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财务案例分析:雷士照明股权之争.ppt
雷士光电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雷士光电(采用案例回顾与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案例关键词:股东当前利益、企业长远价值一、公司起步与发展1998年,吴长江、杜刚和胡永红三人出资100万,共同创立雷士,三人平分股权比例。
角色分析:杜刚、胡永红:股东、董事吴长江:股东、董事、总经理(特殊身份)2005年,在雷士成立7年后,随着利润的不断迅速增长,创始人股东在收益分配上产生严重分歧,并且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绩的提高而逐步升级,最终发生所谓的“股权之争”!二、原因(开端)吴长江:坚持将利益用于扩大再生产,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使长远利益最大化.胡、杜:坚持按持股比例分红,使股东实现当前利益。
三、过程初期:企业初期盈利能力比较低,三位创始人目标一致,关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注企业持续增长能力,实行品牌先行的战略,扩开市场,实现公司的稳步发展;发展到一定规模:企业有了高额利润,有高价值的股份收益回报加大生产投入(吴)面临选择开始意见分歧股东分红(胡、杜)分歧表现:当期利润是该用于股东分红还是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分歧实质:少数控制性大股东对公司财务管理目标意见不统一,即在企业步入正轨后,对股东当期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还是企业长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权衡不同,从而导致对企业资源分配的意见不统一.四、第一次矛盾升温(独断!)从意见分歧后,三人制定决策方式转变:讨论→沟通→争执→争吵吴为了提高效率,开始独自做决断,把赚来的钱一次一次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吴一怒之下请辞,合作彻底决裂。
胡、杜召开股东大会,吴被迫离开公司,并出让自己手中股份五、第二次矛盾升温(支援!)雷士约200家供应商与分销商听到吴长江辞职消息后,即刻聚集雷士总部支援吴长江,冲突一触即发。
思考:为什么几乎全部供销商会选择站在吴身后?是什么样的利益驱使使他们统一战线?分析:供销商关注的不是企业的股权纷争,而是与他们合作的企业能否持续发展,而他们能否保持住以往稳定的业务关系并从中获利。
而处在纷争中的吴所坚持的公司持续增长理念无疑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机会,更大的利润.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力挺吴长江!!!六、釜底抽薪迫于压力的胡、杜二人提出条件:以总计16000万元(即1亿6千万)的价格出让各自股份并退出公司,但吴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向两人各付5000万元,余款半年内全部结清,如果不能,就拍卖吴的股份和雷士品牌.目的: 1.要回经营管理权(如果他们走了,就意味着公司的全部资金被抽走,企业将陷入瘫痪)2.使吴与供销商产生决裂,打破统一战线(他们一走,面对企业空壳的供销商依然没有利益)七、再次转机几乎所有的供销商都向雷士伸出了援助之手经销商→提前预付货款供应商→主动延长应收款期限供应商与客户以各种方式支持着雷士的资金运转,使吴长江再次成为掌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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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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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案例分析案例-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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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股权之争PPT课件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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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及建议——建议
2、董事会控制
企业在引入外部资本投资时,创始人应该有意识地设置 退出障碍,保障自己对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对公司股权 的过度稀释,通过制度安排委派董事会大部分成员来实 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这在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尤其适 用,保证了创始人对董事会的控制力。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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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雷称,在当初双方联手时,吴长江答应了不再做关联 交易,但是事实上没有或者从来不想按上市公司规则出牌,
不断扩大关联交易,一次又一次冲撞上市公司底线,最终 使董事会忍无可忍。
关联交易似乎只是双方战火的导火索。吴长江在11日的发 布会上表示,王冬雷不断越权管理,引起管理层极大不满。 特别是7月14日,董事会要把雷士照明旗下二级公司的董事、 法人更换,触及了他的底线。王冬雷当时没有同他商量, 而是直接通过内部通知的方式告知了员工、经销商。
13
案例分析——现象分析
第五次融资 2010年5月12日(除:其它)
IPO
授课:XXX
14
案例分析——现象分析
第六次融资 2011年7月21日(除:其它)
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合 吴长江等六大股东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股份占 比9.22%,因此而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
但吴长江仍然只知资本的逐利性,只单纯地认为投资者通过 投资企业赚取企业股价价差获取利润,却不了解资本可以放 弃“江湖道义”,将企业卖给产业大鳄,从而赚取更多的利 润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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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主要原因剖析
吴长江的自信满满再加上对资本的毫无防范,此时再 引入法国施耐德,正中资本方软银赛富和高盛合谋的 陷阱,也让吴长江自己的局面更为不堪
