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

性文件的通告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广府通[2010]1号

【发布部门】广元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16

【实施日期】2010.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广府通〔2010〕1号)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对建市以来至2008年5月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清理出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4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特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0件)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附件: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0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