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以下是一个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范本供参考:
1. 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由业主委员会指定,负责主持会议,维持会议秩序。
2.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由业主委员会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向所有业主发送。
议程应明确列出会议的主要议题和讨论事项。
3. 议程调整
如有业主对议程有任何调整或添加议题的请求,应在会议开始前提出,并经过会议主持人的批准。
4. 会议参与
业主大会是所有业主共同参与的会议,每个业主都有权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在会议过程中,请保持礼貌和互相尊重,不要干扰其他人的发言。
5. 发言时间
每位业主在讨论一项议题时,有规定的发言时间。
请大家控制好发言时间,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表达意见。
6. 投票程序
针对需要做出决策的议题,将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按照多数原则来决定。
会议主持人将负责统计投票结果。
7. 记录和纪要
会议期间,会议秘书将记录重要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会议纪要将在会后分发给所有业主。
8. 会议纪律
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
如有紧急情况,可以随时离开会议室打电话。
9. 陈述和提问
业主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陈述和提问。
请先举手示意,等待会议主持人允许后发言。
10. 会议决议
所有在业主大会上做出的决议都应得到业主委员会的确认,并在公示后正式生效。
以上是一个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范本,具体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台州市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
台州市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
1、会议组织形式:小区业委会会议为定期或临时召开,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由主席主持会议。
2、议事程序:会议议程应当由主席提出,经过全体成员讨论确定。
议程公布应提前通知业委会成员,并贴出公告。
3、发言顺序:发言顺序应当遵循主席指定,先发表重要议题的意见,再发表其他议题的意见。
4、发言内容:发言应当表达明确、简洁、有条理的观点和建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攻击其他成员。
5、表决方式:表决方式应当按照主席指定的方式进行,如: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
6、记录要求: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议事过程和表决结果,记录内容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7、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应当经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并及时公示、执行。
8、其他事项:如有其他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台州市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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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一、议事规则1. 会议召开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召集通知应提前至少7天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资料。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召集人提前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公布。
议程内容应包括审议上次会议纪要、业主建议和意见征集、物业管理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重大决策事项等。
3. 会议主持会议由召集人或指定的主持人主持,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秩序井然,按照议程进行。
4. 发言顺序会议期间发言应按照事先确定的发言顺序进行,每位业主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表意见和建议。
5. 决策方式重大决策事项应通过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结果以多数通过为准,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决策应当充分征求业主意见。
6.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结果,并及时向所有业主公布。
7.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布,确保所有业主了解会议内容和决议结果。
二、管理规约1.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财务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会议决议制定小区的财务预算和收支计划,并向业主公开财务报告,确保财务透明。
3.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区的安全设施完好,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4.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整治,确保小区的环境整洁。
5. 业主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应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小区的秩序和安全。
以上就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内容,希望能够得到所有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业委会大会议事规则(模板)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大会。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区域名称:**** 。
物业服务区域地址:**** 。
物业类型:住宅物业。
建筑物总面积:25144.44㎡。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物业管理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9.39㎡。
物业经营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经营用房面积:74.4㎡。
共有住宅业主** 户,商铺**户。
第四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后,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共有和共同管理重大事项。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第六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物业服务区域调整、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共有资金、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1. 引言为了保障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会议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业委会在小区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旨在规范业委会会议的组织和运作,确保业主权益的合法维护和社区管理的有效进行。
2. 会议准备2.1 通知2.1.1 业委会会议的召开应提前至少7天通知所有业主,采用书面形式或小区公示栏发布。
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资料。
2.1.2 通知应以明确、简练的语言撰写,确保业主能够清楚理解会议的目的和议程内容。
2.2 议程2.2.1 会议议程由业委会主席确定并公布。
议程应根据实际需要具体安排,包括主题、讨论内容和时间分配等。
2.2.2 任何业主在会议开始前提出的议程建议应在会前至少3天提交给业委会主席,由主席进行审核,并在会议上进行讨论。
2.3 会议材料2.3.1 会议材料应提前准备并向与会业主分发。
会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议程、相关文件、报告和统计数据等。
2.3.2 会议材料应以清晰的文字和图表形式呈现,确保业主能够理解和参与讨论。
3. 会议组织3.1 主席3.1.1 业委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3.1.2 主席应遵守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位业主的发言权和参与权。
3.2 议事秘书3.2.1 业委会可以聘请一名居民担任会议的议事秘书,协助主席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
3.2.2 议事秘书应对会议记录进行准确、全面的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
3.3 会议程序3.3.1 会议应按照议程的顺序进行,议题之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3.2 主席应确保每个议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鼓励业主积极参与,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3.3 会议期间,业主的发言应遵守秩序,相互尊重,不得干扰其他业主的发言权。
