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方式的探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方式的探讨近些年来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也损害了自然生态,给国家发展带来了诸多阻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应运而生。
作为一种新型的环保措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为环保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下文中将从实施的方式、机制和效果三个方面分析这一保险制度。
一、实施方式为了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在多方面着手。
首先,需要加强环境污染责任的目录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为保险的赔偿和责任划分提供明确的依据。
其次,需制定明确的保险机制和程序,并建立专门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金,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其长期有效性和持续稳定的金融支持。
此外,还需要建立起专业的保险评估机构,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和监测,为保险公司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以提高保险的精准度和可靠性。
二、实施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机制包括,保险赔付机制和保险监管机制两部分。
在保险赔偿机制方面,应该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环保责任的重要补充,为企业提供在环境事故发生后的快速赔付支持,减轻企业的环保压力,降低企业的风险成本,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因环保责任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对企业的抵触情绪。
同时在保险监管机制方面,政府应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明确划分保险公司和企业的责任与义务,提高保险公司规范性,加强保险赔偿的监管和控制。
保险公司在行使赔偿职责时,还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核赔体系,严格按照赔付标准和程序来进行赔付管理,这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做好环保工作,降低环境污染和环境事故的发生率。
三、实施效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企业因环保问题而产生的苦恼和压力,推动企业加强环保工作,从源头上降低环境污染和环境事故的发生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此外,保险公司在赔付企业的损失时,也可以通过在污染企业的风险管理、事故预防和环保技术、管理咨询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为企业进一步化解环保压力提供相应的辅助帮助。
浅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法制园地浅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2008.11(下)喻莎摘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既能给予污染受害者以及时补偿,同时也能有效分散污染者巨额的赔偿责任,在环境污染事故严重的今天,研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有其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分析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特征、责任范围,介绍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类型,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损害赔偿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8)11-068-02环境污染事故给受害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环境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需要及时对事故受害者以赔偿。
但由于造成环境污染的许多活动本身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合理性、价值性,污染者本身往往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单纯要求污染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有失社会公平,并且环境污染事故受害者众多、影响范围广、赔偿数额巨大,全部由污染者承担赔偿责任可能会导致污染者破产,反而使受害者得不到赔偿。
运用传统民事诉讼手段,由于耗费的时间长、成本高,受害者一般都是普通群众,无法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因此往往也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济。
传统民事侵权行为法面对环境事故显现的不足,促使人们将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环境损害赔偿领域。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既能解决污染者对受害者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能保证受害者获得及时赔偿,实现民法传统的“损失转移”向“损失分散”观点的发展,用“损害由社会承担”的现代观念取代了“损害由发生之处负责”的传统观点。
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概念及特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的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治理污染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制度。
被保险人是污染环境的责任人,第三人是环境责任保险当事人以外的、环境污染的受害人。
环境责任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主观上无过错的情况下造成了环境污染,应对受害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向第三人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是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是什么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的时候,很多⼈也开始重视环境保护,不少保险公司在这时候就会乘机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购买了这个保险如果遇到污染问题可能可以获得理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是什么?听⼀听店铺⼩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侵权⾏为的频繁发⽣以及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逐渐独⽴出来。
通常⽽⾔的环境污染是指环境因物质和能量的介⼊,⽽导致其化学、物理、⽣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的改变,从⽽影响环境功能及资源的有效利⽤或危害⼈体健康和⼈类⽣活的现象。
⽽环境责任保险⼜被称为“绿⾊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发⽣污染⽔、⼟地或空⽓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种⽣态保险,投保⼈以向保险⼈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期。
⼀些地⽅的⼯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盾。
利⽤保险⼯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分散⼗分有利,促使其加快恢复正常⽣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平;有利于使受害⼈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到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等。
