故,也不一定能很快确定最终的理赔金额和结案时间。
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定期对这些未了责任进行评估。
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①等以及上述保险的再保险业务。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则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其所承保的有效保单未了责任评估后的资金准备。
对不同的评估时点而言,它是对该有效非寿险保单所承担的未了责任大小的最好估计。
5.1.2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构成保险公司通常以每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作为会计评估日,对保险业务进行评估核算并编制相应报表。
对于一张有效保单而言,以评估日为界,要么还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要么已经发生保险事故。
相应地,责任准备金被分为保费责任准备金(Premium Reserve )和赔款责任准备金(Loss Reserve)。
对于还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有效保单,保险公司在本年度不需要承担任何赔款支付,但对于已收取的所有保费收人,是否可以作为已获取利润全部人账呢?以评估时点为界,该张有效保单的保费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覆盖从保单生效日到评估时点这段时间,称为“已赚保费”;另一部分覆盖从评估时点到保单到期日这段时间,称为“未赚保费”。
非寿险准备金及其评估方法
非寿险准备金及其评估方法作者:蒋青松,李保东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21期摘要:对于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非寿险准备金是资产负债表上最大的负债项目,因此,非寿险准备金的合理分类、科学评估就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通过给出非寿险准备金的概念和分类,并讨论非寿险准备金科学评估的必要性,对保险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些评估非寿险准备金的常用方法作出了简单的描述和总结。
关键词:非寿险准备金;准备金评估;链梯法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084-02一、非寿险准备金的含义和分类准备金在银行、保险、证券和投资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在不同的领域,准备金的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
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
2004年 1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5年1月15日实行。
按照其规定,保险公司的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非寿险准备金”就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用于支付未来赔付而预留或准备的基金。
一般而言,非寿险准备金包括保费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三部分,反映了非寿险保险人在评估日之后应当承担的所有保单赔付责任以及这期间发生的费用。
保费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对评估日之后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应当承担的赔付责任,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保险人对所有在评估日之前已经发生索赔事故、但没有完全赔付、应当在评估日之后承担的赔付责任。
理赔费用准备金则是指对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而提取的准备金。
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分类方式。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19〕10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19〕13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实现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2019年12月15日之前开业的保险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前可按“双轨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即在按《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的同时,提供另一套按《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计提的责任准备金备考数据。
从2019年1月1日起,各公司只按《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
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业的保险公司不适用“双轨制”,直接按照《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
二○○五年二月二日编辑本段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19〕13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试行办法》所称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以下保险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一)企业财产保险(二)家庭财产保险(三)工程保险(四)责任保险(五)信用保险(六)保证保险(七)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八)机动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九)机动车辆车体损失保险(十)机动车辆其他保险(十一)船舶保险(十二)货物运输保险(十三)特殊风险保险(十四)农业保险(十五)短期健康保险(十六)意外伤害保险(十七)投资型非寿险(十八)其它类保险第三条凡是经营《试行办法》所称非寿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遵循非寿险精算的原理和方法,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充分的估计,谨慎评估各项准备金。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相关规定及启示
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对非寿 险业务准备金 的 相关规定及启示
田 辉
( 南开大学 / 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 10 5 ) 002
摘
要 :作 为有关保 险合 同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 的第一阶段 成果 ,国际财务报 告准 则第 4号 ( RS ) I 4 F
的会计计量及列示规则 ,将重点关注如何 引入公允价
司的影响显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 非寿险业务 准备金是指保 险公 司履行非寿 险业 务 未 了责任所需要 的资金额 度 ,主要包括未到期 责任 准 备 金 、未 决赔款 准备金 和其他责任 准备 金等 。 目前 , 我 国非 寿险业务 准备金 核算 和列示的主要依 据是 20 02 年 1 1日财政部颁 布施行 的 俭 融企业会 计制度》 月 ;
