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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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目的
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存、混用。当有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职责
技术开发部负责标识设计或确定产品标识方式。
生产车间、仓库、质量保障部负责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的实施和控制。
质量保障部负责监督标识实施,负责组织追溯。
程序
标识分类与方法
标识分检验状态和产品标识两大类。
本公司标识的方法有区域线划分与标牌挂牌标识等方式。
检验状态标识
检验状态的种类:
a.待检(尚未检验、待检的产品)
b.合格(已检验合格的产品)
c.不合格(已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d.待处理(已检验不合格,等待评审处置的产品)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或分区域等方式。
原料的标识
仓库使用分区域、材料卡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原材料检验状态的标识:原材料未检验前放置在来料检验区,不做标识;不合格品放在不合格品区并做好自行处理或退货的工作准备。检验后合格品入库,分区域存放,原材料的信息体现在材料卡上。
在制品的标识
产品属性:如果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时,应做好标识,并认真填写《产品质量PC表》,《产品质量PC表》作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检验状态:未经过规定的检验,产品不做任何标识,经过操作者自检和质检员检验之后,分别在《产品质量PC表》上签字,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成品的标识:产品完成后,质检员按照《试验大纲》中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质检员在《产品质量PC表》上签字,并填写相应的《例行实验报告》。
交付产品的标识:交付的产品应附带《例行实验报告》,质量保障部保存《产品质量PC表》和《例行实验报告》。
标识的保持管理
在产品未交付前,有关人员应对产品的《产品质量PC表》加以保存和管理,以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的产品应立即向生产管理部或质量保障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待重新验证后方可继续流转。
质量保障部负责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对产品做好标识,无状态的标识或标识不清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
可追溯性:公司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厂家、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因此质量保障部应保存所有交付产品的《产品质量PC表》和《例行实验报告》。
相关文件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仓储、交付控制程序》
《产品质量检测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产品质量PC表》《例行实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