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跨国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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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代表:德国、瑞士、法国等。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的优点 1. 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 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 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 系。 2. 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 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 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 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 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 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 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December 6, 2014
目前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 3. 金融控股模式。该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从法律上规定银行不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如果商业银行想从 事投资银行业务,应以控股公司形式(Bank Holding Company, BHC),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子公司来从事其他 金融业务。美国联邦法律规定银行本身或有直接投资关系的子 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但银行控股公司另设立的子公司,则 可在限定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例如,有一家H公司,它握有 某商业银行A的25%的股权,同时投资30%到某投资银行B。H公 司是商业银行A和投资银行B的控股公司。但是被这家公司控股 的银行A却不能从事证券业,也不可以另立子公司从事证券业。
December 6, 2014
1.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金融中介体系。
西方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
中央银行是政府部门,如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专业银行包括:a.储蓄银行 b.开发银行 c.进出口银行 d.抵押银行e. 农业银行 f.住房信贷银行 2.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指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 机构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 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第二个层次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 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典型代表:分业经营的典型代表有美国、日本和英国。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 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2. 金融集团模式/银行母公司模式。银行母公司模式以英国为代表。 这类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成立子公司,或由其 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兼营其他业务。即商业银行要进行投资银 行业务,必须以原银行为母公司,另外成立一家子公司。在此模 式下,银行股东要影响证券公司,必须派人员参加该公司的董事 会。当证券子公司需要融资时,第一个会找银行母公司帮忙。当 子公司因经营不当而亏损时,只影响银行的转投资利益,不会影 响银行本业。银行从子公司享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也是相对的, 子公司的收益影响银行业外收入。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一)内涵
1. 定义:跨国银行是指以国内银行为基础,同时在海外 拥有或控制着分支机构,并通过这些分支机构从事多 种多样的国际业务,实现其全球性经营战略目标的超 级银行。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一)内涵
2. 性质: A. 跨国银行具有派生性:跨国银行是国内银行对外扩展的产物,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陈晓燕
December 6, 2014
第九章
本章主要内容: 一、跨国银行
跨国金融机构
二、跨国投资银行
三、共同基金、对冲基金
四、其他跨国金融机构
December 6, 2014
跨国金融机构的类型
(一)跨国银行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
1.跨国投资银行 2.共同基金 3.对冲基金 4.养老基金 5.保险公司 6.主权财富基金
December 6, 2014
三种模式的比较:
德国混业银 英国银行母 美国金融控 行 公司模式 股公司 银行能否在银行集团内提供所有金融 服务和合同 对金融服务结构有无分开的监管要求
一、跨国银行
(二)产生与发展 5. 创新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1)国际银行业的购并重组愈演愈烈:强强联合、跨业购并 (2)跨国银行向全能化发展 三种模式:
德国全能银行
英国金融集团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
(3)电子化推动跨国银行的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December 6, 2014
三种模式的比较: 3. 风险防范方式不同。英国和美国模式在组织设计上均注重内部和外部
防火墙的建立,以隔离证券业或其他非银行业的风险对银行业稳健经营的 影响。但德国全能银行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建立防火墙。在金融集团模式中, 经营非银行业务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不出现 有限责任例外的情况,作为母公司的商业银行以投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 法律责任。在金融控股公司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属于并列机构, 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若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不善,由作为母公司的金 融控股公司而不是作为子公司的商业银行以投资额为限对非银行金融机构 承担法律责任。相比于金融集团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商业银行与非 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又多了一道防火墙,避免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不善而 导致的风险传递,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健。在德国模式中,商业银 行为法人,下设的投资银行部、信托部等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 务由商业银行承担。若这些部门经营不善,必然危及商业银行的安全和稳 健经营,在这种模式中,商业银行要承担全部法人责任。可见,从防范其 他业务活动对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角度,也就是说从银行所承担的法律责 任看,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最佳的选择模式。