【参考借鉴】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docx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始末近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创始人吴长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与此同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这被外界认为是风险资本在和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胜出。
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被资本逼宫。
为什么公司创始人会突然失去公司控制权?外国投资人是如何一步步夺权成功的?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是否真意味着“引狼入室”?背景1998年,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
20RR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以每股2.1港元的发行价格顺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近15.3亿港元。
软银赛富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股份比例为30.73%,超过吴长江29.33%的持股份额。
雷士经销商逼宫资方要求进入董事会创始人分家引入风险资本阎焱昔日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20RR年,吴长江和公司两位创始人就公司经营发展理念出现分歧,吴长江被迫让出董事长职位。
随后,戏剧性的一幕上演,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
经过投票,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
吴长江这次反败为胜,保住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
当时雷士照明拿不出1.6亿元现金,于是只好融资补足缺口。
这时,找钱成了吴长江最重要也最头疼的事情。
首战告捷吴长江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万美元入股雷士,占股30%。
这样他就借助资本的力量,用股权作为交换解决了与创业股东之间的纠纷。
双方进入蜜月期雷士为扩展业务和顺利上市,甚至不惜让出第一股东,引入投资者。
此后赛富亚洲成为第一股东。
就这样资本和公司创始人进入了蜜月期,但是也埋下了几年后吴长江被迫出局的隐患。
20RR年5月,作为内地唯一与国际资本结合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在外国资本的扶持下成功在香港上市,吴长江与资本的友好关系在这时达到顶点。
上市之时,吴长江对资本的好感仍然溢于言表,也不怕失去控制权,因为他自认为会给投资机构赚钱,投资机构在公司经营上离不开他,可以安枕无忧。
风云突变资方逼宫吴长江离职,公司股价暴跌今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突然宣布,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董事长、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公司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
雷士照明控制权纷争

吴长江
吴长江
赛富
赛富
高盛
斲耐德
雷士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创业元老吴长江和穆宇为执行董事,来自赛富的 阎炎和林和平占两席,高盛的许明茵占一席,斲耐德的朱海占一席,另三人 为独立董事。 9人董事会中吴长江只占两席难以控制董事会,在赛富,高盛,斲耐德成为一 致行劢人后,更是寡丌敌众。 吴长江退出董事会,引入斲耐德的张开鹏为CEO迚一步强化了斲耐德对雷士 的控制。
雷士第六次融资
2011年7月21日 股权所有者 股权占比 出资额 吴长江 19.32% 毛区健丽 5.00% 赛富 18.33% 高盛 5.62% 世纪集团 8.97% 斲耐德 9.13% HKD 1,275,000,000 其他 33.63%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迚法国斲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由软银赛富、高盛联吅吴长江等 六大股东,以4.42港元/股(较当日收盘价溢价11.9%)的价格,共同向斲耐德转让2.88亿股 股票。斲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22%,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此次入股,斲 耐德对雷士估值为18.4亿美元,以2010年净利润7400万美元计算,PE约为25倍。 斲耐德不雷士照明签订了为期十年的“销售网络戓略吅作协议”,据此斲耐德的电气产品可以 通过雷士照明旗下的3000家门庖渠道迚行销售。 创始人吴长江早已失去第一大股东地位,而软银赛富在雷士上市以前就已是相对控股的第一大 股东。吴长江幵未意识到自己面临局势的危险性,非但没有应有的警惕,竟然还跟随软银赛富 及高盛出让了3.09%的股权给斲耐德,可谓引狼入室而丌自知。如果赛富和高盛就企业未来发 展斱向不斲耐德达成一致,戒斲耐德向赛富和高盛承诺一个有诱惑力的退出价格,便会成为一 致行劢人,吴长江无论是比股权(19.32%比33.08%)还是比董事会席位(2比4)都丌占优, 会彻底失去企业控制权。 当财务投资人股东引荐大鳄型的产业投资人迚入企业时,其中暗含 的含义已经相当清晰了。
雷士照明的股权之争.ppt

2006年6月,毛区健丽以从“涌进系”掌门人魏东的妻子陈 金霞、优势资本总裁吴克忠、个人投资者姜丽萍三人处募 集的400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494万美元,再加上应收取的 融资顾问费折算成100万美元,合计994万美元,购买了雷 士30%的股份,次日将雷士10%的股份转手兑现给陈金霞等 三人。
雷士照明创办于1998年,是一家中国领先的照明产品供应 商,产品涉及商业照明、LED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 光源电器等领域,拥有广东、重庆、浙江、上海等制造基 地,2家研发中心,36家运营中心和2000多家品牌专卖店, 在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2001年6月雷士 照明全面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8年3月“雷士” 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5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
控制权的配置是企业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主要是指控制 权在公司的股东、董事会以及经理层之间的分配以及各个 层面的控制权主体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者之 间的竞争、董事会内部构成以及大股东的的监督等。控制 权的配置与外部的控制权市场组成了企业的控制机制。
案例分析——现象分析
2006年至2011年的股权结构演变过程
吴长江为什么离开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 吴长江陷入的资本的“局中局”指的是?