这就需要建⽴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到: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建⽴环境污染事故勘察、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建⽴规范的理赔程序;从⽽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二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
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各级环保部门、金融职能部门应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正确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二、明确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从年起,各级环保部门和金融职能部门要在本地区选择部分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工业)园区等,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从___年起,逐步在全市所有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推行。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各级环保、金融职能部门要从防范环境风险处罚,对比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明确投保企业,行业或者区域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金融职能部门加强行业协调,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责任险产品,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向投保企业说明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二、突出重点。
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园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
三、严格监管,稳健经营。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金融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协调引导,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成绩。
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简称CGL)发展而来的。
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不但在分散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
然而,面对经济高速增长下日益突显的环境损害问题,中国却尚未全面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仅在公众责任险略有涉及。
目录基本概述产生现状基本特征必要性建立建议基本概述环境责任保险又有“绿色保险”之称,其定义各国不尽相同。
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当然,这种玷污和污染是有严格限制的。
保险公司只对突然的、意外的污染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而将故意的,恶意的污染视为除外责任。
为了限制责任,英国的保险公司还把长期的慢性污染也排除在外。
环境责任保险与一般责任保险的显著不同是它的技术要求高、赔偿责任大。
每一个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经营环节、技术水平各有特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的危害性都不一样。
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有专门通晓环保技术和知识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个标的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单独确定其保险费率。
情况不同,每个保险标的适用的保险费率就可能千差万别。
一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多个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加上相关的罚款和清理费用,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是很大的。
单就罚款而言,虽然各国的标准不同,但对污染行为都不轻饶。
1990年2月,壳牌公司因污染了马瑟(Mersey)河口,被处予1百万英镑的罚款。
英国的皇冠法庭(Crown Court)也曾判过多起类似罚款超过1百万英镑的案子。
因此,为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在投计保单时,保险公司一般要确定其承担的责任限额,有时也会要求被保险人共同承担赔偿金。
在德国,环境责任保险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最高限额都是1.6亿德国马克。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环境保护方面,除了政府的措施之外,企业同样要承担起环境责任。
在这方面,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正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一种保障,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污染等事件发生时可以及时承担相应负责,避免因此带来的巨大损失。
环境责任保险的背景与现状在过去,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通常是由公司自己负责,而对于环境意外事故,企业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来承担责任。
然而,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这种做法已经不再适用。
在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欧美等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已经成为企业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也开始逐渐发展。
目前,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和专业的环境责任保险机构提供。
保险公司主要提供污染性质的责任险,保障企业在污染意外事故中的赔偿责任。
而环境责任保险机构则主要提供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中的承担责任。
环境责任保险的意义与价值环境责任保险对于企业及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1.保障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能力。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让企业承担意外环境事件的赔偿责任时具有足够的资金保障,避免因此带来的巨大损失。
2.帮助企业控制环境风险。
企业通常在环境事故发生时会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
而环境责任保险可以提供赔偿保障,让企业在未来面对环境事故时可以更加从容地应对。
3.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让企业建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思想,从而积极采取环保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的可能。
4.协助政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让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承担更多责任,减轻政府的环境保护负担,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前景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环境责任保险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市场规模还相对较小,但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环境责任保险市场将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 境 责 任 保 险制 度概 述 所谓 的责 任 保 险是 指 保 险 人 与 被保 险 人 约 定 , 由被 保 险 人 向保