December 6, 2014
跨国金融机构的特殊性
从广义上来说,跨国金融机构属于特殊类型的跨国公
司,即金融行业的跨国公司,因此,属于国际直接投
资的主体。 多数跨国金融机构都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因此,也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主体。
跨国金融机构还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对推动国 际投资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的优势: 1. 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以使 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 2. 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 3. 混业经营使全能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和 证券承销的风险。 4. 实行混业经营,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与证券 公司业务,这样便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 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 混业经营的缺点在于: 1. 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 2. 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 的问题;可能会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
因而它首先具有商业银行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B. 跨国银行的机构设置具有超国界性: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认 为,只有在至少5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分行或附属机构的银行 才能算作是跨国银行。 C. 跨国银行的国际业务经营具有非本土性:跨国银行从事国际 业务经营,主要通过其海外分支机构直接出现在当地市场或 国际市场上进行,而且业务范围往往包括一些在本国国内被 限制的项目。 D. 跨国银行的战略制定具有全球性。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除信用证融资、托收、汇 信用证融资、托收、汇 兑等简单的传统业务外, 兑等简单的传统业务 还包括欧洲货币市场业务、 证券包销、企业兼并、咨 询服务、保险信托等非银 行金融业务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二)产生与发展
1. 萌芽产生阶段(15世纪至20世纪初)
2. 逐步形成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 业务范围:除商业融资、外汇交易等传统业务外,开始
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按照分业管制的程度不同,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业与非金融业的分离,金融机构 不能经营非金融业务,也不能对非金融机构持股。 第二层次的分业经营是金融业中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的 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各自的银行业务 、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一个子行业中的金融机构不能经营其它 两个子行业的业务。 第三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各子行业内部有关 业务的进一步分离,比如在银行业内部,经营长、短期银行存贷 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金融 机构的分离;在证券业内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证券交易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做市商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在保险业 内部,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的金融机 构的分离等。
与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一样,混业经营也有三个层次,即金 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的联合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 经营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内部的联合经营。在完全意义 上的全能银行制度中,银行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 证券承销和经纪业务、保险业务,还可以持有非金融企业的股票。 但在现实中,不存在这样的全能银行制度,而只有与全能银行制 度比较接近的“变种”。
December 6, 2014
三种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 1. 赋予银行的权限不同。德国的银行权限较大,它在公司客户中 拥有控股权,有能力选择公司治理结构。美国和英国银行没有 类似的权利。美国法律对此明文禁止,英国正式的法规虽未禁 止,但银行与公司客户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产生产权和管理 上的联系。 2. 避免利益冲突的程度不同。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英国的 子公司模式均可获得多元化的收益,又能防范多元化经营产生 的道德风险,但美国法律对控股公司获得多元化收益有众多业 务和条件限制,对其经营产生的道德风险防范更为严格。而在 德国的统一法人模式中,银行既可以在银行内部从事其他业务, 又可以以子公司形式从事其他业务,难以避免各业利益的冲突, 也不能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的不足之处 1. 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 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 制性。 2. 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 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 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 展。 3. 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 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 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跨国银行的国际业务与国内银行的国际业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跨国银行 跨国银行 的国际业务由 自己的分支机构直接在国 外进行,总行与分支机构 之间是与所有权或控制权 相联系 隶属关系 国内银行 国内银行的国际业务委 托其国外代理行来进行, 委托行与代理行之间是 平等的业务往来关系
开展批发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
3. 迅速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 业务范围:除之前的业务外还从事欧洲货币业务。 4. 调整重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 a. Leabharlann Baidu行间兼并、联合活动频繁,向大型化发展以增强实力
b. 跨国银行着力于内部机构的调整与改善
December 6, 2014
December 6, 2014