3.3.4 主席在会议期间有权对不符合会议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警告,必要时可以采取其他适当措施,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篇一: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性质本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关于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活动所作决定的执行机构,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同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备案一、首次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一)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房产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2、管理规约;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县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向县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变更、注销的,按物业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和要求,分别填写换届、变更、注销备案申请表进行备案。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负责管理日常物业管理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和实施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确定合格中标人;(四)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五)及时了解业务,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筹集或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十三)督促未按《管理规约》的约定筹集或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法律规定业委会议事规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业主大会的召开、议事程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内容。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依照本规则自行制定。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时间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七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一)业主大会认为必要时;(二)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建筑物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三)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一)提议人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申请;(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对提议内容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于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九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一)会议通知应当至少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业主;(二)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表决方式等内容;(三)会议通知可以通过公告栏、物业管理处、业主微信群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等形式;(三)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当符合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三章议事程序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一)审议会议通知;(二)听取和审议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报告;(三)审议和表决会议议题;(四)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五)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议题提出:(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实际情况提出议题;(二)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提出议题。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本一、引言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小区内的各项事务。
为了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规范的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个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范本,以供参考和使用。
二、会议前准备1.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进行协商,确定一个适合大家的时间和地点。
–提前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参加会议。
2.制定会议议程–由主席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在会议前将议程发送给所有委员会成员。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主题、讨论事项、决策事项等内容,以确保会议的目标明确。
3.准备会议材料–根据会议议程,准备相关的会议材料,如报告、数据分析等。
–将会议材料提前发送给所有委员会成员,以便他们能够提前阅读和准备。
三、会议进行1.开场–主席宣布会议开始,并对出席的委员会成员进行介绍。
–确认会议的主题和议程,并征求委员会成员的同意。
2.讨论事项–依据会议议程,逐一讨论各项事项。
–主席应确保每一位委员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委员会成员应尊重他人的意见,避免个人攻击和争吵。
3.决策事项–在讨论事项结束后,针对需要做出决策的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可以通过举手、有序发言等方式进行。
–决策事项的结果应记录下来,并在会议结束后进行公示。
4.会议总结–主席对会议的讨论和决策事项进行总结,确保每一位委员会成员都清楚会议的结果和下一步行动。
–鼓励委员会成员提出对会议流程和议事规则的改进建议。
四、会议纪要和执行1.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秘书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事项、决策事项等内容。
–会议纪要应发送给所有委员会成员,并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确认和修改。
2.决策执行–委员会成员应按照会议的决策结果进行执行。
–主席应监督和协调决策的执行过程,并及时反馈给委员会成员。
3.跟进事项–主席应跟进会议中确定的各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业委会业主议事规则
业委会业主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业主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议事活动,及其它相关的议事活动。
第三条业主大会是业委会的最高权限机构,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四条业主大会负责选举业委会成员,审议和决定本小区的重大事项,并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小区的业主大会常务理事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审议和决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不能过于笼统、抽象或模糊。
第六条业主大会在法定代表人主持下召开,会议决议程序要合法、公开、公正、透明。
第七条业主大会按照多数取决的原则进行决策,决议需要经过公示或通知业主大会全体业主。
第二章业主大会的召开第八条业主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业委会主席或者业委会全体委员联名发起,并向全体业主宣布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条业委会应向业主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确保业主能及时了解小区的运作情况。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宣布召开后,若会议无法按时召开,应及时通知业主,并说明具体原因和延期时间。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召集可以由全体业委会成员或者全体业主递交要求书,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业委会在接到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议程与决议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应就议程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确保业主有足够时间了解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的议程由业委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必须包括选举业委会成员、讨论和审议小区发展规划、修缮维护事宜、危险物品存放、小区安全管理等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的议题可由业主提出,业委会负责审查和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采取表决、投票、签名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的决议要以表决方式形成,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由业委会全体委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应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
