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成不服九龙海关行政处罚决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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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况 (二)执行情况 (三)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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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19)粤行终11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俊盛杨雪清窦家应【审理法官】林俊盛杨雪清窦家应【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当事人】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当事人-个人】许华科【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许华科【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本院观点】本案是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本案审查的是文锦渡海关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扣押现场笔录合法性维持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本案审查的是文锦渡海关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2017修改)第九条规定:“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
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关海关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该条例第九条规定:“有本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
体系与模式:行政法学案例教学的反思
直以来行政法学教学对于案例教学的内容都非常重
视, 经过长 期 的研 究 和探索 , 形成 了相 对稳定 的教 学 模 式 。这些 模式 在一 定层 面上对 于应 用型 法学人 才 的培养 起 到 了较 为 重要 的作 用 , 基 本形 态 表 现 为 其 如下 几个方 面 :
等, 该类案件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 其典型性分别
表 现为 , 第一 起 “ 告 民 ” 政 案 、 一 起 行 政 机 关 官 行 第 申请法 院强制 案 、99年 《 高人 民法 院公 报 》 1 18 最 第 期 刊登 的第一 个 “ 民告 官 ” 政 诉 讼 案 、 最 高人 民 行 《
案件为基本编排体例 , 阐释其 中的典型意义 和基础 的行 政法 学法 理 内涵 。 第三 , 以全景式的司法实践案件为基础的案例
教 学 体系 的建 构 。全景 式 的司法 实践 案件 为基 础 的 案 例教 学体 系 与典 型案 例或事 件 为基 础 的案例 教学
第三 , 忽略了对行政法适用和解释的基本考察。 “ 法律 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 而在 于经验 ” 对 于行政 , 法而言同样如此 , 我们现行 的教学体系和模式中对 于行 政法 解释 的关 注 是 较 低 的 , 在行 政 法 解 释 的基 本原则、 具体方法、 审查机制及个案考察等方面都存 在欠缺的方面 , 因此我们要通过重视行政法解 释而 加强 对于行 政 法 的适 用 。行政 法 的适 用应 该包 括两
一
、
行 政法 学案 例教 学的传 统模 式及 其特征
本 的界定 , 后 引入 “ 某 诉 郑 州 大 学 侵 犯 受 教 育 然 董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_电大
案例分析(15分)案例一:案情:外国人杰克从国外携带若干物品入境,我国某地海关认为属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并处 300元罚款,杰克不服,向上级海关中请复议。
上级海关作出维持原海关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
于是杰克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
为什么? 2.应由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受理?为什么? 3.杰克能否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为什么? 4.杰克起诉后,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暂停执行,为什么? 5.杰克能否请其本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来华参加诉讼,为什么?参考答案:1.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
其一,没收与罚款均属行处罚,是可诉性具体行行为(1分);其二,在法定期间内起诉。
2.应由原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诉法规定从地域管辖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从级别管辖看,应由中级法院作为受理海关案件的一审法院。
3.杰克不能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因为根据行诉法规定,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决定,由原行政机关作被告。
4.杰克起诉后,行政处罚决定即没收与罚款决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
这是由行政行为的特点(公定力理论)决定的,除非满足法定条件。
如原告申请,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或被告决定停止执行等。
5.杰克不能委托本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来华参加诉讼,这是由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加以规定的,它反映了司法主权的特点。
案例二:1999年10月8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
李某不服,意欲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请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帮他解答以下问题:(1)李某申请复议的期限有多长?他可以以何种方式申请复议?(2)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谁(哪一个)?(3)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1)李某申请复议的期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申请复议,亦可以以口头方式申请复议。
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18【案件字号】(2020)云行终7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霁易文张导【审理法官】赵霁易文张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当事人】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当事人-个人】吴华松【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代理律师/律所】李晋楠、罗莲花云南聚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晋楠、罗莲花云南聚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晋楠、罗莲花【代理律所】云南聚哲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吴华松【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本院观点】上述材料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五十二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故本院对吴华松提交的上述材料不作为本案证据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查封扣押冻结管辖举证责任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务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对经侦查不构成走私罪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走私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移送海关调查部门处理。