目前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 1. 全能银行模式。全能银行模式以德国为代表,还包括它的邻居瑞 士和荷兰、卢森堡、奥地利等国。这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可依法从 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 券和股票经济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 务。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的优点 1. 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 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 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 系。 2. 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 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 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 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 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 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 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December 6, 2014
目前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 3. 金融控股模式。该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从法律上规定银行不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如果商业银行想从 事投资银行业务,应以控股公司形式(Bank Holding Company, BHC),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子公司来从事其他 金融业务。美国联邦法律规定银行本身或有直接投资关系的子 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但银行控股公司另设立的子公司,则 可在限定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例如,有一家H公司,它握有 某商业银行A的25%的股权,同时投资30%到某投资银行B。H公 司是商业银行A和投资银行B的控股公司。但是被这家公司控股 的银行A却不能从事证券业,也不可以另立子公司从事证券业。
December 6, 2014
1.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金融中介体系。
西方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
中央银行是政府部门,如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专业银行包括:a.储蓄银行 b.开发银行 c.进出口银行 d.抵押银行e. 农业银行 f.住房信贷银行 2.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指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 机构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 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第二个层次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 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典型代表:分业经营的典型代表有美国、日本和英国。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 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2. 金融集团模式/银行母公司模式。银行母公司模式以英国为代表。 这类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成立子公司,或由其 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兼营其他业务。即商业银行要进行投资银 行业务,必须以原银行为母公司,另外成立一家子公司。在此模 式下,银行股东要影响证券公司,必须派人员参加该公司的董事 会。当证券子公司需要融资时,第一个会找银行母公司帮忙。当 子公司因经营不当而亏损时,只影响银行的转投资利益,不会影 响银行本业。银行从子公司享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也是相对的, 子公司的收益影响银行业外收入。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一)内涵
1. 定义:跨国银行是指以国内银行为基础,同时在海外 拥有或控制着分支机构,并通过这些分支机构从事多 种多样的国际业务,实现其全球性经营战略目标的超 级银行。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一)内涵
2. 性质: A. 跨国银行具有派生性:跨国银行是国内银行对外扩展的产物,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陈晓燕
December 6, 2014
第九章
本章主要内容: 一、跨国银行
跨国金融机构
二、跨国投资银行
三、共同基金、对冲基金
四、其他跨国金融机构
December 6, 2014
跨国金融机构的类型
(一)跨国银行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
1.跨国投资银行 2.共同基金 3.对冲基金 4.养老基金 5.保险公司 6.主权财富基金
December 6, 2014
三种模式的比较:
德国混业银 英国银行母 美国金融控 行 公司模式 股公司 银行能否在银行集团内提供所有金融 服务和合同 对金融服务结构有无分开的监管要求
一、跨国银行
(二)产生与发展 5. 创新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1)国际银行业的购并重组愈演愈烈:强强联合、跨业购并 (2)跨国银行向全能化发展 三种模式:
德国全能银行
英国金融集团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
(3)电子化推动跨国银行的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December 6, 2014
三种模式的比较: 3. 风险防范方式不同。英国和美国模式在组织设计上均注重内部和外部
防火墙的建立,以隔离证券业或其他非银行业的风险对银行业稳健经营的 影响。但德国全能银行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建立防火墙。在金融集团模式中, 经营非银行业务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不出现 有限责任例外的情况,作为母公司的商业银行以投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 法律责任。在金融控股公司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属于并列机构, 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若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不善,由作为母公司的金 融控股公司而不是作为子公司的商业银行以投资额为限对非银行金融机构 承担法律责任。相比于金融集团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商业银行与非 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又多了一道防火墙,避免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不善而 导致的风险传递,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健。在德国模式中,商业银 行为法人,下设的投资银行部、信托部等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 务由商业银行承担。若这些部门经营不善,必然危及商业银行的安全和稳 健经营,在这种模式中,商业银行要承担全部法人责任。可见,从防范其 他业务活动对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角度,也就是说从银行所承担的法律责 任看,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最佳的选择模式。
December 6, 2014
跨国金融机构的特殊性
从广义上来说,跨国金融机构属于特殊类型的跨国公
司,即金融行业的跨国公司,因此,属于国际直接投
资的主体。 多数跨国金融机构都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因此,也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主体。
