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案例分析

房改政策案例分析
房改政策案例分析

【案例】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房产政策国十条)。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中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将有利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首先,我们从该通知条款来看一下决策方案包括的内容。

(一)有方案执行的必要说明。该通知的第一、第二条指出了方案的目标是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明确了要将所设计的方案付诸实施,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证方案执行效果与预期效果的一致。首次将问责机制提到文件的“第二条”,并且让监察部介入,严厉强调:“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这意味着,维护房价稳定已经被纳入党纪国法的考核体系,堵死了地方官员在遏制高房价上侥幸和绥靖的退路。

(二)有解决决策问题的基本措施。该通知的第三至第七条是方案的核心内容。明确了执行者该做什么、如何做与实现决策目标有何必然联系。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主要针对投机性购房会加速楼市降温;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理论与实践经验不足,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加以规范、引导。税收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因此运用税收政策来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成为理论界的共识。即使开征房产税,也一定要遵循“不都收,分等级”的原则,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差异化住房政策”的思路;国家对民生保障房产项目的开发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在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方面,国务院提出了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包括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给市场以信心;再次强调土地供应的“70%”,将确保市场上普通住房的有效供应,缓解房价上涨压力。探索新的土地出让方式,则将改变当前土地市场价高者得、助推房价上涨的现状。

(三)有明确决策方案对应的阶段。如通知第七条“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这使决策者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划分和决策。

(四)有决策方案性质的界定。即明确决策方案的适用对象,运用期限等。如通知第三条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等。

(五)有方案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的要求。如通知第八至第十条强调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今年楼市重归火爆之后,捂盘惜售等有所抬头,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信息透明度,可防止房价不正常上涨。中央针对一些地区政府存在“打自己小算盘”的情况,再次作出的明确要求,旨在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政府,必须拿出行之有效的手段加以调控。同时个人跨区域的购房信息将得到有效监管与披露。

其次,这个方案是有利于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一)我国的建设用地仍是稀缺资源。此次调控是为了建立一个市场稳定的长效机制和完善市场,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调控的决心很大,要有长期的准备,因为调控效果不出来肯定不行。”如果把它作为一个长期性的措施,效果会明显些。(二)商品房开发建设很难提供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住房。公共部门加大支持中小面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

可以改善民生和减少对商品住房刚性需求。

(三)应加快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对垄断和投机行为的制度性遏制。我国一些主要城市房屋、土地普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日益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也为房地资产调节税出台提供了技术条件。可以减少投机性购房。

(四)政策对购买二套及三套以上房产的客户门槛提高较大,而这部分需求主要集中在中型面积的房产上,这部分房产的价格会有些变动,同时二手房市场影响也会比较明显。

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活动设计示例

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活动设计示例《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文化继承是文化发展的必要前提,发展是继承的必然要求。文化创新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本单元探究“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包括《文化生活》第二单元四五两课,对传统文化的表现、特点、原因、继承与创新进行分析,引导学生了解传统文化的特点、及怎样继承与创新。 知道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内在特性,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感受中华文化的无穷魅力,体会熔铸在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之中的中华文化的巨大力量,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1、单元课堂教学前 学生绘制“传统文化的表现”思维导图,初步构建关于传统习俗、传统建筑、传统文艺、传统思想的形式及影响。教师据此对学生把握情况进行评估,了解学生需求,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自主学习能力。 学生分小组分别准备资料,要求明确查找资料的目的、方向、内容,并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现状分析”课堂展示的准备。学生根据《信息调查量规》调查以下内容: ①. 网络调查: 通过网络等分别收集中国的传统习俗、传统建筑、传统

文艺和传统思想方面的发展现状。选取图片、视频等,配合文字做成PPT形式,以备上课展示。 通过网络、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青岛市演出市场的演出节目中属于传统文化的演出情况。 ②.市场调查: 青岛的传统节庆、庙会中的传统文化如传统风俗、传统美食、传统工艺等的现状。 中医院调查:科室、就医人数,检查范围,防病治病情况。传统书画状况。学生学习传统绘画和书法的人数、学习程度等。 学生把调查过程用日记形式记录,根据调查初步思考: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形式中,哪些现状发展较好?原因是什么?让学生从中体会继承传统文化要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的道理。 2、单元课堂教学中 运用《小组合作评价量规》《作品展示量规》《辩论赛量规》等,通过讨论、作品展示、自我评价和同伴互助、辩论等评价方法开展教学。 过程: 一、学生课堂展示“传统文化现状分析” 1. 学生把课前就“中国的传统习俗、传统建筑、传统文艺和传统思想方面的发