第四章常务理事会的设立和运行第二十条如本小区业主数量较多,业主大会的决策效率不能及时保证,业主大会可以设立常务理事会,便于日常事务的处理。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本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本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的议事规则,以确保透明、有效和公正的管理方式。
所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都应遵守这些规则。
2.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1 召开会议•业主大会应至少提前15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方式可以包括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物业公告牌等。
•通知应明确会议目的、时间、地点以及议程。
•若可能,会议时间应在晚上或周末,以方便业主参加。
•对于特殊议题,必须提前提供详细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业主事先了解。
•会议材料应提前配发给业主。
2.2 会议主持•业主大会应由业主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主持。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纪律,促进公正和平等的发言机会。
•主持人有权决定发言时间限制和顺序。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进度,避免无关话题或个人攻击行为。
2.3 议程•议程应在会议前提前公布,并包括主要议题和时间安排。
•业主可以提前提交议题申请,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列入议程。
•会议开始时,应先由主持人介绍议程并征求业主的同意。
•对于已列入议程的议题,应按照预定时间进行讨论和决策。
2.4 议事程序•业主可以就任何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但应尊重其他业主的权益和意见。
•对于重大事项,应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决策,决策结果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对于无法在会议上解决或需要更深入研究的议题,可以交由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处理。
2.5 会议纪要•每次业主大会后,会议纪要应及时制作并向业主发送。
•会议纪要应包括议程、与各议题相关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业主大会的决策是有约束力的,应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
3.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3.1 委员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由业主大会监督和批准。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和透明,确保每位业主都有机会参与和投票。
•委员的选举周期通常为一年,但可能根据特定情况进行调整。
3.2 委员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应选择一位主席或副主席来组织和主持会议。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意见,积极为业主利益服务。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言】【一、议事主体】1.小区业主大会议事主体为所有合法登记的小区业主,每个业主有一票表决权。
2.如果业主不能亲自出席,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业主委托书。
【二、会议召开】1.业主大会应该定期召开,日期和地点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2.业主大会的会议议程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应提前公示,并征求业主的意见。
3.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达到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人数,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数。
【三、会议程序】1.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主持,应当聘请专业的主持人进行引导。
2.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议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必须在会议开始前进行公示。
3.业主可以提议增加、修改或删除议程事项,并在提案后进行表决。
4.在会上进行表决时,应当进行公开计票,记录表决结果。
5.关于重大事项的议案,应当提前向业主公示,并在会上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讨论。
【四、表决方式】1.业主大会的表决可以采取手举、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等方式。
2.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建议采用有记名投票方式,以保证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五、议事记录与公示】1.业主大会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的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议情况,并及时整理和公示。
2.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与会业主和代理人名单,表决结果等内容。
【六、议事纪律】1.在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发表侮辱性或歧视性言论,避免干扰和破坏会议秩序。
2.发言应当有序轮流进行,每位发言人有限定时间。
3.对于议题发表意见时,应当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并避免个人攻击和争吵。
【七、会议决议执行】1.会议决议是业主大会的最高决策结果,所有业主应当积极配合执行。
2.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会议决议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并向业主公示。
【八、议事规则的修改】1.对于议事规则的修改,应当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2.任何业主都有权提出对议事规则的修改建议,但必须提前公示,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决。
业委会议事规则
业委会议事规则一、议事规则的制定目的业委会议事规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业委会的议事程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通过明确的议事规则,可以有效地提高业委会议事的效率,保证议事的公正和公开,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会议召集1. 业委会会议可以由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需提前3天向全体委员发送会议通知,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张贴通知公告。
2. 会议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会议程序等信息。
3. 业委会会议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但需保证所有委员都能充分参与并表达意见。
三、会议程序1. 会议应按照议程依次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议程。
2. 会议应由主任主持,如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应由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代为主持。
3. 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在会后3天内向全体委员发送并公示。
4.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讨论,并由全体委员投票通过,决议结果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四、会议参与1. 业委会会议应当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士参与,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意见。
2. 业主可以向业委会提出议题或建议,业委会应当在会议中进行讨论并给予回复。
3. 业主可以参加业委会会议,但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如有意见应在会议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五、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应保持秩序,不得随意离席或干扰会议进行。
2. 会议期间,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诋毁他人。
3. 会议期间,应当尊重他人意见,不得妨碍他人发言。
六、会议决议的执行1. 业委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应当及时执行,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执行。
2. 如有异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经过再次讨论和投票。
3. 业委会应当定期对已通过的决议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决议的有效执行。
七、会议记录的保存1. 业委会会议记录应当保存至少5年,以备查阅。
2. 会议记录应当及时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以上就是业委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业委会委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民法典业委会议事规则
民法典业委会议事规则
民法典关于业委会议事规则的内容,主要涉及到权利的归属、决策程序的具体安排、
参与人员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较为重要的规定如下:
第一条:业委会决策的权利归属居住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当地居民自愿组成,依法选举产生,代表居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条:业委会议事程序,应当符合居住区业主的利益和民主决策的原则。
会议应当
全体出席,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席。
第三条:业委会议事规则应当明确会议的目的,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的议题和规定的
程序。
涉及到具体权益方面的决策,应当提前通知与其相关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让其参
与决策。
第四条:业委会议事的决策,应当按照程序,逐项表决。
除了遵循企业法规定的特殊
情况外,会议需要达到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五条:会议纪律应该有序,秩序井然,遵守法律和纪律,避免用辞激烈、随意打断
他人发言、人身攻击、人身侮辱等现象。
与会者不应该试图影响会议决策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第六条:不得存在贿赂行为。
即使利益相关者的组织代表出席会议,也应当严格执法,任何收受他们的经费、礼品、金钱等,都是不道德和非法的,涉及内部操纵,应当及时处理。
第七条:全部业主,包括不在场的业主,对会议决策拥有权利。
会议纪录应当将会议
的决策、出席人员、议题讨论、表决结果清楚地记录下来,签名公示后方可生效。
以上七条规定,是民法典中有关业委会议事规则相对重要的条款。
在业委会议事活动中,应当认真遵守,并加强相关规定宣传,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庆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业主大会的组成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选举。
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选举。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
业主大会宗旨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国庆花园小区业主大会;(一)业主大会名称: 国庆花园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淮南市安广经济房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东至:淮舜南路;南至:金色家园小区;西至:通达小区;北至:老长途汽车站;家园小区;西至:通达小区;北至:老长途汽车站; (三)物业类型:多层商住楼。
(三)物业类型:多层商住楼。
(四)物业管理面积:(四)物业管理面积:(四)物业管理面积: 占地面积: 3.3万平方米;万平方米;万平方米; 第五条 委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庆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小区利益,并保证谨慎、勤勉地行使业主大会所赋予的职责。
主大会所赋予的职责。
第六条 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授权,任何委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业主委员会行事。
委员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应尽量避免其行为被他人误解为代表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立场,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委员在借助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事的情况下,该委员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
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
根据国家《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实行会议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如下:一、会议分为季度例会和临时会议。
每季召开一次业委会例会,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可以委托副主任负责。
当主任认为有必要,或者1/3以上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凡是有决议性质的会议都应邀请社区参会,凡是有重要决议的会议应同时邀请街道和社区参会。
二、会议议题由业委会内助收集整理,并报主任、副主任审核后,方可提请会议讨论。
三、重要会议召开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季度例会应提前七天公告,临时会议可不公告。
四、会议应当有2/3以上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并书面签署意见。
五、委员对会议表决事项应当明确表明赞成或者反对,不得弃权,不在现场必须网络沟通表决。
六、委员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者需要提前离开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席例会总次数一半的委员,将按相关规定提请中止或终止职务。
七、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列席人员受邀请时可以发言,但不得参与会议决策。
八、会议应当由专人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
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内显著位置公告。
九、本工作制度已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居民共同管理小区事务的重要机制,为了使会议顺利进行和提高会议效率,需要有一定的议事规则。
本文将为您介绍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1. 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由业主委员会主持。
会议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
2. 会议应当提前至少7天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必要信息。
3. 会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开始,不得迟到和擅自取消。
4. 业主大会应当有明确的议程,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宣读并进行表决。
5. 会议应当保证业主的参与,业主有权提前提交书面提案,提议加入议程,并应当得到审核并列入议程。
6. 会议应保证公平、公正,不得以少数人的意愿代替多数人的意愿。
7. 会议记录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和表决结果,并由会议主持人和监察员签字确认。
8. 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会议主持人宣布,并及时将决议内容通知全体业主。
9. 会议应当妥善处理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1. 业主委员会定期议事,会议应提前至少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必要信息。
2. 会议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开始,不得迟到和擅自取消。
3. 会议应当有明确的议程,由主席或会议主持人进行宣读并进行讨论和决策。
4. 委员会会议应当保证公平、公正,任何委员都有权利发表意见并参与决策。
5. 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由会议主持人和监察员签字确认。
6. 委员会的决策应当经过主席或会议主持人宣布,并及时将决策内容通知全体委员和业主。
7. 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其监督职责,严格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等事务。
8. 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以上就是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然,为了更好的管理和发展小区,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7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7篇第1篇示例:业主大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需要制定一些规则和准则。
下面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模板,供大家参考:一、会议召开1. 业主大会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2. 会议召开需要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得到足够的业主参与和支持。
二、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应包括必要的事项,例如选择新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财务报告、讨论社区事务等。
2. 业主可以提前向组织者提交议程建议,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能够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
三、会议程序1. 会议应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不得私自增加、删减议程内容。
2. 会议进行中,应保持秩序,不得有打断、喧哗等行为,尊重他人发言权。
四、发言与表决1. 业主在会议上有发言权,但需要遵守发言时间限制,不得长时间占用会议时间。
2. 会议决策采用多数原则,需超过半数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如有争议需进行表决,决议结果具有约束力。
五、会议纪要和公示1. 会议纪要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会议过程和决议内容,业主有权查阅。
2. 会议决议应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六、会议后续工作1. 会议结束后,需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跟进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业主做出报告。
2. 如果有业主对会议决议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组织者提出,进行复议或再次讨论。
