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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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演变
秦始皇兼并列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集权制帝国。秦朝中央官制的特点是丞相总揽政务,三公、九卿总己以听于丞相,皇帝对重大政务作最后的裁决。西汉建立,以黄老之术治国,凡事不欲更张,故官制延袭秦制,略有损益而已。但是自汉武帝开始皇权取代相权成为一种规律,后世的官制演化一直延续着这条规律。汉武帝以用兵匈奴为由将原属少府的尚书改组为直接隶属于皇帝本人的秘书班子,从而亲决政务,建立了以内朝为核心的统治体系。从此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只能办理例行公务。西汉哀帝时罢丞相,置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称“三公”,亦称“三司”。罢御史大夫官,以御史中丞为监察机构的长官,成立御史台。由此,这一中国独有的独立监察体系得以建立,一直延续到清末。东汉时,政出尚书,三公坐而论道而已。
曹魏设中书省,得预机务,起草和发布政令,取代尚书台成为决策机构,则尚书台分曹办理庶务。西晋,改汉代的侍中寺为门下省,充以贵戚子弟有才俊者,以及卓有学识的平民,侍从左右,以备皇帝顾问,长官为侍中。侍中原属少府,是照料皇帝起居的官。此时的侍中因为接近皇帝,加上皇帝始终在不断建立自己的私人班子与正式的官僚机构抗衡,所以侍中以及门下省的权力迅速扩大,在南北朝的南朝四个王朝中已经取代尚书、中书,成为主要的政权中心。
隋朝,正式建立了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的三省六部制,改尚书诸曹为吏、户(度支部、民部)、礼、兵、刑(都官部)、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次官称侍郎,各辖四司,尚书省左右丞分领二十四司事。三省六部制在唐朝得到了继承和完善。三省六部制的建立是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和官制的划时代的一次变革,这次变革的主要意义在于将原来皇帝私人事务与国务不分的九卿体制分离开。以三省六部为代表的机构只处理国务,原来的九卿多处理与皇帝私人有关的事务,而且九卿服从六部的政令。三省六部制度对后世的政府组织影响深远,甚至中国的周边国家如朝鲜、越南、日本等均采用过。三省长官原为真宰相,唐中期成为荣誉头衔,以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一度改称同二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晚唐、五代,宰相权力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
宋代基本上为两省制,中书、门下合为一省,另以枢密院管军、三司掌财赋。元丰改制前,各级官职均为代表品秩的虚衔,“非奉敕不治本官事”。政务以差遣官为之。元丰改制后,始以本官理政。
元代以中书省统领百官,颇类汉时的相府制度。中书省置令,往往为皇太子兼任,实际政务由中书令之下的左右丞相处理。军事制度延续宋制,以枢密院统军。与宋代不同的是,元代的枢密院直接指挥战事,并得于战区设立行枢密院。元代监察机构特别发达,御史台权力极大,远非前代与后世可比。元代官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宗教官署权力极大、而工匠、手工业管理机构也很发达。
朱元璋称吴王,建国金陵的时候,官制一同元朝,间有损益。建立明朝之后,仿唐宋故事厘定官制,以中书省统辖六部,中书省置丞相。明洪武十三年,以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丞相官,诏永为例。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等于是皇帝兼首相。置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兼理文字。明成祖始以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后世称“内阁”,而仍以翰林院为名。明仁宗起,内阁有代皇帝批答大臣表章、草拟敕令的权力,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因为明太祖后世嗣君不得置丞相的诏令,遂以“辅臣”称之。
清廷入关,以范文程、洪承畴建言,仿明制设立内阁等百官制度。但是军国大事往往以召开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形式决定之,内阁奉行而已。雍正设军机处,直属皇帝、简满汉大臣入军机处办事,另立奏折制度,集大权于皇帝一身,内阁徒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