吴长江最后是怎样重返雷士?
李彦宏为什么说“此案例留给创业者的最大启示是:‘不 要轻易将主动权交给投资人,在创业的过程中没有人会乐 善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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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之争的结局——吴长江重回雷士董事会 吴长江重返雷士的原因: 风波带给雷士带来巨大损失,除了股价腰斩、股派停牌, 公司业绩也大幅下滑。雷士照明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 (除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之外)各项财务指标稳步 增长,但2012年各项财务指标下滑显著,毛利率由25.6%降 至21.5%,税前利润由626亿元降至116亿元,降低了81.50%, 本年利润从574亿元降至48亿元,净利润跌至1.40%。
财务案例分析案例-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02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管理层行为,防止 类似吴长江挪用公司资金等不当行为的发生。同时,企业 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 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
03
企业应注重长期价值创造,而非短期利益最大化。管理层和 股东应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战略目标,加强合作与沟通, 共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企业应关注行业发展趋势 和市场竞争格局,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合理的融资结构应该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调 整,以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投资决策分析
01
投资项目选择
在股权之争期间,雷士照明需要评估各种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能力。
合理的投资项目选择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02
投资收益预测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投资项目的收益进行合理预测是至关重要的。准
• 在这场股权之争中,财务数据和投资者的利益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投资者 们关注的是公司的未来发展和盈利能力,而股东们则关注的是自己的股份价值 和话语权。股权之争给雷士照明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不确定性,也对公司 的声誉和业务产生了负面影响。
• 这场股权之争最终以吴长江回归并重新获得控制权而告终。经过一系列的重组 和调整,雷士照明逐渐恢复了稳定和发展。这场股权之争不仅对雷士照明本身 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整个中国照明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吴长江在股权之争中的应对策略也存在一定问题。他在争夺公司控制权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不当手段, 如挪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管理层在决策时应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时,管理层应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与合作, 共同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5A文】财务案例分析: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目 录
1. 公司简介 2. 案例概述
3. 案例分析
4. 案例启示
公司简介
1998年底
• 吴长江出资45万元,他的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 以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在惠州创立了雷士照明,产品涉及商业照明、 LED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光源电器等领域。
雷士其他股东介绍
德豪润达,1996年5月创立于珠海,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是一家以小家电、LED和新能源相关业务为主的集团性公司。 在小家电业务方面,经过10余年的发展,德豪润达现已成为全球 规模和技术领先的小家电制造企业,年产量近3000万台。在小家 电行业经营了13年之后,2009年德豪润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朝阳 行业——LED, 开始了战略转型之路。这一产业不仅拥有几千亿 规模的市场,而且对节能环保、拯救地球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12年12月,德豪润达正式投资雷士。
吴长江其人
2006年,“雷士”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不但在惠州建立了 工业园区,还在重庆万州、山东临沂分别斥资数亿元,打造西南、 华北地区最大的照明基地。“雷士”的异军突起,不但赢得了菲 利浦的尊敬,而且让高盛、软银等跨国投资公司闻讯而来,凭借 国际投资背景,“雷士”一跃成为国内最具国际化潜质的中国照 明企业。 2009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突然宣布由于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职务。 2013年1月,吴长江重新担任雷士CEO。 2013年4月,阎焱(软银赛富)辞去董事长一职,吴长江落选, 由德豪润达的王冬雷获选为新任雷士董事长。 2013年6月21日的股东大会上吴长江当选执行董事。经历过去 一年的波折,吴长江终于正式重返雷士董事会。
