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④由于得康生物股东全部权益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6,653.34 万元中,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商誉价值中享有的部分。因此, 出于减值测试的目的,在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之前,公司对资产组 的账面值进行调整,使其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9,185.82 万元 [(13,778.73/60%)×40%]。然后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 额,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损失。其测试过程如下表:
本次交易标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 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 号)相关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包括股权转让,因 此,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征收增值税。此外,公司截至 2016 年 亏损 43.77 万元。请你公 司说明 2017 年上半年得康生物净利润实现情况。
【回复】: 2017 年上半年得康生物净利润为 -1,214,159.26 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2016 年 5 月,细胞免疫医疗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多家医疗机 构暂停细胞免疫治疗;另外,你公司购入得康生物股权后,得康生物实现净利 润一直低于其承诺净利润。请你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 值》对资产减值迹象的相关规定,说明 2017 年上半年得康生物的商誉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论述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交易背景: 2014 年 12 月,公司筹划收购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康 生物”)。经过尽调后,公司认为在非公开发行工作完成前,上市公司直接收购 得康生物的条件并不成熟。为避免错失投资机会,经与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得康生物原股东协商,由银河集团先行收购 得康生物 60%股权,银河集团与得康生物股东签署协议,支付 3800 万订金,锁 定了该项并购交易。 2015 年 4 月,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得康生物 2014 年度实 现净利润 1395.88 万元,2015 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 485.57 万元,经营业绩已呈 现出加速增长态势。鉴于以上审计结果,为尽快实现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突 破,避免得康生物业绩大幅增长后再实施收购可能带来关联交易价格上涨,公 司与银河集团、得康生物股东方协商达成共识:公司作为单一收购方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 1.8 亿元收购时宏珍、包天、吴雪琴合计持有的得康生物 60%股权。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银河集团终止收购得康生物进程,同时,为保障上市公 司利益,降低上市公司投资风险,银河集团作为第三方,为得康生物 2015、 2016、2017 年经营情况提供盈利补偿承诺。 2015 年 5 月 15 日,上述交易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
凯莱英: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公告编号:2020-01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问题一、请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新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之间是否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者相关安排,如是,请补充披露协议的具体内容。
回复:2020年2月16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d.Ltd.)(以下简称“高瓴资本”)签署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战略合作相关事宜,相关内容如下:“双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约定:1、双方依托各自资源优势,在全球创新药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
2、根据双方合作共赢原则,发行人依托自身在创新药服务领域积累的技术、经验、产能和平台体系,为认购人及其相关方投资的创新药公司提供高质量的CMC研发和生产服务;认购人依托在全球创新药市场的投资布局和创新药资产,积极推动发行人显著提升服务创新药公司的广度和深度。
3、双方一致同意,认购人将积极推动发行人与其投资的生物科技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4、双方一致同意,在核酸、生物药的CDMO,以及创新药临床研究服务等发行人的新业务领域开展深入战略合作。
5、双方同意建立管理层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
”上述内容已在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等公告文件中披露。
华侨城A收年报问询函需说明是否存流动性风险等个问题
4月23日讯深交所近期对华侨城A下发年报问询函,要求其对偿债能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合规性、相关费用变动趋势与营收大幅下滑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等11个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1、年报显示,华侨城A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67.67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为493.66亿元和272.2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6.27%和37.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9.05亿元,同比下滑387.05%。
此外,华侨城A房地产业务2023年、2023年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37.96个百分点、增加0.51个百分点。
深交所要求华侨城A分别说明告期房地产业务、旅游景区业务所处行业环境、经营状况,以及相较2023年的变化情况,并结合房地产业务、旅游景区业务收入确认、成本结转、期间费用等情况,说明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小幅增长但净利润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华侨城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5亿元,货币资金2023年期末余额同比下降38.41%。
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你公司有息债务情况,分析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2、2023年,华侨城A报告期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07亿元,而2023年仅计提约12.5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2月16日,华侨城A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函》)显示,成都、广州等地2023年销售均价同比上涨。
深交所要求华侨城A详细说明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涉及的具体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处城市、目业态、开发建设状态、存货账面余额、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等。
此外,华侨城A还需详细说明主要项目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2023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项目实际销售价格、所在地区市场情况、周边竞品价格等,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合规性。
监管关注函(回复)
证券代码:838832 证券简称:元亨利主办券商:爱建证券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XXXX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XXXX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统称“监管关注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或风险: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一是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报出现多处错漏。