有两套房改房或要退回一套

有两套房改房或要退回一套 核心内容:就房改工作的后续问题,市住房保障办日前正式下发通知,当年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先后购买两套公有住房(即房改房)的,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已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必须退出其中一套,单位将原购房款退回,款项可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如果违反房改政策当年先后购买两套房改房,有可能需要退出其中一套。 就房改工作的后续问题,市住房保障办日前正式下发通知,当年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先后购买两套公有住房(即房改房)的,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已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必须退出其中一套,单位将原购房款退回,款项可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未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并且符合广州市1999年换购、补购公有住房政策规定的,允许按照1999年出售成本价评估标准补办换购或补购第二套住房手续,超标面积部分按接受处理时的市场评估价计价。 自2000年1月1日起,广州市已停止按房改政策出售房改房,不过部分房改房价款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缴清。市住房保障办此次明确,办理按成本价补交已购公有住房价款、购买已购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仍执行广州市1999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 此外,要求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若在地方已购公有住房,可向原房改单位提出申请,经原房改单位同意,可按原房改购房价格返售已购公有住房。若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需按规定将返购的住房移交市住房保障办。返售住房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参加地方的住房货币分配,已领取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的,需一并将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款退回计发补贴的单位。

传统文化遗失的例子

传统文化遗失的例子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漫谈中国传统文化的流失>.by 南野藏马 前几日在书房,兴之所致,随手拎起了一本四书,翻到到第一面,念了两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便发现自己意兴阑珊,随手又把它扔到了书橱里,拿起本日本漫画,有滋有味地啃到最后。今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感叹中国当代青少年(主要是指80年代和90年代)对于自己国家传统文化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反省自己前日所为,不禁感到惭愧,一向标榜热爱传统文化的我自己不也正慢慢放、弃这些中国骄傲么 时逢国庆,单位邀请我们新行员写一篇关于爱国主义的文章。我便想,是用华丽的辞藻去堆砌一篇空洞的文章来感叹祖国多么秀美多么壮丽的河山,还是切实关注一下我们正在慢慢遗失的民族骄傲呢 台湾忠信工商学校的校长高震东在内地演讲时说,“什么是爱国哪里是爱国什么都是爱国,哪里都是爱国!”爱国是微小却又具体的。我们身在中国,有时却茫然不知自己国家有什么,是什么。是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还是我们过于注意别人的东西爱国其实很简单,最基本的是要了解和爱我们的传统文化。 什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历经千年,在漫长历史过程中逐步创造发展起来的。她几经建构-解构-再建构,绵延不绝,生生不息,慢慢沉淀而成。她是千百年来国人对文化的希望,是国人对文化思想的反思。当我们今日面临着随资讯发达的电子时代而如洪水般涌来的西方文化时,还有多少人可以坚持那涓涓的细水长流 我们的81年代后、90年代的孩子们心目中的传统文化是什么我想不会是女子十二乐坊穿着性感的高叉旗袍在舞台上闹哄哄的演奏那所谓的传统民乐吧还是认为鲁迅先生笔下那个满嘴“之乎者也”的孔乙己就是代表中国的古代文人 简练的讲,所谓中国传统文化就是“诗、书、礼、易、春秋”。我用五经的名字来概括中国传统文化,是因为它刚好总括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五个方面。“诗”,是指从最早的诗歌《诗经》开始到历朝历代的诗词歌赋、古乐。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一、公有住房出售 1、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答: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多数职工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新职工和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主要内容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完善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改革住房供应方式,逐步实行住房供应社会化。 2、什么是无房老职工?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的规定: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无房老职工: ⑴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 ⑵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它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 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住房的,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待遇); ⑶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 ⑷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⑸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 ⑹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⑺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 3、什么是标准价? 答:标准价是指1999年1月1日以前,对按房改成本价购房确有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依据本市职工家庭平均经济承受能力(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确定的低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售房价格,标准价作为过渡性政府价格,于1999年1月1日起取消。按标准价购买现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只拥有部分产权,产权比例按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例确定。 4、哪些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答:根据《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的规定,下列住房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⑴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 住房; ⑵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⑶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 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⑷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⑸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5、什么是集资合作建房?为什么集资建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答:集资合作建房,是指在政府或主管部门的组织、扶持和单位资助下,采取由职工集聚资金、相互协作共同建设,具有合作性质的住房。 集资合作建房,其投资由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是主要用于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建设方式,国家和单位提供了一定优惠条件。因此,应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有关房改房的问题

