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S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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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五洲集团6S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先进、形成全面推进6S管理的良好气氛,促进五洲集团6S 管理工作持续推进。
二、适用范围
作为《五洲集团6S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适用于五洲集团各下属单位6S管理检查后的考核过程。
三、考核办法
集团6S管理小组负责对各下属单位的6S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集团6S管理小组每个月依据评分表不定期对各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以最后的评分以及排名作为考核的结果和奖惩的依据。
四、奖惩办法
奖惩原则
4.1.1 每次检查评分后,对排名前两位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两位的单位进行惩罚;
4.1.2 如果检查评分成绩均达到85分以上,则不对后两名做任何处罚,只对前两名进行奖励;
4.1.3 如果检查评分成绩均未达到85分以上,则不评选奖励名次,但对最后两名进行惩罚。
奖惩金额
4.2.1 每次检查评分前两名的单位,分别奖励店长500元、300元,连续两个月评比总分前两名,店长、行政经理工资级别晋升一级;
4.2.2 每次检查评分后两名的单位,分别罚款店长500元、300元,连续两个月评比总分后两名,店长、行政经理工资级别降低一级。
五、附则
本制度与每个月对店长、行政经理绩效考核中的6S管理考核不冲突;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及修订权归集团总裁办。
山东五洲汽贸集团
总裁办
2014年8月17日
批准:袁亚军审核:郭连强拟稿:总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