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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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
1、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专用通道,安装考勤门禁系统,并设立专人监督使用及维护,分包队辖下农民工进出施工现场必须通过该通道,不得从其他通道或以下其他方式进出施工现场。分包队必须认可项目部所安装的门禁考勤系统,以及由该系统记录生成的农民工考勤信息,分包队辖下农民工上工下工必须在专用通道处通过,考勤系统记录相关信息。如发现分包队辖下农民工有损害、毁坏考勤门禁系统设备的情形,分包队必须赔偿相关一切损失,工程款不予结算,并将追究分包队的法律责任。
2、分包队辖下农民工在进场前必须到项目部办理个人考勤卡,在系统内录入个人详细信息之后方可持卡进入施工现场。每张考勤卡外皮必须注明该卡登记持有人相关信息,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本人考勤卡,若出现丢失、损坏考勤卡的情况,应及时到项目部补办考勤卡,补办每张考勤卡必须交费50元。若未及时补办考勤卡,则该卡登记的农民工无考勤记录期间的劳务费用不予结算。每个农民工在离职时必须上交本人考勤卡,若无法上交考勤卡,或上交的考勤卡与本人信息不符,则在工程结算时不予结算该农民工所有劳务费。
3、分包队必须专门设农民工考勤管理人员,与项目部农民工管管员共同完成农民工考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
事宜。
4、项目部专门设农民工专管员和管理员,管理员是项目部安全员兼农民工管理员,专管员每月向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当月农民工考勤记录档案,农民工考勤记录档案每页必须分包队负责人签字予以确认。农民工管理员每天早上在施工现场清点人数,上报综合办公室。
5、若出现农民工丢失、损坏、忘带或持非本人考勤卡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由考勤机记录的情况,必须在当日考勤备忘录上注明详细情况,由双方考勤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上报项目负责人,未经项目部考勤管理人员确认允许、丢失、损坏、忘带或持非本人考勤卡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若违反此规定,项目部将视具体情况对分包队处以100-500元人民币的罚金,并且该农民工当日劳务费不予结算,若发现未经允许,从其他通道或者以其他方式在施工期间进出现场的农民工,分包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汇报具体情况,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形,则项目部将视具体情况对分包队处以100-500元人民币的罚金,并且该农民工当日劳务费不予结算。
6、农民工专用通道必须设立门卫,门卫应负责看护考勤门禁系统不受损害,并监督农民工进出施工现场情况,还要负责监督农民工考勤打卡及零工签到工作,七天以内算零工,七天以上必须办理个人考勤卡,不办理考勤卡农民工当
日劳务费不予结算,农民工在施工时间段内若需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写明姓名、班组、离开时间、离开原因,返回时必须登记返回时间并签字确认,若发现无正当原因长时间离开施工现场的,门卫应向项目管理人员汇报,查证后当日不予记录考勤。
7、施工时间段内,项目部农民工考勤管理人员应不定期时巡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工长、安全员)协调项目部农民工考勤管理员监督农民工工作情况,对相关班组出勤情况填写实际出勤记录,交付考勤管理人员,如发现虚报出勤,消极怠工等情形,应向项目部如实汇报,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不予记录农民工当日考勤手段加以管理。
8、农民工考勤档案一式三份,公司管理部门、项目部、分包队格执一份,每页必须有分包队签字确认。
9、分包队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以书面文件形式承诺认可本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