二是公司对多起涉诉事项、多笔银行借款逾期、黄金租赁逾期、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被司法冻结、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公司高管离任的事项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公司报告期、审查期、挂牌后多次为关联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提供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对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二、公司治理方面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宗选、黄旭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截至目前,二人仍分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空置,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及时组织改需或聘任。
二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期间多次发生个人借款并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多次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未规范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是因诉讼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被司法冻结,涉诉事项了结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公司持续经营方面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多起涉诉案件、多笔借款逾期、黄金租赁到期未归还等,合计涉及金额1亿元以上,存在较高的偿债风险和涉诉风险。
因涉诉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持全部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公司所持子公司深圳XXXX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子公司河南美美弘珠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被质押。
长江健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公告编号:2020-033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杨仁贵董事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请你公司核实该董事作出前述声明的具体原因和依据,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是否在认真审查定期报告基础上出具书面意见,是否存在为免责和自保而声称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
公司回复:2020年4月30日,本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等公告,公司董事杨仁贵因公司在治理中存在对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控问题,无法确认2019年年度报告是否真实、完整。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已切实履行年报工作的相关流程事项,确保董事对所有报告内容充足完整的审查。
杨仁贵董事基于勤勉尽职义务,就公司在治理中存在华信制药失控等问题,所以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全部议案所依据的背景、资料等无法确认是否真实、完整,故无法就议案做出审慎决策,故对议案予以弃权。
杨仁贵董事不存在为免责和自保而声称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
二、请杨仁贵自查前述声明是否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5 条的有关规定。
(一)杨仁贵董事回复:1、对于公司传统电梯导轨相关产业资产的剥离等事项,本董事曾多次要求予以详查并加速推动,但公司未向本董事披露详细情况及相关进度。
2、公司对于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控等问题,应为公司的重大事件。
公司自始至终并未向本董事予以说明详细情形,也未征求本董事的意见,直接予以处理。
海康威视: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0-008号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康威视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就《问询函》中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进行了书面说明及回复。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1、请补充说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变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合理性,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和财务顾问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业绩考核指标由“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修订为“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若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营业收入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则当次解锁期解锁条件不成就,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
”2018年8月,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2019美国国防授权法案》禁止采购名单,海外市场的开拓受到打压。
2019年10月,公司受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制裁的影响,海外市场受到冲击、国内市场和创新业务子公司受到制裁波及,公司业务收入不可避免的受到负面影响。
为应对美国物料受限问题,公司采取了替换物料、变更产品设计、增加库存、拓展上游技术等应对举措,尽最大努力降低制裁产生的负面影响,研发费用投入明显增加。
格力电器:《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8-01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90号《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对照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检查分析,现将关注函需要说明的问题公告如下:1.请结合同行业特征、自身经营模式、多年度财务指标等,说明你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等说明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你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说明如下:一、公司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分析公司主业所处空调行业具有资产投入大、消费季节性和地域性差异显著等特征,且物流成本日益提高,为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强化竞争优势,公司计划对空调产能进行逐步扩充;同时,公司经过近年的高速高质量发展,空调主业龙头地位稳固,为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公司计划重点布局智能装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正在规划和实施的重点投资项目包括:新建空调基地项目,如洛阳、南京基地正在规划,杭州基地已在建设;智慧工厂升级项目,如珠海总部整体重新规划建设、重庆基地搬迁改造、珠海总部全球研发中心规划建设;智能装备,如珠海智能装备、精密模具投资项目,武汉、洛阳智能装备投资项目;智能家电,如成都、洛阳、合肥智能家电投资项目;集成电路设计投资项目;参与洛阳LYC 轴承有限公司混改投资项目等。
目前上述项目基本都处于研究筹划阶段,项目规划涉及面广、预计占用的资金量大、对公司影响深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测算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因此,公司难以确定2017年度现金分红的恰当金额。
深圳交易所 问询函
深圳交易所问询函深圳交易所问询函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的询问函,通常是针对公司在公开市场上披露的信息、财务报表或经营状况等方面存在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深圳交易所问询函是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的一种手段,目的是确保市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深圳交易所问询函通常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司财务报表:深圳交易所可能会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中的一些数据进行解释或进一步说明,比如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财务数据的调整原因等。