进行 ,分别称 为 “ 第一 阶段 ”和 “ 二阶段” (hs 金额 ,再保 险资产应该单独列 示 ,不得与相关负债抵 第 p ae () I n h e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保 险合 同的 扣 ;4 保 险人必须按照规定披露 保险合 同的相应信 息 d p a Ⅱ) a s 等 。仔 细分析不 难发现 ,IR 4的许 多规定 都是直接 FS 会 计核算进行有 限的 、过渡性的改善 ,并要求 保险人 按 照要求 披露 相关 信息 。20 0 4年 3月 ,I S A B发布 了 针对保 险负债制订 的,其他规 定也多与保险负债密切 考虑到准备金是构成保 险负债最重要的组成部 《 国际 财 务报 告 准 则 第 4号 :保 险合 同》 以 下 简称 相关。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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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第 3 06 期
总 第4 期 5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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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保监发〔2012〕19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为规范保险公司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管理,督促公司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一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准确的披露,保险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管理。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课件
• (2)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 的退保金额。
习题4.2充足性测试的例子
•假设退保时退保金额为90元,计算需要计提的保费 不足准备金。
充足性测试的例子
•假设退保时退保金额为90元,计算需要计提的保费 不足准备金。
三、未决赔款准备金
• 准备金的产生过程
满期 保费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报
•结
•出险 •4/30 案
案
•1/1
•4/15 •5/15 •6/30
•12/31
•起保日期
评
估
日
期
已
报
I
案
B
未
N R
评
决 、 理
估
赔
日
费
期
用
• 终保日 期
2
1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
(1)、比率法
05年之前,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4% 提取。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定义:是在评估日对有效保单未到期部分的保 险责任所作的资金准备。
•已赚部分 •责任占比(p%)
•未赚部分 •责任占比(1-p%)
•保单生效日
•评估日12月31号
•保单到期日
评估方法介绍
• 1、比例法
• (1)年比例法(1/2法)
• 假设是每年的保费收入均匀流入,因此可以近 似的认为所有保单在年中开始生效,保单在年 底只能赚到当年保费的一半。
专题四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保险公司经营最大的特点?
• 负债经营 • 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大量的同类风险保单,通过
管理和运作客户预先缴纳的保费所形成的保险 基金,达到分散风险、分摊损失并获取利润的 目的。
06第六章 非寿险准备金评估
0 1310 1264 1090 1382 2246 3428 4522
例6.2(例6.1续)
4)估计未决赔款准备金。将每个事故年的最终赔款
预测值减去评估日的已付赔款。
表6.8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值 单位:千元
未决赔款准备金 事故年 最终赔款(1) 已付赔款(2) (3)=(1)-(2) 2000 5480 5480 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
比例法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的最常用方法,前 提假设是风险在时间上是服从均匀分布的。 按假设条件不同分为:
二分法
八分法
二十四分法
三百六十五分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
1. 逐案估计法 2. 平均值法 3. 赔付率法 4. 统计法
1. 逐案估计法
逐案估计法:由理赔人员对已报告的全部赔案逐一 进行分析,根据经验和环境的变化估计出每一赔案
(5)加权平均值 (6)几何平均值
2.1501 1.4829 1.3762
2.2502 1.5487 1.3287 2.2033 1.5283 1.3204
1.1608
1.1579 1.1529
1.0710 1.0551
1.0717 1.0551 1.0709 1.0551
例6.2(例6.1续)
① 所有年度的简单平均值 如:0-1年:
(payments per claim incurred,PPCI法)
2. 已结案的案均赔款法 (payments per claim finalized,PPCF法)
1. 已报案的案均赔款法(PPCI法)
基本思想:假设不同事故年发生的赔案的平均赔付 额及其进展年分布是相对稳定的,通过发生赔案在 各进展年的平均赔付额乘以已发生赔案数就可以预 测未决赔款。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
其它要点信息的披露(3)
存在问题:
不在准备金报告中披露残余物资和追偿款收入的处理 方式 未披露准备金附表中数据是扣除残余物资和追偿款收 入之前还是之后 影响:不同保险公司对残余物资和追偿款收入的处理 不尽相同,影响公司之间数据可比性。
其它要点信息的披露(4)
长期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长期保险主要包括房贷险、车贷险和部分建筑工程保 险等 长期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风险在保险期间内不服从 均匀分布,用1/24法和1/365法不符合精算原理 长期保险的保费收入分布、未了期限分布、评估方法 和假设等需在精算报告中单独披露
方法的应用与检验(5)
存在问题:
部分公司将所有产品种类合并在一起进行充足性测试 维持费用的统计口径在公司之间差异很大,实际统计 口径也不在精算报告中披露 维持费用在险种之间的分摊随意性很大
评估结果的评价与监控(1)
评估结果的评价(与历史年度进行比较):
IBNR/未决赔款准备金 各事故年赔付率 保单年度满期赔付率 最终赔款/风险暴露 索赔频率 案均赔款 其他
方法的应用与检验(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
充足性测试至少应在保监会规定的产品分类层面上进行 充足性测试应估计未来的赔款和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保 单维持成本和理赔费用 在充足性测试前应进行费用分析,将公司费用分为保单取得成本、 保单维持成本和理赔费用并分摊至各险种。保单取得成本仅包括 发生在承保业务初期、与承保业务直接相关、随着保费规模的变 化而变化的费用,包括部分承保部门费用、手续费、营业税与附 加、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等。除保单取得成本和理赔费用外的 其他费用,均应归类为保单维持成本。
ifrs17 非寿险 会计处理
ifrs17 非寿险会计处理IFRS 17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IFRS)发布的新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该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适用于所有保险公司。
与过去的保险准则相比,IFRS 17引入了一种新的会计模型,以更准确地反映保险合同的经济本质和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
