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琉璃河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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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琉璃河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1.1项目背景
房山区委、区政府为配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2005-2020年)》以及《房山新城规划(2005-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建设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思路,决定编制琉璃河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琉璃河镇的发展空间、资源、产业和人口,促进琉璃河镇社会、经济、环境及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1.2位置及范围
琉璃河镇位于首都西南放射发展轴上,区位优势明显,是进出北京西南方向的必经之地。
镇政府驻地距北京市区38公里,距房山区政府驻地良乡17.1公里,距房山城关12公里。
该镇东以永定河为界,南与河北省涿州市接壤,西与石楼、韩村河两镇相连,北与窦店镇和长阳镇为邻。
本次规划范围为琉璃河镇中心区建设用地,东跨京石高速公路至规划产业区东界,南以规划镇级主干路为界,西至京保公路新线,北到黄土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55.73公顷。
1.3文物古迹
琉璃河镇历史悠久,历史上由北京沿太行山东麓通往中原的大道即从镇内经过。
位于镇域西北部董家林、黄土坡一带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琉璃河商周遗址是我国现已发现的重要商周遗址之一,对研究我国商周时代的文化和北京史具有重大意义。
学术界普遍认为,该遗址是燕国最初的都城所在,解决了多年来悬而未解的周初燕国都城所在之迷。
镇中心区内有两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琉璃河大桥和岫云观。
琉璃河大桥为明嘉靖年间修建,该桥位于琉璃河镇政府北侧的京保公路上,是房山区内最大的石拱桥,是研究我国建筑史和桥梁史的重要实物例证。
岫云观明代创建,清代重修,占地约300平方米,建筑保存较好。
1.4文物保护规划
对于镇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以保护。
1.琉璃河商周遗址的保护
位于镇域内的琉璃河商周遗址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具体规划要求如下:保护范围:东至距城址以东约900米的平行线,南至大石河,西北各距城址西、北墙50米的平行线。
在保护范围内经市文物部门同意、市规划部门批准,可以建平房并由文物部门派人随建设项目的基础工程同时调查。
如发现遗址及地下埋藏文物,工程应立即停止,经研究如需原址保护,则必须修改工程设计,对保护范围内的地形、地貌不得破坏。
在重点保护区中,有遗址的一般均在原地保护。
保护范围约3平方公里。
建设控制地带: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距保护范围1500米与保护范围平行,南至大石河,西至距保护范围1250米与保护范围平行,北至距保护范围500米与保护范围平行。
在此地带内进行其它工程施工时,如发现遗址,应妥善予以保护,并报经市文物部门研究保护及处理,如需原地保护,则必须修改工程设计,如只需留档案的,经文物部门测绘、照相后方可继续施工。
Ⅴ类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应尽快组织开展商周遗址规划的编制工作。
2.琉璃河古石桥
镇中心区内的琉璃河古石桥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规划要求如下:
保护范围:琉璃河大桥建筑本身。
建设控制地带: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各距保护建筑70米的平行线。
在此地带内的所有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地形地貌。
各项工程均应经市文物部门同意,市规划部门批准。
3.岫云观
岫云观位于镇中心区洄城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为东、西至后楼及耳房两侧现状围墙,南至皋殿南侧散水及其延长线,北至后楼北侧散水。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东至保护范围东边界南延长线。
南至距保护范围南边界外45米的中学现状小操场南边界。
西至距东边界28米外的小操场西边界。
北接保护范围。
Ⅱ类:①保护范围东侧:东至距Ⅰ类地带西南角A点72米的现状道路西边界,南至Ⅰ类地带东延长线。
西与保护范围、Ⅰ类地带相接。
北至保护范围北边界东延长线。
②保护范围西侧:东与保护范围、Ⅰ类地带、现状中学田径场西边界相接。
南至Ⅰ类地带西延长线。
西至距Ⅰ类地带西南角B点42米的现状道路东沿及其北延长线。
北至田径场北边界西延长线。
③东至现状道路东边界外50米平行线。
南至Ⅰ类地带南边界外83米现状道路北沿的东延长线。
西至现状道路东边界。
北至田径场北边界东延长线。
Ⅲ类:东至现状道路西边界。
南至Ⅰ类地带南边界外83米现状道路北沿。
西至现状道路东沿。
北至Ⅰ类地带南边界及其东西延长线。
Ⅴ类:东至现状道路西边界。
南至保护范围北边界及其东延长线。
西接Ⅱ类地带②东边界。
北至琉璃河中学田径场现状北边界。
南北长约148米。
此地带内应维持现状使用,加强绿化,不得随意进行各项建设工程。
4.地下文物可能埋葬区
本次规划范围内,位于兴礼附近可能有地下文物埋葬。
在此地带进行建设工程前,须经市文物部门勘探。
1.5规划原则与规划重点
1.5.1规划原则
(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特色小城镇,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2)贯彻“四节”的方针,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发展节能、节水的产业项目。
(3)坚持生态环境优先的原则,营造开放、安全、环境优美的城市空间形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4)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采取刚性指标和弹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土地使用的混合性和兼容性。
(5)坚持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用地的优先保障。
1.5.2规划重点
(1)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完善各类建设用地布局。
(3)完善城乡道路交通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4)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城乡绿化系统。
1.6功能定位
琉璃河镇的城镇性质为:是见证北京有文字记载3000多年建都史的历史重镇,是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小城镇之一,是以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绿色环保型产业为主的综合性中心镇,同时也是以遗址文化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7规模控制
人口规模控制:琉璃河镇中心区人口规模控制为6万人。
1.8总体结构与布局
琉璃河镇中心区总体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一轴五片”。
一心为大石河、古石桥桥头广场、绿化公园组成的绿化核心,围绕其布置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大型公共设施。
一轴为沿京保公路旧线两侧建设仿古特色商贸轴,打造具有浓郁古朴风格的特色商贸功能轴,创造镇区空间环境特色,拉动城镇经济建设。
五片为被京石高速公路、京广铁路、琉窑路等交通干线和大石河分隔成的四片居住片区和产业片区。
1.9近期建设与分期实施规划
1.9.1近期建设目标
使琉璃河镇中心区尽快形成一个包括行政、文教卫生和商贸三个中心,几个居住
组团和一块相对集中的产业区的现代化小城镇的雏形。
1.9.2近期建设重点
主要包括中心区北侧行政办公与文教卫生区、京广铁路西侧居住区及分别位于京石高速公路东、西两侧的产业区和仓储物流区,用地范围约4平方公里。
编制单位: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