公司需要及时回复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支持。
二、公司业务情况:深圳交易所可能会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模式、市场竞争情况、发展战略等方面。
公司需要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清晰的说明,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三、公司重大事项:如果公司存在重大事项,比如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合同签订、重大投资等,深圳交易所可能会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公司风险控制:深圳交易所可能会关注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包括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措施等。
公司需要对自身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披露,确保公司的经营稳健性。
五、其他事项:除了以上几个方面,深圳交易所的问询函可能还会涉及其他的一些事项,公司需要认真对待,积极回复,确保信息的全面和准确。
总的来说,深圳交易所的问询函是一种监管手段,公司需要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全面地回复,确保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做好公司的自查和自律,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对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广会专字[2018]G17038140732号目录报告正文………………………………………………… 1-8关于对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广会专字[2018]G1703814073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贵所2018年5月21日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164 号”《关于对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为“关注函”),我们作为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省广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现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问题3、公司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末上海雅润商誉减值金额为4,800万元;正中珠江2018年3月出具的审核报告显示,2016年末上海雅润商誉减值金额为20,221.65万元,2017年7月末上海雅润商誉减值金额为3.89亿元,请说明:(1)2016年年报的商誉减值金额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及其理由;如是,请按照要求予以更正,并自查2016年年报以来相应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回复:1、2016年末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及其理由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出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编制之需,公司需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上海雅润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进行减值测试,因此公司委托了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广信评估”)对公司按购买日持有上海雅润股权比例计算的股东权益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作为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上海雅润商誉减值测试提供参考依据。
中广信评估于2017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043】号”《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其说明”),对上海雅润之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下于2016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评估结果如下: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54,300.91万元,包含商誉在内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74,522.56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之股东全部权益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69,838.68万元,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之股东全部权益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45,046.40万元。
证券公司关于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证券公司关于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尊敬的交易所监管部门:感谢您对我们证券公司的监管工作表示关注,并提出了一些问题。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关切,并且已经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
以下是我们对您的问题的解答和相关说明:1.关于证券公司风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我们证券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并且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风控管理制度。
我们的风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我们会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和更新我们的风控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及客户的资金安全和市场稳定。
2.关于证券公司内部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为了加强证券公司的内部监管工作,我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管制度。
内部监管主要包括对交易行为、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我们会严格执行内部监管制度,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3.关于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作为证券公司,我们一直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放在首位。
我们会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
同时,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包括投诉受理、纠纷解决和投资者赔偿等机制,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关于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信息披露是证券公司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我们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
我们将积极与交易所合作,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市场的公信力和投资者的信任度。
5.关于证券公司对交易所监管工作的合作态度:我们将积极响应和支持交易所的监管工作,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们会与交易所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回应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和指示。
同时,我们也欢迎交易所对我们的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我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我们再次感谢交易所对我们的监管工作表示关注,并提出的问题。