跨国金融机构还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对推动国 际投资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的优势: 1. 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以使 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 2. 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 3. 混业经营使全能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和 证券承销的风险。 4. 实行混业经营,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与证券 公司业务,这样便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 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 混业经营的缺点在于: 1. 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 2. 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 的问题;可能会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
因而它首先具有商业银行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B. 跨国银行的机构设置具有超国界性: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认 为,只有在至少5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分行或附属机构的银行 才能算作是跨国银行。 C. 跨国银行的国际业务经营具有非本土性:跨国银行从事国际 业务经营,主要通过其海外分支机构直接出现在当地市场或 国际市场上进行,而且业务范围往往包括一些在本国国内被 限制的项目。 D. 跨国银行的战略制定具有全球性。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除信用证融资、托收、汇 信用证融资、托收、汇 兑等简单的传统业务外, 兑等简单的传统业务 还包括欧洲货币市场业务、 证券包销、企业兼并、咨 询服务、保险信托等非银 行金融业务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二)产生与发展
1. 萌芽产生阶段(15世纪至20世纪初)
2. 逐步形成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 业务范围:除商业融资、外汇交易等传统业务外,开始
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按照分业管制的程度不同,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业与非金融业的分离,金融机构 不能经营非金融业务,也不能对非金融机构持股。 第二层次的分业经营是金融业中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的 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各自的银行业务 、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一个子行业中的金融机构不能经营其它 两个子行业的业务。 第三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各子行业内部有关 业务的进一步分离,比如在银行业内部,经营长、短期银行存贷 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金融 机构的分离;在证券业内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证券交易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做市商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在保险业 内部,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的金融机 构的分离等。
与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一样,混业经营也有三个层次,即金 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的联合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 经营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内部的联合经营。在完全意义 上的全能银行制度中,银行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 证券承销和经纪业务、保险业务,还可以持有非金融企业的股票。 但在现实中,不存在这样的全能银行制度,而只有与全能银行制 度比较接近的“变种”。
December 6, 2014
三种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 1. 赋予银行的权限不同。德国的银行权限较大,它在公司客户中 拥有控股权,有能力选择公司治理结构。美国和英国银行没有 类似的权利。美国法律对此明文禁止,英国正式的法规虽未禁 止,但银行与公司客户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产生产权和管理 上的联系。 2. 避免利益冲突的程度不同。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英国的 子公司模式均可获得多元化的收益,又能防范多元化经营产生 的道德风险,但美国法律对控股公司获得多元化收益有众多业 务和条件限制,对其经营产生的道德风险防范更为严格。而在 德国的统一法人模式中,银行既可以在银行内部从事其他业务, 又可以以子公司形式从事其他业务,难以避免各业利益的冲突, 也不能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
December 6, 2014
附一: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的不足之处 1. 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 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 制性。 2. 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 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 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 展。 3. 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 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 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December 6, 2014
一、跨国银行
跨国银行的国际业务与国内银行的国际业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跨国银行 跨国银行 的国际业务由 自己的分支机构直接在国 外进行,总行与分支机构 之间是与所有权或控制权 相联系 隶属关系 国内银行 国内银行的国际业务委 托其国外代理行来进行, 委托行与代理行之间是 平等的业务往来关系
开展批发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
3. 迅速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 业务范围:除之前的业务外还从事欧洲货币业务。 4. 调整重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 a. Leabharlann Baidu行间兼并、联合活动频繁,向大型化发展以增强实力
b. 跨国银行着力于内部机构的调整与改善
December 6, 2014
December 6, 2014
目前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 1. 全能银行模式。全能银行模式以德国为代表,还包括它的邻居瑞 士和荷兰、卢森堡、奥地利等国。这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可依法从 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 券和股票经济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