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

合集下载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宝政函〔2008〕56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宝政函〔2008〕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8]3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宝政发[2008]10号)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徐强副市长副组长:张积勤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海珠市统计局局长李国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耀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万峰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王万奎市编办副调研员刘晓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宁新远市监察局副局长张智才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宁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勤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魏培云市工交办总工程师冯明科市国资委总经济师孙方贤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唐炳科市国税局副局长白世崇市地税局副局长柯文祺市工商局副局长姬万社市质监局副局长尹永平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副队长邓京明人行宝鸡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宁同志兼任。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宝政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宝政发[200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市政府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戴征社同志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审计局、编办、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办)、法门寺文化景区管委会。

上官吉庆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待办、口岸办、关工委、政务信息办)、市发改委(物价局)、高新区管委会、公安局、国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人事局、信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金融投资、突破蔡家坡及各县区工业园建设工作。

协助戴征社同志分管财政工作,联系市法院、检察院、驻宝部队、武警部队和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孙毅同志负责科技文化旅游等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文化局、广电局、文物局、旅游局,联系市科协。

协助对外开放和外事接待方面工作。

徐强同志负责劳动保障民政等工作。

分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双拥办、兵役)、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民族宗教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宝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侨办、老龄办、保密局、残联。

刘桂芳同志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卫生局(爱卫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体育局、档案局、地志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儿工委、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团市委、妇联、文联、社科联。

张敬原同志负责城乡基础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市城建局、规划局、交通局、执法局、房管局、人防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园林环卫局、河道委、城管办、陈仓物流园区建设管委会、投资(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无委办宝鸡市监测站、宝鸡供电局、省地电公司宝鸡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宝政办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章联合巡查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六章附则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和减少因外部环境问题造成的铁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出行,依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交发〔2021〕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领导、问题导向”的原则,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安全责任,构建“统筹协调、路地联动、权责明晰、全民参与”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格局。

第三条“双段长”制是指:宝鸡市域内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段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2•【字号】宝政办函〔2018〕144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进宝鸡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270号)要求,决定成立宝鸡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成员组长:王宁岗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丽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海鳌市环保局局长成员:胡勃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党建军市工信局总会计师朱卫强市财政局副局长邹勤焕市国土局总规划师张远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高峰市住建局副局长郭强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刘义市交通局调研员王锁劳市水利局副局长张国栋市农机局局长李和平市林业局副局长段长军市商务局副局长毛永祥市旅发委副主任冯军利市统计局副局长屈振江市气象局副局长吕宏伟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关良凤翔县委常委、副县长翟建平岐山县委常委、副县长韩明芳扶风县委常委、副县长曲永宏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田华锋陇县政府副县长梁永明千阳县政府副县长苗崑凤县政府副县长张宏斌太白县委常委、副县长XXX刚麟游县政府副县长严佳鑫金台区政府副区长王海刚渭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君陈仓区政府副区长李晓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海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远闻同志兼任。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26号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0日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实施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工作标准、考核内容、政策措施相统一;2.坚持分工合作,主体合法,条块结合,上下联动;3.坚持先重点后一般;4.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拆;5.坚持依法拆除,稳妥推进。

三、“五拆”范围1.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2.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危旧废弃建(构)筑物;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构)筑物;5.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四、组织领导为促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宝鸡市城市建成区“五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涛、市房屋征收办主任许道平任副组长,市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园林环卫局、信访局、高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城管办、征收办,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五拆”工作的规划、征收拆迁、安置、建设等重大问题。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34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34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5.27
施行日期
2017.05.27
文号
宝政办发〔2017〕34号
主题类别
市场规范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7•【字号】•【施行日期】2016.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惠进才市长副组长:马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琳副市长成员:段寅生市商务局局长陈爱民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刘立民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赵一麟宝鸡海关副关长(主持工作)张永利市国税局局长张积勤市工商局局长杨旺余市质监局局长李晓阳市财政局局长张田力市人社局局长范同兴市科技局局长毛跃利市工信局局长张周让市农业局局长马孝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索东亮市地税局局长张宁市统计局局长贾明贵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周斌市金融办副主任刘平厚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杨文明市供销社主任魏莉共青团宝鸡市委员会书记赵晓华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与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电商办主任车勇前同志担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7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
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14
•【字号】宝政办字[2013]33号
•【施行日期】2013.05.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3〕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速科技与金融有效对接,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
上官吉庆市长
副组长:
丁琳副市长
王琳副市长
成员:
宋东科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永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同兴市科技局局长
阎小明市财政局局长
任永强市发改委副主任、总工程师
赵景武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广才市国资委副主任
何宏年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立民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景新宝鸡银监分局副局长
翟建利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建良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刘岁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乔相奇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金宪立宝鸡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同兴同志兼任。