司法部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司法部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6.19•【分类】其他正文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1.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2.某公司不服市政府征缴土地闲置费申请行政复议案3.某再生资源公司不服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复议案4.某公司不服区文化旅游广电局不允许拆除函申请行政复议案5.某公司不服市水利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案例一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关键词】行政复议撤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意见书【基本案情】2019年12月6日,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以拥有优质资产、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
法院于2021年11月12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2023年7月26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公司的股权过户登记到投资人名下,至此该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终结。
在法院审理重整案件期间,2023年6月12日,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申请人逾期未上报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作出吊销申请人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导致申请人在重整后因营业执照被吊销无法申报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再度陷入困境。
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恢复其营业执照。
【复议办理】行政复议机构查明,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申请人一直处于人民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程序中。
因企业未申报变更经营场所,被申请人无法取得联系,也未实际听取其陈述意见,仅公告程序后即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也因有关部门之间未建立关于破产案件审理的信息互通机制,导致遗漏查明作出行政处罚时该企业正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的事实。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有关企业破产程序启动、程序种类、程序切换、程序终止、管理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减免税进口设备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例分析
在广东沿海,近一时期走私者采用入境小汽车夹带电脑硬盘、芯片等小件高档物品的走私活动日趋增多,珠海拱北海关近日引进了新型车辆检查系统,连续查获夹带走私物品的入境车辆,让这种夹带走私活动遇到了“克星”。
几天前,一辆没有向海关申报装有涉税物品的七座旅行车从拱北口岸入境,值班人员使用车辆检查系统进行图像扫描时,在这辆车两侧的裙边部位发现了异常。
拱北海关驻闸口办事处查验一科关员张亮:普通车辆在这个地方它的透明度应该是比较强,因为它的零部件比较少,而这部车通过我们机器透视以后,发现它颜色很深,而且有条块状有规则的物品在这分布,所以我们怀疑这个位置应该藏有物品。
随后,海关人员根据扫描图象的异常部位,对该车进行了人工查验,在汽车前轮后部的特制暗格里,搜出包括320兆、160兆大容量电脑硬盘150个。
记者在现场看到,走私者在这辆车设置的暗格非常隐蔽,入口处覆盖的铁板上还焊有一块垂直铁板,检查人员即便发现,也会产生暗格的入口太小,不可能藏有走私物品的错觉。
拱北海关缉私局闸口分局缉私二科科长王民强:把私货装进去以后,他再把那个螺丝拧上,再在铁皮上面喷一层沥青,把螺丝口给封盖住,我们关员就不容易发现痕迹,而且他再喷一层泥浆,让人感觉到这个部位平常时候很少动的。
拱北口岸每天进出境车辆6000多辆,以往海关人员对车辆查验主要靠经验,必要时还要敲打车身,通过辨别声音来判断车里是否夹带物品。
拱北海关驻闸口办事处查验一科副科长梁宏宇:有些车是比较高档的,奔驰、宝马都一百多万的车,本身每个配件都很贵,你查的时候把它拆下来,可能装的时候都有难度,或者损坏,这时候对我们查验难度是非常大,而且准确率也不那么高。
海关人员介绍,近年来,珠海拱北口岸和深圳皇岗口岸利用车辆夹带手机、电脑芯片等高价值走私物品的案件逐年上升。
这套价值一千万人民币的移动式车辆检查系统,利用X射线对过境车辆进行扫描检查,不但可以准确地判断车辆是否夹带走私物品,还大大提高了粤港澳车辆的通关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9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二○○七年三月二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案件调查第一节立案第二节查问、询问第三节检查、查验第四节化验、鉴定第五节查询存款、汇款第六节扣留和担保第七节调查中止和终结第四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一节案件审查第二节告知、复核和听证第三节处理决定第五章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六章简单案件处理程序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办理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查问和询问。
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其提供翻译人员。
第五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海关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刑事侦查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刑事侦查部门处理。
第七条海关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海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八条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褚中喜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其他信息公开纠纷上诉案
褚中喜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其他信息公开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20【案件字号】(2019)京行终92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宏玉贾宇军赵世奎【审理法官】马宏玉贾宇军赵世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当事人】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当事人-个人】褚中喜【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代理律师/律所】孙晓敏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姚丽丽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王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廖茂松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晓敏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姚丽丽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王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廖茂松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晓敏姚丽丽王昊廖茂松【代理律所】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褚中喜【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本院观点】原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第三人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0 21:13:58褚中喜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其他信息公开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京行终9243号上诉人(一审原告)褚中喜,男,197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代理人孙晓敏,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姚丽丽,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倪岳峰,署长。
委托代理人蒋志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王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海关行政处罚留案底吗?