我们会将您的问题作为改进和完善的方向,不断提升我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8.09.11•【文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经查明,上市公司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定期报告未完整披露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司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荣矿业”)环境信息,未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二、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及受到的环保处罚事项因向荣矿业铅锌洗选生产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未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成危废暂存间等环境保护设施,未完成尾矿库搬迁工作等,且该项目已投入试运行,未向环评审批部门进行备案,安顺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5月5日出具《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安环停产字[201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环罚字[2016]第4号),要求向荣矿业自2016年5月10日起停产整治并罚款5万元。
公司未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环保问题和受到的行政处罚进行披露。
因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俊实业”) 6,000吨/年氧化锌粉生产线的1#回转窑废气超标排放,曲靖市环保局2016年12月12日出具《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曲环责停字[201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2016]9号),要求天俊实业停产整治并罚款10万元。
公司未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环保问题和受到的行政处罚进行披露。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分别于2017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3月下发文件,督促公司对现有10万吨含铅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问询函回复公告尊敬的各位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或者出售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我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问询函。
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和分析,现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特公告如下:一、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基本情况我公司打算通过资产出售重组的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优化和转型。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重组涉及到的具体资产包括XXXXX。
相关资产的估值依据主要采用了XXXXX方法进行评估,我们认为此方法合理可行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我们已聘请了XXXXX进行独立评估,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可靠。
二、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重组过程中,我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了披露和信息公开的义务,确保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我们充分认识到此次资产出售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将秉持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风险控制和利益保障为降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重组过程中的风险,我公司已制定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措施。
首先,我公司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交易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其次,我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提高对重大资产出售重组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最后,我公司将积极沟通并与各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确保其利益得到妥善处理和保护。
四、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资金安排和股权结构调整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资金安排和股权结构调整,我公司正在积极与关联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除了充分尊重市场原则和自愿原则外,我们还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重大资产出售重组的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为确保重大资产出售重组后的顺利推进,我公司已制定了详细的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
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及拓展市场份额,我们将为公司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目标而努力。
传媒行业:中文在线详细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看好公司龙头地位,建议关注AI+数据产业链受益标的
[Table_ReportType]173****1123***********************91[Table_Title]中文在线详细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看好公司龙头地位,建议关注AI+数据产业链受益标的[Table_ReportDate] 2023年4月20日[Table_Summary]事件:中文在线于2023年4月19日晚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解答2022年业绩亏损原因及AIGC相关技术和应用的问题。
点评:➢核心内容如下:➢2022年业绩亏损原因:(1)2022年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线运行,资源全部免费使用,受前述宏观政策环境影响,公司在线教育项目商业化条件不再具备,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公司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约13,000万元;其他减值或资产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约7,000万元;(2)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有声书业务等客户流失,加之文化业务收入对应的渠道成本增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金额约为8,000万元;(3)2022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以及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目前已上线3款AIGC相关产品,分别为AI文字辅助创作、AI主播和AI绘画。
(1)AI文字辅助创作功能已在公司旗下文学平台上线,其中“17K小说网”AI文字辅助创作功能主要是文字美化,填写关键词和辅助短语即可生成对应的文字内容,描写“万丈书城”AI文字辅助创作功能主要是AI 文字辅助续写。
(2)AI主播已在有声书生产中应用,直接输入文本,通过由神经网络搭建的黑盒部分,输出合成高质量仿真音频(有声书),加速了网络文学到音频内容的生产能力。
(3)AI绘画已在海外产品中使用,通过文字生图产生的图片使用在互动式视觉阅读中。
目前公司AIGC相关应用的主要作用是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目前只有AI主播产生了收入。
上市公司关于交易作价的回复函模板
上市公司关于交易作价的回复函模板
尊敬的XXX公司: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即将进行的交易表示兴趣。
根据您的查询,我们理解您希望了解我们对于该交易的作价问题的回复。
经过仔细的考虑和分析,我们愿意提供以下作价回复:
1. 我们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市场分析,对于行业趋势、公司价值以及相关交易的历史数据有了深入的了解。
2. 经过充分评估,考虑到市场竞争、交易的风险和机会,我们认为当前的作价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市场行情和企业价值。
3. 我们愿意根据具体细节和交易条件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和谈判,以确保更好地满足双方的利益和需求。
4. 我们坚信,通过积极的合作和协商,我们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交易,并共同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一直以合作和透明的态度对待交易以及与股东和合作伙伴的沟通。