一
、
险人 支 付 一 定 数额 的保 险 费 , 被保 险人 因 自 己的 行 为 造 成 第 三 人 当 人 身或 财 产 损 失 时 , 由保 险 人 承 担 对 第 三 人 的损 害 赔 偿 责 任 , 属 它 于 广 义 的财 产保 险范 畴 , 一 种 无 形 的 、 实 体 的财 产 保 险 。责 任 是 非 保 险产 生 于 1 世 纪 中后 期 的法 国 , 在 英 国 、 国 、 国 、 国等 国 9 现 美 法 德 家在 核 能 事故 、 通事 故 、 疗 事 故 、 品 责 任 、 境 事 故 等 也 建 立 交 医 产 环 了责任 保 险 制 度 。 自 2 世 纪 中叶 以来 , 着 环 境 问题 的 日益 凸显 和 0 随 公众 环境 意识 的增 强 , 境 问 题 已 经成 为 制 约 经 济 发 展 的 大 问题 , 环 因 此责 任保 险就 被 引入环 境 污染 事故 领域 , 形成 了环境 责任 保险 。 环境 责 任 保 险 是 指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或 约 定 , 保 人 向 保 投 险 人 支 付 一 定 数 额 的保 险 费 , 被 保 险人 从 事 法 定 或 约 定 的 业 务 当 活动导致环境 污染而应 当承担环境 赔偿和治 理责任 时, 由保 险 人 在 约 定 的 责任 范 围 内 向 第 三 人 承 担 民事 责 任 的保 险 。环 境 责 任 保 险 既 具有 责任 保 险 的 一 般 性 , 有 其 特 殊 之 处 , 具 有 公 益 性 、 也 它 承 包 范 围特 定性 、 偿 责 任 范 围 的不 确 定 性 、 险 合 同 内容 特 定 性 等 赔 保 特 征 。环 境 责 任保 险 制 度 的基 本 模 式 有 以下 几 种 : 制 责 任 保 险 强 模 式 、 制 责 任 保 险 与 政 府 金 融 机 构 担 保 相 结 合 的模 式 、 强 以任 意 责
西方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比较及启示(精)
西方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比较及启示□游桂云张连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起步比较晚,而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业务和保险制度已经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并成为各国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
本文介绍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并进一步分析了这些国家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以便对我国环境保险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经验。
一、西方主要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发展状况环境责任保险是指在发生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时,保险人基于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代被保险人向受损害的第三人支付赔偿金的保险。
西方国家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由"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它随着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逐步确立。
世界范围内的环境责任保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
70年代,公民环境权理论出现以后极大地推动了环境侵权理论的发展。
环境责任保险的内容涉及环境权的各项权能,如清洁空气权、宁静权、安居权、清洁水权等。
目前,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和保险制度已经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并成为各国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
美国的环境责任保险业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它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末推出了环境责任保险。
随后英国、瑞典、德国、意大利、芬兰等国也纷纷以不同模式迅速发展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二、西方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比较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污染的产生方式等各不相同,西方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也各异。
西方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模式,大体分为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两种。
两种制度在投保自由、盈利性、道德风险等方面都不相同,如表1所示。
表1强制责任保险与任意责任保险的区别区别强制责任保险任意责任保险投保自由无投保自由有投保自由盈利性无盈利性有盈利性道德风险较高较低逆选择较低较高资料来源: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P401具体来讲,目前西方国家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以美国和瑞典为典型美国采用专门承保机构承保环境责任保险,其强制保险制度主要适用于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内涵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内涵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愈加突出。
为了促进企业和个人对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关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内涵以及其在推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定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指一种特殊的保险机制,其目的在于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同时提供在环境事故发生时进行赔偿的保险保障。
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原则1. 预防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首要原则是预防性原则。
即通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
包括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等。
2. 公平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第二原则是公平性原则。
即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环境责任保险应当具有公平性,即按照实际的环境风险和责任程度来确定保费和赔偿金额,避免任意降低保费或赔偿金额的情况发生。
3. 激励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第三原则是激励性原则。
即通过设置保费和赔偿金额的差异化,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鼓励采用更先进、更环保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
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作用1. 促进环境保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作用是促进环境保护。
通过对环境事故的赔偿机制,使企业和个人足够重视环境保护,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2. 保护公众利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公众的利益。
