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小编希望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规定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企业的出资人实际上就是股东,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公司高管的解聘,相关工作岗位的调动等这些问题股东都有着自己表决的权利,这是身为出资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定的,不得被他人非法滥用的权力。如果滥用股东的权利肯定会给公司的正常管理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的。所以公司的相关高管其实都应该知道,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禁止权利滥用】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而侵害到其他出资人的权利或给其他出资人造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