我们欢迎进一步的讨论和交流,以便达成共识并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ST中科创: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ST中科创编号:2020-053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回复公告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87号)(以下简称“《监管函》”),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指出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整改。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2019年10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57,180万元至59,700万元。
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亏损59,700万元至亏损85,000万元。
2020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119,814.18万元。
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修正后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且未能按规定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20年8月11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差异原因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亏损59,700万元至亏损8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119,814.18万元,差异较大的原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债务转让协议书>的议案》,经信托受益人同意,公司与前海创美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美达保理”)签署了《债务转让协议书》,公司将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35,000万元贷款本息债务转让给创美达保理。
万科 深交所定 问询函 -回复
万科深交所定问询函-回复万科是中国知名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运营商之一,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中国广东深圳。
作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领军企业之一,万科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声誉。
最近,万科接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的问询函,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万科收到问询函的背景、问题及其回答,以期能更全面地了解这一事件。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问询函。
问询函是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中存在疑问的问题进行询问的一种方式。
通过问询函,深交所能够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供或解释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
万科所收到的深交所问询函主题中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以下是对每个问题的逐一回答:问题一:关于“大股东是否存在‘圈地’行为”的询问。
万科在回复中表示,公司大股东深圳市政府持股比例为29.38%,持有股份比例未超过法定限制,不存在“圈地”行为。
问题二:关于“大股东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询问。
万科在回复中强调,公司与大股东深圳市政府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问题三:关于“公司高管薪酬是否与公司业绩挂钩”的询问。
万科在回复中指出,公司高管薪酬设定以及业绩考核制度均进行了合理设计,并不存在随意或不合理挂钩情况。
问题四: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的询问。
万科在回复中表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已经通过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问题五:关于“公司自有资金与股东资金的真实比例”的询问。
万科在回复中明确表示,公司自有资金与股东资金具有明确的比例关系,不存在虚构或不实的情况。
问题六:关于“公司股票操纵控制风险的情况”的询问。
万科在回复中强调,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股票操纵控制风险,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框架,且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七:关于“公司是否存在不良资产”的询问。
上市公司警示函回复
上市公司警示函回复1. 引言尊敬的监管部门:首先,感谢监管部门对我公司的关注和监督。
我们公司对于监管部门的警示函收到后,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
经过深入调查和整改,我们特此向监管部门提交回复,以详细说明我们的处理情况和改进措施。
2. 问题分析与整改情况2.1 问题概述根据监管部门的警示函内容,我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财务报表不真实、准确,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2.内部控制缺失,导致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力;3.对外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判断;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规行为。
2.2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公司已经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2.2.1 财务报表真实性与准确性的保证我们公司成立了独立的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并与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合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我们将加强内部控制,增加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和核实,避免虚增利润的情况发生。
2.2.2 内部控制的完善我们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流程,以确保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加强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2.3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公司重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成立了专门的信息披露工作组,负责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我们将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2.4 合规管理的加强我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成立了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作,并建立了内部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3. 改进措施与未来计划3.1 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确保真实的财务信息;•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对外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的信任度;•加强合规管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张某诉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张某诉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诱空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因果关系之认定关键词商事证券虚假陈述诱空型因果关系裁判要点1.上市公司未披露公司订立的重要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并受行政处罚的,应认定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
2.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及损失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是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未披露利好消息,属于诱空型虚假陈述行为,不会诱使投资者作出积极的投资决策。