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受到污染或破坏的不仅是企业和个人的利益,还有广大公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赔偿机制,可以保障公众在环境事故中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3. 降低环境风险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企业和个人需要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这将促使他们采取更加谨慎和负责任的行为,降低环境风险。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附件1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一条(立法目标) (6)第二条(定义) (6)第三条(适用范围) (6)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 (6)第二章投保与承保 (7)第五条(强制投保范围) (7)第六条(保险责任范围) (8)第七条(统一条款与费率监管) (8)第八条(费率浮动) (9)第九条(责任限额) (9)第十条(保险合同) (9)第十一条(承保) (9)第十二条(通知义务) (9)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0)第十四条(合同解除通知环保部门) (10)第十五条(保险期间与续保) (10)第十六条(投保方式) (10)第三章风险评估与排查 (10)第十七条(风险评估) (10)第十八条(投保后风险排查) (11)第四章赔偿 (11)第十九条(保险责任触发) (11)第二十条(除外责任) (11)第二十一条(保险事故勘查) (12)第二十二条(保险金给付请求) (12)第二十三条(保险金给付) (12)第二十四条(事故核定) (12)第二十五条(事故鉴定) (13)第二十六条(纠纷处理) (13)第五章罚则 (13)第二十七条(对应保未保的惩处措施) (13)第六章附则 (14)第二十八条(解释机构) (14)第二十九条(实施时间)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标)为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指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因其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强制性保险。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环境高风险企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已成为各国的共识。
然而,事故污染难以完全避免,因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概念、作用和现状,旨在强调其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
一、概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其经营、生产活动所导致的意外环境污染事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这种保险通过将环境风险进行转移,保障被保险人在面临环境污染事故时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减轻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负担。
二、作用1. 保护被保险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了一种经济补偿手段,确保其在面临环境污染责任追究时不会因此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其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去改善生产工艺和环境治理设施,减少环境污染的风险。
2. 促进企业履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企业的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相挂钩,使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其环境管理水平。
企业将意识到,一旦发生环境事故,不仅会面临经济赔偿,还可能面临声誉受损、市场份额下降等负面影响,从而加强环境保护和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
3. 分担社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环境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将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社会化,减轻了政府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负担。
保险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也会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管,促使其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三、现状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逐渐得到推广和应用。
例如,欧盟在1993年通过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令》,要求成员国建立相应的保险制度来保护环境和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
在美国和加拿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保险产品。
在亚洲地区,日本和韩国也开始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逐步发展。
然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环境污染责任的确定与赔偿标准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评估体系。
其次,保险公司对环境风险的认知和评估方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更准确地定价和承担风险。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非故意的原因形成污染,进而造成第三人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时,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就被保险人由于此类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进行损失填补的一种责任保险。
为了保护环境,也为了转嫁环境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风险,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先后建立起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它在实践中经历了一个从选择性到普遍性保险的过程,最初大多从污染严重的核装置及易发生突发性污染源开始,再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域。
例如,1965年英国颁布核装置法,其中规定安装者必须负责最低限额为500万英磅的核责任保险;1970年,声震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也在英国展开,承保因声震等噪音污染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国的专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始于20l!t纪70年代,在此之前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以一般的责任保险单加以承保。
1991年1月1日,德国依据《环境责任法》和《环境损害赔偿法草案》开始强制实行环境责任保险,要求所有的工商企业者都要投保该险种,德国环境责任保险实行的是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
在美国,早在1976年的《资源保全与恢复法》中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就建立了强制保险制度,并规定投保的额度因突发性事故或非突发性事故而有所区别。
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早可以追溯至1120世纪七八十年代。
1976年8月,交通部颁发的《关于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可以称得上是最早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进入本世纪后,随着法律制度建设的逐我国环步加强,某些法律法规要求环境污染者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从而有相应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出台。