海关行政处罚留案底吗?在没有违法的基础上,同时没有到达立案标准的,是不会留案底的。
逾期不履行决定的,海关可采取下列措施: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海关行政处罚留案底是根据海关行政处罚程序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来判断的。
众所周知,海关是一个国家权威的象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海关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与此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不少人因触碰到海关法律的红线而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海关行政处罚留案底吗?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海关行政处罚是指海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一、处罚性质海关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是通过对违反海关法的当事人财产、能力或精神声誉予以一定的剥夺或者限制以达到规范进出境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注意:海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同、海关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
二、海关行政处罚基本原则①公正、公开原则;②法定原则:程序、处罚(法律赋予、不容怀疑);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④救济原则。
现代行政法治要求,“有处罚即有救济”,“无救济即无处罚”,行为人受到处罚,同时应具有救济手段。
海关行政处罚中的救济手段包括:①行政申述;②行政复议;③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三、海关行政处罚范围(1)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①走私行为。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走私行为是指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包括: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往区外的;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案件调查第四章行政处理决定第一节行政处罚的适用第二节法制审核第三节告知、复核和听证第四节处理决定第五章听证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听证的申请与决定第三节听证的举行第六章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二节快速办理第七章处理决定的执行第八章附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保障和监督海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查问和询问。
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为其提供翻译人员。
第五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海关行政处罚的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3—第七条海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第八条海关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海关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实施。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人变更委托内容或者提前解除委托的,应当书面告知海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事业编考试高频考点试题汇编【2012年-2022年网友回忆版】(二)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事业编考试高频考点试题汇编【2012 年-2022 年网友回忆版】 (二)1、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某企业对杭州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_____申请行政复议。
A : 浙江省人民政府B : 杭州市人民政府C : 海关总署D : 杭州市人大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 12 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所以对杭州海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该向杭州海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
C 项正确。
第 1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_____作用。
A : 调节性B : 基础性C : 主导性D : 决定性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解析】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故本题答案选 D。
第 2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单选题接受批评(2)按要求做(3)分派任务(4)出现失误(5)改进工作_____A : 4— 1—2—5—3B : 2—5—3—4— 1C : 3-2-4-1-5D : 2-3-5-4-1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 (3) 分派任务是事件的起点,排除 A、B、D 三项。
在按要求做的过程中出现失误,而后接受批评并改进工作,故选 C。
第 3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单选题十七大报告指出,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_____。
A : 改革开放B : 与时俱进C : 和谐发展D : 开拓创新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 答案解释:B[解析]十七大报告指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大题(共12题)一、孟某家收藏有一幅祖传宋代名画,该画藏于家中,不仅不能给孟某带来经济收益,每年孟某还必须为保养该画而支出高额费用,生活清贫的孟某为此苦恼不堪。
2017年元旦,孟某参加同学聚会。
席间孟某对同学大吐苦水,并多次提到该幅名画。
几天后,一位当日曾参加聚会的同学曹某造访孟某。
看过画后,曹某即以100万元的价格求购。
孟某被曹某的出价打动,遂决定将此画出售。
曹某一次性付清了价款,孟某则在1个月后交付名画。
古董商徐某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获悉孟某藏有宋代名画一幅并欲出售,遂于2017年1月16日向孟某表示,愿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
孟某闻之大喜,当即成交,并当场交付该画于徐某。
徐某则表示,三天后将价款送来。
1月20日,曹某得知名画易主,非常愤怒,前来与孟某交涉。
孟某致歉后,提出返还110万元于曹某,曹某不为所动,以其买卖合同成立在先,孟某无权将该画交给徐某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孟某与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同时,要求孟某向自己继续履行名画交付义务。
