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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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斯:《权力精英》,南京大学出版社,第 2 页)
(4)公司的国家化和国家的公司化是经济法面临的核心命题
1.1.2 现代公司法的特点
a、核心化 b、复杂化 c、边缘化 d、公法化
1.2 公司法的关注问题
1.2.1 公司法的内容
一个地位,两大关系 ·公司的主体地位,和法人制度相联系,作为市场中的主体,其地位,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的获得和边界 ·公司的外部关系,诸如企业的边界,企业和企业的关系,集团公司,对公司的轨制, 公司和政府的关系等等 ·公司的内部关系,诸如公司的资本形成和制约,公司的机关,公司制衡机制的设立
公司的外部结构:公司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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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国政府
社 区
Hale Waihona Puke 政府监管 机构议会
证券交易所 银行/基金/证券公司
公司
劳 工 组 织 员工
投资者/股东/母公司 债券持有人 NPO, NGO
消费者
其他公司
供应商 销售商 运输商 科研机构
政治市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 政治寻租、regulation、antitrust、产业政策 劳动市场[劳动法] 劳资关系 产品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主权、产品质量、侵权 要素市场[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财产法] 资本市场[证券法、银行法、金融法、保险法]
其他国家: 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爱尔兰、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 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泰国。
世界银行: 1999 年 5 月发表了《公司治理原则》 1999 年底,发表了《公司治理:实施框架》
中国: 1994 年进入中国,1999 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 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 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是公司制的核心”。 2001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表了《上市公司治理原则与标准》,2002 年 1 月,证监会 与经贸委发表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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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法专题
第一讲 绪论:现代社会下的公司法
主讲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
邓峰
1.1 公司法和现代社会
1.1.1 经济法视野下的公司进化
现代大公司、大企业的兴起,是推动经济法发展的核心。 经济法的两个主题:大企业公司制度的变化;国家职能的变化,两者都和企业公司相 关。 企业的实力代表了国家的实力 (1)资产阶级革命更多和人权观念联系;而不是和技术革命、管理革命、产业发展相 关;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完成起飞是企业推动的;而不是市场推动的; (2)工业革命是什么的革命? (3)组织化和分层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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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依据”
权力精英由这样一些人组成——他们的地位可以使他们超越普通人所处 的普通环境;他们的地位可以使他们做出具有重要后果的决定。相对于他们 所占据的关键位置而言,他们是否做出如此决定并不重要。行动未果,或决 策失败,其行为本身比作出决次更具有影响力。因为他们主宰了现代社会的 主要等级制度和组织结构。他们支配着大公司,操作着国家机器并拥有各种 特权,掌握军权,占据着社会结构的战略要津,所有这一切集中了他们所享 有的权力、财富和声望的各种有效手段。
我看到,在不远的未来,一个危机正在接近,让我感到心力交瘁,这一 危机让我为我的国家的安全忧心忡忡……公司已经占山为王,获得尊崇,一 个高位上容易产生腐败的时代即将来临,国家的金钱力量将会热衷于延长其 控制其地盘的时间,通过给人们施加偏见的方式,直到所有的财富都集中于 少数人之手,共和制度被摧毁。
"I see in the near future a crisis approaching that unnerves me and causes me to tremble for the safety of my country. ... corporations have been enthroned and an era of corruption in high places will follow, and the money power of the country will endeavor to prolong its reign by working upon the prejudices of the people until all wealth is aggregated in a few hands and the Republic is destroyed."