IFRS 17的目标是提供透明、相关和可比的保险合同信息,以帮助投资者和其他用户更好地理解保险公司的风险和回报。
在IFRS 17下,保险公司需要对其非寿险保险合同进行新的会计处理。
首先,IFRS 17要求保险公司将非寿险保险合同划分为两个组别:保单组和合同组。
保单组是具有相似风险特征的一组保单,而合同组是具有相同或类似条款的合同。
然后,保险公司需要为每个保单组和合同组计算其合同服务期间的预计利润。
在IFRS 17下,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一种称为“经验资料”的方法来计算预计利润。
经验资料是过去对相似保单组或合同组的经验教训的总结。
然后,根据预计利润,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每个保单组和合同组的履行契约责任估计其未来现金流。
为了计算履行契约责任,保险公司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预期的保险索赔支付、保费收入、解约费用、再保险和契约修正。
保险公司还需要确定一个折现率,以反映资金成本和锁定期限的风险。
根据IFRS 17,保险公司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保险事件来确认净保险收入。
如果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已经到期,而尚未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将合同中的未来现金流折现到现值来确认收入。
然而,如果保单中预期的索赔事件已经发生,保险公司则需要根据预计的索赔费用确认收入。
除了在资产负债表上承担履行契约责任外,保险公司还需要报告与保险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如合同期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
IFRS 17的引入将为非寿险保险公司带来重大的变化。
它将提高保险合同信息的透明度和相关性,同时也可能增加保险公司的会计负担。
然而,尽管IFRS 17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准确的保险合同信息,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数据收集和处理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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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决赔款准备金-基本原则
4、理赔费用准备金。 ①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采用《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逐案估计法/流量三角形进行 评估。 ②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根据经验比例评估) 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50%+IBNR) ×间接理 赔费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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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决赔款准备金-原方法与新方法比较
货币单位:万元
项 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支出 三、营业利润/(亏损) 四、利润/(亏损)总额 五、偿付能力充率%
2009年预算 (10亿) 89,296.52 105,975.43 -16,678.90 -16,678.90 -
2009年预计 (12亿) 105,094.49 119,894.62 -14,800.12 -14,790.30 3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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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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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原则
1、对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各种可能情况的加权平均结果)。 2、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判断标准:保险负债久期。 3、包含显性的边际(风险边际、剩余边际),反映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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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要将2009年实际亏损额度控制在10.5亿预算亏损额度内, 各分公司经营成本率若控制在100%以内,保费规模最高上限为13.5亿。
4、确认首日损失,不确认首日利得。
保单首日费用,是指为获得保险合同而产生的费用及保单合同成立时发生 的费用,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销售人员的绩效、奖金等销售费用、签发保 单的费用、营业税金和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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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首日计量
情景1. 保费充足
获取成本 首日费用 首日 利润 Gain 剩余边际 风险边际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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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预计 (12.5亿) 106,739.63 122,818.83 -16,079.20 -16,069.38 308.45
2009年预计 (13.5亿) 110,130.21 126,401.35 -16,271.14 -16,261.32 2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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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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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新计量原则下,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来赔款和理赔费用现金流的合理估计值(显著条件下贴现) + 风险边际。 新计量原则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谨慎估计值-谨 慎估计部分-贴现部分 + 风险边际,如下右图。 法定准备金下,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来赔款和理赔费用的总量的谨慎估计值(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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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决赔款准备金-基本原则