【问题】1.曹某付清价款后,能否获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2.徐某和孟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3.徐某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4.如果曹某接受刘某支付110万元的提议,曹某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为什么??5.在孟某将名画交付于徐某前,曹某能否要求孟某优先将该画交付给自己?为什么??6.曹某能否要求孟某继续履行?为什么?【答案】二、汤某(常住北京宣武区)与周某(常住青岛市南区)于2013年4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
双方约定:周某将其持有的青岛双月电器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四方区)6.35%股权转让给汤某。
股权合计710万元,汤某分四期付清转让款,即2013年4月3日付150万元;2013年8月2日付150万元;2013年12月2日付200万元;2014年4月2日付210万元。
对海关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手续
如果进⼝货物及收货⼈或其代理⼈对海关征收滞报⾦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海关提出,但必须先交纳滞报⾦。
该项规定不适⽤《海关法》第五⼗三条。
海关总署于1992年1⽉1⽇公布实施的《海关⾏政复议实施办法》,对申请复议的程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海关受理的三种情况的复议申请:(1)对海关给予⾏政处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的;(2)同海关发⽣纳税争议的;(3)对海关的某个具体⾏政⾏为不服的。
海关对复议申请的管辖权按下列原则予以规定:(1)不服海关⾏政处罚申请复议的,由申请⼈选定的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或上⼀级海关管辖。
申请⼈同时向有管辖权的两个上下级海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由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海关管辖;申请⼈先后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上下级海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由最先收到复议的具体⾏政⾏为的海关管辖。
(2)同海关发⽣纳税争议申请复议的,由作出引起该争议的具体⾏政⾏为的海关管辖。
(3)对海关作出的其它具体⾏政⾏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具体⾏政⾏为的海关的上⼀级海关管辖,(4)对海关纳税争议复议决定个服再申请复议的,由海关总署管辖。
(5)对海关总署直接作出的具体⾏政⾏为个服申请复议的,由海关总署管辖。
复议申请⼈,应按有关法规规定的申请复议的范围、期限和条件申请复议并按规定递交复议申请书。
海关复议机关应对复议申请严格审核,并⾃收到复议申请书之⽇起⼗⽇内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予受理,个得拒绝。
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可视情况分别作出不受理、暂不受理、视为未申请和告知当事⼈到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复议等决定。
复议机关对夏议申请决定受理,应制作受理决定通知申请⼈;决定不受理或视为未申请,均应制作复议申请裁决书并载明理由通知申请⼈。
海关⾏政复议⼀般采取书⾯审理制度。
具体程序是:海关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之⽇起七⽇内将复议申请书付本发送被申请⼈。
被申请⼈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付本之⽇起⼗⽇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原具体⾏政⾏为的有关材料、证据和答辩书。
2023年执法人员考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2023年执法人员考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某县规划局作出对某企业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的决定,如果该企业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该如何处理0A、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B、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该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C、法院应当接受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D、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正确答案:C2.某日夜,年近四十未婚的李某,国家支付的赔偿金总额是多少?()A、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B、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C、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D、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正确答案:D3.高某从深圳出境,被福田区公安分局查明其证件是伪造的,如果高某不服出入境管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欲提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是:()A、福田区公安分局B、深圳市公安局C、广东省公安厅D、广东省政府正确答案:B4.1998年3月10日,某市A区个体户刘某将300公斤鸡蛋运往郊外某县出售,若刘某在诉讼过程中因故去世,其近亲属可以起诉,则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刘某近亲属的是:OA、刘某之妻B、刘某的父母C、刘某的表妹D、刘某的儿子正确答案:C5.A行政机关和B行政机关认为公民甲从事违法行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形是()A、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B、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C、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普通程序的D、不能确定正确答案:C6.朱某受某炼油厂的指派,在此情况下,朱某不服,应当如何处理()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B、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起诉C、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D、可以在复议和诉讼之间任意选择正确答案:C7.蔡某从外地采购一批花生存放在一粮食仓库销售。
