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桂价费[2010]9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03.24
【实施日期】2010.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价费〔2010〕92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