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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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已经2014年6月11日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

2014年6月11日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我校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

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和奖助体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取得重庆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因以下原因,均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研究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直系亲属病故等突发事件,突然中断研究生经济来源,以致可能影响其继续完成学业者。

(二)研究生身患重病或参加学校集体活动遭遇意外事故,需要特殊治疗,但家庭经济困难,以致无法承受者。

(三)经组织研究认定的特殊困难者。

第三条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的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

而定,一般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0元、1000元、2000元。对特殊情况的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另行研究,酌情处理。

第四条申请手续和办理办法如下:

(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写明申请原因、申请补助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以及申请人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报本人指导教师。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所在学院。

(三)所在学院党总支就申请的真实性及补助金额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研究生处审批。

(四)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补助发给研究生本人。

第五条研究生应积极通过申请“三助”岗位,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经济困难的问题。

第六条本办法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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