雷士照明的财务目标分析

13
在由少数控制性大股东控制的公司中,大股东通常既拥有 公司的所有权,又拥有对公司业务的经营权。像在雷士光 电这样的民营企业中,控制性大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可 以认为是合一的,创始人股东是实际控制人,拥有对企业 资源的支配权。因此在这类企业中,“人治”的特点极为 明显,供应商与客户们之所以拥护吴长江再度掌管企业, 是因为他们意识到雷士光电能否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其自身 的持续发展,而雷士光电只有在吴长江掌控下才会使他们 确信能够顺利合作。吴长江在两个方面取得了供应商与客 户的信任:一方面是坚持加大对企业的投入,努力实现可 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是恪守对供应商与客户的承诺。
在雷士光电的三个控制性大股东中形成两派意见,按照股 权比例,总经理吴长江处于少数地位,另外两个股东联合 起来形成了最终控制权。此时,大量供应商与客户的介入, 形成了对吴长江的有力支持,才使事情有了转机。虽然供 应商与客户并没有公司的在权益资本意义上的所有权,但 他们与雷士光电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企业资源的 支配能力,从而决定了企业的发展能力,能够对雷士光电 产生重要影响。反过来,吴长江虽然在权益资本的比例上 只占1/3,在获得了供应商与客户的大力支持后,事实上 对企业资源的支配与控制能力却超过了另外两位创始人股 东。如何确定公司财务目标呢? 从雷士光电总经理吴长江 对企业收益分配的思路上看是倾向于对企业加大投资,减 少并延缓了创始人股东所获得的现实收益。
10
年内全部结清。如果不能按期支付,将会拍卖吴长江的股 份和雷士光电的品牌。 以杜刚和胡永红两人对公司财务资金状况的了解,当然 知道抽走这16 000万元意味着什么。显然,一个难题摆到 了吴长江面前,要么让杜刚和胡永红接手公司经营管理权, 要么使公司陷入没有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境地。然而,此 时雷士光电的总资产也就一亿多元,如果抽走全部资金, 企业就得瘫痪。杜刚和胡永红两人也认定了涉及巨额资金 的股权转让协议会使吴长江与这些利益相关者难以维持统 一战线,吴长江届时只能自食其果。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雷士照明作为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一直受到外界关注,然而其内部控制权之争也十分激烈。
案例中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已经不是雷士第一次股权斗争了,在这之前吴长江与他身边的合伙人不断地决裂,其中有与他一同创办雷士的同学,也有投资公司软银赛富,前几次他都在千钧一刻时夺回了控制权。
这一次王冬雷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斗争后成功上位,而吴长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
吴长江能否东山再起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主要分析的是在这次股权争斗中我们进行模拟应该支持哪一方。
在进行模拟之前我了解了一下雷士照明股权斗争的相关背景,然后进行了选择。
先看雷士照明股权纷争的的背景历程。
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和第一大股东王冬雷进行股权之争前,公司的股权不断发生变化,曾经先后进行6次融资。
并且在融资的过程中,吴长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引入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也就导致了后来控制权的争夺。
首先事件的起源在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两位同学杜刚、胡永宏一起出资创办了雷士照明。
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其他两人分别出资万,共100万元注册资金。
在这一阶段,吴长江属于单一大股东,占股45%,但是对于其他两个创始人股权合计来说,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由于某些原因雷士进行了股权调整(一种说法是因为吴长江好赌,从公司拿了许多钱而不得不转让股份,另一种说法是雷士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吴长江为保全大局为无偿相赠),三个股东分别占股%。
但是到了2005年,又因为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变革而引发了股权纷争。
在这场纷争中,吴取得胜利,其他两位股东退出,但最终也付出了亿现金流的代价,让雷士照明不堪重负。
因此吴长江开始寻找资金。
第一次融资,亚盛投资总裁毛区健丽出资594万美元,取得雷士30%的股份。
随后,又因为还债将10%股份转给陈金霞、吴克忠、姜丽萍三人,这时吴长江股份已经稀释成70%。
后来因为资金还是不够雷士的发展所需,吴长江又进行了第二次融资,找到了软银赛富。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雷士照明作为中国最大的照明企业一直受到外界关注,然而其内部控制权之争也十分激烈。
案例中吴长江与王冬雷之争已经不是雷士第一次股权斗争了,在这之前吴长江与他身边的合伙人不断地决裂,其中有与他一同创办雷士的同学,也有投资公司软银赛富,前几次他都在千钧一刻时夺回了控制权。
这一次王冬雷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斗争后成功上位,而吴长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
吴长江能否东山再起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主要分析的是在这次股权争斗中我们进行模拟应该支持哪一方。
