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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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知识

学分要求

学生在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并通过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毕业。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学生每学习1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每学习一个专题并通过考核可获得1学分。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生每学习1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1学分。

学生修满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模块学分认定包括过程评价(40%)和终结评价(60%)两部分,总分100分。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一)、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学科)(折合为100分)包括过程评价分和终结评价(模块测试×60分)

1、过程评价共40分:其中出勤10分、课堂表现10分、作业10分、平时考查10分。

(1)出勤10分

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不少于该模块规定学时(36节)的90%,即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在32课时及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取得该模块学分,不参加过程性评价,需重新修习;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迟到、早退、随便外出等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

学生修习课时由任课教师每节课前考勤,并填写学校印制的《巨野实验中学大成校区课堂课堂考勤表》,班主任负责统计记。

(2)课堂表现10分(物理、化学和生物包括实验操作、外语包括口语)

A、优:上课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动手参与能力强,踊跃发言,记10分;

B、良:上课能认真听讲,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较强,有时能发言,记8分;

C、合格:上课能遵守纪律,能配合老师的教学活动,动手参与能力不够强,偶尔能发言,记6分;

D、不合格:上课不能遵守纪律, 学习被动,不能动手参与教学活动,经常不发言,记4分或4以下。

上课睡觉者一次扣1分。

(3)作业10分

根据作业质量(包括订正)和上交作业的次数和及时程度分别给出4-10分不等。若作业上交次数少于2/3,则作业成绩分给0分。

(4)平时考查10分(平时测验成绩平均分/满分值)*10

2、终结评价60分(模块测试×60%):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统

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于开拓视野的模块可采用开卷考试)。

3、模块考核成绩=模块测试分×60%+过程评价分

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二)、非学术性课程(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的学科)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出勤、参与程度、动手能力、掌握程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进行考核。

1、过程评价共50分:其中出勤20分、学习态度30分。

(1)出勤20分

迟到、早退、随便外出等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

修习时间若未达到规定修习时间的2/3,则不能取得该模块学分,不参加过程性评价,需重新修习;

(2)学习态度30分

根据学习该课程的参与认真程度按5个等级A、B、C、D、E分别给出26-30,21-25,16-20,11-15,6-10不同的分值。

2、终结评价50分: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作为终结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

3、模块考核成绩=终结评价分×50%+过程评价分

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指导教师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校本课程的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出勤、参与程度、研究课题、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实践场所、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以及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过程的翔实记录综合评定。60分以上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活动共15学分,按《巨野实验中学大成校区大成校区研究性课程实施方案》实施,三年累计一般完成3-5个研究课题。第一至第五学期每学期完成一个研究性课题得3学分,共15个学分。

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在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要学习时间来确定学分。

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定主要依据下面5个方面材料,由学生自主评、研究小组互评、指导教师评价三部分以3:3:4的比例计分。

(1)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20分;

(2)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20分:

(3)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20分;

(4)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20分;

(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多媒体课件等)---20分。

研究性学习以小组的方式进行,每组一般控制在5—10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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