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国家意志与上海仁济善堂对外地灾荒的赈济_以20世纪30年代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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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卷第1期2013年2月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Vol.26No.1Feb.2013

收稿日期:2012-10-29

作者简介:胡兵(1975-),男,河南固始县委党校讲师,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近代国家意志与上海仁济善堂对外地灾荒的赈济

———以20世纪30年代为中心

(中共固始县委党校,河南信阳465200)

要:上海仁济善堂对外地的灾荒进行赈济的历史由来已久,清朝时期的义赈,更多带有民间自发色彩。民国时期,民间的赈

济活动与国家意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政府机构相比,民间慈善团体在赈款数量、工作效率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关键词:国家意志;上海仁济善堂;外地灾荒;赈灾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161(2013)01-0067-04

上海仁济善堂对外地的灾荒进行赈济的历史由来已久,清朝末期就从事外地赈灾活动。但是,相对于民国时期而言,清朝时期的义赈,更多带有民间自发的色彩,仁济善堂也是如此。在民国时期,特别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善堂对外地的赈灾有了新的特点,就是与国家意志有了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在

1927年到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十年中,中国的

天灾人祸不断。政府在指导思想上打破消极救济的观念,注意将救济与生产结合起来,体现了民国时期救济慈善事业的新特点。

一、上海仁济善堂社会背景及赈灾

清朝末期,仁济善堂领导人之一施少钦成功的经济活动为他创办慈善事业奠定了经济基础,也使得他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涉足诸多慈善团体。以他为代表的慈善家群体,有贝敏修、黄菊泉、贾雨皋、沈春山、葛蕃甫、沈小园、戴绥之、潭丽生、宋吉堂、顾勉夫、孙葆彀、曹乐园、陈竹坪、李秋坪、邓善初、蒋挹之、朱安山、怀芳、陈仪泉、王松年、吴稷卿、胡梓卿、傅攀杏、陈咏南、邱宝麟、郑程先、何碧山、唐乾初、朱笙舫、潘月樵、王克明、徐山樵、沈秉之、黄晴轩、翁吉卿、黄熏南、郑仰山、张掇芹、黄鸿初、王文镛、王心存、朱翰舟、施之英、刘芬、李松云、唐茂枝、严佑之、王介眉、徐子静、叶澄衷、许春鎔、杨香渠、纪小亭、朱森庭、何瑞棠、陈春澜、黄佐卿、徐棣山、朱葆珊、朱粹甫、王心如、杨子萱、费鸿生、虞汉垞、刘师揆、王裕贵、周梅生、韩山职、黄省三、赵馥畴、王益甫、袁松

涛、陈印波、梁金池、经莲山、刘蓝偕等人[1]。从籍贯来说,这些职业慈善家主要来自于江浙两地,除了江浙地区商人群体本身的努力外,地域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毕竟江苏和浙江两省靠近上海,与上海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与之相比,官赈的不力不仅在晚清及北洋政府时期如此,在南京政府初期亦然。

南京政府时期,以仁济善堂为代表的民间慈善团体在灾害救济即“义赈”方面出现了新的趋势,积累了新的经验。1931年,南京政府因为投入了美麦借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问题。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还吸收了一批慈善界人士,仁济善堂的董事长王一亭和副董事长黄涵之获选,并且他们还是救灾资金上海筹募会的常务委员。王一亭还长期担任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驻上海办事处主任,但是他并没有对全国性重大慈善问题的决定权。与在欧洲的那种国家—精英关系相反,中国力求使用地方士绅以帮助国家的地方公共福利。这在欧洲是很难想象的,因为欧洲的精英是贵族,拥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权力基地。如果他们参加政府,势必威胁国家的自主性。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上海社会与经济的变化,具有其西方根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些变化明显有异于那些早先王朝更替时期的历史相似现象,也有助于理解为何民间义赈的救灾方式在这时开始为官方救济所采用。

