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劳务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路基土石方工程
劳
务
分
包
协
议
书
年月日
劳务分包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内容的施工需要,委托乙方辅助甲方进行工作内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方式、工期、质量标准及内容
1、承包范围:
段路基土石方工程,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承包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材料(含周转材料)、机械(具)及相关附属工作内容(附属工作的内容以甲方与业主的合同为准)。
2、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若本合同约定开工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相应顺延。
3、质量标准:
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本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等上级单位下发的质量、安全等专项要求。
4、甲方与业主合同,除本合同明确引用外均不得作为本合同的依据。
5、合同文件的组成
①、劳务分包协议书;
②、劳务承包协议奖罚细则;
③、计量细则;
④、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⑤、承包单价及工程数量清单。
以上文件是合同文本组成的依据,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时一起签订,对双方与劳务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工程数量及价款
1、《承包单价及工程数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作为合同洽谈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完成数量以双方最终结算并经甲方结算审核部门审定
数量为准。
2、如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调整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必须有书面申请和批准,如变
更工程内容超出原合同总额30%的需另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为单价承包协议,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承包单价不予调整(承包单价详见附件《承包单价及工程数量清单》)。
协议单价为综合单价。单价中已包括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及所有附属工程的施工工序,并
按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一切临时设施费,生活及施工水电费(包自发电、水),全部
人工费,施工机械(具)费,材料费,施工技术管理费,利润,因技术、变更、天气、临时
道路、地方及监理关系、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停工费用,以及所有风险、义务和责任的一
切明示与暗示的费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4、承包单价税金条款采用以下第①条执行:
①承包单价含1%的个人所得税,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②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乙方需根据每月应付款额度与甲方一起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分
包工程发票,乙方开具工程分包发票时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5、变更工程的单价按下列方法进行:
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增减时乙方必须服从,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业主取消或增加工程
项目,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按如下执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确定;
2)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原则上可套用类似
工程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以甲乙双方协商单价计价;
4)变更工程单价必须以甲方公司批准后执行,未经甲方公司批准的单价均不能作为计量
支付依据。
三、双方权利与责任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管理程序等有关文件,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资料表格样本。
2、根据工程进度和上级主管或监管单位的需求,编制并下达各阶段施工生产计划。
3、对乙方承包工程任务提供相应技术交底和指导。
4、负责行使乙方质量及进度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对违约情况采取协议约定的处理、处罚措施。
5、有权根据乙方的实际履约能力变更乙方承包范围和工程施工工艺。
6、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甲方需及时予以验收计量。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本项目资金流向及债务情况。
8、负责指导乙方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
9、负责向乙方交桩,提供现有导线网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对乙方测量数据进行复核。
10、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计量和支付工作。
11、对乙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材料、仪器、人员经协商可统一调度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协议工期及甲方要求编制总体及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向甲方报批,并严格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机械,乙方机械进场数量按甲方履约总数量根据乙方所承包工程量平均计算,保证进度计划的落实。
2、根据工程需要组织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材料、仪器进场,承担人员上岗持证、暂住证、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办理、所属机械设备的标定及相应保险工作,并承担所需的费用。乙方应在进场后15天内将上述资料办理完成并交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保证每个工点配备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
建筑工人团体意外伤害险由项目部集中购买,乙方意外伤害险由甲方代扣,按进场人数以150元/人计算(或总价元),甲方在第一个月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3、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全面负责,接受甲方及上级单位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理。
4、负责所承包的工程所需的驻地建设、便道施工及维护、场地平整等临时工程(因篇幅太长,且为政府公开文件,不方便作为合同附件,如有需要,可到合约部查阅),负责承包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恢复地容、地貌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工期延误,乙方应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所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含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各种罚款),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业主、监理发文给予罚款,甲方将按文件罚款金额直接在乙方当月计量款中扣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6、承担所承包工程质量责任期内(缺陷期为乙方承包项目所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的缺陷修复及所产生的费用。缺陷责任期限为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任务至业主给甲方颁发竣工接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