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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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渭政办发[2010]166号
【发布部门】渭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5
【实施日期】2010.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五日渭南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渭南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责任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三)加强对渭南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派出机构的审计监督,促进经济健康运行。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
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