4.对于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遗漏行为,不仅需要考量未披露信息本身,还需考量已披露信息,除非未披露信息对既有信息有明显改变,否则不宜认定未披露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会产生影响。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案件索引一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519号(2019年6月4日)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1786号(2019年11月8日)基本案情原告:张某被告: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原告张某诉称,被告国民技术因未依法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投资)与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旗隆)于2015年11月27日签订的《关于设立深圳国泰旗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1》),于2016年3月签订的《关于设立深圳国泰旗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以(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国民技术予以行政处罚。
国民技术于2017年12月15日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公司股价急剧下跌,原告因之前买入国民技术股票而发生亏损。
ST雪莱: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5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整理、全面查核,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一、你公司拟签订战略协议的事项对你公司2020年业绩的具体影响金额,是否达到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你公司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2020年6月19日、6月22日、6月23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柴国生、董事长施新华分别了解是否存在与公司有关的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经董事长施新华确认,公司正在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研所医药”)商谈战略合作,并拟于近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该战略合作涉及的“未来之光”项目,系公司以核心产品紫外线杀菌灯为基础,集成LED照明、智慧控制、红外线感应等技术,在2020年重点推进的经营项目。
“紫外线杀菌灯”系董事会确立的公司2020年的经营重心,公司自2020年初即聚集内部资源全力拓展该项业务。
本次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紫外线杀菌消毒、LED照明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对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和业绩改善将会产生积极作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临时报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次与呼研所医药的战略合作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大,公司认为该事项将难以保密,且公司股票已发生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阿石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光学光通讯行业市场环境、行业特征 公司光学光通讯行业的产品应用主要为各类光学元器件。光学光通讯行业常 规的应用产品包括智能手机、车载镜头、安防监控设备、数码相机、光碟机、投 影机等,高端的应用产品包括航空航天监测镜头、生物识别设备、生命科学中 DNA 测序等研究设备、医疗检查仪器镜头、半导体检测设备以及大视场投影镜头 (如 IMAX)、3D 打印机等仪器设备所需的光学元器件及光学镜头。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制造工艺的提升,智能手机、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逐渐成 为居民重要的消费产品,其更新换代的加快、产品周期的缩短带动了光学光通讯 行业的稳步发展。近些年来安防监控设备、车载镜头、航天航空领域的快速发展 也对光学光通讯行业的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 2019 年,外部宏观环境动荡,国际贸易摩擦频繁,对行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但是随着光学电子新技术的发展、全球供应链的变化,行业整体仍然呈现向好增 长趋势,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业务情况 2019 年,光学光通讯行业收入比 2018 年下降 41.79%,主要是应用于光学光 通讯行业的溅射靶材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6,402.96 万元所致,具体原因如下:第 一,2019 年,受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产品需求变化的影响,2018 年 11 月起, 其主要向公司采购铟锡合金靶材,逐渐停止向公司采购贵金属靶材金合金,由于 铟锡合金靶材单价显著低于金合金靶材,虽然其 2019 年采购量增加,但公司对 其实现的销售收入相较于 2018 年下降 2,576.06 万元。第二,湖北龙昌光学有限公 司对铌靶材的需求量减少,导致 2019 年公司对其销售额相较 2018 年减少 1,808.61 万元,但仍保持对其他产品的采购;第三,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018 年公司向销售的产品银靶材毛利率 较低,仅为 4.91%,2019 年,双方停止了该产品的交易,导致 2019 年公司向光洋 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相较于 2018 年减少 1,794.19 万元。 综上,公司 2019 年光学光通讯行业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少量客户的需求变 化所致,但公司在光学光通讯行业的销量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且公司不断对产 品进行更新迭代,以满足该行业客户的需求。因此,上述业务情况的变化不会对 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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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公告编号:2018-165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收到《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413号),现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1、请结合你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企业的成立时间、财务数据、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研发能力及已实现的研发成果、研发成果转化、目前业务开展情况、未来经营预测以及你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关于科创板信息等,说明你公司认为“所投企业具有成为科创板企业的潜力”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一)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企业的情况:1、北京真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机智能”)真机智能成立于2016年7月,截至2018年9月30日,真机智能的总资产为261.71万元,净资产为211.9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13万元,净利润为-170.36万元。
真机智能由来自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帝国理工学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和阿里巴巴的机器学习和机器人技术研究者创立,目前团队为50余人,研发团队具备机器人定位导航、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软硬件系统集成的全系统研发能力,拥有数项专利技术,获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金种子企业。
目前真机智能研发的“真机小黄马”已经迭代至第4代产品矩阵,包括真机小黄马标准版、真机小黄马迷你版、真机小黄马四足机器人,分别用于快递配送、即时配送和无障碍配送。
真机智能自主研发的六驱悬挂减震底盘,具备户外全地形适应能力,360度原地转向,最大载重200公斤,最高速度15km/h;研发的双AI智慧引擎拥有视觉和激光雷达的双AI定位和避障体系,对环境进行双重感知,双重系统冗余互换,实现24小时全时工作,以及高准确度安全避障。
此外,真机智能重视生态与技术的双重驱动。
玄机调度大脑作为真机智能的技术核心之一,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能力,形成了三个高速实时的闭环,包括任务闭环、调度闭环和电梯联动闭环,通过在线实时零人工干预的调度系统,完成实时接单、搜索附近机器人、路线规划、派单决策、动态定价的全流程;通过顺路程度、地理位置、机器人电量、机器人速度、天气状况等数十维特征构建的机器学习模型来做预测和优化决策。
在智能调度系统下,不断获取机器人的行为数据,获得数据的反馈,建立起了结构化数据体系。
目前真机智能研发的无人配送机器人已陆续在北京、南京、上海、成都的多处高档园区完成了L4级别常态化运营。