三、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 四、原房主享受福利分房政策以三、四千元的价格从单位购买房改房,后以三、四万元的市场价格卖出,但几年以后房价涨至十几万时,连肠子都悔青了,拒不履行向新房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原房主往往起诉至人民法院,以种种理由要求认定原房改房买卖合同无效。其主要悔约理由一般可能是如下几种。 五、1、以房改房为夫妻共有,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夫妻另一方无权独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主张无效的。 六、笔者认为,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明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一方单独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除非有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因为买方此时应当知道此房系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此时买方不构成善意取得,没有两人的签名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有了授权委托书,买方则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共同的决定,卖方构成表见代理,买方构成善意取得,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另一方事后对配偶的行为进行了追认,也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另一方在事后不予认可,则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而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此时夫妻一方对外所签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除非另一方能证明自己的配偶和买方有恶意串通损害自己的行为。因为,买房人为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时,法律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七、2、以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约定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在出卖时未征得单位同意为理由主张无效的。在房改时是以市场

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不存在此问题,买房者拥有全部产权,取得房产证后公房即变成私房,此时可以自由买卖,不必征得单位同意。但当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时,单位和个人对于房屋是共有关系,原房主对于房屋只享有部分产权,房产证上也肯定标明了共有权人或优先权人。此时,买房人应当知道此房的权利人并非只有原房主,应当知道还有单位的产权或优先购买权。买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如果事后单位予以了追认,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单位作为共有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合同的,应当予以撤销。但原房主无申请撤销的权利。 八、3、原房主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房产证尚在办理之中,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权卖房,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取得房产证和房产登记以后,原房主才有房产所有权,才能将房产转让。因此,在未取得房产证前,原房主还不是法律上认可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就进行出卖的行为当然无效。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不对。 九、首先,虽然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有全部产权的原房主尚未取得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其在向单位出资购买所住房屋后,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房主,且房产证也正在申办之中,应当认定原房主具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其次,即使有全部产权的原房主没有房产证就出卖房产,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当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房产证写的是原房主的

广州房改房政策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还有一位华侨市民表示,自己在离境前在原单位交了房改款,但当时单位没把相关资料递交上去,现在原单位已解体,如何才能补办房改手续。 ●解答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0年1月1日起,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省、外地驻穗单位,一律停止按现行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全面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现要求按房改售房政策购买现住房没有政策依据。若现住房产权清晰,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可按照《关于出售存量公有住房的通知》(穗房改办〔2002〕11号)的规定,以市场评估价购买。 市民“sylvie”称,现在自己的住房是十多年前的房改房,但目前手上只有购房的房款收据,未办房产证,他们单位于2009年已向历史遗留问题窗口递交了资料,至今仍未有回音,何时才能办证? ●解答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已购房但未办证的市民可以前往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办理(咨询电话400-800-6580)。1.广州市房改房“重购”处理指南 2.广州市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指南 3.广州市房改房错案更正指南 4.广州市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指南 房改房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房改房转让须知

房改房转让须知 核心内容: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房改房转让需要注意的税费和过户手续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改房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1、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一般是按房屋售价的0.05%来缴交印花税。 2、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其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所谓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3、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以上是关于转让房改房需要交纳哪些税费以及有什么标准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事实上,因为房改房在进入市场时受到严格控制,其要缴交的税费的种类和收费标准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故而售房者在转让房改房时要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相应的税收规定。 二、如何办理房改房过户手续 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传统文化的继承教学案例 四(4)班

《传统文化的继承》教学案例 小庙中心校:四(4)班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传统文化的含义及其传统文化继承性的表现,了解影响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2)理解传统文化的特点以及传统文化要与时俱进的重要意义。 (3)理解继承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懂得文化继承与文化发展的关系,理解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2、能力目标 (1)结合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我国的发展道路,体会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 (2)学会辩证地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善于区分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具有初步批判继承传统文化的能力。 (3)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 3、感情、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内容,我们要认识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确立对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理解继承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成为传统文化自觉的传承者和享用者。 二、教学重难点 1.文化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2.传统文化在今天的影响 三、教学工具 多媒体课件 四、课时 1课时 五、教学过程 1、本课学习要点的介绍 (1)、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2)、传统文化的特点 (3)、继承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新课导入 学生活动:P39的活动材料,多媒体图片展示 ①针灸起源于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针刺法萌发于新石器时代,当人们发生某些病痛或不适时,用尖锐的石器按压疼痛不适的部位,使原有的症状减轻或消失。最早的针具是砭石,后来逐渐发展成青铜针、铁针、金针、银针,直到现在用的不锈钢针。灸法的起源与火的发现和使用有着密切关系,当身体有不适时,用火烘烤得以减轻,继而用各种树枝作为施灸工具,逐渐发展到针灸。针灸早在公元6世纪就传到了朝鲜、日本等国,现在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已传到世界各地。

