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医疗收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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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条投诉中, 2011年度, 受理的投诉4 条,2012年 度受理的投 诉9条,2013 年度受理的 共47条。
案情简介
• 我所收到市卫生局转来的群众投诉,反映 某专科医院通过夸大病情、恶意治疗、乱 收费谋取高额手术费,在未告知手术风险 和征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患者进 行了手术,要求我所进行核查。
现场调查情况
• 医疗文书方面 • 1、经询问,接诊医生诊断患者为1、龟头 炎;2、冠状沟丘疹。执法人员现场收集到 的门诊病历,显示其诊断为龟头炎,未写 冠状沟丘疹。 • 2、病历内写有“激光治疗”、“半导体” 等治疗。
后续调查
• 对患者、该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收费收 据及物价备案材料进行了核对: • 1、收费收据、治疗单等医疗文书均写为 “激光术”、“半导体激光治疗”等; • 2、该医院的物价备案材料中未见“激光 术”、“半导体激光治疗” 的医疗服务项 目,可查到“激光疗法”,价格为36元, 计价单位是每个照射区;“红外线治疗”, 价格为48元,计价单位亦是每个照射区。
案例分析
(医疗收费)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背景
• 2011年至2013年间,我所受理关于医疗机 构的投诉共452条,其中涉及乱收费、高收 费的投诉共60条。近年来,对于高收费、 乱收费涉及医疗欺诈的投诉不断的增加, 投诉者反映医疗机构欺诈手段呈现多样化。
背景
宗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年度 投诉量
医疗收费监管
• 主要规定: •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统一执行《医疗 服务价格》所列价格项目,严禁自立项目、 分解项目或随意套用项目; • 2、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 调节价,有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服务价格, 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备案; • 3、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加强医疗机构 内部价格管理。
调查方向
• • • • • • • • • • 医疗收费: 1、做何检查、治疗? 2、收费多少? 3、有无进行备案? 4、有无擅自设立服务项目? 其他方面: 1、机构资质 2、参与诊治人员资质 3、宣传(医疗广告) 4、医疗文书书写
现场调查情况
• 机构有关资质 • 1、该医院出示了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2、该医院出示了关于该医院医疗服务项目 及价格备案报告的相关材料;
现场调查情况
• 参与诊疗的人员资质情况 • 参与患者诊疗过程的共有2名医生、2名护 士及2名检验人员 • 经查,上述1名医生均取得了《医师执业证 书》,执业范围均为外科专业,另1名医生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医师 执业证书》;2名护士已取得《护士执业证 书》,2名检验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已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医疗收费监管
• 公示 • 各级监管机构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医疗 机构将进行重点监督,加大监督频次,除 专项行动监督外每年不少于4次;若发现医 疗机构在被纳入“黑名单”期间仍存在违 法违规执业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百度文库
医疗收费监管
• 建立退出机制: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工作的通知》(东卫[2013]99号)的规定, 对于在校验期内因医疗收费问题多次被投 诉,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记分超过24分 的医疗机构,一律予以暂缓校验的处理。 在暂缓校验期满后,再次校验不合格的, 由登记机关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现场调查情况
• 医疗收费方面 • 患者提供了16份收费收据。(已于该医院 进行确认) • 总费用为人民币2686元。 • 该医院为患者进行了以下治疗:消炎药物 治疗、激光术、半导体激光治疗等。
现场调查情况
• 医疗收费方面 • 激光术收费为600元,半导体激光治疗的收 费为每分钟10元。 • 该医院接诊医生及负责人对患者进行治疗 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相关的解释:激光 术为激光疗法,半导体激光治疗为红外线 治疗。 • 在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牌上,未见上 述项目收费的公示。
处理结果
• 该医院在校验期由于收费问题被投诉,而 多次被执法部门查处,因记分累计超过24 分,被予以暂缓校验一个月。
医疗收费监管
• 医疗收费相关规定: • 1、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中央、军队、武警、 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及我省医疗服务 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131号) (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 • 2、东莞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 价格规范及备案工作的通知》(东价[2006]145 号)); • 3、东莞市卫生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转发财 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标据使用管理办 法>的通知》(东卫办[2013]7号)。
医疗收费监管
• 严肃查处 • 我所一律严肃查处有关医疗收费的相关投 诉; • 查实医疗机构确有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 违规行为的,由市卫生局向市物价局通报。
医疗收费监管
• 公示 • 《东莞市卫生局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制度 (试行)》(东卫〔2013〕130号) 于2014年1月1 日实施,定期向社会公示违法违规执业的医疗机 构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公示期为一年。 该文件列明了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13种情况, 包括一年内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或以上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超过12分的、 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违法行为两次或以上的及 存在医疗欺诈行为的等情形。
• 从上述证据可见,该医院擅自改变医疗服 务项目名称及计价单位。
调查结果
• 执法人员认定该医院存在使用未取得《医 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未执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及不按规定书写 病历等医疗文书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 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五 十六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 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予 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项、第 (十二)项、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记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