1、对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根据理赔人员的估计值或按公式法逐案提 取)。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流量三角 形,各评估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2、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判断标准:保险负债久期。 久期超过1年以上的险类负债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 3、附加风险边际。 根据自身的数据测算并确定,也可以根据未来净现金流出的稳定性和可能 的波动幅度选择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边际(2.5%-15%)。 未决赔款准备金风险边际=(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贴现)× 未决赔款准备金风险边际率
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合理估计负债A A=基于最优估计的未来赔付和费用的现值 第二步:计算风险边际B
合理估计 负债 A
总保费
校准保费 C
第三步:计算首日利润/首日损失(Gain/Loss) 当C>=A+B时(见情景1),Gain=C-(A+B) 首日利得不能确认需作为剩余边际存在; 当C<A+B时(见情景2),Loss=A+B-C
在保费充足的情况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总保费 –首日费用)*未到期天 数/365或风险分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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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原方法与新方法比较
在原法定准备金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以下两者比较,如后者大于前者, 需提保费不足准备金: 总保费×未到期天数/365或风险分布法(UPR) 未来赔款、理赔费用及保单维持费用等的总量的谨慎估计(不贴现) 在保费充足的情况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UPR 因此,相比法定准备金方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通常会降低,从而影响利润 和资产负债表。
以下示例说明在新准备金计量准则下,由于损失率的变动将会对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产生的影响。基本假设为: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50万元
首日费用:10万元
保单维护费用:12万元。
情景一(损失率为5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Max(50-10, 50*0.5+12) = Max(40, 37)=40 情景二(损失率为7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Max(50-10, 50*0.7+12) = Max(40, 47)=47
1、对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流量法、预估赔付率法)。 未来净现金流出应当是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
出,包括赔款及退保、理赔费用、保单维护费用等。以大类险种为计量单元。
2、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判断标准:保险负债久期。 久期超过1年以上的险类负债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 3、附加风险边际。 根据自身的数据测算并确定,也可以根据未来净现金流出的稳定性和可能 的波动幅度选择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边际(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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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的非寿险合同准备金评估规则
李美均
2010年6月20日
目
录
一、报账中心推广计划 二、报账中心易错环节说明 三、报账中心需求解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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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账中心推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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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上线并行的机构:重庆、四川
测试 6月上旬 6月下旬 河南、青岛 上海、宁波
上线并行 陕西、北京 河南、青岛
使用单据
借款费用报销单 借款费用报销单、补差付款单 借款费用报销单,员工还款单
(一)计量原则
1、对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各种可能情况的加权平均结果)。 2、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判断标准:保险负债久期。 3、包含显性的边际(风险边际、剩余边际),反映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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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基本原则
情景2. 保费不足
获取成本 首日费用 校准保费 C 首日 损失 Loss 风险边际 B
第四步:计算首日保险合同负债Res(0) Res(0)=Max(C,A+B) 当C>=A+B时,Res(0)=C
总保费
合理估计 负债 A
当C<A+B时,Res(0)=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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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首日计量
7月上旬
7月下旬
江苏、浙江
上海、宁波
江苏、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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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账中心重点操作节点
1、借款与还款操作
2、多次付款操作 3、科目调整操作
4、网银退票处理操作
5、查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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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与还款操作 案例:办公室小王借款3000。5天后还款 借款——员工借款审批单 还款(分情况说明,如下)
还款情况 1.直接用现金3000还款 2.直接用费用3000冲销 3.报销费用4000,冲销3000的借 款保险 员工还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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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后续计量
新计量原则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
(总保费-首日费用)×未到期天数/365或风险分布法(UPR)
但上述结果需要用未来赔款、理赔费用及保单维护费用的现金流的合理估计 (显著条件下贴现)+ 风险边际, 来进行充足性测试,以实现可能的首日损 失。 在总公司层面计算,分支公司采用合理办法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