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木雕·红木家具企业联盟标准-东阳红木家具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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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6色差严重的原木,应根据木材颜色分批锯切,方便开料、木工色差搭配。
4.1.2干燥
根据干燥处理设备不同,可分为自动控制和非自动控制两类干燥处理窑(常规干燥窑)。
4.1.2.1自动控制干燥处理窑
→ → →→→
4.1.2.1.1选材
4.1.2.1.1.1不同树种,不同含水率和不同厚度级差的锯材应分别装窑干燥;锯材数量不足一窑时允许将干燥特性相同或相近且初含水率相差不超过15%的锯材同窑干燥处理。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卓木王红木家俱有限公司、东阳木雕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玉林、吴明月、李清潭、潘康华、陈金平、施德全、谌华。
木雕·红木家具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范
1
本部分规定了木雕·红木家ຫໍສະໝຸດ Baidu的术语和定义、生产工艺流程。
本部分适用于木雕·红木家具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
本部分不适用于儿童家具。
4.1.2.1.3.2 木材含水率测试点选取:探针应打在锯材宽度方向的中间,且在长度方向的中间或离端部不少于500mm的位置,两探针横跨纹理,间距35mm(如设备厂家有要求的根据设备厂家要求确定),
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其他设备介绍………………………………………………
前言
本部分于2014年8月15日发布,2014年9月15日实施。
本部分为Q/DHLM 1-2014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范。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东阳市质量协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浙江大清翰林古典艺术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中信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东艺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万家宜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众博红木家具设计服务中心、东阳市新明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4.1.2.1.1.2新购树种或不同批次的木材,均应做含水率试验板,测试初含水率及干燥特性。
4.1.2.1.1.3厚度超过55mm以上的片材建议开成零、部件干燥处理,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先经过水煮除脂处理。
4.1.2.1.1.4 易裂材种的板料或零、部件应在两端蘸上石蜡再堆垛干燥处理。
4.1.2.1.2堆垛
4生产工艺流程………………………………………………………………………………………………1
4.1制材………………………………………………………………………………………………………1
4.2木工………………………………………………………………………………………………………7
4.3刮磨………………………………………………………………………………………………………9
4.1.2.1.2.1 单元材堆组合后应符合干燥窑设计尺寸要求。不同长度的锯材应合理搭配,尽量两端平齐。至少应使一端平齐。
4.1.2.1.2.2 整边锯材,材堆边应平齐,毛边锯材侧边应尽量平齐。
4.1.2.1.2.3 隔条截面尺寸:用于厚度25mm以下薄板材堆隔条尺寸30mm×15mm;厚度26mm以上的板材隔条尺寸30mm×20mm(长度可根据不同干燥处理窑的材堆规格来决定),隔条尺寸误差±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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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7189食品用石蜡
GB/T14703生漆
GB/T17526漆蜡
GB/T 18107红木
QB/T 2385深色名贵硬木家具
1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上,隔条两端不应伸出材堆以外。
4.1.2.1.2.7 单元材堆同一层锯材厚度应一致。
4.1.2.1.2.8厚度小于15mm的薄板,底下衬一层厚度33mm以上片材。
4.1.2.1.2.9材堆上方应加压,防止上部材料翘曲变形。
4.1.2.1.3装窑(用叉车装窑方式)
4.1.2.1.3.1 材堆左右两端距窑壁150mm-200mm,材堆宽度方向相距100mm-150mm,列与列之间交错堆材,防止在干燥窑纵深方向形成节与节之间的较大气流通道,材堆前后同窑门、后窑壁间距400mm-500mm或按设备设计尺寸。顶部同窑门横梁距离200mm-300mm以方便进出窑的前提下尽量小。
GB28010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Q/DHLM 1.3—2014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企业联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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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107、QB/T 2385、GB 280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薄板制作
薄板锯直板边、搭板、开指接缝、胶合的整个过程。
3.2搭板
把多块薄板凑成所需零、部件规格尺寸的过程。
4.4涂饰………………………………………………………………………………………………………10
4.5总装………………………………………………………………………………………………………13
4.6总检验……………………………………………………………………………………………………13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其他设备介绍………………………………………………14
4.1.2.1.2.4隔条间距:板材厚 30mm以下板材隔条间距250mm;厚31mm以上片材隔条间距500mm。第一根隔条离锯材端部不大于100mm。
4.1.2.1.2.5 锯材水平方向材料间隔,片材不小于20mm;半成品料宽 50mm以内不小于15mm;50mm以上不小于20mm。
4.1.2.1.2.6 材堆上下各层隔条应保持在同一垂线上,并落在材堆底部的支撑横梁上或垫板的方木支撑
13
14
→
4.1 制材
→→→→
4.1.1锯板料
4.1.1.1根据原木特性,选择合适的设备和锯条。