2013年5月14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23
•【字号】宝政办字〔2015〕9号
•【施行日期】2015.03.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5〕9号
金台区、渭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加强对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XXX 市长
副组长:武军副市长
成员:刘永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锦辉市规划局局长
张德科市住建局局长
赵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阎小明市财政局局长
董晓岗市执法局局长
吕千军市园林环卫局局长
李锁让市规划局副局长、市征收办主任
田虎城市人防办主任
王建民金台区政府区长
李晓阳渭滨区政府区长
宋继伟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军杰市城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城管办,王军杰同志兼任指挥长,市规划局副局长付菊芳、金台区副区长杨明宽、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王受利、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刘永新任副指挥长,负责提升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区有关部门抽调。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宝政办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9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聚焦短板,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瞄准国际通行规则和评价标准,对标国内最先进理念和工作水平,以市场主体的评价来衡量改革成效,以破解制约改革的难点、堵点问题为导向,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再造,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前期策划生成、区域评估、数字化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五项重点任务”,打造审批流程优化、中介超市建设、“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分级分类管理、全流程在线审批、探索“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六大特色亮点”,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通过加快规范事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0和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持续破解堵点问题(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梳理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条件、权责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进一步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对市、县(区)审批事项管理权限和材料要件逐项进行明确,确保同一事项市、县(区)审批要素一致,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2•【字号】宝政办发〔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宝鸡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2023年第19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日宝鸡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一四五十”战略,充分发挥专业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商贸流通、服务生产生活、推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商品供给体系适配性,持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委全会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总体目标,以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以深化商贸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专业化、现代化、智慧化为导向,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采取改造提升、退城进园、规划新建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丰富商贸业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激活专业市场经济集聚力、区域辐射力和产业带动力,着力构建立足宝鸡、面向周边、辐射西北、要素齐全、功能先进、现代一流的专业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充分发挥政府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政策支持等作用,深化商贸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专业市场提质增效。

(二)坚持分层分类,整体布局。

统筹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建设实际和发展需求,依据市场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加强顶层设计,“一盘棋”规划市场体系,精准分层分类,优化整体布局,促进市场建设与城市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宝政办字〔2013〕80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王琳副市长副组长:张长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宋继伟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成员:强勇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兴怀市财政局副局长霍兆宁市规划局副局长陈斌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罗克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晓春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德润市安监局副局长吕宏伟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刘永新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宋继伟同志兼任。

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①负责市区道路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和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与协调;②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好部门职责,形成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政府牵头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管理机制;③管理好我市市区从事渣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等运输的企业、个体车主车辆;④组织各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改进和完善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4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26
•【字号】宝政办字[2013]28号
•【施行日期】2013.04.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3〕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推进我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速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上官吉庆市长
副组长:龚晓燕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刘桂芳副市长
王琳副市长
成员:赵周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范同兴市科技局局长
张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何长发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朱保堂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张湛林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同兴同志兼任。

2013年4月26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宝政办函〔2023〕83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法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市数字经济,经市政府同意,参照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宝鸡市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协调落实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对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开展调研分析,适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二)整合现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信息资源,强化市级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升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实际推进水平。

(四)加强与省级对口厅局、各县区、行业数字经济协调推进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数字经济重点工程和试点示范工作的落实与推进,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领域重要政策实施,组织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数字经济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文物局、市人防办、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宝鸡港务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数字经济局为牵头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8•【字号】宝政办字〔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10+3行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

现将各办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联络人员通知如下:一、八个办公室(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办公室主任:张积勤市工商局局长副主任:文生常市工商局副局长戴永慧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亚豪市国税局总会计师乔建君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郭启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调研员工作职责:牵头落实并完善细化《宝鸡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督查以及考核指标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落实省、市营商办安排部署涉及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的各项工作。

研究会商、协调解决申请人在企业开办和注销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尽快将新设立企业办理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至3个工作日。

联络员:赵文婷联系方式:3261837 150****9689(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办公室主任:杨锦辉市规划局局长副主任:霍兆宁市规划局副局长胡勃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张建齐市国土局副局长张远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张新地市水利局水保站站长王明利市旅发委调研员郭清厉市气象局副局长陈强市地震局副局长姚建社市人防办副主任王猛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工作职责:牵头落实并完善细化《宝鸡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督查以及考核指标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落实省、市营商办安排部署涉及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的各项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字[2011]17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14
【实施日期】2011.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全市无障碍建设的协调、指挥、督导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张敬原副市长
成员:赵一鸣金台区副区长
张宝群渭滨区副区长。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5.09
•【字号】宝政办字〔2016〕20号
•【施行日期】2016.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常委会(2016年第6号)和市政府常务会(2016年第5次)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分管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园林环卫局、河道委、征收办、城管办、宝鸡供电局、高新区管委会、宝鸡市投资(集团)公司及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市投资(集团)公司,为独
立法人单位,市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张宏科兼任总经理,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等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
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8]161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05
【实施日期】2008.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函〔2008〕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拓展和发挥宝鸡区位优势,加快我市铁路建设步伐,确保西(安)宝(鸡)铁路客运专线、西安经宝鸡到成都铁路客运专线、麟游矿区运煤铁路专线和宝鸡市区到蔡家坡城市轻轨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戴征社市长
副组长:徐强市政府副市长
王琳市长助理、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寸立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寸立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寸立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30
•【字号】宝政办字〔2016〕68号
•【施行日期】2016.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寸立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办公室各科室、各所属单位:
根据宝组干任[2016]296号文件通知:
寸立峰同志任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
韩微同志任宝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王言啸同志任宝鸡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李荣同志任宝鸡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主任;
王军杰同志任宝鸡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宝鸡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宝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吕德平同志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保君同志宝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筹备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6.27
•【字号】宝政办字〔2016〕33号
•【施行日期】2016.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
备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顺利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根据中、省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筹备组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朱吉良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郝斌市发改委调研员
杨剑敏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主任
赵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彭军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
周润升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
工作人员:汪新文市发改委干部
蔡建华市能源局干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宝政办字[2010]7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3
【实施日期】2010.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0〕7号)
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根据戴征社市长2月2日召开的协调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