在进行模拟之前我了解了一下雷士照明股权斗争的相关背景,然后进行了选择。
先看雷士照明股权纷争的的背景历程。
雷士照明在创始人吴长江和第一大股东王冬雷进行股权之争前,公司的股权不断发生变化,曾经先后进行6次融资。
并且在融资的过程中,吴长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引入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也就导致了后来控制权的争夺。
首先事件的起源在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两位同学杜刚、胡永宏一起出资创办了雷士照明。
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其他两人分别出资万,共100万元注册资金。
在这一阶段,吴长江属于单一大股东,占股45%,但是对于其他两个创始人股权合计来说,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由于某些原因雷士进行了股权调整(一种说法是因为吴长江好赌,从公司拿了许多钱而不得不转让股份,另一种说法是雷士其他两个股东认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吴长江为保全大局为无偿相赠),三个股东分别占股%。
但是到了2005年,又因为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变革而引发了股权纷争。
在这场纷争中,吴取得胜利,其他两位股东退出,但最终也付出了亿现金流的代价,让雷士照明不堪重负。
因此吴长江开始寻找资金。
第一次融资,亚盛投资总裁毛区健丽出资594万美元,取得雷士30%的股份。
随后,又因为还债将10%股份转给陈金霞、吴克忠、姜丽萍三人,这时吴长江股份已经稀释成70%。
后来因为资金还是不够雷士的发展所需,吴长江又进行了第二次融资,找到了软银赛富。
雷士照明 案例

➢ 2006年:吴长江向柳传志求助,柳介绍叶志如借给雷 士照明200万美元
➢ 2006年8月:毛区健丽牵线赛富亚洲投资雷士照明2200 万美元,占比35.71%,接近吴的41.8%
2011年底
毛区健
股权所有者 吴长江 丽
赛富 高盛 世纪集团 施耐德 其他
股权占比 19.9% 5.00% 18.33% 5.62%8.97% 9.13% 33.63%
如何协调 控制性大 股东与供 应商和客 户等利益 相关者之 间的利益 关系
重要利益 相关者对 公司控制 权的影响
如何确 定公司 财务目 标
在由少数控制性大股东控制的公司中,大 股东通常既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又拥有对公 司业务的经营权。像在雷士光电这样的民营 企业中,控制性大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可 以认为是合一的,创始人股东是实际控制人, 拥有对企业资源的支配权。因此在这类企业 中,“人治”的特点极为明显。
因此,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无法分离的情况下,供应商 与客户只能选择既能控制与管理公司又能兼顾他们利益的 人掌管雷士光电。
这个问题又可以根据控制性大股东之间是否是 实际意义上的一致行动人而有所不同:一种情形 是大股东之间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一致行动人, 即假设雷士光电的三个创始人股东之间在公司收 益分配上的意见基本一致,那么,大股东们的决 策无论是加大对主营业务的投资,还是对股东进 行分配,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此时只能是被 动地接受大股东们对公司资源的决策结果。
如果把企业价值最大化确定为财务
目标,什么样的公司所有权结构比 较有利
股权分散型
➢ 2005年:吴长江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出走。随 后,全体经销商“倒戈”,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 元离开
2006年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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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其他股东介绍
德豪润达,1996年5月创立于珠海,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是一家以小家电、LED和新能源相关业务为主的集团性公司。 在小家电业务方面,经过10余年的发展,德豪润达现已成为全球 规模和技术领先的小家电制造企业,年产量近3000万台。在小家 电行业经营了13年之后,2009年德豪润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朝阳 行业——LED, 开始了战略转型之路。这一产业不仅拥有几千亿 规模的市场,而且对节能环保、拯救地球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12年12月,德豪润达正式投资雷士。
• 雷士全面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2001年06月
• “雷士”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8年3月
• 雷士照明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010年5月20 日
吴长江其人
1965年,吴长江出生在重庆铜梁农村。1985年,被西北工业大学 飞机制造专业录取。毕业后吴长江被分配到陕西汉中航空公司,有了 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
【5A文】财务案例分析 雷士照明股权之争
目录
1. 公司简介 2. 案例概述 3. 案例分析 4. 案例启示
公司简介
1998年底
• 吴长江出资45万元,他的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 以100万元的注册资本在惠州创立了雷士照明,产品涉及商业照明、 LED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光源电器等领域。
吴长江其人