以上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模板,希望能够有助于大家在社区管理中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2篇示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板1.1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业主。
1.2 物业管理公司将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提前发送给业主,以便业主能够提前了解议题内容。
第二条会议程序2.1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维持会场秩序。
2.2 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议题或添加议程。
2.3 会议中,业主有权进行发言,但应遵循发言秩序,不得过分冗长或无关紧要。
业委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委会议事规则范本
一、总则
1.本规则是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保证业主委员会的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管理和维护物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和签订合同。
二、会议召开
1.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不能参加时,由副主任或者委托的其他委员召集并主持。
3.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才能进行。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同意。
三、会议议程
1.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由主任提出,也可以由委员提出。
2.会议议程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通知所有委员。
四、会议记录
1.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2.会议记录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三天内公布。
五、决议
1.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确认。
2.对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批准。
六、法律责任
1.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违反本规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的决议,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该决议无效。
七、附则
1.本规则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2.对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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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本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8.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时,组织换届改选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
9.向业主大会提出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或其它议案;
10.代表业主与水、电、气、电信、视讯、网络等供应商或服务商签订合同,行使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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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浪琴屿花园
业主委员会章程及议事规则
(2007年版)
为明确深圳市南山区浪琴屿花园(以下称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有效代本小区表业主行使权利,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所在辖区社区工作站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特修改、制定本《浪琴屿花园业主委员会章程及议事规则(2007年版)》(以下称本章程)。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决议;
3.在市、区主管部门的组织或指导下,采取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住宅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项目计划;
5.监督专项维修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11.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公司)、公证处等中介机构,行使委托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12.雇佣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并决定其报酬,行使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13.制定和执行本小区的专项事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权力、义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五人。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业主委员会可聘任专职或兼职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主任和副主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都暂定为义务服务性质,不领取报酬和津贴。执行秘书可领取适当津贴,执行秘书的津贴数额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执行,该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16.《业主公约》、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3.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4.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缴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第七条来自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按时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3.代表业主大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居民委员会做好本小区的社区管理工作;
6.公布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
3.审批业主委员会经费的使用(当一次性使用经费超过10%,须由委员会作出相应决议支持,并由主任、副主任或三名以上委员联签方为有效);
14.当业主违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15.代表本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共有财产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的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浪琴屿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依法及本小区《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并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生效。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向业主大会报告,对业主大会负责。
7.保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以及本小区的工程建设资料、公共档案、对外合约等文件;
8.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一项专门职责是:代表全体业主选聘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建立并维护本小区业主的专用网站。网站的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提出预算建议,经业主大会批准后确定执行。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权利: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在《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本章程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本小区业主的共同愿景而努力奋斗。
(本小区业主的共同愿景是:通过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人人成为遵约守法、知荣明耻、讲究公德的合格居民;把本小区建设成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安全、文明、宜居的家园;让我们的社区成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高尚社区。)
(2)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行使表决权;
(3)具有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2.义务
(1)遵守本章程;
(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1.负责召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6.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决定,应书面或口头通告,也可张贴公布。其中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
7.建立业主委员会档案制度;
8.自觉接受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