乙区技术监督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下列有关此现场笔录说法不正确的是()A、现场笔录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B、现场笔录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C、现场笔录应当加盖该局的公章D、现场笔录应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正确答案:C8.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洗钱法》,延长冻结决定的,应该()_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A、书面B、口头C、书面或口头D、不需要正确答案:A9.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为由,二审期间,被告变更被诉行政行为,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的,法院该如何处理OA、应当裁定准许撤诉B、符合法定撤诉条件的应当裁定准许撤诉C、不能裁定准许撤诉D、该公司撤诉为真实意思表示时,法院应当准许撤诉正确答案:B10.按规划,园家某天然气管道干线将于1999年2月穿过某镇,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前提是:()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B、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C、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完全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正确答案:C11.某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若李某等人不起诉,又不缴纳集资款的,如何处理?()A、某乡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资款B、县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C、法院可以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D、不能确定正确答案:B12.Λ市张某到C市购货,因质量问题,若张某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人民法院应当()A、合并立案,合并审理B、分别立案,单独审理C、分别立案,单独或合并审理D、不能确定正确答案:C13.红星机砖厂,系水西乡与红卫村合办的联营企业。
行政诉讼精选案例
1.郑某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深圳海关)行政处罚案【案情】原告:郑某(香港居民)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现已更名为深圳海关)原告郑某于1987年12月25日从香港经罗湖口岸入境,没有向海关申报随身携带的物品。
同月30日,从深圳经罗湖口岸出境,携带未经海关验核签章的港币81,500元走“绿色通道”(即无申报物品通道),未向海关申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罗湖分关查获。
被告于1988年1月9日以(88)罗旅出查字第0015号处罚通知书,对原告作出没收港币81,500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决定。
原告不服,于同月21日向被告申请复议,同年3月17日,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和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88)九查复字第011号复议决定,对原处罚予以维持。
原告对被告的复议决定不服,于同年4月16日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诉称,我所携带的港币81,500元是我先后35次从香港带出用剩在深圳(香港)汇丰银行提取的款项总和,罗湖海关检查时,是我自己从身穿的衬衣袋里主动拿出来的,并没有企图逃避海关监管。
至于海关认为我没有主动向海关申报,完全是由于海关长期以来没有要求进出境旅客申报,也没有在回乡证上说明要求如何申报,海关关员在检查前也没有主动向我询问需要申报的东西,九龙海关的复议决定书根本不合理。
被告辩称,原告于1987年12月30日从罗湖口岸出境,自动选择走“绿色通道”(即无申报物品通道),按照海关关于选择通道的规定,其行为本身视同为已向海关申报未携带有海关重点管理的物品和超出允许数额的外币。
原告本次入境无申报,出境时只申报并拿出港币500元。
当海关两位检查员请原告把身上物品拿出来准备仪器探测时,原告才被迫从其身上的西装上衣口袋里拿出81,500元港币。
至于原告此次携带出境的港币来源正当与否,并不影响海关对行为人走私行为的认定。
我关在旅检现场实行国际通行的红、绿通道前后,曾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旅客出入境应如何办理海关手续作了详细介绍,这种宣传是及时有效的。
黄国飞、陈贤生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国飞、陈贤生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17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审理法官】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国飞;陈贤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当事人】黄国飞陈贤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当事人-个人】黄国飞陈贤生【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代理律师/律所】卢沛雄广西富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沛雄广西富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沛雄【代理律所】广西富章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黄国飞;陈贤生【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本院观点】本案系行政处罚纠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管辖第三人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证据保全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行政处罚纠纷。
二审争议焦点是黄埔海关作出的埔关缉查字[2019]2487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一、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本案中,黄埔海关立案后依法调查,对黄国飞、陈贤生及证人进行询问,调取案涉船舶停靠深圳蛇口集装箱码头、番禺莲花山港的相关监控视频,比对案涉船舶进出境时轮胎的数量、位置、大小等,结合黄国飞、陈贤生及相关证人的查问笔录以及对轮胎分布示意图、视频监控截屏、相关照片的指认,查明案涉船舶“粤金轮838”船的承租人黄国飞联系货主并指使随船业务员陈贤生从香港醉酒湾码头将10条废旧轮胎装船,经深圳蛇口海关以“吉船”(无载货)方式瞒报进口。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与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其他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与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其他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20)津行终45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方红张莉刘琳【审理法官】方红张莉刘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当事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邸志鹏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王卉河北君德风(山海关区)律师事务所;靳东旭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贾国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邸志鹏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王卉河北君德风(山海关区)律师事务所靳东旭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贾国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邸志鹏王卉靳东旭贾国昌【代理律所】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河北君德风(山海关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被告】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上诉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具有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质证关联性合法性新证据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29 