1927年4月,国民政府将内务部改称内政部,

负责掌管全国救灾、救贫、慈善等事项,地方各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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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设立了民政厅或民政局。用于赈灾救济抚恤的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国民政府还制颁了监督慈善团体及各地方救济院规则和办法。1935年7月,国民政府又特意设立了中央救灾准备金保管委员会,任命许世英为主任,王震、朱庆澜、叶楚伧、孔祥榕等为委员[2](152)。在上海,1930年前后,有民间慈善团体119个,这些民间慈善团体各自为政,互不统属。上海市政府社会局(原名公益局)负责上海地方赈灾救济慈善工作,先后由黄涵之、潘公展等任局长。同时,为了加强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管理,在上海仁济善堂成立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以仁济善堂董事长王一亭为联合会主席,仁济善堂副董事长黄涵之任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华人自办影响较大的慈善团体基本上都加入了。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在上海市政府社会局与各个慈善团体之间联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统一协调进行各个慈善团体的赈灾救济等慈善事业。仁济善堂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主持或参与主持了很多对外地灾荒、战争等的救济事业,仅在1927年到1937年10年中,规模比较大的就有22次。

表11927—1937年上海仁济善堂的赈灾和救济活动

资料来源:

1927—1937年的《申报》

募捐方式上,民国时期和清朝时期相比也有所变化。1933年4月12日,市政府召开各团体会议,讨论改善募捐办法,认为用于救济及慰劳义勇军与前线将士或赈济被灾难民,用意至善,募捐方式应合于下列原则:以一部分人的精神或物质贡献于群众,籍以唤起多数人之同情,并换取剩余物质。全国各种团体组织,凡募集捐款须以智能之表现(例如演剧,游艺会,展览会)等贡献于群众,并唤起其同情,以唤起其援助。或以正式组织之努力与信誉唤起群众同情,募捐方式须经当地政府机关核准,款项收管应由本组织之外人员参与。但实际上很多慈善机构并未能达到这一点。在以上全部赈灾和救济活动中,仁济善堂的领导人王一亭、黄涵之等人都是主要的领导人,工作地点都在仁济善堂,仁济善堂的工作人员是主要的事务人员,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仁济善堂的本地救济账目和对外地赈济的账目是分开的,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

二、相对高效率的工作

在对外地的赈灾活动中,影响最大的要数1931年的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效率最高的莫过于

1933年的黄河水灾急赈会。

1931年夏季,长江洪水导致安徽、湖北、江西、

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受灾严重,受灾民众数千万,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洪灾。面对巨大的灾害,南京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主任许世英手中的政府救灾资金却很少,即向上海慈善界求援,上海慈善界以王一亭为首积极响应,成立了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进行大规模的募捐活动,从1931年8月6日到1932年5月31日,仁济善堂等收到各种捐款共计2,617,068元,分批对受灾最严重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受灾人口进行了赈济,各省获得的赈款数量如下:安徽442,495元,江苏373,100元,湖北

270,785元,湖南233,750元,江西197,750元,浙

江77,580元,上海54,400元,其他如陕西等9个省份也获得1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赈款

[3]

。本次赈灾

中,来自上海民间慈善事业赈灾款261万元的数额不低于国民政府的赈灾拨款数额。按照1930年颁布中国首部《救灾准备金法》规定,国民政府每年应由经常预算收入总额内支出百分之一为中央救灾准备金,但积满50万元后停止,一次动用救灾准备金不得超过现存额的一半。也就是说,每一次动用救灾金数量不超过25万元。根据南京国民政府1932年年度财政报告,当年国家财政总收入为67,192万元,其中支出赈灾费182万元[4]。赈灾费用约占全部财政收入的0.3%,这一比例远小于《救灾准备金法》规定

的1%。由于182万元不可能全部用于救济长江中下游地区,再加上政府赈灾效率低下,所以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无论从救灾金数量上,还是从赈灾效果上说,都大于政府。

自1931年大水以后,华北和华东地区人祸天灾不断,哀鸿遍野,满目疮痍,1931年夏,黄河在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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