房改房处置有什么政策限制

业务简介:该笔业务的大致情况是想通过房产抵押借款16万用于进货和资金周转,房子是位于三孝口附近省出版集团的职工宿舍,是属于房改房。借款人实际上是男方邹昊,房产属于女方汪芳,双方暂时属于男女朋友阶段,未领取结婚证。男方主要经营高炉家酒。 房地产典当的程序一般是前期沟通,查验证件,实地勘察,上会研究,签订合同,办理登记,发放当金,还款注销或绝当,在这个过程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该房产能否用于典当交易,这其中存在那些交易限制和注意事项,交易成功自然皆大欢喜,一旦失败该房产成为绝当商品,在绝当商品拍卖变现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对于该项目来说,由于房产属于女方所有,而主要借款是男方,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所以在典当的过程中,主要有三种防范风险的方法: 1、以女方的名义和典当行进行业务合作。 2、讲房产证姓名变更为男方,由男方和典当行进行业务合作,但由于 该房产是房改房,所以在交易转让的过程中存在太多的限制因素和风险因素,凭空增加了该项目的成本和风险,不建议采取该方案。 3、男女双方感情深厚,领取结婚证,然后再与典当行进行业务合作。 解决了双方关系问题和当户情况之后,就可以考虑进行该项目。 一、查验证件 主要查验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发票或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件。(1、房产两证,如果有共有权人,需争得共有权人同意,并提供其共有权证。2、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单身者,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离异者且没再结婚者,提供离婚证以及未婚证明) 房改房相比较商品房来说,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了诸多的限制,在进行典当抵押的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需要考察该房改房的产权到底是属于谁,是否能够进行抵押典当,主要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房改房的权属。 根据售房单位的性质,有一些单位的房屋只允许自己单位的员工购买和居住,而不允许这些房屋进行二次交易,其中有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住,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央产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可向交易办公室备案、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接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只能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

传统文化的继承教学案例四(4)班

传统文化的继承》教学案例 小庙中心校:四(4)班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传统文化的含义及其传统文化继承性的表现,了解影响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2)理解传统文化的特点以及传统文化要与时俱进的重要意义。 (3)理解继承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懂得文化继承与文化发展的关系,理解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2、能力目标 (1)结合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我国的发展道路,体会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2)学会辩证地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善于区分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具有初步批判继承传统文化的能力。 (3)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 3、感情、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内容,我们要认识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确立对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理解继承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成为传统文化自觉的传承者和享用者。 、教学重难点 1.文化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2.传统文化在今天的影响 三、教学工具 多媒体课件 四、课时 1 课时 五、教学过程 1、本课学习要点的介绍 (1)、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2)、传统文化的特点 (3)、继承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 2、新课导入 学生活动:P39 的活动材料,多媒体图片展示 ①针灸起源于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针刺法萌发于新石器时代,当人们发生某些病痛或不适时,用尖锐的石器按压疼痛不适的部位,使原有的症状减轻或消失。最早的针具是砭石,后来逐渐发展成青铜针、铁针、金针、银针,直到现在用的不锈钢针。灸法的起源与火的发现和使用有着密切关系,当身体有不适时,用火烘烤得以减轻,继而用各种树枝作为施灸工具,逐渐发展到针灸。针灸早在公元6 世纪就传到了朝鲜、日本等国,现在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已传到世界各地。 ②京剧,清朝光绪年间形成于北京。其前身为徽剧,通称皮簧戏,同治、光绪两朝,最为盛行。同治、光绪年间皮簧班中陆续出现了一批著名演员,他们善于吸取其他地方戏的各种优点,并在艺术形式方面敢于革新