16:41:1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与秦皇岛市春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其他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津行终45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高源山,局长。
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李远,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委托代理人邸志鹏,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卉,河北君德风(山海关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有关案例
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有关案例郑某安因不服行政处罚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案(1988年)基本案情郑某安于1987年12月25日从香港经罗湖口岸入境,没有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物品。
1987年12月30日,郑某安从深圳经罗湖口岸出境,携带未经海关验核签章的港币81500元,走无申报物品通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罗湖分关查获。
198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以下简称九龙海关)发出处罚通知书,对郑某安作出没收港币81500元,罚款人民币 1000 元的处罚决定。
1988年1月21日,郑某安向九龙海关申请复议;同年3月17日,九龙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作出“原处罚予以维持”的复议决定。
郑某安因对复议决定不服,遂于1988年4月16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裁判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安出境未向出境地海关申报,携带国家限制出境的港币81500元,走无申报物品通道,已构成走私行为。
九龙海关对郑某安的处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判决维持九龙海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判决后,郑某安没有提出上诉。
重大意义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海关作为被告的首宗行政案件,也是首宗香港居民起诉内地国家行政机关的案件,同时是深圳特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香港无线电视台、香港电台、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深圳特区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案作了专门报道。
海关总署及各海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工商局、劳动局、卫生局等多家单位派代表到庭旁听。
当时我国尚未颁布《行政诉讼法》,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参照《民事诉讼法》,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维持九龙海关作出的复议决定,率先向境外公众展现了我国内地行政审判的裁判规则,彰显了良好的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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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成不服九龙海关行政处罚决定案
原告:区成,男,69岁,现住香港九龙观塘祥和苑和健阁29楼4室。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
法定代表人:刘文杰,九龙海关关长。
委托代理人:周伟航、李国,均为九龙海关干部。
原告区成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复议处罚决定一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查明:原告区成于1987年12月4日经罗湖海关入境时,未带任何玉石器用品。
12月6日,原告携带玉石器317件,放在行李中,未向海关申报,经罗湖口岸“绿色通道”(即无申报物品通道)出境,通过行李机时被查获。
经广东省文物管理部门签定,原告所带玉石器中,有玉龙带钩1件,属清初文物,禁止出境;玉带钩、白玉猴各1件,属清末文物范畴;其余314件,属现代各式特种玉石工艺品,这些玉石器,估价总值人民币9580元。
1988年2月27日,罗湖海关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区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区成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的手法,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走“绿色通道”出境,而且携带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大大超过国家关于《来往港澳的旅客免税和征税物品限量表》规定的限量,属走私行为。
依照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区成以没收所携带玉石器的处罚。
原告不服罗湖海关的处罚决定,于1988年3月3日向九龙海关申请复议。
九龙海关复议认为,罗湖海关对区成的处罚决定是适当的,其申请复议的理由不能成立,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原告不服九龙海关的复议决定,以他所携带的玉石器都是工艺品,不是出土文物,也不是翡翠玉石,而是用山石刻制的工艺品,应当准予出境,罗湖海关没收这些物品不当为由,于1988年7月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他的合法权益,退还被没收的原物。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区成出境去香港时,携带的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和国家有数量限制出境的特种玉石工艺品,不是用山石刻制的工艺品,且混放于行李中,未向海关申报,在选走“绿色通道”时被查获,其行为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属走私行为。
被告九龙海关
依照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没收原告携带的玉石器的复议决定,是正确的。
综上,该院于1988年11月15日判决:
维持九龙海关作出的没收原告区成玉石器的复议决定。
本案诉讼费港币200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