根据真机智能提供的专利证书,真机智能已经取得授权的专利如下:根据真机智能提供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真机智能正在申请的专利如下:2、北京兆信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信通能”)兆信通能成立于2018年3月,截止2018年9月30日,兆信通能的总资产为47.29万元,净资产为19.87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23.60万元。
兆信通能定位于一家面向全球市场的能源区块链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高科技企业,核心研发团队来自于计算机软硬件厂商IBM、HP以及微软和甲骨文,深刻理解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掌握能源区块链+能源路由器的技术研发优势,且拥有丰富的能源交通、金融行业核心业务系统架构设计和软件开发经验,兆信通能创始人正在联合电子出版社编著《中国能源区块链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
兆信通能开发出基于Hyperledger Fabric联盟链技术的区块链售电交易平台,正在湖北、河南、河北、贵州、天津、北京等省市的售电公司推广试用。
根据兆信通能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文件,兆信通能以下5项国际专利均已提交和受理:3、广州九天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互娱”)九天互娱成立于2018年7月,截止2018年9月30日,九天互娱的总资产为33.08万元,净资产为13.49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6.51万元。
九天互娱旗下拥有研发人员20人,其中包括技术人员10人,策划4人,美术6人。
核心开发人员曾任职于网易、广州菲音(forgame集团分公司)九天工作室,拥有多年RPG项目经验、专业的3D游戏研发技术和3D项目研发经验,并均有研发高品质高收入游戏的经历。
九天互娱专注于精品移动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目前正在研发H5游戏项目。
4、星灵互动(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灵互动”)星灵互动成立于2018年7月,截止2018年9月30日,星灵互动的总资产为65.66万元,净资产为61.70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8.30万元。
星灵互动旗下拥有研发人员51人,覆盖了前后端技术、策划、制作人、项目经理、美术、运营所有部门。
核心人员来自腾讯、风月科技、蓝港在线、华启网络、墨麟集团等游戏公司,专注于精品手游、H5游戏的研发。
星灵互动专注于精品移动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目前公司有两个项目正在研发中:项目一是自主研发的基于Unity3D技术的Pandora引擎大型MMOARPG手机游戏项目,于2018年11月27日完成第一阶段版本,目前正在进行测试版本研发(包含创新的角色设计、变化多端的地图、核心战斗表现、全新的玩法系统以及世界观融合等内容);项目二属于H5游戏,是采用基于微信小程序上目前广泛应用的白鹭技术并经星灵互动自主改良后的引擎技术实现的重度养成类游戏,美术画风为写实中国风。
5、广州雷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雷霆”)广州雷霆成立于2018年9月,因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广州雷霆旗下拥有研发人员22人,其中包含技术人员11人,策划4人,美术7人。
核心人员曾任职于网易游戏、多益网络等国内一流游戏公司,有超过8年的网络游戏研发经验,都曾作为领导者参与研发多款数千万流水的产品,在系统架构设计、数值架构设计、运营活动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其客户端技术历经页游的Flash2D、Flash3D技术,到手游U3D技术,再到当前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H5技术,一直与时俱进;其服务端采用Java架构,历经多年沉淀,整体架构稳定可靠;其后台为自主研发,历经多款项目积累,可观测到丰富的产品数据。
广州雷霆专注于精品移动游戏的研发和运营,正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目前团队正在研发横版H5游戏项目。
(二)公司认为“所投企业具有成为科创板企业的潜力”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公司及子公司所投企业符合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
首先,2015年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中关于机器人提出:“围绕汽车、机械、电子、危险品制造、国防军工、化工、轻工等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
突破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与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
”其次,2016年国家科技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提到“能源互联网的规划、运行与交易基础理论”已经被界定为“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项目下的基础研究类题目;再次,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此外,国务院在2014年的常务会议上确立了包括鼓励创新、扶持人才、开放市场准入、绿色导向、完善政策服务五大方向的措施,以及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
根据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公司及子公司所投企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
根据2017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品类中,其中将“区块链技术相关产品和服务”与“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纳入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细分类中,而数字创意产业分类中的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主要包括依托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进行传播的数字化音乐、动漫、影视、游戏、演出、艺术品、电子出版物广告和移动多媒体等的设计开发制作。
除此之外,2018 年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列明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包括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数字创意产业,其中“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动漫、数字游戏内容服务”分别在上述战略新兴产业子目录中。
根据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公司及子公司所投企业符合科创板鼓励自主创新、扶持科技企业的宗旨。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8年11月5日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
中国证监会也表示,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的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科技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所属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虽处于初创阶段尚未产生利润,但具有较成熟的技术,市场前景较好,并且相关技术已从研发阶段走向产业化生产,与科创板鼓励自主创新、扶持科技企业的宗旨较为契合。
因此公司认为所投企业具有成为科创板企业的潜力。
公司已在互动易平台回复中提到“所投企业是否属于科创板概念还需待科创板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推出后进一步判断”,在回复前期关注函中也特别提示“公司所投企业是否属于科创板概念,尚需等待科创板相关制度和细则出台后做进一步判断,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已经充分意识到应注重加强信息披露相关的学习,应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股东传递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做好上市公司对外交流工作:一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尊重投资者权利;二要及时与监管机构充分沟通,进一步全面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
公司所投企业仍处于初创阶段,尚未实现盈利,最终能否登陆科创板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还有待依据后续发展情况来判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我部前次来函要求你公司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有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及减持计划内容”,你公司回复称“目前没有收到或获悉上述董事、高管的减持计划”,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回复的依据,你公司是否就上述减持计划向相关方进行核查,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核查及核查结果,你公司是否如实披露核查结果,是否如实回复我部关注函中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