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性资料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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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木程序阐明了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维修工程部适航性资料以及依据适航性资料而制定的技术规范等文件的组成、管理、发放和控制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维修工程部。

1.3程序属性

□ CCAR-135 ■ CCAR-91 ■ CCAR-145

2.引用文件和术语

2.1引用文件

2.1.1C 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2.1.2EAMM《公务机管理手册》

2.1.3MMM《维修管理手册》

2.2术语

2.2.1适航性资料:由飞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制造厂)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申

报批准(或认可),并向该型飞机的使用人(航空公司)提供的持续适航类文件(简称:外来技术文件)和自编工程指令性文件(简称:自编技术文件)的总称,其具体内容见5.1附录1。

2.2.2厂家技术手册:是指由飞机制造厂家或发动机厂家颁发的各类技术手册,

如AMM、IPC、发动机手册等。

2.2.3外部工程文件:是指由适航当局或飞机(发动机、部件)厂家颁发的

AD/SB/SL等工程文件

3.要求

3.1所需人员岗位

1)维修管理人员;

2)工程技术人员;

3)质量管理人员;

3.2所需资料、工具和器材

1)必要的网络设备和资料拷贝设备

3.3职责

3.3.1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是公务机适航性资料的管理主体,负责对资料实施统一管理。

1)负责代管公务机的适航性资料的统一申请、提出购买需求、分配、发放和控制。

2)负责适航性资料的复制/拷贝。

3)对发出的厂家技术手册和工程技术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4)负责建立资料网络和保证网络资料的有效性。

5)负责指导和审查相关资料站点的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对维修单位的适航性资料的现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4.程序

4.1接收处理

4.1.1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从以下渠道获得适航资料:

1)通过东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局方下发的适航文件;

2)通过工程技术人员或东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厂家下发的适航性文件;

3)参加有关适航会议的人员收到的局方下发的适航文件;

4.1.2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接收到适航资料后,将该适航指令工

程技术人员完成评估工作。

4.1.3公务机维修工程部工程技术人员收到新的CAD/SB/CB/SL后,应该在

72小时内完成评估;对于紧急适航指令,应该在24小时内完成评

估;新飞机引进后的CAD,应该在一周内完成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应该在CAD评估单上详细记录评估结果。将结果交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

4.3跟踪和反馈

1)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反馈处理措施。

2)如处理措施不完全有效或无效,质量管理人员应督促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如处理措施有效,将结果报东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机务工程分部,由其反馈给局方。

3)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将有效地处理措施归档。

4.4适航文件的存档

公务机维修工程部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将适航资料存档、扫描。并将扫描件发至质量管理人员,由质量管理人员发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机务工程分部备案。

4.5厂家技术手册的更新

接收处理厂家通过各种途径发放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所有资料的插页工作,同时改版人必须在“改版记录”上签上完整的版次、日期和姓名,保证手册改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自行销毁替换下的插页;对于光盘资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单位的受控电脑清单(包括跟班用电脑),完成光盘的装载或替换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旧的光盘就地销毁。

4.6厂家技术手册的控制

4.6.1必须保持一份现行有效的厂家技术资料总清单(按机型和厂家建立的总

清单),阐明现有资料的状态,可以是电子版和硬拷贝中的一种,在两者有冲突时,以电子版为准。

4.6.2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每3个月将总分清单进

行对照其实际持有的手册状态、需和飞机制造厂家网上发布的版本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马上进行更新资料。

4.6.3所有现行有效的厂家技术手册都是受控文件,受控文件与参考性文件必

须分开存放。

4.6.4对于己明确为失效的资料,应更新清单并以立即隔离存放或销毁。4.6.5考虑到厂家发放资料(CD或硬拷贝)运输的滞后性,CD或硬拷

贝可滞后厂家网上资料一个版本。

4.6.6对受控文件的报废须经公务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批准。

5. 附录

5.1附录1适航性资料的组成

一、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二、 由飞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制造厂)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交审 查和

批准的文件:

1) 维修大纲(MRB )或维修技术规范。

2) 飞机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 ) /外形缺损清单(CDL ) /偏差

放 行指南(DDG )o

三、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制造厂)提供给飞机使用人(航空公司),且 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或委托代表批准(或认可)的技术文件或等效文件: 飞机维修手

册(AMM )。

翻修和零部件维修手册(0H/CMM ),包括飞机机载设备、动力 装置机载设备。

发动机维护手册(EM )。

结构修理手册 载重平衡手册 维修计划文件 飞行使用手册 标准材料、工

艺、零件手册(SPM )o 无损检测手册(NDT )。

线路图册(WDH )。

图解零件目录(IPC )。

动力装置安装手册(PPBU )。 故障隔离手册(FIM )。

适航指令(CAD/AD )。

服务通告(SB )、信函(SL )、制造厂家提供的STC 改装文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⑵ (SRM )及结构重大项目资料

(SSID )。 (WBM )。 (MPD/0AMP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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