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考试重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资源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三方面的内容: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2)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3)就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2、环境资源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书上: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问题:即环境资源问题,是指因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4、人类环境:指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5、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指公民有在安全和适宜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同时又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环境标准:是指国家根据人体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况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资源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
8、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9、环境许可制度:又称环境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10、排污权交易制度:也称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量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排污指标,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准的进行交易。
11、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12、环境法上的环境:指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13、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是民法中的民事责任的一种具体形式。(PPT:公民、法人因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14、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触犯刑罚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15、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简答:
1、什么是环境民事诉讼?及其特点。Pg276
环境民事诉讼是指环境侵权受害人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诉讼。
其特点:①起诉资格的放宽:通过公益诉讼的运用、集团诉讼的途径。公益诉讼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建制目的和诉讼条件.集团诉讼是指处于相同情况下,由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临时组织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该诉讼判决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都有效的一种诉讼制度,它是多数人之诉的一种形式。集团诉讼特点:(1)诉讼主体是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2)代表人代为诉讼。(3)判决结果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都有效。
②举证责任倒置,是一种特殊的证明规则,即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由其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转而由被告承担该证明事实不存在的义务,否则即推定该事实存在。
③采取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即不是从污染物转换机制、对人体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直接来确定因果关系,而是从排污行为与污染危害的关系方面来推定,即存在“如果没有该行为,就不会发生该结果”的盖然性或可能性,便认为具有因果关系。
④诉讼时效的修正。《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及其类型。Pg262
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资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PPT: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其类型:1)、司法审查之诉: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环保部门的行为不合法或显失公平,而要求法院进行审查的诉讼。2)、请求履行职责之诉:指行政相对人为要求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3)、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时要求赔偿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我国法律规定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方式。Pg8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方式: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以听证会、论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4、当代环境问题的特点。Pg5
1)、环境问题的全球化2)、环境问题的综合化3)、环境问题的社会化4)、环境问题的政治化5)、环境受害者与致害者的同一化6)、环境问题的高科技化
5、环境资源法的特点。Pg11
①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②技术性(具有科学技术性),环境保护需要采取各种工程的技术的措施。
③公益性(社会性)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最明显地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一面。④世界共同性(具有一定的国际共同性),当代的环境问题已不是局部地区的问题,有的已经超越世界成为全球性问题。污染是没有国界限制的,一国的环境污染会给别国带来危害,因此,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的合作与交流。
6、环境资源法的任务和目的。Pg13
目的:书上: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2)、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PPT:《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1)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2)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两个方面:①保护人群健康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7、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
①协调发展原则: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简称,是指环境保护同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协调发展,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一起,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是指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当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发生;同时应积极治理和恢复那些不可避免的,或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保护社会物质财富和人体健康的限度内。(PPT:预防为主原则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上,对已经发生的环境问题要做好治理,治理时要综合采取各种手段(即对污染的整体的、系统的、全过程的、多种环境介质的防治)。)主要内容:①将环境资源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治理污染、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提供物质保障。②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③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和破坏。④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方式。
③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应当全面有效地进行规划,把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地结合起来,为自然资源的再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预留空间,使其持续地为人类所利用。主要内容:有计划地节约自然资源;控制环境风险;保持现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