房改房产权界定和交易

简介: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房改房产权界定: (1)房改房的权属。 根据售房单位的性质,有一些单位的房屋只允许自己单位的员工购买和居住,而不允许这些房屋进行二次交易,其中有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住,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央产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可向交易办公室备案、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接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首先了解房屋的原产权单位是谁,最好看一下售房者与原单位签署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看此房是否可以对外出售。 (2)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在房改过程中,很多单位都与职工在《公有住宅出售》合同中做了一些特殊约定,比如将来房屋出售时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等(规定住满5年内容的除外),但此处的优先购买指的是同等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因此购房者要注意查看《公有住宅出售合同》,看其中是否有限制交易的情形,必要时最好让卖方出示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3)房改房中超标问题。 房改房是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面积是根据员工的行政级别、工龄等因素确定的,在二次转让时如原产权单位认定超标,则必须先将超标问题处理完毕才可上市交易。因此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只能是超标问题已经处理的房屋。 房改房交易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不过一般都是转嫁给买方。不过这其中最应该注意的一项就是房改房的使用期限。

北京市关于调整《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服务中心、各区、县房地局:为促进我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推动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现决定对《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京国土房屋市字[2000]第406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作如下调整和补充,并将“若干规定”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将若干规定“二、关于征徇原产权单位意见的问题”调整补充为: (一)凡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有住房申请上市出售的,险与原产权单位在买卖合同中另有特殊约定的(不含住满五年一项)以外,可 产权单位同意,同时还应征询原产权单位在同等价格下是否优先购买的意见,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方可另行出售。 (三)对职工征询原产权单位是否优先购买意见不予答复的,可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向其发函,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十日内仍不答复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将若干规定“三、关于土地出让年期的确定”调整为: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从该栋楼房的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土地使用年期一律定为70年,同一楼房的其他各套房屋再出售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依次予以核减,以保证同一宗地上的土地出让年期终止日相同。已按原规定确定土地出让年期的房屋产权人,可按照本规定到相应管理部门变更出让年期。 已购公有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期仍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出让年期减去使用的年限计算。 三、在仍执行(99)京房改办字第130号文中由购房人按房屋买卖成交价规定比例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一规定外,允许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的产权人,按所购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依13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补交土地出让金后,使其房屋成为商品房,该房屋上市交易所得售房款扣除应纳税费后,余款全部归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四、本通知于12月15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房改房政策

(一)审批依据 1、《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秦政[1996)203号); 2、《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秦政[1996]224号); 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划分等级的通知》(秦政[1997]96号); 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房改中对教师购买现住房增加优惠的通知》(秦政[1997)179号); 5、《秦皇岛市1997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秦政[1997]203号); 6、《秦皇岛市出售直管专用住宅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秦政[1997]217号); 7、《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秦政[1998)169号); 8、《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的通知》(秦政[1999]145号); 9、《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秦政[2001]137号); 10、《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2000年第一次房委会会议纪要》(秦房委[2000)1号); 1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秦政[2006]83号)

(一)审批依据 1、《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秦政[1996]203号); 2、《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秦政[1996]224号); 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划分等级的通知》(秦政[1997]96号); 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房改中对教师购买现住房增加优惠的通知》(秦政[1997]179号); 5、《秦皇岛市1997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秦政[1997]203号); 6、《秦皇岛市出售直管专用住宅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秦政[1997]217号); 7、《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秦政[1998]169号); 8、《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的通知》(秦政[1999]145号); 9、《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秦政[2001]137号); 10、《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2000年第一次房委会会议纪要》(秦房委[2000]1号); 1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秦政[2006]83号)

房改房出售时要注意什么

房改房出售时要注意什么 房改房可以买卖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房改房是房屋的一种,其在性质上和别的房有些差别,所以出售时也会有差异,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房改房的买卖问题和注意事项。 房改房能够自由买卖吗 1.房改房也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2.根据有关部门决定,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有关税费后,收入可以归个人所有。 3.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 房改房出售时要注意什么 房改房出售时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假如有人以借口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 还要确认产权证的准确面积。应该了解的内容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也必须明确。 有的房改房或许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所以在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房改房的资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房改房能否进行自由买卖和房改房出售时要注意什么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律伴网/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案例名称:国学四进(国学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国学进企业,国学进党政机关) 实施单位:滨州市培风书院 项目概况: 1、主要做法:始建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的滨州市培风书院主要以资深国学专家学者组成,是致力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与推广,大力培育国学教育工作者,尝试开展国学教育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学教育模式的国学专业机构。 滨州市培风书院秉承“传承国学、开启智慧、成就人生、奉献社会”宗旨,倡导人生国学理念,为当今和未来社会探索人的成长、成功和成就的教育之道,并逐步打造出相应的推广体系、教育实践基地。 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区和谐。滨州市培风书院以“国学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国学进企业,国学进党政机关”主题活动为抓手,以“弘扬国学文化提升社会品质”为主题,以“弘扬传统文化,助力民族复兴”为目标,本着“与党同心,与民同愿,与时代同步”的原则,2013起年在滨州全面开展了国学文化进社区