4.1.1.2选择木材顺弯方向开锯。
4.1.1.3严格按开料尺寸要求锯板料,偏差小于±1mm。
4.1.1.4锯路要求直,板块保持四角平直。
4.1.1.5锯切时发现有开裂、空洞、虫孔、节疤、黑斑点等缺陷应调整规格锯成合适部位的材料。
4.1.2干燥
根据干燥处理设备不同,可分为自动控制和非自动控制两类干燥处理窑(常规干燥窑)。
4.1.2.1自动控制干燥处理窑
→ → →→→
4.1.2.1.1选材
4.1.2.1.1.1不同树种,不同含水率和不同厚度级差的锯材应分别装窑干燥;锯材数量不足一窑时允许将干燥特性相同或相近且初含水率相差不超过15%的锯材同窑干燥处理。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卓木王红木家俱有限公司、东阳木雕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玉林、吴明月、李清潭、潘康华、陈金平、施德全、谌华。
木雕·红木家具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范
1
本部分规定了木雕·红木家ຫໍສະໝຸດ Baidu的术语和定义、生产工艺流程。
本部分适用于木雕·红木家具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
本部分不适用于儿童家具。
4.1.2.1.3.2 木材含水率测试点选取:探针应打在锯材宽度方向的中间,且在长度方向的中间或离端部不少于500mm的位置,两探针横跨纹理,间距35mm(如设备厂家有要求的根据设备厂家要求确定),
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其他设备介绍………………………………………………
前言
本部分于2014年8月15日发布,2014年9月15日实施。
本部分为Q/DHLM 1-2014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范。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东阳市质量协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浙江大清翰林古典艺术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中信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东艺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万家宜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众博红木家具设计服务中心、东阳市新明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4.1.2.1.1.2新购树种或不同批次的木材,均应做含水率试验板,测试初含水率及干燥特性。
4.1.2.1.1.3厚度超过55mm以上的片材建议开成零、部件干燥处理,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先经过水煮除脂处理。
4.1.2.1.1.4 易裂材种的板料或零、部件应在两端蘸上石蜡再堆垛干燥处理。
4.1.2.1.2堆垛
4生产工艺流程………………………………………………………………………………………………1
4.1制材………………………………………………………………………………………………………1
4.2木工………………………………………………………………………………………………………7
4.3刮磨………………………………………………………………………………………………………9
4.1.2.1.2.1 单元材堆组合后应符合干燥窑设计尺寸要求。不同长度的锯材应合理搭配,尽量两端平齐。至少应使一端平齐。
4.1.2.1.2.2 整边锯材,材堆边应平齐,毛边锯材侧边应尽量平齐。
4.1.2.1.2.3 隔条截面尺寸:用于厚度25mm以下薄板材堆隔条尺寸30mm×15mm;厚度26mm以上的板材隔条尺寸30mm×20mm(长度可根据不同干燥处理窑的材堆规格来决定),隔条尺寸误差±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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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7189食品用石蜡
GB/T14703生漆
GB/T17526漆蜡
GB/T 18107红木
QB/T 2385深色名贵硬木家具
1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上,隔条两端不应伸出材堆以外。
4.1.2.1.2.7 单元材堆同一层锯材厚度应一致。
4.1.2.1.2.8厚度小于15mm的薄板,底下衬一层厚度33mm以上片材。
4.1.2.1.2.9材堆上方应加压,防止上部材料翘曲变形。
4.1.2.1.3装窑(用叉车装窑方式)
4.1.2.1.3.1 材堆左右两端距窑壁150mm-200mm,材堆宽度方向相距100mm-150mm,列与列之间交错堆材,防止在干燥窑纵深方向形成节与节之间的较大气流通道,材堆前后同窑门、后窑壁间距400mm-500mm或按设备设计尺寸。顶部同窑门横梁距离200mm-300mm以方便进出窑的前提下尽量小。
GB28010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Q/DHLM 1.3—2014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企业联盟标准
12
GB/T 18107、QB/T 2385、GB 280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薄板制作
薄板锯直板边、搭板、开指接缝、胶合的整个过程。
3.2搭板
把多块薄板凑成所需零、部件规格尺寸的过程。
4.4涂饰………………………………………………………………………………………………………10
4.5总装………………………………………………………………………………………………………13
4.6总检验……………………………………………………………………………………………………13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其他设备介绍………………………………………………14
4.1.2.1.2.4隔条间距:板材厚 30mm以下板材隔条间距250mm;厚31mm以上片材隔条间距500mm。第一根隔条离锯材端部不大于100mm。
4.1.2.1.2.5 锯材水平方向材料间隔,片材不小于20mm;半成品料宽 50mm以内不小于15mm;50mm以上不小于20mm。
4.1.2.1.2.6 材堆上下各层隔条应保持在同一垂线上,并落在材堆底部的支撑横梁上或垫板的方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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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制材
→→→→
4.1.1锯板料
4.1.1.1根据原木特性,选择合适的设备和锯条。
4.1.1.2选择木材顺弯方向开锯。
4.1.1.3严格按开料尺寸要求锯板料,偏差小于±1mm。
4.1.1.4锯路要求直,板块保持四角平直。
4.1.1.5锯切时发现有开裂、空洞、虫孔、节疤、黑斑点等缺陷应调整规格锯成合适部位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