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暂行细则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法律事务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是指公司聘请的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由公司法务部负责管理,公司法务部负责人为法务总监。
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规,忠诚于公司,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对公司法律顾问的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公司法律顾问的职责第七条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2. 参与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包括起草、审核和修改法律文件合同等。
3. 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和争议,参与公司与外部机构之间的法律协商和谈判。
4. 定期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提出预防和解决方案。
5. 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八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与公司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履行职业操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公司法务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事务的申请、审批、处理和归档等环节。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有法律事务需求时,应当按照公司法务处的工作流程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处应当在接到法律事务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处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当与申请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和交流,确保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处应当做好法律事务的归档工作,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提供必要的法律备案和存档。
第四章职业规范第十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坚守法律底线,不得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从事非法活动。
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根据国资委和院集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一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决策、经营和管理,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专职或兼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公司内部人员。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设总法律顾问,下设法律事务办公室;各子公司、分公司公司设立法律顾问(法务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总法律顾问由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律顾问(法务负责人)一般由各子公司、分公司副职兼任。
第三章人员组成第七条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办公室为公司内设机构,由公司内部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第八条公司支持员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第四章职责第十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管理,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行使监督、审核权。
第十一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查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四)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培训计划;(五)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指导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七)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行为,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和风险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法律顾问。
第二章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利第二条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核工作;(三)代表企业与外部机构进行法律事务沟通和协商;(四)起草、审核和修订企业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五)参与企业的涉诉工作,代理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六)开展法律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任职和任免第三条法律顾问由企业直接聘请,经与法律顾问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正式上岗。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任免由企业领导层决定,必要时可以依法解除与法律顾问的劳动合同或终止聘任协议。
第四章法律顾问的工作纪律第六条法律顾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忠诚于企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法律顾问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企业利益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八条法律顾问应当保持专业精神和道德标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章法律顾问的工作报告和考核第九条法律顾问应按照企业的规定,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条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评价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的质量、工作效率、法律风险控制等指标。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法律顾问,企业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法律顾问,应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以公司内部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企业领导层负责。
注意:以上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2)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对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运营的制度。
XX大型集团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实施日期: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下属子公司和相关合资合作公司。
2.法律顾问2.1 本办法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由集团公司聘任,专门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
2.2公司法律顾问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2.2.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业;2.2.2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2.3依法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2.4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2.3公司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2.3.1负责处理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2.3.2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2.3.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询问公司有关人员;2.3.4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2.4.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4.2依法履行公司与法律顾问双方签定的有关聘用协议;2.4.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2.4.4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2.4.5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2.4.6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2.4.7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2.4.8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2.4.9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3.公司法律顾问应履行下列职责:文件编号:实施日期:3.1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3.2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3.3管理、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3.4.参与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3.5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6负责或者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3.7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3.8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和听证等活动;3.7办理公司负责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行为,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和风险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法律顾问。
第二章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利第二条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核工作;(三)代表企业与外部机构进行法律事务沟通和协商;(四)起草、审核和修订企业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五)参与企业的涉诉工作,代理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六)开展法律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任职和任免第三条法律顾问由企业直接聘请,经与法律顾问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正式上岗。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任免由企业领导层决定,必要时可以依法解除与法律顾问的劳动合同或终止聘任协议。
第四章法律顾问的工作纪律第六条法律顾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忠诚于企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法律顾问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企业利益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八条法律顾问应当保持专业精神和道德标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章法律顾问的工作报告和考核第九条法律顾问应按照企业的规定,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条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评价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的质量、工作效率、法律风险控制等指标。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法律顾问,企业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法律顾问,应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以公司内部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企业领导层负责。
注意:以上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二)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对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运营的制度。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事务机构职能建设,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下属重要成员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工作经验,经过规定程序聘任的,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本企业董事会及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总法律顾问设置及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设总法律顾问一人,根据需要,亦可设副总法律顾问一至三人。
副总法律顾问协助总法律顾问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和副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聘任,并将聘任情况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及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如下:(一)总法律顾问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二)总法律顾问任期届满,应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继任总法律顾问到任。
(三)总法律顾问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的,应由总经理提名新人选履行聘任程序。
(四)总法律顾问职务出现空缺时,由副总法律顾问主持日常工作。
(五)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兼任总法律顾问。
第七条担任总法律顾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法律顾问:(一)曾因渎职或工作失误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受到单位经济处分的;(二)曾被判处刑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法律、法规禁止担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
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XX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国有公司法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公司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有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思想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公司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法律人才培养,大力促进公司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增强公司法律管理能力,提升依法经营水平,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推动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条在公司选聘总法律顾问前,可由公司指定副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总法律顾问职责。
第四条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任职条件如下:(一)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熟悉各级国资监管政策及公司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8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四)党委会、董事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总法律顾问的选聘应优先考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选。
第五条总法律顾问应对董事长及总经理负责,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展;(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有关会议,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制度;(四)负责公司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律业务培训制度;(五)对公司及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公司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指导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七)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八)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XX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细则

xx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xx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市普法办文件要求,结合xx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暂行细则。
第二条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就是,在企业内部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机构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第三条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规划就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系统,巩固全过程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务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法律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四条法律顾问就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就是专门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就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第二章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及级别待遇第六条任职资格: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与方向,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与能力;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或者担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满2年;5、xx公司要求的其她条件。
第七条 xx公司法律顾问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其薪酬享受公司副职待遇,但不进入领导班子。
一级企业将所选聘的法律顾问报送xx公司备案,其级别薪酬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权利与职责第八条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具有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与下属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职权。
第九条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出席有关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与其她相关专题会议并提出专业意见。
第十条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在决策、经营与管理中的法律事务;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参与企业重大投融资、产权转让、担保,改制、重组、上市,招投标、重大诉讼、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4、负责企业的法律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5、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6、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7、其她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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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