例如,有关交通运输法规要求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为其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通过保险转嫁承运人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环境危害的公众伤害及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个别保险公司如华泰财险也推出两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环境污染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后果往往极为严重,而环境侵害形态的间接性、累积性、潜伏性、不确定性等特点,使得受害人索赔的过程困难重重,同时给污染者(主要是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环境责任保险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能够起到巨大的作用。
标签:环境责任保险;强制保险;承保范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排污单位对第三人造成的污染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内容的保险。
这种赔偿责任有时大到排污单位无力承担。
正是为适当分散赔偿责任,使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从而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才应运而生。
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据此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向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使投保的侵权行为人将其损害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再将损失转移给成千上万的投保人,即潜在的侵权行为人集团。
因此,在有责任保险的场合,加害人除了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外,实际上并不负赔偿责任。
企业的经济负担得以减轻或免除,避免了因巨额赔偿使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的风险。
同时又能给环境污染受害者迅速、确实、有效的救济,加上操作成本低,赔偿效率比较高,实施效果也比较好,因此受到许多国家的青睐。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取决于一国相关制度的安排,须与法律、政府政策有机结合。
因此,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国应汲取上世纪90年代初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大连、沈阳、长春、吉林等地)工作的教训,并参考国外成功做法,发挥后发优势,推动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发展。
国外环境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1 建立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环境法规不够健全,尤其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不严,对排污者客观上形不成压力。
虽然污染环境造成了损失,却很少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是一种法律的创造,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法律的健全与执行的力度。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简析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简析摘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在其保险法律中分为排污单位、保险人、第三人。
其中,排污单位由于污染事故等因素给第三人造成损失,应依据法律制度进行赔偿。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制中,排污单位是投保人,为保险人提前缴纳保险费;保险人结合规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现阶段,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逐渐趋于成熟;同时成为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有效途径。
鉴于此,笔者结合实践研究,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分析某金属冶炼企业生产技术落后、业务范围较小,冶炼时排放较多铅废物,对生态环境、水质、土地等造成污染,给人们生活造成影响。
经过调查显示,目前全村共有200余名群众血液内铅量超出标准。
针对这一问题,适当分散该种污染赔偿责任,不仅让受害人获得赔偿,同时保证企业业活动顺利开展,由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随之出现。
1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现如今,我国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环境污染导致经济受损;同时威胁人们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发展。
预计今后十几年中,我国人口将不断增长,经济总量也将持续提高,各项能源资源使用量大,环境保护成为当务之急。
而构建污染防治与责任承包体制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生态环境。
(1)补偿保障制度一直以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屡见不鲜,经济损失严重。
据调查显示,2016年环保总局接到近60起突发环境报告,污染严重事故不断出现,由此不难看出我国环境问题严重性。
根据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发展形态看,构建环境责任保险体制成为当务之急。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赔偿污染损害的财务保障体制,经过一些排污单位缴纳污染责任保险费用,用于补偿企业由于污染问题给群众带来了影响。
这样一来,不仅让受害人得到赔偿,还可以使企业环境污染责任分化,缓解政府与社会环境压力进而推动社会经济进步。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践上世纪末,保险公司与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了污染责任保险,大连也是率先落实该业务的地区,随后在长春、沈阳等地陆续兴起。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活动不断加剧,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
在环境问题面前,人类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其中,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一种实践出色的保护环境的措施。
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环境责任保险制度(Environmental Risk Insurance,ERI)是一种保险机制,具体目的是保障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所可能发生的环境责任和环境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简单来说,就是将环境污染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使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优点1. 能够减少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下,企业只需支付保险费用即可将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这样一来,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将为企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从而减少了企业的损失。
2. 有利于环境保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从而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和责任。
企业为防范环境事故及责任而采取的环境管理、技术升级和污染治理等举措有助于保护环境。
3. 提高环境责任意识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下,企业需要购买环境责任保险,这就使得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并且加强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同时,这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管理环境风险的机会,使企业对环境责任问题更加积极负责。