活动。并由此启动了国学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党政机关活动。不久,将这一活动在滨州、东营、淄博、潍坊、聊城五市同时展开。两年多来共开办国学讲堂157场,举办各类国学公益活动96场。自2014年,滨州市培风书院进入滨城区中学生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先后为九所中学的学生举办传统文化道德讲堂58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央电视台中学生频道、中国日报等媒体数次报导这一活动。 滨州市培风书院开展“国学文化进校园,国学进社区、国学进企业,国学进党政机关”,引导公民接受优秀文化和人文精神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人文素养,弘扬奉献精神,从而更好地明志、益德、立品、做人。这一活动也引起中央电视台九频道的重视,2014年7月17日在东营对培风书院创意策划并导演的“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成果活动”进行了录制拍摄。 滨州市文明办在2013年11月5日主办滨州公民道德教育公益讲堂,此次论坛由滨州市培风书院承办。先后共有1600多人次参加了活动。邀请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慈善家、教育家王竑锜主讲《爱觉悟感召人生》。之后,培风书院多次协办联办市文明办的道德讲堂。围绕中华传统文化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阐述中国古圣先贤教育之道、再次展现古华夏文明传统文化对世人之必须。

中央在北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中央在北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局2003年9月22日)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第三条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原则。第四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第五条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第六条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己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 房屋所有权证书;(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三)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六)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第七条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第八条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第九条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第十条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传统文化的继承》教学案例-宋健伟

让课堂充满思考 ——《传统文化的继承》教学案例 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宋健伟 问题背景 中学的课堂教学一直提倡教师要起到主导作用,课堂教学通过教师的引导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现实教学当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一般能够较为明显的体现出来,那么如何使学生的主体地位显现出来,摆脱一味的教师主导灌输式的教学情境是本案例探索的重点。 本课的题目是传统文化的继承。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对于抽象的概念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但是如何将抽象化的概念通过实际生活的实例展现给同学则是教师应该考虑的重点。本课中对传统文化概念以及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如:传统习俗、传统建筑、传统文艺和传统思想,这些都可以选取生活中的实例通过多媒体直观展示和佐证让学生分组思考得出结论;而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鲜明的民族性的特点是本课的重点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学生的小组讨论和归纳总结发使学生得出结论;对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则是本课的核心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从现实生活中提取个方面的实例,通过引导学生观察发现以及区分和思考得出对待传统文化正确的态度。 案例呈现 (一)创设问题情境,导入新课 首先通过PPT展示两组4副图片,其中清明上河图与新浪网首页图片 为一组;北京的故宫和九江一中的新教学图片为一组。 创设问题:通过这两组图片的对比,请同学们思考,里面哪些属于我 们的传统文化呢? 学生回答:清明上河图与北京的故宫属于传统文化。 (二)继续设置问题情境探究,推进新课 探究一 创设问题:通过前面的图片展示,同学们对传统文化的分类很正确, 那么请继续结合上面的图片思考,你是通过什么标准将属于传统文化 的图片选出来的呢? 创设问题的引导环节:如果此处学生回答问题的角度多和杂乱可以引 导学生从这些图片的存在时间的角度和为什么现在仍然被人们所见 到为引,激发学生的思维朝着教师预定的方向发展。 学生回答:区分标准有存在的时间长短和能否流传至今。 教师总结:文化存在时间的长短就是此文化的离现在有一定的年代, 能否流传至今则体现着传统文化是否能够稳定的流传下来。所以此时 引出传统文化的含义就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和保留在现实生活 中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文化。 探究二 通过PPT展示4组图片,第一组展示端午节划龙舟和春节铁春联两副 图片、第二组展示黄鹤楼和哥特式建筑代表米兰大教堂的图片、第三 组展示王羲之代表作《兰亭序》的书法和吴道子《天王送子图》、第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国管房改字 [2000]36 号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面积核定和未达标、超标等问题的处理,均适用本办法。 中央在京事业、企业单位职工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面积核定和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第三条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一)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三)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四)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五)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第四条有两个(含)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与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第五条房屋原承租人去世后,实际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租赁手续的,核定为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第六条职工及其配偶既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第七条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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