2014年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 宣布罢免吴长江CEO职务。
2015年1月5日,据证券时报网消息,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 罪,已于1月4日下午正式被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移送至惠州市人 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016年9月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开庭审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创始人吴长江及 前董事长助理陈严涉嫌挪用资金案。吴长江被控涉嫌挪用雷士公 司资金超9亿元。
软银赛富基金,成立于2001年,2009年更名为赛富亚洲基金, 主要从事私募投资及与股权有关的投资,其投资领域包括亚太地 区的信息技术、媒体和电信产业。 SAIF Parters是软银亚洲投资 基金的管理公司,阎焱先生为该管理公司的首席合伙人。 2006年 8月,在毛区健丽的牵线搭桥下,软银赛富正式投资雷士。
1992年,就在即将被提拔为副处长的前夕,他选择了辞职,怀揣 “老板梦”,只身来到深圳。几经磨炼,他总结出“老板定律”:首 先要能吃苦;其次是胆子大,有风险意识;第三是具有商业意识。
1998年底,吴长江联合两个高中同学凑齐100万元,成立了惠州 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2000年,一批已经卖出的价值200多万元的产品发现了质量问题。 是召回产品还是夹着皮包走人?吴长江选择了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决 策:召回全部问题产品。有职工提出把雷士商标抹去后再销售,被他 断然否决。“雷士”以净损失200多万元的代价,创立了在照明行业 率先实行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赢得了市场信誉。当年年底,“雷士” 的销售额达到了7000万元。
吴长江其人
2006年,“雷士”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不但在惠州建立了 工业园区,还在重庆万州、山东临沂分别斥资数亿元,打造西南、 华北地区最大的照明基地。“雷士”的异军突起,不但赢得了菲 利浦的尊敬,而且让高盛、软银等跨国投资公司闻讯而来,凭借 国际投资背景,“雷士”一跃成为国内最具国际化潜质的中国照 明企业。
雷士其他股东介绍
毛区健丽,毛区健丽女士于2002年创立了亚盛投资公司,其 致力于为中国的顶尖企业和力求在中国拓展业务的国际跨国公司 提供国际化的优质财务顾问服务。2005年,毛区健丽与吴长江开 始接触,她带着自己的团队帮助吴长江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搭 建离岸股权架构、引进资本方、设计融资交易结构等等。
雷士其他股东介绍
高盛集团,成立于1869年,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 的投资银行之一,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东京、伦敦和中国香港设 有分布,子23个国家拥有41个办事处。主要是向全球提供广泛的 投资、咨询和金融服务。 2008年8月,高盛正式投资雷士。
施耐德电气, 1836年由施耐德兄弟建立,是世界500强企业之 一, 是法国的工业先锋之一,其为100多个国家的能源及基础设施、 工业、数据中心及网络、楼宇和住宅市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2011年7月,施耐德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三大股东。
2009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突然宣布由于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职务。 2013年1月,吴长江重新担任雷士CEO。 2013年4月,阎焱(软银赛富)辞去董事长一职,吴长江落选, 由德豪润达的王冬雷获选为新任雷士董事长。 2013年6月21日的股东大会上吴长江当选执行董事。经历过去 一年的波折,专卖店在沈阳开张。一年之后,这样的店 已经有了十几家,经销商反映挂了牌子的店要比不挂牌子的店销售 好得多。渐渐的,有经销商主动找上门要求加盟。
2005年,雷士照明三个股东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其他两个 股东认为,前几年一直在投入,现在赚钱了应该分红;而吴长江认 为,企业做得还不够大,赚来的钱应再投入。双方互不让步,股东 之间最后摊牌。由于对方占有55%的股份,吴长江只有45%的股份, 吴被要求领走8000万元后彻底退出“雷士”。然而,就在吴长江签 订协议退出后的第3天,全国各地200多个供应商和经销商,还有公 司的中高层干部和另两个股东在惠州开了“雷士战略研讨会”,会 上大家决定举手表决吴长江的去留,结果是全票通过他留下,另两 个股东表示退出,后来胡杜二人各拿8000万元离开。由供应商、 经销商“反水”,决定一个企业高层的人事变动,这开创了企业发 展史的先河,惊叹业界。
案例概述
案例概述
案例概述
案例概述
案例分析
理论依据: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 例及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 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它决定了股 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 果,进而对于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股权结构 一般分为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在控 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股东、董事(或监事)和经理层能各司其职, 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关系,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