“因此,在二十世纪的美国出现了一种与社会非经济部分整合在一起的 经济工业组织,这种组织与一个世纪前的欧洲的工业组织大不相同。这就是 ‘科层’工业主义。它几乎完全与较高级的世袭财产控制分离。它成功地与 民主科层政治制度整合起来,……欧洲式的古老的地主贵族并不是被豪富家 族——工业世袭贵族所代替,而是被由实业管理人员、政治领导和行政领导, 以及各种专业全体组成的职业精英所代替……这是新的科层工业主义,而不 是一个世纪前的‘古典资本主义’。它是分析非欧洲世界经济发展问题的主要
1 E. Norman Veasey, The Emergenc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s A New Legal Discipline, Vol. 48, Business Lawyer, 1267,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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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由日本公司治理论坛公司治理委员会发表了《公司治理原则:日本的观点》 印度: 1998 年,印度工业协会发表了《公司治理准则》
美国: 1994 年,美国法律协会,《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American Law Institute,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 1994) 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全球公司治理原则》 英国: 1991 年,财务报告委员会(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伦敦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和会计职业人员,组成了以坎特伯雷爵士(Sir Adrian Cadbury)为主席的委 员会,出具了坎特伯雷报告(The Cadbury Code)。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Financial Asp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Dec. 1992 1995 年,由格林伯雷爵士(Sir Richard Greenbury)带领的研究小组,对上市公司的 董事薪酬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报告。 Director’s Numeration: Report of a Study Group Chaired by Sir Richard Greenbury, July 1995. 在 1995 年成立了哈珀委员会(Hampel Committee),该委员会在 1998 年提交了报告。 该委员会的报告关注于董事的公共和会计责任(Accountability)对公司治理的改善。题目 为:《联合准则:良好治理原则与最佳实务准则》。 Committe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Final Report, Jan, 1998. London Stock Exchange Committe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Combined Code: Principles of Good Governance and Code of Best Practice, June 1998. 法国: 1995 年 7 月公布了 Vienot I 报告,《法国上市公司董事会》 1999 年 7 月公布了 Vienot II 报告,《公司治理委员会报告》 成立了法国公司治理委员会,1999 年 9 月发表了《公司治理的若干建议》 德国: 2001 年 9 月,德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长任命成立德国公司治理准则政府委员会,2001 年 12 月通过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草案),2002 年 2 月 26 日通过了最终稿,提交了联邦政 府司法部长。 日本:
公司的内部结构:权力
股东
雇员
监事会
董事会
经理人员
现代公司法所关注的是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企业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 公司治理,这是这一门课的核心问题。
1.2.2 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公司治理还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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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President Abraham Lincoln, Nov. 21, 1864 (letter to Col. William F. Elkins) Ref: "The Lincoln Encyclopedia", Archer H. Shaw (Macmillan, 1950, NY)
OECD(国际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于 1998 年 4 月 27 日至 28 日召开部长级会议时, 提出 5 项公司治理原则:
(一)公司治理架构应保护股东的基本权利和决策参与权。 (二)公司治理架构应确保公平对待所有的大小股东及外国股东。 (三)公司治理架构应鼓励公司,就利害关系人之法定权益与角色在创造财富、工作 及健全财务等方面积极合作。 (四)公司治理架构应能确保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绩效、所有权及其它重大信息之正
3、什么是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确保如何实现股东的利益。 Corporate Governance deals with the ways in which suppliers of finance to corporations assure themselves of getting a return on their investment. The Stanard defini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mong economists and legal scholars refers to the defense of shareholder’s interests. 企业是一个所有权的安排机制(Grossman & Hart, 1986); 企业是特定投资的连接体,包括共同的专用性资产和人,也是一个权力等级结构(Rajan & Zingales,1998)]经济学上为什么使用公司治理的概念[结构-功能主义的而不是目的― 起源主义的研究方法; 事实上,什么是公司治理和什么是企业紧密相关的。
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在广义上等同于企业理论 狭义地讲,有关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有 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 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问题。 [Blair, Margaret 1995]
2、公司治理的提出和兴起 经济学的三篇经典综述性文献: Andrei Shleifer and Robert W. Vishny, (1997), 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Journal of Finance, Vol. LII, No. 2, Pp737—83. Luigi Zingales,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and the Law, Macmillan Reference Limited, 1998. Jean Tirole, Corporate Governance, Econometrica, Vol. 69, No.1, 2001, Pp1—35.
Sommer:1930 年大萧条以来,公司治理一直是美国经济生活的主题。 但实际上,对公司治理的探讨,是 1970 年的水门事件,以及以后非法献金案、海外贿 金案;以及 70 年代末期的机构投资者[最主要是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 CalPERS]的推动 才兴起的。70 年代才流行起来[Veasey, 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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