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高专《建筑结构》课程标准及能力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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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高专《建筑结构》课程标准及能力评价体系的探讨【摘要】:随着高等职业教育从规模化建设到内涵建设,原有的学科式课程体系有些已经不适应现在的高职高专的教育,而工科类高职高专院校的课程标准及评价体系又是重中之重。如何使高职高专的课程标准及评价体系更加适合教育对象呢?

【关键词】:高职高专建筑结构课程标准评价体系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从以前的规模化建设转而进行内涵建设,

内涵建设在高职高专的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内涵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进行适合高职高专教育的课程建设。高职高专的课程建设既要继承学科式课程体系的优秀成果,又要针对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进行改革,那么对于高职高专《建筑结构》课程应该如何进行改革呢?接下来将从课程标准与能力评价体系的改革进行探讨。

一、改革前《建筑结构》课程标准及评价体系

在普通高等院校,《建筑结构》的课程标准一般是:针对结构设计,学生需要掌握各类构件及各种结构的设计,学习完成课程后学生能够进行基本结构的设计工作。显然,以往的《建筑结构》课程是以设计为主。学生所学的都是如何进行结构的设计,与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目标: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相悖离的。

在《建筑结构》的评价体系中,以往的普通高等院校一般进行

两种评价:笔试、设计实训(实习)。以两种评价方式的最终结果

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这两种简单的评价方式只重视了结果,忽视了过程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其实就是类似于应试教育评价的方法,

忽视个性化教育,极大的束缚了高职高专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能力的培养。

二、《建筑结构》课程标准及评价体系改革思路:

基于以上两点,在高职高专的《建筑结构》课程标准及评价体系的建设需重新进行构建,使其更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在此,对《建筑结构》的课程标准及评价体系的建设提出以下思路:

1、高职高专《建筑结构》课程标准改革

要进行课程的改革,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认清高职高专的教育培养的特点、目标是什么?

1.1建筑结构课程的性质与地位

《建筑结构》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的课程。在专业教学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1.2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特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运用结构基本理论。解决结构构件验算以及施工中的常见问题。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理解结构施工图及正确识读建筑结构施工图;理解建筑结构的设计方法,能正确处理好一般建筑施工中的结构问题,达到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有的结构基本知识的要求,并能在工程实际中分析和解决一般结构问题。

1.3《建筑结构》课程标准改革内容:

一般情况,高职高专院校的《建筑结构》课程主要是为施工服

务的。既然课程是为施工而服务,因此高职高专的《建筑结构》的设计思路就应该是:理解设计,重在施工。那么如何做到既理解设计,又要偏重施工呢?

首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的首要工作就是施工人员读懂结构施工图。虽然,在以往的普通高等院校中也有《建筑制图》课程,但是该课程往往偏重与建筑施工图。学生在工作时所接触到的“蓝图”以结构施工图为重点。因此,在高职高专的《建筑结构》课程中以结构施工图为教学主线的话,就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贯彻:理解设计,重在施工的教学思路。

其次,计算理论的教学着重从构件的设计、结构的设计转而以构件的验算为主,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就业后能够进行基本的施工验算,尤其是利用建筑结构的计算理论验算如模板支撑、构件强度等基本的计算。

再次,在构件、结构中着重加强构造措施的学习。学生工作后通过以施工员为主的现场技术人员,向建造师的层次过渡。施工时,构造要求是现场技术人员接触最多的。因此,在《建筑结构》课程中,通过构造措施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构造措施在施工中的作用、重要性。从而为学生向实际岗位的过渡搭建桥梁。

2、高职高专《建筑结构》能力评价体系改革

2.1《建筑结构》课程现行考核方式的弊端

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建筑结构》课程考核中仍然存在着考核方式单一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闭卷多;笔试多,答辩方

式少;理论考试多,实践能力考查少;一次考试定论多,平时测验及综合评价少等。这些主要局限于期末考试,对于学习全过程的考核没能有效地展开。

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往往不能客观、全面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个性特长的发展。其主要弊端是考试内容设计仅限于对学生知识的考核,而对学生的团队精神、表达能力、自主学习等综合能力的考核无法涉及。只能对部分知识点进行考查,无法反映学生的全过程学习情况。

2.2、《建筑结构》课程能力评价体系改革内容

根据对传统考试模式存在的弊端及其消极因素影响的分析,考核方式的改革应该是以能力评价为主的过程评价。而许多高职高专院校在工科类课程中虽然也有改革的意愿,但是限于工科类课程的特殊性,改革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现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所提倡的“项目教学法”,对《建筑结构》课程的考核改革进行探讨。

项目教学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处理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习掌握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内容。学生全部或部分独立组织、安排学习行为,解决在处理项目中遇到的困难,提高了学生的兴趣,自然能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因此“项目教学法”是一种典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建筑结构》课程既需理论教学又需有实践教学,因此在授课过程中理论部分采取启发式并结合工程案例的教学法,对于实践性质的课程采取项目化教学,使理论与实践达到很好的结合。比如:

在《建筑结构》课程中典型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我们可以将该部分内容划分为一个项目。在课堂中,一班学生分为几个组(一般每组6-8人)。在理论教学前,以试验的方式开始课程。

首先,提出问题。运用力学中所学知识,让学生分组进行准备试验工具(每组制作的受弯构件,材料自选)。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讨论、查资料并进行制作构件。其制作的构件应能反映出构件的受拉、受压部分。

其次,让学生将制作好的构件以组的形式进行演示并做加载试验,组内同学对构件受弯时的特点进行介绍。包括弯曲所表现出的状态、构件中内力的分布、与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联系等。

最后,教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总结,导出梁、板等构件的承载力计算方法。

在这整个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制作、演示,教师进行观察、总结,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够对整个过程中进行评价。评价可分为自评、小组评、互评、教师评。每位同学在讨论、制作、演示过程中的分工及参与程度,教师在观察的过程中进行评价可以更加直观,同时对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够心中有数。再加上小组评价,小组互评,学生在整个过程中的能力的体现更加直观。以后每遇到相应的可以设计为此类教学方法的课程均如此操作,可形成最终的学生过程评价的结果。

三、对《建筑结构》课程标准及能力评价体系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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