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缺点1. 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目前,国内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全面,保险保障的范围也有所限制。
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保障范围不够广泛,理赔程序繁琐,赔偿方式不够灵活等。
2. 保险费用成本高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费用往往较高,这给企业增加了成本负担。
尤其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会因为难以承受高额费用而不愿意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四、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应用前景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意识觉醒,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在企业界推动着环境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增长。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1.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呀,就好像给工厂装了一把安全锁,出了问题能有个兜底。
比如说,有家化工厂万一泄漏了污染物,这时候环境责任保险就像个后备的口袋,可以把清理费用装进去,不让企业和社会手足无措。
2. 环境责任保险不就是为企业的环境责任找个保姆嘛?就像小张家买了个家政服务,有人帮他把家里打扫干净。
同样的,工厂出了污染问题,保险公司就会站出来帮忙处理,把污染给治理好。
3. 你看那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多像开车上路时买的车险呀。
有时候开车难免会有个磕磕碰碰,环境责任保险就是工厂“开车”污染环境时的“碰撞险”,有个万一的事也不至于赔得倾家荡产。
4. 环境责任保险意味着企业得有个环保的“保护伞”呀。
就像小李下雨时撑了把大伞,虽说衣服有点湿,但总比淋成落汤鸡强。
企业生产过程有时难免会污染环境,有了保险这把伞,损失至少有个保障。
5. 环境责任保险的感觉,不就是给企业安了个“保险带”嘛。
像是小王骑车时系上了安全带,摔一跤也不至于太惨。
企业做环保也是,有个“保险带”兜底,就算意外发生,治理费用也不至于压得企业喘不过气。
6. 哎呀,环境责任保险就是企业的“后勤保障”嘛。
就像小赵打篮球时总有队友在后面给他补防,企业也有保险公司在“补防”环保责任,出了问题不至于独自面对社会和法律的压力。
7.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不就是为企业行为找个“替身”嘛?你想想拍电影时危险镜头会找替身,企业一旦有不可预见的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就成了那个替身,帮忙顶上前去处理后续问题。
8. 环境责任保险就是一种企业的“防护网”呀,就像小冯爬树时在下面铺了张防护网,掉下去也不至于太痛。
企业的生产难免会有一些环保风险,防护网一样的保险制度帮忙兜底,防止企业因为一时疏忽就陷入困境。
9. 环境责任保险是不是有点像个“救援浮标”呀?就像小马在游泳池边挂了个救援浮标,掉水里还能有东西抓住。
企业面对环保问题,保险就像这个浮标,在紧急时刻给企业一点帮助。
10. 环境责任保险其实就是企业的“环保后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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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
随着环保法律法
规的不断完善和对违规行为的持续打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旨在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利益的风险管理工具。
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应对因环境破坏行为而产生的
风险和损失。
本文将探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定义、特点以及对环境
保护的积极意义。
一、定义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由企业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覆盖因其经
营活动导致的环境破坏而引发的损失和责任。
它覆盖的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破坏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及
赔偿费用。
二、特点
1.精确评估风险: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在购买保险之前进行
环境风险评估。
这可以帮助企业更准确地识别可能发生的环境破坏风险,进而合理确定购买保险的额度和范围。
2.全面保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不仅仅覆盖企业可能因环境破坏行
为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包括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司法诉讼费用以及
公众关系恢复等方面的损失。
这种全面的保护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面对
潜在的环境风险。
3.积极预防: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采取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购买保险之前,企业需向保险公司提供其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的证明。
这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预防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
4.社会共担责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共担责任的理念。
通过购买环境责任保险,企业将环境破坏风险从自身转移到保险
公司和整个社会。
这有助于减轻企业在面对环境事故时所承担的经济
压力,促进企业更加积极地保护环境。
三、积极意义
1.保护受害方权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使被环境破坏行为损害的个人、企业和社会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赔偿。
这有助于维护受害方的合法
权益,向侵害环境者传递强烈的法律信号,以促使其改变环境破坏行为。
2.促进企业自我约束: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
保护。
为了获得较低的保险费率,企业需要证明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
理措施。
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自我约束,可以有效地减少环境破坏
行为的发生。
3.推动可持续发展: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推动企业朝着可持续发
展的方向发展。
购买环境责任保险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
使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
4.适应法律要求:随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许多国家纷
纷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纳入相关法律体系。
企业购买环境责任保险可
以使其充分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可能因环境破坏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总结起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利益的风
险管理工具。
它有助于精确评估环境风险、全面保护企业利益、促进
环境保护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相信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将在未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